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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总结】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全文)

时间:2023-05-22 13:15:13 来源:网友投稿

2016年工作总结及2017年工作计划2016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建设“三个适宜”更加美丽中山为目标,以民生工程为牵引,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依法治建为支撑,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住建总结】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全文),供大家参考。

【住建总结】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全文)



2016年工作总结及2017年工作计划


2016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建设“三个适宜”更加美丽中山为目标,以民生工程为牵引,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依法治建为支撑,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以作风建设为保障,推动城市发展方式转变,优化城市功能布局,完善城市治理体系,形成城市发展新动力,圆满完成省、市各项目标任务。

一、2016年工作回顾

(一)积极助推经济增长。2016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基建预算安排16.04亿(按支付资金计,不含预备库工程项目前期工作支付各项费用),其中新建项目45项,计划安排资金9.21亿元;续建项目86项,计划安排资金6.83亿元;预备库工程85项。目前,累计已支付9.04亿元。全市完成建设工程施工许可报建共4169,同比减少15.92% ;总建筑面积2953.18万平方米,同比上升11.93% ;总造价418.47亿元,同比增加23.95%。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共3488宗,同比减少18.11%;总建筑面积2243.95万平方米,同比减少12.16%。全市共开展招投标520项,同比增加13.3%,建筑面积721万平方米,工程造价95.4亿元,综合下浮率为17.4%。其中,在市招标办直接监督管理下开展招标投标295项,建筑面积609 万平方米,工程造价86亿元。全市办理房地产项目施工许可1317万平方米;办理商品房预售面积920.58万平方米,87116套,同比分别上升30.26%37.21%;其中商品住房预售面积795.74万平方米,73494套,同比分别上升31.51%31.30%

(二)有效引导房地产健康发展。编制《中山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库存行动计划(20162018年)》,实行“一类一策”去库存政策,2016年商品房库存面积减少282.78万平方米;积极推进我市住房租赁平台建设,培育住房租赁市场,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44195 宗,建筑面积 1671.19 万平方米,房屋租金社会收入5.23 亿元。继续开展房地产领域不稳定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对全市存在逾期交房问题的房地产项目进行摸底排查;采取预约网签等温和调控措施,稳定房地产价格;制定并印发《中山市房地产企业诚信管理办法(试行)》和《中山市物业服务行业诚信管理办法(试行)》,将全市房地产企业和物业服务企业纳入诚信管理体系;公布实施《中山市商品厂房项目物业管理办法(试行)》,有效规范我市商品厂房项目的物业管理活动;成立了市物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解指导委员会,进一步做好物业纠纷调处工作。探索开展维修资金统一账户、统一系统管理工作。省领导包案的格林尚坊楼盘问题处置工作得到了省、市领导的批示肯定。

(三)稳步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城桂路改造工程(孙文公园至南外环段)、北外环(35号路)胜隆立交(原阜港立交)改造工程建成通车,长江路改造工程(一期)、大沙南路(东华路至起湾道段)、康华路、富康北路均已动工建设,博爱路翠景路交叉路口立交工程正在进行施工前准备工作,博爱路银通街交叉口立交工程、康景路(翠景路至康华路)工程、青溪路改造工程正在开展前期工作,城市路网将进一步有效改善。彩虹绿洲公园(一期工程)、岐江河环境整治二期东明休闲健身公园、金钟水库绿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公园完成建设并对外开放,古香林公园和金字山公园建设前期工作正密锣紧鼓推进,紫马岭公园整体改造提升工程启动前期工作,沙嘴湿地公园项目已完成前期工作,东区齐乐路侧闲置地改造工程顺利动工建设,首个儿童公园选址确定在金钟湖风景区,市民生活环境质量进一步提高。永安一路、兴华街、华柏路、中山四路水浸点整治工程已完成主体工程并恢复通车,兴中道水浸点整治工程积极推进中,城市防涝能力进一步增强。羊角涌、大窖涌等5条主要内河涌清淤工程已完成,内河涌水质进一步好转。称钩湾水循环工程已基本完成,员峰新涌等3条内河涌黑臭水体整治工程已进场施工,白沙湾工业明渠、马恒河、羊角涌黑臭水体整治工程正进行前期工作。中心、北部基地扩容项目建设和南部基地建设正在加快推进,中心基地项目顺利完成省督办核心目标考核任务,南部基地成功实现点火试运行。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前期工作已启动。成功举办2016年迎春花灯会;积极推进2017年迎春花灯会布展工作。一中广场和中山路4座人行天桥绿化美化提升工程等2个“三年绿化美化中山”示范点项目已基本完成。2016年,我局共新建改建道路长度6891米,新建改建污水、雨水管23782.3米,新建改建绿化面积483607平方米,新增绿道里程4124米,新增沥青面积113940平方米。

(四)扎实做好民生保障。新增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600户,基本建成保障性住房786套。完成城市棚户区改造2749户,达目标任务的148.6%;基本建成保障性住房3052套,达目标任务的388%;新增发放租赁补贴698户,达目标任务的116 %。棚户区改造完成率排名全省第1。牵头办理《要求加快推进饮水工程建设保障我市饮水安全的议案》(一号议案),完成了9个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物理隔离防护设施建设或完善工作;完成陈旧供水管网改造和建设3万多户(包含中心城区11项工程和镇区41项工程);推进南部三镇(三乡、坦洲、神湾)取水口上移工程;加强了生活饮用水的卫生监测工作。推进凯茵片区供水保障管工程和阜沙水厂关闭供水保障工程。积极组织开展省绿色村庄和省宜居社区创建工作,浪网村、下南村等80个村庄获得“广东省绿色村庄”称号。

(五)稳妥推行制度改革。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整合施工许可中前置审批事项,压缩办事流程,依托新建的网上审批系统,将过去分散在各部门、各镇区的质量、安全等7个登记备案事项整合到一网式一门式集中办理;出台《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的质量监督登记、安全监督登记事宜的通知》,削减了在报建时质安监登记需在镇住建局、市质监站、安监站多级前置办理审批的手续;优化办事流程,完善排水管网报建和验收监管,进一步理顺排水管网报建和监督验收的程序和责任主体,明确室外(地下)排水管网报建资料审查与施工许可审批可以并联办理,排水管网建设监督验收由质监部门负责;将企业诚信备案由后台审批转为窗口登记,建筑业企业办理诚信登记只需网上提供扫描件,不需要到办事窗口办理相关手续和提交书面材料,进一步简化办事手续。全面开展了招投标机制改革,颁布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山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通知》,对招标项目的审批与核准、招标文件备案等方面进行了改革,并且重新划分了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分类、规范招标信息发布、加强投标保证金管理,有效提高招投标工作效率,促进了招投标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印发了《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优化施工图审查管理的通知》,明确集中收件、统一编号、自主选择等事项,完善了监督机制,建立了审查机构服务后评价制度,并将我市施工图审查机构增加到10家,同时将他们纳入诚信管理。修订印发并实施了新的《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诚信管理办法》,并修订了与之相配套的《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行为记分办法》。

(六)细致抓好管理工作。以纪念孙中山先生诞辰150周年活动为契机,多措并举,全面提升管理水平。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狠抓签订《法人授权书》和《项目负责人承诺书》、设立永久性标牌和建立质量信用档案“四项制度”的落实,加大对五方责任主体质量责任追究力度。2016年,新办理质量监督手续的工程544项、新办理竣工验收的工程520项,授权书和承诺书签署率以及永久性标牌设置率均达到100%。深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质量月”活动,6月“安全生产月”期间,在西区剑桥郡花园项目举办了“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暨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现场观摩活动,9月“质量月”期间,在金鹰广场项目举办了一期省质量观摩会。2016年台风“妮妲”来临时,联合各镇区住建局,连夜转移了所有在建工程36000余人到学校、体育场馆等安全场所。2016年,我局较好完成了省、市质量安全指标任务,没有发生建筑质量事故。开展全市房屋安全大检查,做好危旧房治理工作;全面开展全市老旧建筑安全排查整治,着力消除安全隐患。严格开展市政、园林、环卫管养维护企业监督考核,督促管养维护企业做好维护管养工作,目前,中心城区路灯亮灯率99.9%、道路综合完好率94%;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96.3%。配合做好孙中山先生诞辰150周年及中山国际马拉松赛等系列活动;协调推进“一区两制”改革工作中的市政公用设施接管工作;积极推进镇区污水处理厂接管;完善2016年度防汛预案,组织做好防汛工作。

(七)精心推广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实施了施工图节能设计审查备案、节能材料产品备案、节能专项竣工验收备案制度等,制定了建筑节能工程监督要点,严格工程节能施工质量管理,保证了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执行的全过程控制。开展了我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做好我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公共建筑的建筑能源统计、公示、审计和监测平台的建设工作。完成绿色建筑评价标识10个,52.58万平方米、认定绿色建筑项目13个,150.45万平方米。开展《中山市绿色建筑设计指南》的修订工作;印发了《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绿色施工措施费计价办法的通知》。目前,我市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执行率达100%,施工阶段执行率达100%

(八)严密开展各项执法检查。我局加强了执法检查的力度,从实、依法、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2016年我局共立案查处案件126宗,发出行政处罚决定73份,其中,查处转包违法分包案件7宗,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建筑企业资质案件5宗。共对248家企业的853个诚信不良行为进行扣分,共扣6435分,对36家因拖欠工人工资、不如实提交材料申请资质和企业诚信分值少于60分的企业拉进黑名单管理。

(九)积极主动承担市重要工作。我局牵头开展了我市城市工作会议的筹备工作,牵头市相关部门成立6个调研组到各镇区开展调研,在深入调研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草拟了《中共中山市委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送审稿)》报市政府;牵头市相关单位,向我市党外人士通报中山城市规划建设情况。积极协助市人大、市政府做好立法工作,负责起草了《中山市城镇用水供水条例》、《中山市停车场管理规定》两部地方性法规草案和《中山市房屋安全管理规定》及《中山市排水管理办法》两部政府规章草案,参与起草了市首部地方性法规《中山市水环境保护条例》草案。

(十)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党组中心组学习,每两个月组织一次局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严格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积极开展 “两学一做”专题学习教育,不断加强干部队伍的政治素养。组织开展低碳生态城市建设专题培训等多元化培训43个,约3000人次参加,有效提升干部队伍的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完成公务员档案审查以及党员组织关系排查。落实精准扶贫政策,选拔3名干部下基层扶贫。选拔干部参加援藏工作。加强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组织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加大廉政风险防控力度,及时约谈违纪苗头干部。

一年来,我局不忘初心,认真履职,除了扎实做好上述工作外,还认真做好地震宣传、房屋安全鉴定、工程造价管理、散装水泥管理、燃气管理、房屋管理等各项业务工作。同时,我局主动联系人大代表和协助委员,做好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网络问政,充分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做好信访投诉的接待、办理和答复工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强化“三公”经费管理,全力配合做好新一轮公车改革工作;做好新形势下档案管理和保密工作,不断完善档案管理和保密工作制度;坚持“抓细节,办大事”的原则,认真做好政务信息报送、舆论引导、会议组织协调、公务接待、饭堂管理、保卫安全等各项工作。我局还进一步强化对镇区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调研指导,组织镇区住建局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加强对事权下放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协助镇区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确保事权下放工作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促进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全面、科学发展。

二、工作经验

一年来,我局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和良好成效,关键在于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支持,在于我们能够密切联系群众,坚持改革创新,统筹安排各项工作,扎实抓好工作落实,具体来讲就是“四个得益于”:

一是得益于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2016年,市领导对我局的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在市长办公会议等重要会议上研究我局的相关工作。市委市记陈如桂同志、市长焦兰生同志和副市长贺振章同志等市领导多次对我局工作进行批示,并亲临我局建设项目一线开展视察调研,协调解决我局工作中遇到的难题。

二是得益于改革创新。唯有创新才能发展,创新是推动工作科学发展的催化剂。2016年,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了招投标制度改革、审图工作改革等一系列的改革;推动了全市第一个PPP项目长江路改造工程(一期)动工建设;创新了物业管理和房地产管理机制,将物业企业和房地产企业纳入诚信管理;成立了市物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解指导委员会;积极发展物业志愿服务工作站。这一系列的改革都得到了市领导的批示肯定。也正是这些创新,有效的破解了我局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促进了工作的科学发展。

三是得益于坚持民意导向。我局的工作都是与民生息息相关的,人民群众的意愿是我们工作的行动指南。在工作中,我们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畅通渠道,主动收集人民群众的意见,并根据意见及时调整工作,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合理需求。比如:针对2016年中心城区市政建设项目较多,对市民生活有比较大的影响,市民提意见比较多的情况,我局专门组织开展了文明施工专项整治活动,加强了文明施工的督促和检查力度,有效提高了中心城区文明施工的水平,减少施工对市民出行的影响。

四是得益于强化制度建设。制度建设是规范管理,确保依法行政的重要基础和前提。2016年,我局认真做好行政文件清理工作,印发《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行政文件清理的通知》,对现行继续有效的行政文件178份予以公布;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与管理要求不一致的文件进行不断清理,报送市法制局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管理文件共29份。我局还印发并实施了《中山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程序(2016年版)》、《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维费暂行管理规定》、《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量化考核办法》、《中山市商品厂房项目物业管理办法》、《中山市“问题楼盘”界定标准及处置程序》等一系列管理制度。

三、存在问题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这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创先争优的意识还不够强;二是解决难题的措施还不够多;三是监督管理的手段还不够全;四是管理措施还不够细。

四、工作计划

在新的一年里,我局将总结经验,认真履职,扎实做好住房保障、城市建设、城市管理、房地产市场监管、建筑市场管理、防震减灾等各项业务工作,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

一是规范市场行为。继续开展房地产领域不稳定问题专项治理,对全市房地产市场及房地产估价管理工作进行摸底排查。继续对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专项巡查,及时查处房地产市场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二是做好市场调控。继续加强房地产市场的监管,抓好房地产市场的监测,及时发现和有效处理新情况、新问题;做好房地产市场风险防范,落实有效的调控措施,防止商品房价格过快上涨。三是积极化解商品房库存。继续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库存工作的相关措施,力争进一步减少库存量。四是加强物业管理工作。推进中山市物业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的平稳运行;探索规范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程序;建设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信息系统和公众平台,推进维修资金管理的信息化、系统化;出台《中山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规范我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建立以我局名义设立统一专户、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系统为依托的新的维修资金管理体系。

(二)完善住房保障制度

根据市政府确定的市住房保障工作目标任务,统筹做好全市住房保障工作;跟进做好棚户区改造工作;鼓励符合条件的房地产企业参与平台建设,加快建立专业化住房租赁平台,培育住房租赁市场;采用实物配租与货币补贴相结合的方式,解决中等偏下收入群众的住房困难,改善特定群体的住房条件;积极推进建立“高端有市场、中端有支持、低端有保障”的多层次住房制度政策体系。

(三)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

一是加强路网建设。打通大沙南路、翠沙路接105国道、富康北路、岐员路、恒逸路5条中心城区断头路,启动东华路、沿江路中心段、康景路延长段、齐学路、翠屏路5条中心城区断头路建设项目;积极推进长江路改造项目;动工建设博爱路-翠景路和博爱路-银通街两个交叉口工程。二是加强公园建设。加快推进金字山公园、金钟湖公园、古香林公园、儿童公园等公园项目建设;完成齐乐路侧等6个街头小公园和彩虹绿洲公园(二期)建设。三是加强环卫设施建设。推进中心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三期和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三期项目,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焚烧发电厂投入试运行。完成中心城区公厕升级改造和中心城区垃圾屋改造完善工作。加快老虎坑垃圾转运站的建设和新安公园环保教育基地环评和可研工作。四是开展绿化提升工作。按照“试点推进、技术推广、社会参与、舆论宣传”的总体思路,通过对博爱路、南外环、中山三路下穿隧道或高架桥以及岐江河一河两岸等进行加种簕杜鹃或原有簕杜鹃改造,在中山四至六路、起湾道(金字山隧道口至孙文东路)、康华路等道路以及紫马岭公园等公园加种开花乔木,使之成林成片成带成规模,以增加绿化带色彩,丰富绿化带层次,赋予道路特色主题氛围,呈现四季不同景致。

(四)加强环境治理工作

一是严控建筑施工扬尘。抓好文明施工管理,强化文明施工检查,督促建筑工地落实扬尘控制措施,确保建筑工地落实扬尘控制“五个100%”(施工现场围挡必须达到100%、路面硬化必须达到100%、出车冲洗干净必须达到100%、砂土覆盖必须达到100%、拆除工程必须洒水达到100%)。二是抓好河涌水环境整治。继续推进污水排污口的摸查和截污工作,对存在缺陷的污水管道进行修复,全面完善污水管网。积极推进,全面完成我局负责的羊角涌、白沙湾工业明渠等8条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主动协调东区、石岐区、南区推进恒大二期排洪渠、横涌、情景路北侧河3条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三是推广建筑节能。组织开展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宣传培训,举办《广东省绿色建筑设计施工图审查要点》宣贯会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讲座,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管理人员和业主单位开展交流和学习,提高整体从业水平,提高各责任主体对建筑节能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积极探索推进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工作的途径和办法。

(五)完善招投标管理

进一步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招投标工作制度,使各项招投标工作能有序地进行。组织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和法律水平,提高招标过程的合法化、专业化水平。加快建立中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招标投标警务联动机制,严厉打击招标投标过程中发生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有效净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招投标市场。继续加强镇(区)招标投标管理监督检查。

(六)推进城市建设管理的高品质和“精细化”

一是明确“精细化”标准。制定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精细化”的制度文件,明确“精细化”管理的范围、措施和标准,为高品质和“精细化”开展城市建设管理工作提供制度保障。二是搭建联动执法平台。进一步完善我局的信息系统,实现我市审图管理系统、电子招投标系统、审批系统、现场监管系统、诚信管理系统等各系统的信息互通和管理联动,为各部门、各镇区对项目的动态跟踪、联动监督执法提供技术支持。三是加强城市维护工作的监管。继续完善城市管理维护作业合同和检查验收标准(细则),明确各方责任,调动员工积极性;严格落实巡查制度,确保城市维护工作质量。四是建设城市设施量信息平台。筹备开发包括城维费管理平台、城市公用设施数据中心、城市公用设施移交接管平台3个子系统的城市设施量信息平台,实现项目预算、招投标情况、合同执行情况、请款拨付及扣罚情况、结算情况、基础设施的验收管理、移交接管、养护管理,移交后的数据等纳入系统管理。

(七)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

一是继续完善行政审批标准化,按照法定的审批程序和内部操作流程,细化申请、受理、审查、决定等环节,明确办理时限等内容,制作并公布行政审批事项的“行政审批流程图”;进一步规范审批服务行为,依据法律法规要求达到的标准、条件,对每个审批服务事项所提交的申报资料,明确审查标准和内容,梳理清楚审查权限范畴,制定适用于审核判定的“审核量化表”,做到不须审的就不审;进一步规范审查中的补正告知内容,发出的补正告知要清晰、详细,让申请经办人看了明白,提高每个办事人员办事效率。二是依托信息化提升审批服务水平。加强审批信息公开,对每个审批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审批结果信息要及时公开,及时通过“中山建设信息网”、审批服务事项目录管理系统向社会公布,并且要方便申请人网上查找;进一步完善我局审批系统,加强审批过程与申请人的信息沟通,审批过程的补正告知、审批结果做到及时通知申请人;利用好局网站,对信访常见的审批问题尽量在局网上答疑,做好群众的引导服务工作。三是继续完善事权下放的各项工作。为进一步推进住建系统依法行政,提高我市住建系统工作人员对行政权责清单的认识,做好依法行使职能工作,牵头组织举办市住建系统行政权责清单学习班;协调完成火炬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实行市级管理权限的事权调整工作。

(八)抓好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推行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把党建工作纳入全局工作目标管理和年终绩效考核,使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和业务工作目标紧密结合,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形成党建与绩效共同抓的工作格局。二是强化廉政风险防范,出台公职人员防止利益冲突行为准则、工作人员八小时以外监督规定等相关文件,规范干部职工行为;选取一两个市政工程工地,联合市纪委派驻组,对工地廉政情况、施工进度等进行全方位监督。

2017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关键年,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市第十四届党代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团结一心、凝心聚力,扎实做好各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为把我市建设成为珠三角宜居精品城市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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