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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总结】佛山市民政局2015年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范文精选】

时间:2023-05-22 19:05:04 来源:网友投稿

市民政局2015年工作总结和2016年工作计划2015年,全市各级民政部门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民政厅的有力指导下,围绕中心工作,突出重点工作,以夯实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政总结】佛山市民政局2015年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范文精选】,供大家参考。

【民政总结】佛山市民政局2015年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范文精选】


市民政局2015年工作总结

2016年工作计划


2015年,全市各级民政部门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民政厅的有力指导下,围绕中心工作,突出重点工作,以夯实民生保障、强化社会治理、提升社会福利、优化民政服务为主要着力点和创新点,扎实全面推动全市民政事业取得新发展。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5年工作情况

(一)发挥托底作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1.筑牢社会救助工作体系。一是提高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从201511日起,全市城乡低保标准由510/人月调整为590/人月,整体提高80/人月;城乡低保补差水平统一为不低于400/人月,在全省率先统一城乡低保补差水平。全市农村五保供养标准自201511日起由各区按照“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上调,五区供养标准平均达到16003/人年。二是着力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及工作机制。出台了《佛山市临时救助暂行办法》以及贯彻实施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召开了市社会救助联席会议部分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继续加强工作统筹和资源整合,提高社会救助水平。及时启动了低收入居民临时生活补助联动机制,将低保临界对象纳入临时价格补贴范围,20151-12月向全市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低保临界人员发放临时价格补贴共1220.34万元。加强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20151-12月,全市共支付大病医疗救助金额1458.03万元,救助9093人次,人均医疗救助补助标准达1603元。三是强化社会救助规范管理。印发《佛山市市级医疗救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不断规范市级医疗救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医疗救助资金使用效率。组织到各区进行低保规范化建设督查,并委托高校开展低保入户核查,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管理。

2.完善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做好汛前防灾减灾工作。修订完善《佛山市民政局救灾应急工作规程》。组织成立佛山市民政局减灾救灾志愿服务队。组织汛期安全检查组到各区进行检查,加强了汛期前期的灾害风险排查工作。汛期,及时通报汛情减灾救灾工作情况,市、区、镇各级救灾部门加强应急值守和救助准备,落实工作责任。举办救灾扶贫重大活动。省、佛山市、南海区三级减灾委在桂城街道千灯湖市民广场举行了2015年广东省“防灾减灾日”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暨灾害应急救助演练。组织做好了2015年“广东(佛山)扶贫济困日”活动,各级慈善会和红十字会募集扶贫济困日活动到账捐款4193.4万元。顺利举办第二批灾害信息员培训班。加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全市已成功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133个,数量位居全省地级以上市之首。

3.孤儿生活保障落实到位。提高孤儿最低生活养育标准。印发《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我市2015-2017年孤儿最低养育标准的通知》,2015-2017年孤儿最低生活养育标准分别统一提高为1500/人月、1650/人月、1800/人月。开展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试点建设。按照全面保障孤儿、适度普惠的原则,加强孤儿和困境儿童在生活、医疗、康复、教育等方面的基本权益保障。扎实开展三水区全国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试点工作。

4.公益慈善事业焕发活力。实施2015年“创益合伙人计划”,出资500万元征集扶持30个公益慈善项目。推进实施异地务工人员大病救助项目、整合儿童大病救助项目,将“地中海贫血”病种纳入救助范围;开展妇女两癌救助、助学救助等项目,并研究制定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助学方案。联合佛山传媒集团举办第四届慈善公益项目大赛。联合佛山电台、佛山电视台“小强”热线栏目分别举办了“慈善一分钟”专栏播报、“新佛山人,我们挺你——异地务工人员大病救助现场宣传活动”等活动,积极打造网上阳光慈善信息平台,推动市慈善会公信力和品牌建设。

(二)发展养老事业,提升社会福利水平

1.养老服务事业加快发展。一是加快养老机构床位建设。全年新增收养性养老床位16128张,养老床位总数达到29429张(含涉老康复等床位7667张,在建床位8945张),顺利实现“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42张”的目标。二是进一步推动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全市现有32家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建筑面积4.2万平方米,社区养老服务点1044个,建筑面积50.5万平方米。基本实现了居家和日间照料服务覆盖城市和农村社区。各区对养老服务对象和服务标准全面扩面提标,使更多老人可享受由政府购买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三是积极落实对养老服务机构的价格优惠政策。确保养老机构享受国家有关减轻企业负担、扶持企业发展的税收、注册登记费减免等收费优惠。四是开展养老护理员认证培训。组织各区养老机构参加了2015年广东省养老机构养老护理员培训和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班。五是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统筹。建立佛山市养老服务体系联席会议,起草了《佛山市公办养老机构评估、轮候、入住指导意见》和《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联合市国土规划局编制《佛山市养老设施布局规划》。引入竞争机制,提高养老预算资金使用效益。起草了《佛山市民政局养老专项扶持资金竞争性分配工作方案》、《佛山市级养老服务专项扶持资金申报评审细则》。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新模式。六是加快养老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通过试点建设加强对全市居家养老工作的示范引领,南海区福利中心被推荐确定为全国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服务信息网络试点。此外,扎实推进养老服务标准化试点建设。

2.为老服务水平持续提升。一是继续推动高龄津贴提标扩面。到年底,南海区、高明区、禅城区高龄津贴发放范围已扩大至70周岁以上老年人,各区高龄津贴标准逐步提高。二是完成佛山市老年人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协调做好与其他相关部门便民服务终端的对接。举办佛山市老年人信息管理平台培训班,对全市村居民政工作人员进行轮训。该平台将于201611日正式上线,为我市广大老年人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三是全面推进“银龄安康行动”。全市五区已实现70周岁以上老年人政府统保,其中高明区、三水区实现了60周岁以上老年人政府统保。2015年我市政府统保和自费投保人数达46.8万人,参保率73.8%,居全省第一,并荣获全省“银龄安康行动”优秀组织奖、突出贡献奖。四是开展形式多样的敬老月活动。到各区举办佛山市老年人文艺巡演活动,为全市老年人搭建展示自我、互动交流的文化大舞台。提高老年人防诈骗意识,发放《中国老年人防诈骗指南》21428本,组织开展了老年人防诈骗专题讲座等活动,加大老年人防诈骗宣传力度。此外,推动建立经济困难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组织各区开展调研摸查,建立经济困难高龄失能等老年人统计台账和档案信息管理。开展了“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

(三)加强社会管理,推进“三社”有序发展

1.着力优化城乡社区治理。一是贯彻落实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改革要求。按照《中共佛山市委、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意见(试行)》等“1+6”系列文件要求,进行工作任务梳理,建立起工作台账月报制度,及时掌握各区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并有针对性地加强工作指导,稳步推进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改革。二是加快推进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禅城区“一门式”政务服务体系改革受到民政部和省的认可,民政部于3月在禅城区举办了社区治理和服务能力建设示范培训班暨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经验交流会,要求全国各地借鉴学习禅城区的做法。年初,市委、市政府把在全市推广“一门式”政务服务体系改革列为《佛山市2015年重点改革专题》的第一项任务。我局配合市行政服务中心深入调研总结禅城区实践经验,起草了《中共佛山市委 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佛山市“一门式”政务服务创新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召开专家论证会等,加快推进全市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工作。三是深化社区协同共治。各区结合自身特点,在现有村(居)民会议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力度推进组建参理事会、议事会、议事监事会等民主协商组织,作为村(居)民议事和监督村(居)务的常设机构,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全市建立了559个“社区参理事会”、“社区决策咨询委员会”、“家乡建设委员会”、“村(居)议事监事会”等民主议事和决策机构,保障了群众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决策的权力,使村(居)民主自治得到有效实现。3月份,民政部调研组到三水区调研“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时,对村(组)议事会和家乡建设委员会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四是着力推进社区减负工作。结合实际制定了全市社区减负工作方案,并规划制定“社区依法承担行政事务事项清单”、“社区依法协助行政事务事项清单”和“社区禁入行政事务事项清单”,着手建立社区行政事务事项准入制度。五是开展社区网格化治理示范点工作。确定了南海区里水镇金溪社区、狮山镇罗湖社区作为市级社区网格化治理示范点创建单位,并分别派工作人员到社区驻点跟进示范点创建工作。六是探索推广“熟人社区”工作。以专项课题研究的形式,在全市选取3个社区试点推广南海区桂城街道创建“熟人社区”的社区治理和服务方式的创新经验和做法,并聘请中山大学专业教授团队对课题实施指导。8月,民政部《乡镇论坛》杂志社、当代基层民主促进中心在我市举办了“社区创熟:社区善治的有益探索”主题论坛。七是完成城乡社区建设提升年的验收总结工作。向市委、市政府报送了“提升年”工作总结,并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肯定。同时,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继续开展全市农村社区建设示范点创建;不断深化村(居)务公开,大力宣传贯彻《广东省村务公开条例》,对全市农村(社区)党务村(居)务公开栏进行升级改造;全面规范和强化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

2.着力促进社会组织发展。一是实施六个“首次”,创新登记管理。首次制作社会组织电子地图、让社会组织与公益项目“看得见”“摸得到”;首次举办社会组织专职人才招聘会,将在每年的首场(全年规模最大)全市人才招聘会上,开辟社会组织人员招聘专区,以促进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首次设立社会组织资源共享平台——民爱坊,推动社会组织通过该资源对接平台,实现内外部资源共享,开启不同社会主体(部门、企业、社会组织)参与公益慈善的新渠道;首次针对群众文体类社团的登记条件进行专项改革,进一步降低群众文体类社会团体的开办资金和会员数量等条件;首次施行对评估3A以上等级的市级社会组织年检“免检”制度,进一步创新服务方式、简化办事流程;首次完成市区两级社会组织信息网业务系统建设,初步实现社会组织网上登记(变更、注销)、网上年检、网上咨询、网上管理、信息发布和综合监管,并实现市、区(镇街)社会组织公共信息共享。二是做好培育扶持,促进规范发展。继续推进市级社会组织专项资金扶持项目。共有38个申报项目获得总计590万元的市级社会组织专项扶持项目资金。全市共有31个社会组织成功获得佛山市社会建设创新专项资金项目资助,有180多个社会组织参加申报省级培育发展社会组织专项资金,每个项目资金10-30万元不等。开展2015年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市级社会组织目录审核编制工作,本年共确定129家市级社会组织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依法开展2014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市级社会组织参检率95.5%,年检合格率为99%。实施社会组织等级评估,2015年市级新增3A以上社会组织25家,全市3A以上社会组织累计超过200家。积极打造管理服务三大品牌,即深化社会组织为民服务年品牌,全年共深入社区举办5场主题丰富的社会组织“为民服务日”活动;联合佛山电台举办了首届“佛山社会组织从业人员七夕相亲交友会”等活动。建立市级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品牌,实施了第二届公益种子招募计划,共与6个公益组织签订协议进驻市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投入10万元竞争分配资金启动第二届孵化组织项目创投。提质社会组织诚信自律品牌,印发《佛山市社会组织2015年加强自律与诚信建设工作方案》和《关于加强消费维权、推进消费维权教育的倡议书》,配合做好了省对我市2014年“两建”工作的考核,由市民政局负责的行业自律体系建设专责小组取得零扣分的好成绩。此外,加强执法力度,取缔了两家非法社会组织,对个别不按章程开展活动、内部管理混乱等社会组织进行了查处,并开展了社会组织乱摊派、收费问题专项清理工作。截至年底,全市共有登记和备案的社会组织5567个,同比增长19.6%,发展态势有序规范。

3.着力加快专业社工发展。一是开展2015年岭南社工宣传周活动。围绕“幸福佛山,社工同行”的主题,组织策划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社工宣传活动,联合佛山电视台策划开展包括社会工作市民体验日、公益地图寻寻乐(社工机构篇)、社会工作技能大赛和社工服务故事展播等系列活动,并通过佛山电视台小强热线、热线面对面、大师傅、六点半新闻等节目对公众展示,充分调动本地一线社工和市民群众的参与积极性,宣传效果显著。二是组织做好社工职业水平考试工作。通过积极发动做好考试报名工作,市、区还举办了2015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前培训(辅导)班。2015年全市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共1194人,取得社工职业水平证书累计人数达4439人,按照2014年底我市常住人口计算,每万人拥有社工数达6人,顺利达到“每万人拥有5个社工”的目标。三是积极探索建立社会工作员登记管理制度。探索建立了社会工作员评价制度,对未通过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但已经在社会工作领域从事一线工作的“准社工”,通过一定课时的专业培训,登记为“社会工作员”。2015年全市共有1396人通过了社会工作员考试。四是做好对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教育培训。为规范社会工作人才继续教育工作,制定出台了《佛山市民政局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实施细则》。继续选派符合条件的本地社工赴港参加培训,提高社工的服务能力和理论水平。五是发挥佛山市社会工作协会的平台作用。指导其制定《佛山市社会工作协会关于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和《佛山市社会工作协会关于社会工作员培训及认证工作指引》等行业规范文件,做好社会工作从业人员的登记管理工作。

(四)夯实专项工作,提升民政服务水平

1.大力推进拥军优属工作。高质量完成第十轮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获民政部和省民政厅调研督导组高度肯定。调整提高了优待抚恤补助标准,按规定及时足额发放了抚恤补助和春节、“八一”节日慰问金,临时物价补贴,广泛开展“关爱功臣送医送药”活动,做好抗战老同志、老战士的纪念章、慰问金发放工作。大力弘扬革命先烈精神,市、区举办了烈士公祭等一系列形式多样的烈士纪念活动,对吴勤烈士陵园进行了美化翻新和环境改造。妥善做好随军家属安置工作,出台了《佛山市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实施方案》,2015年全市共接收随军家属132人,随军家属一次性安置补助金标准调整提高了10.57%,达到83501元。精心组织拥军优属慰问活动。举行了党政军领导迎春座谈会、佛山市纪念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88周年大会、重点优抚对象“八一”座谈会,开展了慰问佛山驻军部队及其上级机关、域外共建部队活动。深入推进“双拥在基层”、“双百拥军行”、“军地一家亲”等主题工作,开展了“送电影进军营”、寻找“最美军嫂”和《守望你我的天空》公益流动演出等军地联谊共建活动。大力加强双拥宣传,在市政府大院东门宣传墙设置了创建双拥模范城巨幅公益广告;联合佛山电视台拍摄了佛山市双拥专题电视片并在黄金时段滚动播出;制作了双拥画册;在省市报刊和电视媒体及社区报纸开辟双拥宣传专栏或刊登专题报道,并使用手机报、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定期发布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用语,制作双拥公益广告视频在镇(街道)的电子显示屏播放。此外,全市共建成双拥共建文明路和双拥一条街4个,在主要路段出入口共设立了永久性双拥广告牌和电子显示屏20个,公交车站宣传广告箱48个,发放了宣传单、宣传海报等宣传品22000余件,营造了浓厚的双拥工作氛围。

2.认真做好退役安置服务。全力推进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全市接收2014年冬季退役士兵1126人,为退役士兵发放安置补助金5576万元。印发了《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4年冬季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和《佛山市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档案考核暂行办法》,采取档案考核办法将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安置到党政机关、人民团体雇用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国有以及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企业的正式员工三类职位。认真抓好退役士兵的职业技能培训。2014年冬季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教育培训政策知晓率为100%,共有659名有参训意愿的退役士兵参加了免费培训,参训率达100%。创新复退军人服务体系建设。成立了市复退军人服务中心,联合市爱促会共同做好复退军人服务工作,包括开展复退军人帮扶慰问活动、稳控复退军人利益诉求群体、化解复退军人矛盾纠纷等,并通过市爱促会初步搭建了政府与复退军人的沟通平台。落实好军休干部政治和生活待遇等服务管理,市第二军休所荣获民政部、总政治部授予的“全国军休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3.扎实开展区划地名管理。精心组织第三轮界线联检工作,完成市级界线“广州-佛山”线联检,区级界线“禅城-南海”线、“高明-三水”线联检。全面落实市、区两级行政区域界线签约委托管理制度。开展各级界线管理工作大检查,并对“佛山-清远”线、“佛山-云浮”线属佛山管理的陈旧破损界桩进行全部更换。加强平安边界创建,印发《2015年度佛山市“平安边界”创建工作意见》,积极开展与边界沿线兄弟市、区、镇(街道)平安边界共建活动,会同佛山电视台摄制了《带你认识佛山清远边界线》并在佛山电视台新闻频道播出,向市民群众宣传介绍行政区域界线知识和平安边界创建情况。依法审批地名命名,全力推进地名普查工作,在全市采用大比例尺地图进行地名普查,认真组织普查业务培训,开展地名普查宣传,加强全市普查工作的检查督促和掌控普查质量管理。南海、禅城、三水区的普查工作已进入实施阶段,全市普查工作整体推进情况处于省内先进水平。

与此同时,其他各项民政专项服务工作推进有力。福利彩票发行管理有序,全年销售20.08亿元,同比增长8.19%。抓好殡葬服务管理工作,完成了省政府对我市2013-2014年的殡葬事业发展目标考核,排名全省第三。积极推进殡葬基本服务费免除扩面提标,自91日起全面实施免除7项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免除最高额达1320元。连续第12年举办骨灰植树活动,对积极参与生态殡葬活动的丧属发放骨灰植树补贴。组织开展全市殡仪馆开放日活动,全力保障了清明祭拜文明、安全、有序进行。婚姻登记工作有条不紊。“2.14”、“5.20”、“11.11”等特殊日子的高峰期婚姻登记工作顺利。推进等级婚姻登记机关创建、婚姻家庭辅导和“和谐婚姻文化”宣传等。依法依规抓好救助管理。加强救助工作宣传,举办救助站开放日活动,主动发现和劝导流浪乞讨人员接受救助。民政自身综合建设继续加强。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核心任务,努力建设“堡垒型+服务型”党组织,加强党员教育、夯实党建基础、强化作风建设。扎实开展在职党员进村(社区)报到工作;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积极倡导“为官有为”,全面整治“为官不为”;开展了以“守纪律、讲规矩、作表率”为主题的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等。落实火灾预防及安全生产责任,市、区民政部门开展了多轮次消防安全整治排查,全年民政系统无安全事故发生。加强民政队伍建设,市、区部门分别举办2015年民政领域资源共建共享专题研讨班、“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养老机构护理员职业技能系列培训等。推动政策理论研究及成果转化,市级1篇论文获得民政部论文征集“优秀奖”。加强民政信息公开及新闻宣传,完善了网站、微博、微信三位一体的宣传平台及政媒互动工作机制。认真开展了佛山市民政事业“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

二、2016工作计划

坚持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五中全会精神为引领,深入适应新常态,深化改革与创新,坚持全面依法行政,全面发展民政事业,进一步发挥民政工作在构建幸福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

(一)社会救助工作。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水平。依据城乡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及时提高我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完善医疗救助制度。进一步完善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镇“三无”人员等困难对象大病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拟将临界低保对象纳入资助参加居民医疗保险范围,全额资助临界低保对象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拟对患门诊特定病种的低保对象开展医疗救助,解决我市困难群众看病 难、看病贵问题,切实减轻医疗费用负担。及时启动物价上涨与低收入居民临时生活补贴联动机制。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遵循供养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原则,依据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情况,科学合理确定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基本生活。大力开展临时救助工作,发挥社会救助托底线、救急难的作用,让突遇不测、因病因灾陷入生存困境的居民(含非户籍常住人口)得到及时救助,有效解决城乡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问题。

(二)社会组织建设。继续做好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工作,促进社会组织蓬勃规范发展。加强社会组织综合管理工作。按照起草的《关于加强佛山市社会组织综合管理工作意见》的各项要求,进一步落实各职能部门对社会组织监管的工作职责,形成管理合力。强化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按照国家《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等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部署,深入探索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中同步做好党建工作模式,进一步强化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的设置,努力形成符合我市实际的党建工作机制。

(三)专业社会工作。建立各部门联动机制,统一规范各领域社工队伍的发展。加强人才梯队建设,聘请国内高水平的专家学者和资深社工,对社会工作者开展不同层次、多样化的培训。在继续开展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前培训班的基础上,计划与市社协共同研究建立我市社工督导制度,组织开展社工督导培训。开展调研活动,学习国内社工工作先进城市的经验,推动我市社工人才队伍建设的均衡发展。继续加大社会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工作服务氛围,提升社会工作者的社会地位和职业认同感。上半年组织开展“岭南社工宣传周”活动,下半年组织开展“社工青春体验营”活动。

(四)城乡社区建设。抓好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探索推进村(居)务公开信息系统建设。继续开展广东省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全市创建省级村(居)务公开示范村(居)达标率。推动完成三水区两个农村社区建设示范点创建工作。着力解决我市社区公共服务用房配置不平衡、部分地区不达标的问题。深入推进社区减负工作。出台我市社区行政事务准入制度,依法制定“三个清单”,深入规范社区考核评比活动,清理社区工作机构和牌子,精简社区会议和台账,严格社区印章管理使用等。建立健全“三社联动”社区服务机制。大力加强社区民主协商建设。在村(社区)协商实践中形成的操作性强、具有普遍示范效应的协商形式和平台,形成村(社区)协商长效机制。进一步深化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在2016年下半年,做好2017年换届选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防灾减灾和慈善工作。完善我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明确救灾目标责任,强调及时、准确报灾,实现规范、科学救灾。推动救灾物资储备和应急避护场所建设的信息化管理,及时掌握全市救灾物资储备情况和应急避护场所分布情况。加强救灾队伍建设,举办一期镇级灾害信息员培训班,组织开展救灾志愿服务队培训课,组建基层救灾志愿(社工)服务队。继续开展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认真组织2016年全国防灾减灾日活动。密切联系气象、三防等部门,重视和关注天气变化,做好开展灾害救助工作的各项准备工作。继续组织做好“6.30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研究制定《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动公益慈善事业健康、快速发展。探索募用分离,组织开展“创益合伙人”计划,对公益慈善项目进行社会化、专业化运作。

(六)社会福利事业。认真落实好省、市出台的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加强养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设,与市国土规划部门加快制定我市养老设施布局规划。利用彩票公益金扶持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建设区级居家养老服务示范点,加强我市居家养老服务建设和管理。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组织养老机构负责人和养老护理员培训班。举办养老机构法人安全工作培训班。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抓好南海区养老服务和社区服务信息惠民工程试点。加快三水区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试点建设。督促各区做好2016年孤儿养育标准提标工作。制定实施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等。

(七)优抚安置工作。扎实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和社会化拥军,出台鼓励军民产业融合发展和社会化拥军的激励措施。大力推进双拥文化建设,开展系列双拥文化活动。建立烈士评定申报审核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全市复退军人服务管理体系。做好2015年秋季、冬季选择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以及省民政厅下达的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以及残疾士兵、复员干部安置工作。探索军休服务中引进社工服务和政府购买服务等社会化军休服务管理方式。

此外,有序推进区划地名管理、收养登记、婚姻登记、殡葬管理、流浪救助、福彩发行等专项工作。继续抓好民政廉政建设、法治建设、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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