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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税降费政策工作总结4篇

时间:2023-10-13 13:24:02 来源:网友投稿

减税降费政策工作总结按照《黑龙江省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黑减税降费办〔20xx〕3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我区今年以来减税降费工作情况报告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减税降费政策工作总结4篇,供大家参考。

减税降费政策工作总结4篇

减税降费政策工作总结篇1

按照《黑龙江省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黑减税降费办〔20xx〕3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我区今年以来减税降费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总结情况

年初以来,我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减税降费工作部署,特别是面对突如起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我区始终坚持把落实税收政策作为重中之重,克服重重困难,坚持贯彻落实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各项税收政策。

我区建立起政策宣传、教育培训、推进落实、督导推进的工作模式,各相关部门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持工作原则,落实工作职责,明确工作流程,按月汇总报告,主动作为,相互配合,分工负责,真抓实干,确保减税降费各项工作推进落实到位。

1-7月份,我区累计实现减税降费112363万元。主要由以下两部分组成:一是20xx年新出台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新增减税降费78468万元;二是20xx年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在20xx年继续实施形成的减税降费33895万元。

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我区紧紧抓住税收政策落实工作的重点环节、重点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围绕重点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研究创新工作方法,深入开展减税降费工作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一)大力开展政策宣传。采取多种渠道开展宣传。将省、市、区有关疫情防控政策汇编成册,梳理网上办税清单,积极主动通过办税服务厅和税务所公示、税企沟通平台、微信群、QQ群和钉钉群等方式将税收政策有关内容、享受方式、办税流程等有关内容告知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大力推进线上纳税人学堂。与服务单位(黑龙江弘远泰斯数字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联合,在20xx年上半年通过线上纳税人学堂开展了《电子税局软件功能讲解和答疑》和《个人所得税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操作讲解》等直播课程,参与培训的对象为道里区新开业、新注册等有需求的纳税人,共计在线数千人次。通过参训纳税人在线留言等内容,可以看出纳税人对线上形式的培训认可度较高。尤其对新成立的纳税人,起到了纳税指引作用。

(二)着力开展业务培训。疫情期间,牢牢把握“四力”要求,聚焦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服务企业复工复产等重点工作,率先组织兼职教师录制了8期税收业务微视频,以微课堂的创新形式组织干部线上学习.紧扣“战疫情促发展、服务全面小康”便民春风行动主题,聚焦当前工作重点、难点问题,以直观的案例题形式,精选制作了两期共计42道《支持疫情防控减税降费政策练习题》重点突出、内容翔实。突出道里区特色,将减税降费工作与教育培训有机结合起来,持续打造教育培训“三个一”品牌项目,截止目前共组织每周一题9期、每月一讲2次、每季一测2次,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为减税降费工作在道里区落实落靠,提供了智力保障和支持。

(三)切实推进政策落实。各相关税费种管理部门、税源管理部门切实将责任抓在手上,组织实施政策落实工作,拟定落实政策的具体实施办法,负责具体业务问题的解释和处理。一是确保支持疫情防控政策落实。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xx年第8号)规定,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名单的确定由省级及以上发展改革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确定。前期,省发改委和省工信厅先后分别下发三批名单,我区在取得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名单第一时间,通过电话辅导等方式,告知企业自20xx年1月起,按期完成增值税申报后,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全额退还增量留抵退税额,扩大产能购置设备允许企业所得税税前一次性扣除,详细地介绍了退税申请表的填写与电子税务局申报退税操作流程。截至目前,已为企业办理增值税退税258.98 万元,惠及企业11户次,有3户企业申报符合企业所得税税前一次性扣除政策,申报扣除金额合计1036.54万元。二是积极推进复工复产。我区小规模纳税人尤其是个体工商户数量占比较高,受疫情影响较大且抗抵御风险能力相对较弱,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下调至1%,有助于进一步降低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成本,保持个体工商户就业稳定,有效帮助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初步预计,我区1988户小规模纳税人有望享受此项优惠政策。切实推进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阶段性减免。对符合条件纳税人进行彻底清查,准确掌握辖区内应享受政策的纳税人底数,应用好金三系统,加强阶段性减免税数据监控、减免税资格、数据逻辑关系等方面的审核校验工作,确保减免税数据真实、准确,加强风险信息管控工作,认真开展核查并及时反馈核查结果。截止目前,已享受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阶段性税收减免政策纳税人377户,减免金额1457.6万元。三是持续落实小微企业优惠政策。依据推送的企业所得税季报数据,集中核实疑点数据,有针对性地开展后续管理核查,明确了疑点出现的原因,并采取措施及时补救,保证了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确保符合小微条件的所有企业均享受到此项税收优惠,截止目前共1898户企业享受小微优惠政策,金额为5858.61万元。

(四)不断优化办税流程。疫情期间,着力推进“非接触式”办税、预约式办税,非接触式办税清单已全部覆盖公布的185个事项。“非接触式”办税的便捷度和热情贴心的服务,有效推动了“非接触式”办税的尽快落实,使纳税人办税更加高效,税收工作更加有序,为纳税人持续提供了更舒适的办税体验。

(五)加强预算收支管理,支持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严格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20xx年财政支出预算管控清单的通知》(黑政办发[20xx]10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省20xx年财政支出预算管控清单要求的通知》(哈政办发[20xx]11号)以及区政府《关于严控资金及项目审批大力压减非刚性支出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全区各单位、各部门提高政治站位,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压减一般性支出、暂停临时用工及其专项资金审批、暂停区重点工程项目以外区专项资金审批、严禁申请区级事权以外资金以及主动清理借款资金提高国库存款,保障财政支付能力。进一步节约财政资金,转变“不缺钱、不差钱”的思想,做到“量入为出、精打细算”,通过严格控制和压缩会议、培训、差旅等公用经费性质的非重点,非刚性支出,集中财力向疫情防疫、民生保障、援企稳岗扩就业、复工复产、消费扩容提质、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等六个方面重点领域倾斜,推动形成稳定积极的预期。

(六)加大督察推进力度。坚持以事后督察为推进手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促进税收政策落实。一是开展电话督察。按下发的电话督察企业名单,逐一对辖区企业的财务负责人或法人进行电话访问并做好记录,经询问,辖区企业纳税人均表示各项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宣传辅导到位。二是开展疑点核查。由相关业务科室提供政策指导,各税源管理部门进行具体核实,办税服务厅协助修改,务必将疑点查透、改彻底,对问题多发且风险较大的疑点问题强化管理并举一反三。我区共接收下发疫情防控类税收优惠政策疑点数据323条,其中疑点成立196条,已全部完成整改,疑点不成立127条。

三、下步工作措施

省、市、区已经将疫情防控和支持复工复产的有关税收政策期限延长至今年年底,加之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优惠政策仍在执行期限内,因此,今年的减税降费工作任务十分艰巨。我区将始终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紧密围绕省市区党委工作部署,认真做好减税降费工作落实。

一是进一步统一思想。减税降费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对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微观主体活力、促进经济增长具有重要作用。我区作为政策落实的一线,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二是进一步完善机制。按照新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领导,狠抓工作落实。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协作意识,抓好协商机制、落实机制、责任机制,加强配合,密切协作,形成合力,提高工作效率,做到减税降费工作与日常财政税收工作无缝衔接,不断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果。

三是进一步提高质效。坚持问题导向,以政策落实为目标,以优化服务为手段,以宣传培训为保障,提高税收政策落实的精度、准度、广度,确保符合条件的纳税人都能够及时享受政策。要加强督办落实,确保各类事项有人部署、有人落实、有人督办,加强跟踪问效,提高工作效率。

减税降费政策工作总结篇2

20xx年以来,颍州区税务局立足税收职能,坚决推动减税降费政策落地生根,既确保已出台优惠政策的精准落实又全力抓好新出台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减免等政策落地落好,现将上半年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明责任,全力推动政策落实。区局党委把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作为税收工作的重中之重,聚焦落实好政策红利、服务好企业发展的工作主线,重新调整优化了领导责任、工作协调、监督问责机制等减税降费推动落实工作机制,定期召开减税降费工作推进会,加压推进工作落实,着力以责任压实、督导抓实、作风务实推动减税降费政策落地生根。

(二)强宣讲,全力抓好宣传培训。坚持“全面覆盖”与“精准辅导”相结合,依托“税收宣传月”活动,通过短信微信平台、网络直播培训、进厂入企宣讲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政策辅导,紧扣新出台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减免等优惠政策,确保纳税人熟知掌握税收优惠政策。同时,畅通“线上”咨询通道,安排业务骨干接听解答纳税人缴费人政策咨询,切实把政策讲懂讲透。

(三)解难题,全力服务企业发展。扎实开展“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做实“四送一服双联”活动,组织业务骨干深入全区重点行业企业摸排企业在政策享受、经营发展等方面存在的现实难题,面对面讲政策、实打实解难题。区税务局还积极与金融机构开展合作,主动为企业和金融机构牵线搭桥,畅通企业融资渠道,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有效减轻企业负担。

区税务局将坚决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着力为企业发展提供更加精准高效的纳税服务,切实增强企业创新发展活力、强劲发展动力。

减税降费政策工作总结篇3

xx县税务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工作部署,积极响应总局、省、市局减税降费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把“减税降费”工作放在讲政治的高度认真贯彻落实,坚持党建引领、上下联动、统筹兼顾,建立包保机制,加强风险防控,统筹调度,推进减税降费工作落到了实处,取得了实效。

一、强化党建引领。

将减税降费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时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强化政治担当,对减税降费重要任务亲自部署、关键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察。党委委员结合分管和联系工作,各负其责、盯紧抓实。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勇挑重担,攻坚克难。形成从党委到支部、支部到党员、党员到企业的一条线工作推进机制。为了积极落实复工复产和防汛救灾税收优惠政策,成立了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税费政策推进落实工作专班,组建服务团队,摸清受灾企业名册,深入企业开展“送政策、问需求、解难题、优服务、促发展”活动。筛选出2308户重点包保企业,具体责任到人,通过电话、走访等方式摸排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需求,建立问题清单和包保工作底稿,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二、落实协同共治。

县局积极与县委、县政府汇报,并与财政、人社、医保、发改、审计等部门的协调对接,将减税降费纳入“四送一服”工作机制,主动参与“四送一服”各项活动。在开展政策宣讲、深入企业调研、解决困难问题、强化舆论宣传等方面,加强工作联动,密切协调配合,形成服务企业发展的强大合力,更好地服务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同时,利用税收宣传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等契机,注重工作结合,积极切实加强与财政、自然资源、环保、房产等部门的协调对接,注重在信息共享、分析评价等方面形成合力,持续推进税收共治格局。认真落实与纪委监委建立的监督检查协作机制,自觉接受、主动配合各类外部监督检查。非税部门积极与市人社局征缴中心联系,落实社保延长政策和数据核定。加强与人社、财政、医保等部门沟通协作,畅通信息传递渠道,合力缓解企业困难,助力相关产业发展,有效应对疫情冲击。为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将纳税信用评价等级为A、B、M的纳税人名单传递给县金融办和各商业银行,与县农商行召开发挥“银税互动”作用助力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座谈会,架起银企之间的“桥梁”,为企业申请“税融通”贷款1.91亿元。

三、精准宣传辅导。

运用电话、短信、微信群、在线解答等方式向纳税人、缴费人精准宣传复工复产有关税收政策,并印制《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税费优惠政策汇编》和《政策指引》宣传折页放在办税服务厅,帮助纳税人及时掌握相关税费优惠政策;对重点企业实行“一对一”服务,针对性辅导纳税人精准享受税收优惠;摸排对接辖内公共交通、生活服务、邮政快递纳税人,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建立政策享受辅导台账,指派专人进行服务。税务人社共同在行政服务中心开展减税降费政策宣传,为纳税人发放宣传手册,利用12366短信平台、办税服务厅大屏幕滚动播放减税降费政策、摆放宣传展板、海报等渠道营造舆论氛围,加强对纳税人的宣传辅导。

四、优化办税服务。

20xx年以来,我局重点围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开展工作。深入开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实行容缺办、豁免办、延期办,千方百计为企业纾困解难。落实推广新办纳税人“零见面”服务,实现设立登记、财务制度备案、税费种认定、三方协议签订、发票发放等业务一次性办结。及时发布省局更新的“全程网上办”清单,引导纳税人全程、全税种网上申报缴税。

持续更新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全程网上办”清单和办事指南,实现99%以上涉税事项一次办结,95%以上主要涉税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全面推行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管理,将正常退税的办理时限压缩至平均5个工作日以内。持续优化发票网上申请、邮寄配送服务,实现网上发票申领率90%以上。

上线个人所得税申报记录网上查询功能,保障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顺利落地。多措并举全面提升减税降费宣传辅导,确保纳税人、缴费人懂政策、知程序、会操作、能享受。贯彻落实降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调整社保缴费基数政策,减轻企业社保缴费负担,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依托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等,进一步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事项范围。在县政务中心提供24小不打烊服务,满足受灾企业领用发票需求,目前网上申领发票率达到95%。线上推送电子资料18000份,线下发放宣传材料5500余份,确保纳税人、缴费人懂政策、知程序、会操作、能享受。

20xx年度,xx县税务局将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同疫情防控和防汛救灾相结合,梳理相关税费优惠政策,加强宣传辅导,严格抓好落实,共落实各项税费优惠16589万元,其中20xx年新出台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新增减税降费11000万元,20xx年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在今年继续实施形成减税降费5589万元。

减税降费政策工作总结篇4

《红河州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云南省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自检自查的通知》(红财税〔20xx〕9号)收悉后,红河州民政局高度重视,现将开展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升政治站位,抓细政策落实工作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大规模减税降费重大决策部署,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把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强化担当,确保中央及省减税降费各项政策实打实、硬碰硬。

二、开展自检自查工作情况

按分级管理的原则,对所辖的1762家社会组织进行了自检自查,并签订红河州清理规范社会组织收费工作承诺书。针对《云南省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第四季度减税降费专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的通知》(云财税〔20xx〕68号)中反映的“20xx—20xx年,红河县石膏工业协会违规向4户石膏原矿开采企业收取石膏产业发展基金119.45万元,截至20xx年9月30日,协会已停止收费,基金余额2.44万元”“20xx年1月,金平县民办教育协会举办年会活动,无依据收费4.54万元”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及时作出安排部署,要求各县市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督促各县市组织开展了各类协会自查整改工作,同时督促金平县、红河县民政局加强对金平县民办教育协会、红河县石膏工业协会检查和指导,督促金平县民办教育协会、红河县石膏工业协会采取有效措施,从思想上、行动上将存在问题及时整改到位,明确由金平县、红河县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发改局、县教育体育局等行业部门协调联动、合力对民办教育协会无依据收费、石膏协会违规收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全程督导。

三、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金平县民办教育协会无依据收费整改情况

根据《云南省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自检自查的通知》(云财税〔20xx〕13号)要求,金平县人民政府于20xx年2月6日组织召开了由民政、教育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参加的整改动员布置会议,成立了以副县长杨光亮为组长,县民政局长李侍樯、县教育体育局局长曹辉为副组长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金平县人民政府关于20xx年第四季度减税降费专项审计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明确要求金平县民办教育协会于20xx年2月18日前将无依据收取的培训费39000元、年会费6350元共45350元(4.54万元)全部进行清退并张榜公示。

20xx年2月9日,金平县民办教育协会会长高兴娴主持了民办教育协会会员代表大会,会议决定将20xx年8月举办“幼儿一日活动及卫生保健营养保育”培训收取费用39000元和20xx年1月举办民办教育协会年会活动收取的年会费6350元共计45350元(4.54万元)于20xx年2月10日前全额退还缴费人,并将退费情况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

20xx年2月10日,金平县民办教育协会按照会议决定进行清退,并将退费情况向社会进行了公示。

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二)红河县违规收取石膏产业发展基金整改情况

根据《云南省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尽快完成减税降费专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提示函》要求,红河县于20xx年2月8日召开了由红河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红河县审计局、红河县财政局、红河县发改局等部门参加的会议,专题研究红河县石膏工业协会违规收取石膏产业发展基金1194500元(119.45万元)的整改问题。会议要求红河县石膏协会于20xx年2月18日前将违规收取的石膏产业发展基金1194500元(119.45万元)全部进行清退,并从即日起停止向会员收取任何费用。

20xx年2月8日,红河县民政局、红河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红河县财政局、红河县发改局联合下发了《关于限期清退红河县石膏工业协会违规收取石膏产业发展基金的通知》(红民联发〔20xx〕1号),要求红河县石膏协会应于20xx年2月18日前将违规收取的石膏产业发展基金1194500元(119.45万元)全部进行清退,并从即日起停止向会员收取任何费用。

根据《关于限期清退红河县石膏工业协会违规收取石膏产业发展基金的通知》(红民联发〔20xx〕1号)要求,20xx年2月10日,红河县石膏工业协会召开了关于石膏发展基金清退整改工作专题会议。会议决定:一是协会收取石膏产业发展基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所收取的基金已用于养护石膏产业片区公共设施、固定资产购置、石膏集散中心建设等方面支出,协会无其他收入来源,因此石膏协会此前收取并已支出的基金无需清退予4家会员单位,4家会员单位均在承诺书上签字承诺不需退还;二是剩余的石膏产业发展基金2.44万元必须退还至各会员单位。

至20xx年2月18日,石膏产业发展基金剩余的24397元(2.44万元)扣除10—11月期间发生办公费2197.74元、银行账户短信提示费60元后的余额(22140元)已全部退还至会员单位。

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四、下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工作措施

针对金平县民办教育协会无依据收费、红河县石膏工业协会违规收费的问题,红河州民政局将举一反三,加强排查检查,确保中央及省降费减负各项政策落地见效。

(一)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的意见)》(发改经体〔20xx〕1999号)、《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红政办发〔20xx〕27号)精神,加强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的排查检查。

(二)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中存在问题做到立行立改、即知即改,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工作,扎实推动中央及省各项降费减负政策的落地见效。

(三)加强各部门间的沟通联系,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中央及省各项降费减负政策的落实落地。

(四)标本兼治,扎实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坚持把“立行立改”与“长期坚持”结合起来,把建章立制与解决问题结合起来,统筹推进制度制定和制度执行工作,强化制度约束,堵塞管理漏洞,切实形成防范问题产生、及时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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