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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信访工作条例》心得体会10篇

时间:2022-08-26 10:50:04 来源:网友投稿

学习《信访工作条例》心得体会10篇

学习《信访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1

  新颁布的《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系统总结党长期以来领导和开展信访工作经验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成果,对于提高信访工作能力和水平,着力化解信访突出问题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必将推动信访工作更加适应形势和任务需要,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赤峰市要坚决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不断提升信访工作质效,以实际行动为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作出应有贡献。

  坚持高点站位,切实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党中央、国务院制定出台的《条例》,是全面规范信访工作的第一部党内法规,是推动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制度安排,为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一定要立足赤峰地处京畿要地、区位特殊的市情实际,站在守卫边疆安全、拱卫首都安全的政治高度看待信访工作,真正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和《条例》,切实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特别是要准确理解把握《条例》的核心要义和基本要求,把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最高原则、人民至上这一根本要求贯穿到信访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切实担起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下真功夫、苦功夫、实功夫,办理好每一封来信、接待好每一次来访、处理好每一件投诉,推动党中央关于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条例》在赤峰大地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以实绩实效诠释政治忠诚、践行“两个维护”。

  坚持源头治理,牢牢掌握新时代信访工作主动权。实践证明,强化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是做好信访稳定工作的核心关键,这也是《条例》明确的一条重要原则。我们要严格贯彻落实《条例》要求,在源头防范、源头治理上下功夫,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以赤峰一域之稳定为全区全国大局之稳定尽责任、作贡献。一方面,坚持重心下移、关口前移,把矛盾发现在早、化解在小。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为契机,以创建“全国信访工作示范县”活动为抓手,健全常态化、制度化推进矛盾隐患纠纷排查化解制度,把重心放在事前、把功夫下在日常,严密防范信访工作领域的各种“灰犀牛”“黑天鹅”风险隐患,力争把各类信访问题消除在萌芽、化解在基层。另一方面,坚持即接即办、规范办理,做到矛盾不激化、问题不上交。以《条例》为抓手,进一步明晰部门单位源头预防和解决问题的职责,压实属地、领导、部门和个人的首接首办责任,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疏导等办法化解矛盾,确保各类群众初信初访件在规定期限内问题得以查清、合理诉求得以解决,避免小事拖大、大事拖炸,努力让“最多访一次”成为常态、“重信重访”成为例外。

  坚持常态长效,全面构建同向发力、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新格局。信访工作涉及方方面面,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把握主攻方向,抓住关键环节,在健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进一步建立健全常态宣传贯彻机制。把学习《条例》列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把宣传《条例》作为“八五”普法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好集中宣传月活动,推动条例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在全社会营造宣传贯彻《条例》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健全完善担责尽责、联动运行的工作机制。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着力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落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协调、信访部门推动、各方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体系,切实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配合抓,上下联动、沟通顺畅、协调有力的信访工作新局面。进一步健全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将信访工作纳入督考一体的重要内容,常态化对信访工作推进和《条例》贯彻落实等情况开展督导问效,既考核信访案件化解成效,也考核各级工作责任落实,在全市树立起信访工作不能不抓、不敢不抓、不抓不行的鲜明导向,以此倒逼各方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举措、落实责任,努力交出新时代赤峰信访工作的满意答卷。

学习《信访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2

  党中央、国务院制定的《信访工作条例》,是信访工作历史上第一部党内法规,是指导推动新时代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不折不扣落实好《信访工作条例》各项要求,切实把这件“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做细做实,努力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第一,始终坚持信访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把信访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习近平总书记就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和重要论述,系统回答了信访工作是什么、信访形势怎么看、信访工作怎么干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做好新时代人民信访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一定要从政治的、战略的、全局的高度,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理念,强化群众工作意识,牢固树立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以系统解决问题为衡量标准,不断增强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以实际行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第二,努力把信访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我们要始终坚持把群众路线和群众工作方法贯穿信访工作全过程,全力做好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工作,密切同群众的联系,增强群众对党的信任。要多跟群众沟通。想问题、办事情、作决策要充分尊重民意、多和群众商量,经常设身处地、换位思考,深入了解群众想什么、盼什么、要求什么、反对什么,群策群力、集思广益做好工作;特别是注重加强宣传引导,通过与群众当面推心置腹沟通,讲透政策措施,讲明工作出处,最大限度地争取群众的理解和认同。要多与群众见面。变“上访”为“下访”,经常深入老百姓家中,拉家常、问实情、交真心,以“面对面”换取“心连心”;同时严格落实值班接访制度,盟级领导干部每月至少1次、旗县市领导干部每月至少2次到信访大厅接待信访群众,耐心倾听群众诉求,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让群众说得上话、泄得了气、息得了怨,有效推动案结事了、事心双解。要多为群众解难题。全面梳理民生政策落实情况,常态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推行“一线工作法”,到群众中去,倾听群众呼声,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关心的就业、教育、社保、医疗、住房、养老、食品安全、社会治安等急难愁盼问题,一件一件抓落实,努力让群众看到变化、得到实惠。

  第三,立足源头治理解决信访问题。信访工作的重点在基层,难点在基层,解决群众信访问题的关键也在基层。我们要聚焦夯实基层基础,以创建信访工作示范县和示范乡镇为引领,着力提高源头治理信访问题的能力水平。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坚持排查与化解相结合,全面落实四级隐患排查化解机制和重大不稳定问题清单制度,健全完善各类风险隐患应对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和化解时限,做到心中有数、手上有招。做好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的发生。充分发挥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和城乡“网格化”管理作用,落实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体系,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早、化解在小、化解在基层。着力提高基层治理能力。坚持大抓基层、大抓基础,严格执行镇村两级初信初访首问负责制,做到事事明责、人人有责、易于问责,推动信访问题首先在基层解决。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信访案件办理质效,加快推动“一网管全盟”平台建设运行,抓好网络信访“三个一”建设(健全一个全覆盖的网上信访工作平台、创建一个网上群众之家、设立一个人民满意的网上信访代理窗口),推动更多信访事项实现“网上办”“掌上办”,让群众少跑路,确保信访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依法依规解决信访问题。严格落实诉访分离制度和“三到位一处理”要求,依法依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依法处理信访和群体性事件中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第四,全面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领导。党的领导是做好信访工作的最高原则、最大优势和根本保证。要切实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落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协调、信访部门推动、各方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压实信访责任制,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要求,把责任内容落实到岗、明确到人、具体到事,构建责任明晰、履职尽责的责任体系。要把贯彻落实《条例》、开展信访工作情况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述职述责内容,做到信访工作和中心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考核。要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狠抓能力和作风建设,落实关爱激励保障措施,打造一支对党忠诚可靠、恪守为民之责、善做群众工作的高素质专业化信访工作队伍,为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学习《信访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3

  《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就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的体制机制、职责任务、处理程序、监督体系等定下了“硬制度”、立起了“铁规矩”。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条例》应从四个方面领会和把握。

  一是树牢政治思维,确保正确政治方向。《条例》指出,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信访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确保正确政治方向,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信访工作的高度重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信访工作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就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为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当前,信访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我们必须从政治高度把握信访工作的重要性,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办,主动适应形势变化和任务需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把党的领导作为信访工作的最高原则和最大优势,全面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领导,不断提升信访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制度化水平,以实际行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确保信访工作方向正确。

  二是树牢民本思维,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条例》指出,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各级机关、单位及其领导干部、工作人员接受群众监督、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途径。说到底,信访工作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人民信访为人民,信访工作应当有温度,让信访人有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才是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的重要标准。工作中我们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领导干部带头采取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带头落实接访制度,把信访群众当家人,把信访诉求当家事,采取重点约访、定期接访、现场接访等方式,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把群众合法诉求解决好。带头落实下访制度,变“上访”为“下访”,主动深入信访工作一线,倾听群众呼声,发现问题“症结”,解开矛盾“心结”。带头落实包案制度,对涉及的重点信访案件,实行领导包案,亲自研究研判、亲自推动化解,针对房地产“三难”问题,乌兰察布市实行市县两级领导包联推动落实机制,包问题化解、包思想疏导,推动十多年来的历史积案有效化解。带头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基层党支部和基层网格建设,充分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和党群服务中心作用,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提高初信初访办理质量,努力把矛盾化解在早、化解在小、化解在基层,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到权益受到公平对待、利益得到有效维护,切实把信访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不断夯实党执政的群众基础。

  三是树牢法治思维,将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条例》指出,各级机关、单位应当按照诉讼与信访分离制度要求,将涉及民事、行政、刑事等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从普通信访体制中分离出来,由有关政法部门依法处理。根据信访事项性质的不同,区分建议意见类、检举控告类、申诉求决类事项,分别明确受理办理程序,保证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从制度层面,明确实施诉讼和信访分离制度,有利于更好地把涉及民商事、行政、刑事等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从普通信访体制中分离出来,更好地推动信访事项、矛盾纠纷的化解。在实际工作中,坚持依法依规,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行政复议、仲裁、诉讼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在接访环节从严把关审核,耐心教育引导信访群众依法向有关政法机关提出相关诉求,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处理;对收到的群众涉法涉诉信件,及时转同级政法主管单位依法处理;支持各级政法机关建立完善联合接访、分别设立窗口等接访机制,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事项。

  四是树牢创新思维,推动新时代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条例》指出,地方党委和政府应当根据信访工作形势任务,健全信访工作联席会议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信访分析研判、重大信访问题协调处理、联合督查等工作机制,提升联席会议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好的制度在于执行,推动信访工作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就要不断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促进信访工作再提升。创新完善信访工作业务流程机制。运用标准化理念和方法重塑业务流程,促进业务工作始终规范开展,制定信访业务工作标准,建立起信访业务标准化管理规则,实时跟踪办理进度,自动催办提醒,切实提高信访基础业务的规范化水平。创新完善基层信访工作机制。着力提升基层及时就地解决问题水平,打造联合平台,把信访部门受理办理与职能部门解决问题整合起来,推动群众合理诉求“最多访一次”。坚持分类施策,采取教育疏导、协商调解、行政裁决等方式,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解决和回应群众诉求。创新完善信息支撑保障机制。把信访制度改革、信访基础业务规范等相关要求与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有机结合,持续提升信访工作服务水平。推进矛盾源头化解,开展信访问题日常、专项和集中排查,了解社情民意、分析矛盾风险,真正把问题解决在群众上访前。

学习《信访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4

  通过这次学习,了解到各级机关、单位对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应当及时报告本级党委和政府,通报相关主管部门和本级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不良影响的产生、扩大。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接到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应当向上一级信访部门报告,同时报告国家信访局。作为一名党员,要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记于心,努力成为一名合格的党员。

学习《信访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5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信访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就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为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信访工作条例》深入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刻总结了我们党长期以来领导和开展信访工作经验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成果,彰显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新时代信访制度改革的标志性成果,是全面规范信访工作的第一部党内法规,是以科学理论指导新时代信访工作的顶层设计,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动实现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对于坚持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理顺信访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信访工作具有里程碑意义。

  深入贯彻落实好《信访工作条例》,必须深学细悟笃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精准理解把握蕴含其中的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切实做到以下四点。

  时刻牢记政治属性。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党和政府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各级机关、单位及其领导干部、工作人员接受群众监督、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途径。做好信访工作是对各级领导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最直接的检验。贯彻落实好《信访工作条例》,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必须把旗帜鲜明讲政治放在第一位,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信访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始终胸怀“两个大局”、牢记“国之大者”,自觉站在为党守江山守人心、夯基础固根基的政治高度,站在守卫边疆安全、拱卫首都安全的政治高度认识和看待信访工作,切实担起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推动信访工作各项部署落地落实、见行见效,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信访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始终站稳人民立场。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人民是党执政兴国的最大底气。信访工作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信访工作的价值追求,也是信访工作人民性的鲜明体现。在开展信访工作中,接待每一位群众、处理每一封来信、化解每一宗案件,都能从中见立场、见党性。贯彻落实好《信访工作条例》,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必须切实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于信访工作全过程、体现到每一个信访案件办理中,把解决信访问题的过程作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的过程,认真落实好领导接访、信访包案等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把来访群众当家人,把群众来信当家书,把群众诉求当家事,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带着责任和感情千方百计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全力化解疑难复杂信访积案,真正把“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切实增强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厚植党长期执政的群众基础。

  依法解决信访诉求。法治是信访工作的基石,是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路径。坚持依法按政策解决问题,是解决信访问题的基本方法,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信访工作中的具体运用。贯彻落实好《信访工作条例》,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必须更加自觉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自觉用法治思维厘清职责边界、明晰权责清单,在法律框架下分清是非、明确权利、界定义务,用法治方式解决矛盾和问题,用法治意识引导群众表达诉求,逐步把信访工作引入法治化轨道,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信访事项办理过程中感到权益受到公平对待、利益得到有效维护。

  落细落实工作责任。落实信访工作责任,是做好信访工作的关键环节,是确保信访工作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地的重要保障。《信访工作条例》明确健全党领导信访工作的体制机制,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落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协调、信访部门推动、各方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进一步压实了党委、政府、联席会议、信访部门以及各方力量的职责任务,形成了信访工作整体合力。贯彻落实好《信访工作条例》,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必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基本原则,推动信访工作责任制落实,把工作细分到末端、责任落实到个人,以信访责任压实推动信访工作落实。必须严格落实“三到位一处理”要求,发挥上联下达、横纵相连的作用,善于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打好教育、调解、疏导等“组合拳”,“法理情并用”解开信访群众心中的“疙瘩”、推动“事心双解”。必须抓住源头治理这一治本之策,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源头预防、前端化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切实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学习《信访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6

  作为一名学生党员,通过学习新《信访条例》提高了自身的法律素养,对今后的日常工作也极具有指导意义,信访矛盾要从源头治理,这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于进一步化解社会矛盾、规范信访秩序,推动和谐社会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未能在基层处理好“小事”,就容易引发信访问题。将矛盾在基层化解,让群从没有信访的意愿,没有信访的内容,没有信访的必要,才能真上减少信访,促进社会稳定。

 

学习《信访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7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信访工作作出系列重要指示和重要论述,系统回答了信访工作是什么、信访形势怎么看、信访工作怎么干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形成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我们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提供了科学指南和根本遵循。《信访工作条例》是我们党制定出台的第一部全面规范信访工作的党内法规,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进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条例》出台后,鄂尔多斯市及时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将《条例》列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重点内容,部署开展群众性宣传宣讲活动,全面推动《条例》落地落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坚持人民至上,真情实意做好信访工作。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嘱托我们要把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做好。近年来,鄂尔多斯市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作为信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创新推广“三分吸附法”“多多评”等模式,推出信访超市、村坊议事会、上门调解服务队等作法,建立“接诉即办”机制,推动解决了一大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得到了群众的认可和支持。我们将按照《条例》“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的要求,始终把信访工作作为察民情、解民忧、聚民心的重要举措,实打实地把信访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站稳群众立场。始终把牢信访工作本质上是群众工作的政治定位,持续深入广泛抓好《条例》学习宣传工作,教育引导各级干部时刻牢记自己是人民中的一员,将心比心、换位思考,以百姓心为心、以群众事为事,设身处地站在群众角度想问题、找办法、解难题,切实把群众立场贯穿信访工作全过程。维护群众利益。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提高初信初访办理质效,深入开展“化积案、治重访、促稳定”攻坚专项行动,妥善解决好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信访问题,全力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让群众在诉求反映和解决过程中切身感受到信访工作的感情温度。纾解群众困难。结合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持续推进“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让更多党员干部走到群众身边,深入到群众生产生活之中听取诉求、了解情况、解难答疑,最大范围解决好群众反映的普遍性问题,最大程度排查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真正做到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

  二是坚持事要解决,标本兼治做好信访工作。贯彻落实《条例》,做好信访工作,根本目的是推动事要解决、群众满意。近年来,鄂尔多斯市多措并举、综合施策,持续攻坚化解信访矛盾积案,推动信访事项“三级终结”取得明显成效,实现“95%矛盾不出村社,95%矛盾不出镇街道、95%矛盾化解在诉讼前”。我们将紧紧抓住做好党的二十大信访维稳工作这条主线,聚焦“事要解决”,突出标本兼治,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信访工作的满意度。推进源头治理。把信访工作的着力点放在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推进全国信访工作示范县创建为依托,把信访工作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不断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充分发挥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的机制作用,下足网下功夫解决好网上信访问题,把可能引发信访问题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推进系统治理。严格落实“三到位一处理”要求,健全完善多元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教育、调解、疏导等多种方式,“法理情并用”推动“事心双解决”,努力实现群众合理诉求“最多访一次”“最多访一地”,推动新发生信访案件月结月清、重复信访案件年内清零。推进依法治理。始终坚持在法律框架下分清是非、明确权利、界定义务,健全完善依法有序表达诉求、及时就地解决问题的机制,提升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树立“维权不能违法”的观念,着力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三是坚持党建引领,共建共治做好信访工作。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信访工作的最高原则、最大优势。近年来,鄂尔多斯市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信访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市委常委会定期调度信访工作,充分发挥信访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常态化推进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在全区率先实现苏木乡镇(街道)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全覆盖,推动全市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实现大幅提升。我们将牢记“为民解难、为党分忧”政治责任,自觉从政治和全局高度谋划推进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不断提高“政治三力”,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信访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始终把信访融入党建之中,纳入平安建设、法治建设、民生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干部作风建设之中统筹推进,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创新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统筹各方力量,着力构建高位带动、部门推动、基层联动、多方互动的信访工作格局,推动全市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构建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作出鄂尔多斯应有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学习《信访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8

  《信访工作条例》对新时代信访工作作了系统安排和全面规范,在推动信访工作体质机制建设、信访矛盾攻坚化解、规范信访业务,优化信访生态方面都有积极影响,《条例》最大的创新和突破就是对党领导下的新时代信访工作体制和工作格局作出新界定,即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落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协调、信访部门推动、各方齐抓共管。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准确把握、全面落实关于信访工作体制和格局的新规定新要求,把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到实处。不断加大《条例》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群众依法逐级反映合理诉求,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营造规范有序的信访环境。

学习《信访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9

  5月1日起,国家新修订的信访条例开始施行。这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于进一步化解社会矛盾、规范信访秩序,推动和谐社会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学习新《信访条例》提高了自身的法律素养,对今后的日常工作也极具有指导意义。

  与旧条例相比,新信访条例有90%的内容做了修订,新精神、新规定非常多。在我看来,新《信访条例》最大的变化,就是突出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将其确定为信访工作的重要原则。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是一个宪法原则,特别是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信访人’从十年前旧《信访条例》中的普通条款提升至总则位置。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条例规定,将信访人的检举、揭发材料或者有关情况透露、转给被检举、揭发的人员或者单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新条例还为信访人增加了四项新权利:可以要求行政机关公开相关的信息;可以查询信访事项的办理情况;对信访内容是否受理,必须给予书面回答;信访人对行政机关的处理意见不服,可请求其上一级行政机关进行“复查”,并可以向复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请求“复核”。

  另外,在新《信访条例》总则中,实行多年的“分级负责,归口办理”信访工作原则,被修改为“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被引申为“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与此同时,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一系列职责被强化,我注意到,有三个“应当”条目尤为醒目:应当畅通信访渠道;应当科学、民主决策,依法履行职责,从源头上预防导致信访事项的矛盾和纠纷;应当建立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通过联席会议、建立排查调处机制、建立信访督查工作制度等方式,及时化解矛盾和纠纷。

  当然,新版《信访条例》并没有无节制地扩张信访主体的诉求权利,而是在强化中又有规范。新条例针对当前在信访秩序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堵塞、阻断交通,携带危险物品或者管制器具等六类行为作了禁止性规定,并与刑法等法律作了衔接,规定由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必要的现场处置措施、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显然,在一个法治社会,任何权利行使和保护都不能偏离法律航线和理性尺度。

学习《信访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10

  《条例》的颁布实施,这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于进一步化解社会矛盾、规范信访秩序,推动和谐社会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学习新《信访条例》提高了自身的法律素养,对今后的日常工作也极具有指导意义。

  《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我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我省适应信访工作新形势和新任务需要,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改革和发展的重要步骤,标志着我省信访工作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依法规范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信访工作行为,依法规范群众的信访行为,依法规范源头预防,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我省加快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条例为群众敞开信访“大门”

  目前社会上有一种误解,认为制定信访条例是为了不让当事人上访,部分群众认为是提高了信访的门槛。制定信访条例不是把信访的

  大门关闭或收窄,而是更大范围、更大限度地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畅通群众上访、信访的渠道,敞开“大门”,降低门槛,方便信访群众的信访活动与表达合法诉求。

  “现在有些群众到有关部门去信访,但迟迟得不到解决,随后群众信访的层级越走越高,造成秩序越来越乱,条例的制定就是要解决这个问题,让群众的信访活动更方便、更有序、更有效。”

  信访工作必须畅通渠道 。 新修订的《信访条例》自始自终都贯穿着畅通信访渠道这条主线贯彻《信访条例》,畅通信访渠道,就必须从信息公开透明、渠道高效便民、人员诚实守信等多方面做好工作。 同时必须维护信访秩序。 一个良好的信访秩序,不仅是确保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也是维护信访人自身权益的需要。 这次《信访条例》的修订,充分体现了既要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又要建立良好信访秩序、确保社会稳定的基本要求。要有效的维护上访群众的合法权益,就必须同时建立良好的信访秩序,实现维护权益与维护秩序的统一。 作为我们学校来说,我想信访也是一项很重要的工作。其中最大的一块可能要算是面对家长的各种投诉了,如何正确处理好家长的投诉,我们要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信访条例》,依法办事。 通过学习深刻认识到,该条例作为全国首部规范信访工作的地方性立法,在诉访分离、强化网络信访、建立重大信访问题倒查责任、重大公共利益事项听证等方面建立了一系列核心制度,对信访工作进行了全面的规范与明确,让信访活动更方便、更有秩序、更有效果,并要求信访人要依法信访。

  总之,新《信访条例》的基调凸显了“规范”,我们的日常工作上也不例外,科学、民主决策,依法履行职责,就可以避免就信访抓信访,从而从源头上预防导致信访事项的矛盾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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