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平阳同志在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讲话,,,,7月23日【优秀范文】

时间:2023-06-06 18:45:04 来源:网友投稿

张平阳同志在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讲话2018年7月23日同志们:这次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系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张平阳同志在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讲话,,,,7月23日【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张平阳同志在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讲话,,,,7月23日【优秀范文】

张平阳同志在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讲话

 

2018年7月23日


同志们:

这次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系列要求、具体工作,安排部署我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在全区营造起良好的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氛围。为此,我讲四点意见。

    一、深刻把握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内涵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协调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摆上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认识高度、推进力度、实践深度前所未有,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取得积极进展,生态文明建设展现出旺盛生机和光明前景。党的十九大对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进行了重点部署,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要求、新目标和新部署。在新理念方面,“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同时提出生态文明建设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等新论断。在新要求方面,主要是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这是统领当前和未来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新的根本要求。在新目标方面,提出到2020年,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到2035年实现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到本世纪中叶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在新部署方面,从推进绿色发展、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改革生态环境监管体制等四个方面,对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进行部署,力度更大、措施更严、要求更高。

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确立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这是标志性、创新性、战略性的重大理论成果,是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遵循,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思想指引和实践指南。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内涵丰富、博大精深,深刻回答了“为什么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什么样的生态文明”“怎样建设生态文明”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集中体现为“生态兴则文明兴”的深邃历史观、“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科学自然观、“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观、“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的基本民生观、“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的整体系统观、“实施最严格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的严密法制观、“共同建设美丽中国”的全民行动观、“共谋全球生态文明建设之路”的共赢全球观。这些重要思想进一步丰富了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目标、总任务、总体布局、战略布局和发展理念、发展方式、发展动力等,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学习理解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要重点把握其深刻内涵。

    一是要深刻理解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意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大计,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的内在要求,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美丽中国的时代抉择,是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维护全球生态安全的重大举措。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必须站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面发展和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战略高度,来深化认识和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开创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

    二是要准确把握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和绿色发展理念,更新了关于生态与资源的传统认识,打破了简单把发展与保护对立起来的思维束缚,指明了实现发展和保护内在统一、相互促进和协调共生的方法论,带来的是发展理念和方式的深刻转变,也是执政理念和方式的深刻转变,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就要坚持“两山论”和绿色发展理念,从根本上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努力实现两者协调共赢。

    三是要切实掌握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要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建设生态文明既是民生,也是民意。随着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良好生态环境成为人民生活质量的重要内容,在群众生活幸福指数中的地位不断凸显。建设生态文明的核心就是增加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普惠的民生福祉,成为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的增长点。

    四是要牢牢守住生态文明建设的主阵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关键在于打破资源环境瓶颈制约、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生态环境保护必然是主阵地和主力军。我国正处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的进程中,发达国家在一二百年工业化发展过程中逐步显现和解决的环境问题在我国累积叠加,生态环境已经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要加大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工作力度、投资力度、政策力度,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

    五是要牢固树立生态文明建设的系统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在生态环境保护上,一定要树立大局观、长远观、整体观,不能因小失大、顾此失彼、寅吃卯粮、急功近利”。这些重要论述从自然生态要素的空间系统性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时间系统性两个维度,形成了生态文明建设的系统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必须按照生态系统的整体性、系统性及其内在规律,处理好部分与整体、个体与群体、当前与长远的关系,统筹考虑山上山下、地上地下、陆地海洋以及流域上下游等所包含的自然生态各要素,进行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

    六是要携手开拓生态文明建设的国际视野。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国际社会应该携手同行,共谋全球生态文明建设之路”。当今时代,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成为世界潮流,生态文明对其他国家和地区也有借鉴意义。在2013年2月召开的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第27次理事会上,我国生态文明理念被正式写入决议案文。2016年5月,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发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中国生态文明战略与行动》报告。我国在推进国内生态文明建设的同时,推动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理念走出去,为发展中国家提供了可资借鉴的模式和经验,对国际环境与发展事业将产生重要影响。

    二、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总书记要求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强调把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作为民生优先领域。省委结合中央精神和四川实际,作出了打好“八大战役”的总部署,这“八大战役”分别是: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饮用水水源地问题整治攻坚战、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攻坚战、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散乱污”整治攻坚战。前不久召开的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对巴中如何打好“八大战役”进行了细化部署。对于这些安排部署和具体要求,我们要全面抓具体落实,把所涉及工作一件一件地干好。

    第一,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2017年的目标是:巴城主城区全年空气环境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35天,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1.8%,晋级为全国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城市。今年1-6月,巴城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率达到93.2%,与去年同期相比提高了3.3个百分点。这个成绩是不错的,但大家一定要清楚,我们空气环境质量达标了,更多的源于我们的生态本底好,抓空气质量达标任务面临着十分艰巨的任务。目前,主城建成区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以及各地24门以下砖瓦轮窑、立窑、无顶轮窑、马蹄窑等淘汰工作还没完成;包装印刷、家具制造、石墨加工、制鞋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作还需加力加码;产业结构调整还不到位;机动车排气污染治理还不理想;城区及城郊建筑施工扬尘管控还有待加强。针对这些问题,环保、发改、交通、住建、执法、经信、国土等区级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要结合减排、抑尘、压煤、治车、控秸等工程的实施,加强管控,加快整治,在巩固好大气环境质量达标成果的基础上,确保到2020年我区全面完成市下达大气质量和总量减排约束性指标,pm2.5年均浓度小于35微克/立方米,各年度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率持续稳定达到92%以上。同时,区环保局要对接市里的三年行动计划,在8月底前,完成巴州区2018—2020年的专项行动方案的制定。

    第二,切实打好碧水保卫战。2017年我们的目标是:境内各考核断面水质均达到地表水Ⅲ类及以上,全面达到国家和省、市考核要求,主要水污染物中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分别削减927.27吨、92.53吨,超额完成上级下达任务。今年乃至今后一个时期,要围绕区域流域水环境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差”的目标,以持续改善巴河水环境质量为中心,以全面推行河长制为抓手,以实施“一河一策”方案和落实管理保护四张清单为切入点,创新治理机制,强化管理保护,深化流域生态修复,切实打好碧水保卫战。一是切实加强水资源保护。2018年底前,区水务局要完成全区水功能区重新划定,并会同发改、交通、住建、农业、经信、执法、环保等部门和相关乡镇(街道)加强监督管理,严格控制水资源开发利用。二是建立健全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制度。17条区级主要河流为重点,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划定工作由区河长制办公室牵头,此项工作务必在今年10月底前完成。河长制相关责任单位要按照划定范围做好日常管护工作。三是全面加强水污染防治。主要明确几个具体任务:由住建局牵头,抓好城镇污水处理厂站及配套管网建设,特别要加快沿河乡镇场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确保2019年底前各乡镇场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达到80%以上;由交通运输局牵头,加强船舶码头渡口污染控制,制定关于码头、渡口的污染防治方案,2018年底前要完成码头、渡口、船舶垃圾接收、转运及处理处置设施、溢油应急设施装备建设;由农业局牵头,加强沿河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对之前摸排出的各条河流沿河两岸畜禽养殖场(小区)、养殖大户要切实加强监管,该关闭搬迁的限时关闭搬迁,该治理的督促业主及时治理,并做到达标排放;由农业局牵头,抓好网箱养殖整治巩固,对已完成整治的要进一步规范,对未完成整治的,能整治就整治,不能整治的坚决取缔。四是切实加强涉河执法监督管理。由水务局牵头,会同环保、公安、农业、住建、国土、交通、执法等区级部门及相关乡镇(街道),建立综合执法联席制度、会商制度和行动方案,对乱修乱建、乱采乱挖、乱排乱放、乱弃乱倒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整个保卫战由区环保局总牵头,在8月底前,完成2018—2020年的专项行动方案制定,区级相关部门以及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切实做好相关工作,各项任务必须按时按量按质完成,确保到2020年各条河流、湖库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第三,加快打好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和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都反复强调要把治理城市黑臭水体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要高度重视我区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切实履行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的政治责任、社会责任、生态责任,坚决打好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一是完善长期监控措施。“河长制”工作为契机,深入开展区级河流管控、治理工作,充分发挥区级河流监管人员巡查问题成果,定期开展水体质量监测、直排口摸排,对存在问题水域及时进行整治,同时公布问题举报热线,调动公众积极参与问题反馈。二是加强污水直排整治。由住建局牵头,会同环保、水务、城管、农业、国土、经信等部门,加强对沿河企业、住户等将污水直接排放入河的行为加强教育、处罚力度,确保污水不直接排放,不新增一处黑臭水体。三是加强黑臭水体整治。住建、水务、环保、辖区乡镇(街道)要加强对黑臭水体进行整治,继续开展河面漂浮物打捞、沿岸垃圾清理、生态补水、管网修复等临时性整治工作。要加强李家堰、檬子河、南池河的工程性整治措施建设,该拆迁的拆迁,该疏浚的疏浚,该砌堡坎的砌堡坎,力争李家堰黑臭水体整治在2018年底完成;南池河、檬子河黑臭水体整治要尽快启动实质性工程建设,在2020年底前完成建设任务,确保黑臭水体问题得到彻底整治。这场攻坚战由住建局总牵头,再次细化整治方案,务必于在8月底前形成2018-2020年的专项行动方案。

    第四,有序打好巴河流域巴州段保护修复攻坚战。落实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的要求,对我区来讲就是要打好巴河流域巴州区段保护修复攻坚战,这是我们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这场攻坚战主要围绕水资源合理利用、水生态修复保护、水环境治理改善三大任务来开展工作。一是严格水资源管理,确保水资源合理利用。结合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排查工作及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问题整改工作,进一步加强我区水资源开发利用管理,优化水资源配置,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建立水工程水资源调度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强化水资源调度,最大程度地减少水电站对河流生态环境的影响。二是强化水生态修复保护,建设水生态文明。健全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制度,划定河流、湖库水域岸线管理和保护范围,严格限制建设项目占用自然岸线;以重要生态保护区、水源涵养区、江河源头区、重要湿地以及水生态脆弱和恶化区域为重点,实施水生态修复工程,开展退耕还湿、退养还滩,逐步扩大水源涵养林、河湖水域、湿地等绿色生态空间。三是推进水污染治理,改善水环境质量。推动产业转型升级、能源结构调整,保证水环境得到根本性提升;切实发挥河长治水管水职责,坚决彻底整治污染源;聚焦水环境治理的“控源、截污、管理、调水、清淤”五个工作重点,组织违法建筑清拆、排污口整治、非法排水清理、城中村截污,落实排水户管理、河道及排水设施日常维护,防止污水直排河道。这场攻坚战由发改局总牵头,在8月底前完成2018—2020年的专项行动方案制定。

    第五,重点打好饮用水水源地问题整治攻坚战。2017年的目标是:我区两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5.7%,全面达到国家和省、市考核要求。当前要结合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保护专项行动和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以“划、立、治”为重点,统筹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一是加快完成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划定工作。由环保局牵头,按照《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巴中市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相关规定,9月底前完成化成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划定工作,12月底前完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划定工作。二是加快完善水源保护区边界标志和一级保护区隔离防护设施建设。区环保局要加强对接市环保局,加快大佛寺水源地保护区边界标志和一级保护区隔离防护设施建设;各乡镇和涉农街道要加快本辖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边界标志和一级保护区隔离防护设施建设,环保局要全程做好技术指导和过程督导。三是加快推进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问题整治。目前大佛寺、化成水库饮用水水源地部分问题已经得到整改,但由于保护区的调整划定,部分问题需继续整改,集中体现在7个方面的问题,也是上级的具体要求,即:两个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耕地及经济林退出;大佛寺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巴乐路超限检测站、“四通”租赁站、“鑫丰”租赁站、“固邦”轻钢龙骨厂和8家汽修门市关停搬迁,大佛寺村二社施家坝拆迁安置还房居民聚居点生活污水接入城市主管网建设项目、枣林镇污水处理站拆除并将场镇生活污水接入城市主管网建设项目实施,G245国道沿河侧枣林辖区墓碑厂等生产经营场所搬迁;二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化成水库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民宅拆除;二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特别是散居农户化粪池和沼气池建设、改造、完善,聚居点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等。这些工作都必须在今年国家组织的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回头看”之前全面完成,区级相关部门要加大推进力度,确保问题全面整改销号。四是加快启动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综合整治。这项工作是中央和省环保督察期间反馈的问题之一,必须高度重视。区环保局要在9月底前会同水务、住建、农业、卫计等相关区级部门和有关乡镇,完成问题排查,列出问题清单,制订整治方案,报区政府审定。饮用水水源地问题整治攻坚战涉及部门多,任务艰巨,整个这项工作由环保局牵头,水务、住建、交通、执法等相关区级部门和有关乡镇(街道)要按照各自责任分工,加快组织实施,务必在国家检查前全面完成。同时,环保局要在8月底前完成饮用水水源地问题整治攻坚战2018—2020年的专项行动方案制定。

    第六,全面打好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攻坚战。环保基础设施是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污染防治、改善环境质量不可或缺的基础。相关部门要按照依法依规、优化提速的原则,以实施城镇污水和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两个“三年推进方案”为重点,全面提高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配套水平,加快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全面打好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攻坚战。一是强力推进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强力推进正在实施的梁永、大罗、寺岭、梓橦庙、三江、金碑、羊凤、凤溪、清江、曾口等10个乡镇污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建设,确保年内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行。结合《巴中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PPP项目》目录,打包实施好的城区雨污管网建设以及乡镇、园区、社区及部分聚居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对全区未纳入项目打包的聚居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要积极筹措资金,力争2019年初启动建设,在2020年全面完成。二是加强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主要目标是:到2019年底,全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达600吨/日以上,其中环保发电项目总处理能力达600吨/日以上;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建制乡镇达到70%;新增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规模500吨/日,新建餐厨垃圾处理规模160吨/日;全区生活垃圾分类有效推广,垃圾处理信息化监管体系基本建立,各类垃圾规范收运及无害化处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工作安排上要按照全市统一打包建设的总体安排,2018年抓紧推进城乡垃圾收转运体系、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和垃圾焚烧发电工程(二期)项目建设,力争年底前开工,2019年底完成既定目标。三是加强城乡公厕建设。按照“一管二改三建四满意”的总体思路,通过“厕所革命”行动,分年度实施建设城镇公厕,2018年底完成新(改)建33座城乡公厕的建设任务,力争到2020年底完成新建78座、改建16座城乡公厕任务,着力实现“数量充足、环保实用、干净无味、管理有效、卫生文明”的总体目标。这场攻坚战2018—2020年的专项行动方案,要在8月底前完成制定。

    第七,扎实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以推进实施《巴州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为主线,以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为重点,打好打实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加快推进农村污水垃圾污染治理。由住建局牵头,以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人居环境治理为重点,加快推进聚居点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和处理设施建设,持续推进户分类、村收集、镇运输、区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力争到2020年实现行政村环境整治全覆盖。二是进一步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治理。由农业局牵头,推进农业生产清洁化和产业模式生态化,实施化肥农药负增长行动,加强废弃物综合利用,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力争到2020年全区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率达80%以上、畜禽废物综合利用率达75%以上。三是深化农村“厕所革命”。由旅游局牵头,搞好规划建设,强化设施配套,提高厕所运行管理水平,力争到2020年卫生厕所普及率达85%以上。四是强化部门协作联动。这场保卫战由农业局总牵头,农业、住建、卫计等部门为责任主体,各乡镇(街道)、整治办、水务、环保、环卫要按照各自职能职责,配合做好相关工作。这场攻坚战2018—2020年的专项行动方案,要在8月底前完成制定。

    第八,强力打好“散乱污”整治攻坚战。按照“政府主导、属地负责、部门联动”的原则和“关停取缔一批、整改规范一批、搬迁入园一批”的要求,科学甄别,分类处置,对我区“散乱污”企业依法依规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一是明确整治对象。对不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产业布局规划的,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应办理而未办理相关证照审批手续的,违法违规占用土地生产经营的,利用违法违章建筑和临时建筑从事非法生产的,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无环保设施或环保设施不完备的,污染物排放超标或无组织排放严重的工业企业,一律纳入本次整治范围。二是把准整治措施。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整治方案和疏解引导政策。对通过整改仍无法达到环保排放标准的企业,坚决依法关闭;对通过整改能够限期达标的企业,加快整改并完善相关手续;对符合入园条件的企业,引导进入工业园区集中整治,不搞“一刀切”。三是严格执法监督。对发现的企业违法行为,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职责,依法依规予以查处;对依法关停取缔的,必须督促企业在规定时限内自行拆除设施、清除原料,对于超过时限或拒不纠正的,依法采取断水断电、清除设备等强硬措施。四是严肃追责问责。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时间节点,挂图作战,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整治任务。对工作不力、进度缓慢、虚报、瞒报的,要向全区通报,并对有关单位主要责任人进行约谈;对阻挠、抗拒执法行为的,要依法予以严厉打击,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018年底前,各责任单位要对照责任分工,加强指挥调度,把握工作进度,合力攻坚推进,确保“散乱污”企业整治取缔工作落到实处,到2020年实现“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目标。经信局要在8月底前完成这场攻坚战2018-2020年的专项行动方案制定。

    三、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环境保护工作机制

    一要坚决落实党政主体责任。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行的是“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地各部门要全面落实辖区内生态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属地责任、企业主体责任、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确保生态环保责任全覆盖。几个责任要厘清: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有全面领导责任;分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负责人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有综合监管领导责任;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有直接责任。从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要求上看,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必须做到至少每季度研究部署一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把环保工作真正重视起来。区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重点工作领域,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定期听取并审议工作情况报告

在中央、省、市未完成机构改革工作前,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区委印发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分工,做好本部门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做到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区委宣传部要通过在电视台、区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设置宣传专栏等方式,加大对生态环保理念、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等方面的宣传力度,在全区营造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浓厚氛围。区纪委监委要加大监督审查、问责执纪力度,对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问题突出、推诿扯皮或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依法依规处理。区发改局要做好全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统筹协调工作,加大涉及生态环境保护重大项目的谋划、申报、争取力度,积极争取国家、省、市各方面的最大支持。区环保局要做好保护区保护和管理的综合协调、指导、检查、监督等工作。区住建局要牵头做好黑臭水体治理、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建设等工作。区国土分局要进一步规范区内砖厂、矿产资源管理工作,全面推进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区水务局要落实好河长制,做好保护河道治理、水源地保护、水土保持等工作。区农业局要做好规模化养殖场管控及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区环保委办公室、区目督办要常态化开展生态环保问题专项督查,及时通报发现的问题,督促做好整改落实工作。总之,各级各部门都要切实担负起各自的职责,依法行政、依规办事,密切配合,努力形成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合力。

    二要严格落实考核问责。区政府办要会同区目督办、区环委办,对照市政府下达我区各年度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进一步细化、量化区级部门和乡镇(街道)各年度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区目督办要会同区环委办制定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考核实施细则,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区审计局要会同组织部、发改、经信、环保、国土、林业、水务等部门,制定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实施细则,做好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工作。区委组织部要把各类生态环境保护考核结果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区纪委监委要按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对各级各部门盲目决策、违法违规审批,造成生态严重破坏、生态环境质量恶化的,对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不落实、推诿扯皮,导致不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目标任务的,以及在环保督察、专项检查整改中未在时间节点内完成销号和表面整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的,要依纪依法从严从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要打造一支环保铁军。区委组织部要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环境执法队伍建设着眼,选拔一批能干事、敢干事、干成事的优秀党员干部,充实到环保部门,让环保系统真正成为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人才队伍。环保局要从引进专业人才、打造队伍整体素质着手,加强自身建设,要让环保队伍真正变成先锋队、尖刀连,特别是在执法上,不要怕得罪人,要敢于动真碰硬,敢于亮剑。乡镇(街道)要按要求成立环保机构,配齐配足环保员,网格员必须及时到位,确保每个乡镇(街道)至少保证有一到两名专职环保工作人员。其他区级部门也要认真履职尽责,要像抓脱贫攻坚战一样,对问题多的地方、污染重的地方要集中全力打。同时,排污企业作为污染源的直接产生和排放者,是环境质量恶化的首要责任者,其主体责任不可推卸,必须压实压紧。今天,规上企业和重点排污企业都来了,希望大家都要认真遵守《环保法》,把法条作为企业行为的红线,严格治理环境污染特别是违规排放问题。

    四、务实推进环保督察问题整改

中央环保督察期间,我区累计收到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信访举报件68件(其中:巴州区负责办理41件、双交办27件),截止目前,各牵头单位上报办结的41件、完成整改的39件,正按方案实施的2件,整改完成率95.1%。双交办27件中已明确巴州区牵头16件,完成整改14件,正按方案实施2件。省环保督察信访件和反馈问题,我区涉及150项,各牵头单位上报已完成整改128项,22项正按方案实施,整改完成率85.3%。本月11日至20日,省环保督察组对全市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移交信访问题办理,省级环保督察和强化督查发现问题整改,以及约束性指标等方面开展了“回头看”。从督察组反馈的信息看,在检查巴州区34个现场点位中,发现存在问题的点位有26个,分别占全市20%和27%。督察发现问题主要包括上报情况与事实不符、整改方案制定不对标、逾期未完成整改、“应处未处”,以及“河长制”落实不到位、环境监管网格化精细化不到位等方面。

在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上,各级各部门虽作出了努力,也付出了辛勤汗水,整改了很多突出问题,但整改督察发现和移交的问题,是政治性、政策性和纪律性很强的工作,问责、追责都很严厉,我们要做的就是直面问题、态度问题,不搞评功摆好。当前,我们还有很多问题没整改到位,比如:城市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构建筑物拆迁、耕地退出未完成,二级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治不彻底,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识标牌设置及一级保护区隔离防护网建设未完成或者完成了但不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内养殖场(户)关闭未完成,檬子河黑臭水体治理启动无实质性进展,城市污水管网不配套、覆盖率低、收集率低、污泥未妥善处置,乡镇场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度缓慢、运行长效机制不健全、经费无保障,秸秆禁烧监管不到位等。从我们自己组织的督查情况看,还存在以下问题:普天名都污水直排,大茅坪镇潲水猪养场污染,北门社区摊点越线经营现象突出,城西市场畜禽屠宰不规范,清江镇场镇环线路周边存在大量垃圾、场镇街道脏乱差,禁养区内绿源、聚兴、波尔山养殖场整改不力等方面共21个问题。也还存在不同程度的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严重反弹现象。以上问题中,客观上,有些是资金的问题导致整改不到位,这类问题区委区政府负责挂联整改项目的区级领导下来后要专题研究,并尽快落实;但还有个别问题却是相关部门不作为、慢作为导致整改不到位。去年以来,区纪委监委对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的21项问题进行了严肃问责,共问责30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6人,给予诫勉谈话、书面检查、书面诫勉、批评教育处理24人。为此,提4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一要对照分工主动担责。随着中央、省、市高密度的督察和压力传导,各级各部门政治站位高了,工作力度大了。但面对问题整改,文来文往,函来函去,不作为、慢作为、作为不到位的问题较为突出,甚至个别责任单位制定方案时把责任又甩给环保局。在这里必须明确的是,每个问题整改由一名区级领导牵头,具体牵头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就是第一责任人。该辖区负责的,就是乡镇(街道)党委政府负责;黑臭水体治理就是住建部门负责;“散乱污”企业整治就是经信部门负责;河道排污口的整治就是水务部门负责。各牵头部门、责任单位必须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绝不能再推诿扯皮。

    二要对照方案全面查摆。对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城乡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河长制”工作落实等需要长期整改完成的问题,各牵头单位要对照已经制定印发的整改方案,再次现场逐一核实问题,并分析成因和整改措施,及时纠正标准不一、措施不力等问题,确保问题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区委、政府分管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抓问题整改;牵头单位要实行“一把手”负总责,一名分管领导牵头,一个股室具体抓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确保规定时间问题整改销号。

    三要对照标准务实整改。对秸秆焚烧污染大气、垃圾乱堆乱放污染环境、畜禽禁养区内养殖场(大户)关停、畜禽养殖粪污污染环境、露天或占道经营烧烤油烟扰民、群众文化娱乐活动噪声扰民、城中村小作坊存在安全隐患、居民楼下餐饮娱乐场所油烟和噪声扰民、小企业关停取缔不彻底等短期内能够整改完成的问题,要按照“问题解决不彻底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人民群众不满意不放过”的要求,坚持“站位要高、措施要实、责任要明、效果要好”的标准,做到不等不靠、立行立改、边督边改、扎实推进、限时销号。

    四要对照问题督查督办。区委、区政府要成立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整改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委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环保局,督查组成员从目督办、纪委监委、环委办抽调人员组成。督查工作要实行一月一次的定期督查和随机的不定期督查。定期督查要做到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信访举报件、省环保督察信访件和反馈问题、市环保委交办问题全覆盖;不定期督查主要针对容易反弹问题实施专项督查。每次督查结束后,要及时将督查结果以专报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区纪委监委要对督查中发现未在时间节点内完成销号、整改未达到时序进度的要予以严肃问责;对表面整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的要彻底清查,并从严从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同志们,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是历史赋予我们的使命,是我们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我们要坚定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发展理念,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决抓好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以对人民群众、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精神,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我区生态文明建设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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