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11篇

时间:2023-09-28 12:08:02 来源:网友投稿

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一、实验室的技术安全,环境保护,卫生和消防工作是关系到人身安全和财产安的大事。要经常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坚持“安全第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11篇,供大家参考。

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11篇

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篇1

  一、实验室的技术安全,环境保护,卫生和消防工作是关系到人身安全和财产安的大事。要经常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验室每学期应对实验室安全技术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一次认真检查。

  二、每个实验室(研究室、贵重精密仪器室)设一名安全负责人,对不符合规定的操作或不利于安全的因素进行监督,有权停止有碍安全的操作。

  三、各实验室(仓库)应根据各自工作特点,制定出具体要求和措施条例,并悬挂在明显的地方,严格贯彻执行,每逢重大节假日要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对易燃、易爆和剧毒危险品,要按规定设专用库房存放,并指定专人妥善保管。领用时要严格手续,必须经实验室主任签署意见,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同时要有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剩余部分要立即退回仓库,并作好详细记录。

  五、各种压缩气瓶,不可靠近热源,离明火距离不得小于10米,夏季要防止烈日曝晒,使用时禁止敲击和碰撞,外表漆色标志要保持完好,专瓶专用,严禁私自改装其它气体。

  六、电气设备或线路必须按规定装设,禁止超负荷用电。不准乱拉乱接电线,实验室必须拉接的临时线,用毕应立即拆除。

  七、未经学校审核批准,严禁使用电加热器具。凡擅自使用电加热器具者,除没收器具,对使用人进行批评教育外,并按有关规定罚款。

  八、有接地要求的仪器必须按规定接地,定期检查线路,每个实验室的安全用电、用水工作及其闸阀启闭等由该实验室管理人员负责。

  九、实验室内未经保卫部门批准不得明火取暖。严禁抽烟,除必须使用明火实验的场所外,都需保卫部门批准才能使用明火,有违反者,实验室工作人员有权进行制止。

  十、对违章操作,玩忽职守,忽视安全而造成失火、被盗、污染、中毒、人身重大伤损,精密、贵重、大型仪器设备损坏等重大事故,实验室要保护好现场,立即向本单位报告。有关部门要及时对事故做出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对隐瞒不报或缩小、扩大事故真相者,应予以从严处理。

  十一、新建和扩改建实验室时必须将有害物质、有害气体处理工作列入计划一起施工。

  十二、对违反本条例或不顾国家有关规定自行其是,学校保卫部门、实验室管理部门有权停止其实验和作业,并做出限期整改的决定。凡是被勒令整顿、改造的实验室(装备),在采取相应的措施并经市级有关部门测试合格后方可重新工作。

  十三、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完备安全防范设施,各种安全设施要定期检查,不准任何人以任何借口借用或挪用。

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篇2

  为保障实验教学与科研工作的正常进行,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实验室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一、各级领导要重视实验室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各学院、实验室要有一名领导负责安全工作,并经常督促检查,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实验室主任为该实验室安全责任人。

  二、实验室要注意防火、防盗、防爆、防尘、防潮、防震、防锈、防磁,要预防细菌、病毒和辐射的危害,要有应急设施和应急措施。

  三、实验室消防器材要备齐存放,电器电路要符合安全规范。仪器设备的安全保护设备要可靠。出现意外事故,实验室要有必要的应急措施。

  四、贵重药品、贵重金属要存放在保险柜等安全可靠的地方。剧毒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细菌、病毒、放射源要专库储存,要有存放、领用管理规定和处置措施。要严格执行上述物资的计划购置、运输、存放的规定,对品种、性质、数量要严格登记入档,专人负责,专人保管。

  五、实验室仪器设备、材料、低值品、易耗品、药品等要存放整齐,符合安全要求,严禁乱堆乱放。

  六、实验室用过的实验动物,废瓶、废渣、废液要集中存放,按安全、环卫管理要求,统一处理。

  七、高压容器存放合理。易燃与助燃气瓶分开放置,离明火10米以外。

  八、有温度、湿度要求的.实验室,按规定控制温度、湿度。

  九、实验室照明、噪声、通风须符合要求。

  十、水、电、暖管道走线和实验设施布局要安全、合理,实验室环境要整洁美观,符合规定要求。

  十一、实验室各种标识清晰、完善。

  十二、实验室安全要定期检查,原则上每月检查一次,法定节假日和寒暑假放假前更应认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每次检查都要详细记录在“安全检查记录本”上。

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篇3

  为加强实验室安全卫生管理,保障教学与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仪器设备的利用率,根据学校有关实验室管理的规章制度,对我院所属各实验室的安全卫生及日常管理等事项作出如下规定:

  第一条实验室分工负责安全的副主任负责实验室设备及人身的安全保护工作,并由安全员负责实施。

  第二条实验室安全人员实施本实验室日常的安全工作的内容包括:负责安全监督、安全教育以及采取各种防火防盗的安全措施。

  第三条实验室工作学习人员一定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实验项目负责人要全面负责实验的安全,任何试验都要有安全防护措施,重大设备要有安全操作规程。

  第四条实验前要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如有运行中的仪器设备,现场不能无人监守,实验完毕离开实验室之前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水源和火源。

  第五条易燃、易爆物品及有毒害的物品必须由安全员统一保管,存放在安全之处。

  第六条注意人身及设备的安全,做实验时要有安全措施,严禁带电作业。

  第七条实验室内禁止使用明火,确因需要使用明火时需向安全员通报并得到许可,采取防火措施后方可使用。如遇火警,除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组织灭火外,应马上报警(火警电话为外线119),并及时向上级报告。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护现场。

  第八条使用转动机械,不得带手套作业,女同志要带帽子。

  第九条凡要安装电器设备或拉临时动力电源,必须事先经实验室同意,电器设备安装完毕第一次启动之前必须经实验室检查合格后才能接通电源。

  第十条实验室工作学习人员不得将实验室房间钥匙转借他人或复制。

  第十一条作好各仪器设备的防尘工作,尤其是在进入与需要特别防尘的仪器设备相关的实验室时,任何人都要遵循该实验室的一些相关的特殊规定。

  第十二条进入实验室的任何人员都要严格遵守国家“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第十三条本管理条例由航空航天学院实验室负责解释。

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篇4

  化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要保持安静,自觉遵守纪律,按班级有秩序地入座,不经教师允许不得擅自摆弄教学仪器,药品和模型标本等教学设备

  二、做实验前,要认真检查所有仪器,药品是否完好,齐全,如有缺损应及时向教师报告,予以调整补齐,未经教师宣布开始不得擅自进行实验.

  三、实验药品不得入口,取用有毒药品更要小心,不得接触伤口,实验时所产生的有毒或蚀性废物,污水等要妥善排出或集中深埋,严格按环保部门规定处理,严禁随地抛弃.

  四、实验完毕后,要认真清点整理好教学仪器,药品及其它设备,玻璃仪器要刷洗干净,摆放整齐,并向教师询问仪器,药品禁止使用情况及问题,经教师或实验教师验收并得到允许后,再放好桌凳关闭门窗,方可离开实验室.

  五、要爱护公共财物,小心使用教学仪器和实验设备,注意节约药品和水电。

  六、实验室内的仪器,药品,模型标本和其他设备未经实验教师许可不准带出实验室。

  七,熟悉灭火器材,砂箱以及校医药箱等的放置地点和使用方法,安全用具要妥善保管。

  化学实验室管理规则

  一、实验前,学生要做好预习准备。

  二、在实验过程中,要仔细观察各种实验的情况。作好记录,认真填写好实验报告。要求自己清楚,数据、曲线、表格应该按规定格式填写、描述。在规定时间内上交。

  三、实验时应注意安全,使用玻璃仪器时,当心割破手指。使用易爆、易燃、蚀性、有毒性试剂时,应该、听从指导老师的指导,严格操作步骤。防止以外事故的发生。

  四、用过的药品、试液应集中到在规定的桶内,不得乱倒乱抛,保持实验室的清洁、卫生。

  五、实验完毕后,洗干净所用过的实验器材并整理好,摆放整齐。

  六、室内要尽量做好防尘、防潮、防磁场等。

  化学实验室危险品使用制度

  为了加强我校危险化学品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学校财产和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本制度所称的危险化学品,是指用于教学实验易爆、易炸品、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蚀品等。

  二、对危险化学品的保管、使用和废弃处置,必须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有关法规执行,危险化学品专用铁皮橱要设置明显标志,设备和安全设施应当定期检测。

  三、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实验室、库房等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规定。

  四、剧毒化学品的储存、使用单位应当对剧毒化学品的储存量和用途如实记录,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错发误用。发现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错发误用时,必须立即向学校报告。

  五、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实现三人管理制度。

  六、使用危险时要有借出和归还登记

  七、对危险品,要做定期检查,要求包装完好,标签齐全,标志明显。实验中的废水、废液、废包装,以及其他残存物,应做妥善处理,不要乱仍乱放,以防发生事故。

  化学仪器借用制度

  1、凡由实验室保管的教学仪器(包括设备器材、材料等)需移出实验室使用时,应严格按本制度执行。

  2、任课教师因教学需要的仪器、材料等物品,由教师本人到实验室办理借用手续,在借用仪器时要仔细检查和了解仪器的完好程度使用完毕,由教师本人将所借用的物品送还实验室,由实验员检查验收后,注销借用手续。

  3、实验室要有仪器借还登记册,内容包括借还的时间,仪器数量、仪器完好情况,借用时领取人要签字,归还时实验员要登记。

  4、校内有关部门或人员因非教学需要借用仪器,应由教务(导)主任批准签字后,才能办理借用手续。

  5、非教育单位不得借用。兄弟学校之间因教学急需借用仪器时要凭单位介绍信并经主管校长批准签字后才能办理借用手续。

  6、学生因课外科技活动需要借用教学仪器时,收辅导教师代为借用并负责按时归还。

  7、教学仪器外借后应及时归还,每学期末必须将仪器全部交回实验室,对到期不还者,由批准人员负责追回。

  8、归还的仪器如有损坏现象,借用人要说明原因,能够修理的待修好后再办理交还手续,不能修理的,待查明原因,按有关规定处理后再办交还手续并注明处理意见。

  9、对不合理的借用,实验员有权拒借,以保证实验教学的正常进行。

  10、下列仪器、设备不准向外借出:

  (1)实验室用于维修仪器用的仪器、仪表、工具等;

  (2)新购进的,未进行验收的仪器;

  (3)损坏后未修好的仪器;

  (4)学生分组实验用的仪器;

  (5)不宜搬运的较精密的仪器;

  (6)消耗性材料及易碎仪器,如药品、玻璃仪器等;

  (7)危险品,易燃、易爆品。

  教学仪器维修、保养制度

  1、仪器室要有通风、遮光设施,经常保持清洁卫生,并保持合理的温度和湿度。

  2、各种仪器要在橱内整洁科学存放,仪器表面要保持清洁、干燥、无尘。仪器、设备、动植物标本、原材料不能与化学药品同放。要防止化学药品潮解挥发。

  3、加强精密仪器的质量管理,如验收、实验效果、故障、维修保养等均要做记录。

  4、根据说明书的要求,做仪器的定期保养

  5、实验仪器出现故障或发生损坏,停止使用,能修则修,不能修由实验员和学校领导处理。

  6、教学仪器维修的原则是:保证实验教学的正常开展:维修费不超过仪器原有价值的54%。

  7、为保证维修工作的正常进行,准备室应有符合标准的工作台和全套的维修工具。

  8、实验室应设仪器维修与保养记录册。每次维修与保养均有记录,贵重仪器的维修记录应存入仪器的技术档案。

  9、维修所需材料、元件的购买,由总务处负责,经校长批准后采购,费用记入消费品账。

  实验室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一、由于下列主观原因造成仪器设备损坏、丢失的应予赔偿。

  1、不按制度、操作不按规范进行操作使用仪器设备。

  2、未掌握操作技术和未了解仪器性能而轻率动用。

  3、教师、实验人员指导错误或不及时,保管人员保管不当。

  4、粗心意、操作不慎。

  二、由于下列客观原因造成仪器设备损坏丢失的可不赔偿。

  1、正常使用中发生合理的自然损坏。

  2、经过批准试用的复杂仪器设备。

  3、由于其它原因造成的意外损坏。

  4、由于缺少必要条件,虽经努力仍未能防止的损失。

  三、属于下列情况,可按损失值酌情处理。

  1、遵守制度,因偶尔疏忽造成损失后,能主动如实报告,积极设法挽救损失且认错较好的。

  2、局部损坏可以修复的,赔偿修理费用。

  3、损失零配件能够修配的,可以赔偿零配件的价值。

  四、赔偿处理权限按学校有关制度执行。

  化学学生探究分组实验安全操作制度

  (一)严禁学生以手(包括皮肤)接触,以口尝或以直接嗅闻任何化学药品。

  (二)欲鉴别药品之气味,只可用手在容器开口土方轻轻招拂。

  (三)如有药液溢出,应立即用水洗净。如遇酸类或其它蚀性药液灭及衣物而浸至皮肤,应立即除去衣物,以淋浴器冲洗。

  (四)经如热之玻璃仪器或其它未能确知温度之器具,于充分冷却前不可用手触摸。如需移动,须使用挟持器具。

  (五)以试管加热物质时,不可将试管闭口朝向自己或他人。

  (六)以水浴器加热可燃性或挥发性溶剂时,应在排气橱内为之,绝不可用火焰直接加热或将盛装此等溶剂之容器置于火焰近旁。

  (七)实验中如发生意外燃烧,应立即以湿抹布或细沙熄灭,必要时应使用灭火器。如遇衣服着火,应立即冲水熄灭或就地打滚。

  (八)如有药液(品)进入眼睛,应立即用洗眼器清洗。

  (九)操作有机化学实验时,应将椅子置于桌下(不用)采立姿操作。

  (十)实验准备室严禁学生进入。贴有「危险!」标志之装置与器具切勿接近。

  (十一)严禁学生在没有化学老师在场指导之下,私自进入化学实验室,操作化学实验。

  (十二)学生应熟读各种安全规则,并应确知实验室急救药箱、消防器材、救护设备等之位置与使用方法。

  (十三)因不慎打破之玻璃器血,其碎片处理须小心且要集中放置于指定容器内。

  (十四)学生不可擅自取用非实验相关药品,更不可私自更改药品。

  学生实验室仪器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实验室仪器设备首先要使用的目的是为保证实验教学的正常开展,兼顾科学研究活动,对损坏丢失仪器设备,要进行必要的赔偿。

  一、在使用仪器设备的过程中,预先已了解该仪器设备的原理及功能,明确熟悉操作过程,并有使用经验或有对该仪器设备使用过的人在场指导下,发生仪器设备的故障(无法避免的情况下),无需赔偿,但应及时汇报给主管教学主任并查明原因。

  二、不熟悉所使用的仪器设备原理及功能以及操作程序,无使用该仪器设备的经验又无对该仪器设备懂行的人在场指导而使用,发生仪器设备的故障或损坏,属于责任事故,应对损坏的仪器设备进行赔偿。

  三、属于专职保管的仪器设备因保管不善、疏于职守而发生仪器设备丢失者应予以配赔偿。

  四、对于借出的仪器设备发生丢失,应由所借人赔偿。

  五、学生实验课时所用的仪器设备,应当在有经验的实验指导教师指导下使用,否则按此条款三规定应予赔偿。

  六、对所保管的仪器设备(指专职保管人员及借用仪器未还者)由于疏于维护而发生仪器设备损坏者亦应赔偿。

  七、赔偿金额小视仪器价值、使用年限及其他具体情况由实验室主任报系主任研究后决定。

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篇5

  为切实保证实验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订本规定:

  一、进入实验室上课的老师及同学必须先学习并遵守此实验室规章制度。

  二、进入本实验室的老师和学生在做实验前,必须熟悉实验内容、操作步骤及各类仪器的性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并做好必要的安全防护。对易出事故的操作步骤,实验老师提醒同学注意,以确保人身与设备安全。

  三、实验前要全面检查安全,实验要有安全措施,如有运行中的仪器设备,实验人员不得离开现场。使用电器设备时,应特别细心,不用时应及时切断电源。切不可用湿润的手去接触启电闸和电器开关。

  四、在实验室内不得高声喧嚷,不得随便串走,不准搬弄与本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

  五、实验室内严禁吸烟、饮食。如遇火警,应根据起火的原因进行针对性灭火。除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灭火外,应马上报警(火警电话为119)。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护现场。

  六、在实验过程中,仪器设备如发生故障,应立即报告指导人员及时处理。

  七、学生在实验室做实验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服从实验老师的安排和指导。如违犯操作规程或不听从指导而造成人身伤害者应自负责任,造成实验仪器设备损坏需按学校有关仪器设备损坏赔偿规定进行处理。

  八、仪器设备使用完毕后,将仪器设备各部分旋钮恢复到原来位置,拔去电源插头。

  九、实验完毕后,清点数量,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并对实验场地进行清理,个人实验区域的卫生由学生本人负责,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由值日生负责。经实验教师同意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十、离开实验室前,要认真检查仪器设备是否断电,必须将实验室内的电、门、窗等关好。

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篇6

  一、确保全体实验人员自身安全和公司财产不受损失,实验人员应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实验室负责人为该实验室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按“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自然灾害事故)要求,作好安全管理工作。

  二、实验室主任应全面负责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定期检查实验室的安全情况,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并组织实验室人员学习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法规,制定有关安全防范、措施;实验室内的设备的安装和使用管理,必须符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大功率实验仪器设备用电必须使用专线,严禁与照明线共用,谨防因超负荷用电着火。

  三、定期检查仪器设备,保持仪器设备性能良好,对于不经常使用或长期不用的设备,应定期通电、保养。

  四、实验室内的实验人员必须掌握实验室设备、仪器操作方法,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实验室负责人有责任监督实验人员按操作规程操作。

  五、实验室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在实验室内吸烟,在实验过程中,实验人员要远离回转、移动及起吊位置,不得超载使用起吊设备,注意他人和自身安全。

  六、实验室门钥匙由该实验室管理人员管理,技术中心需到实验室管理管理人员处借用,并做好交接手续。钥匙不得随便交给他人,严防丢失、配制。严禁挪用、损毁实验室内的电气设施和器材。

  七、保持室内清洁、整齐,实验工作完成后,注意关好门窗,断电,检查实验室内仪器设备是否完好,确保实验室内没有异常,方可离开。

  八、负责实验室管理的人员,下班前应检查实验室的门窗及电源都关闭且无异常情况后方可离开。

  九、未经实验室工作人员许可,任何人不许随意动用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凡使用贵重、大型精密仪器及压力容器或电器设备时,使用人员必须遵守操作规程,坚守岗位,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因不听指导或违反操作规程,导致仪器设备损坏要追究当事者责任,并按有关规定给以必要的处罚。

  十、班后和节假日,要切断电源、水源、关好门窗、保管好贵重物品,清理实验用品和场地。凡因保管不当,违章操作,工作失职发生火灾、事故、被盗造成损失,应追究实验室管理人员和当事人的责任。

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篇7

  实验室是教学、科研的重要场所,为维护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使学院财产免遭损失,确保教学、科研工作正常进行,特制订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工作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加强对所有参加实验的教师、学生的安全教育;各实验室都应根据各自工作特点,建立健全操作规程、防盗、防火、防事故管理细则等规章制度,制订出具体要求和措施,张贴悬挂在明显处,严格贯彻执行。

  二、每个实验室的实验员即为该实验室的安全责任人,其职责是:协助实验室主任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对不符合规定的操作或不利于安全的因素进行监督,有权停止有碍安全的操作,对违章人员进行教育批评。节假日和规定时间,要全面检查和落实实验室防火、防盗安全措施,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加以解决。

  三、各类实验仪器设备和防护装置必须保持完好状态,不准随意改动安全装置;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由专人操作和管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操作和拆卸。注意防水、防尘和防锈,保持通风良好。

  四、实验室的水、电设施必须按规定安装,禁止超负荷用电,不得乱拉、乱接临时线路,有接地要求的仪器必须按规定接地;设备运行期间必须有专人值班;各种可移动的电器、工具使用前要认真检查,保证绝缘良好。下班时必须切断电源、关闭水源、关窗锁门;节假日前各室负责人应统一检查,落实值班人员和责任,消除不安全隐患。五、实验室必须配备符合本室要求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放置在明显、便于取拿的位置,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借口把消防器材移作它用,要定时检查、及时更换消防器材;实验室人员要学习消防知识,熟悉安全措施和消防器材使用方法。

  六、实验室要把安全知识、安全制度、操作规程等列为实验教学的内容之一,对新进实验室的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使他们掌握安全操作技能、具有自我保护能力,才能动手操作;学生必须在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的指导下按操作规程进行实验,有危险性的实验必须有安全防范措施,有教师指导监护。

  七、实验室要保持安静、整洁的工作环境和良好的工作秩序,严禁占用走廊通道堆放杂物;仪器设备和器材要经常擦拭,保持干净无尘;实验室的钥匙专人保管,无关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实验室和动用室内设施;空调机等大功率耗电设备要及时关闭。

  八、凡实验、试验资料,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的图纸、说明书等资料,要按规定存放,使用中的图纸、说明书等资料,要设专人妥善保管,不经系主任批准,不得随便携出或外借。

  九、实验室万一发生事故,管理人员应积极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所在系负责人和有关部门;造成轻伤以上的事故或被盗、水灾、火灾等严重的安全事故要保护现场、积极抢救,不得隐瞒不报或拖延上报。

  十、对违章操作,玩忽职守,忽视安全而造成的实验室事故,有关部门要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做出严肃处理;对发现事故隐患不报告、不采取措施补救,或事故发生时不报告、不排险,甚至逃离现场,事故后隐瞒真相、避重就轻、推诿责任,对调查不配合等情况者要从严处理。

  十一、对违反本规定的个人,学院保卫处、实验室管理部门有权停止其实验和作业,并做出限期整顿、改造的决定;凡因安全隐患需整顿、改造的实验室,在采取相应的措施并经上级有关部门测试合格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此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篇8

  一、实验室必须按“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要求,建立健全以实验室负责人为首的各级安全责任制和各种安全制度,加强安全管理。

  二、实验室内的电气设备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安全用电规定,大功率教学仪器设备用电必须使用专线,严禁与照明线共用,谨防因超负荷用电着火。

  三、定期检查仪器设备,保持仪器设备性能良好,贵重仪器设备应设专人负责妥善保管。

  四、实验室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本室的教学仪器性能和操作方法,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五、实验室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剧毒化学药品,在实验分析时,不得使用助燃物和明火,注意防火防爆。

  六、实验室门锁钥匙要落实专人管理,严防丢失、配制。严禁挪用、损毁实验室内的消防设施和器材。

  七、保持室内清洁、整齐,实验教学工作完后,注意关好门窗,断电断水,检查实验室内仪器设备是否完好,方可离人。

  八、凡因保管不当、违规操作、工作失职发生火灾、事故、被盗造成损失,应追究主要安全责任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篇9

  物理实验室是学校财产的重要保管单位之一,为了确保国家和学校财产安全,使实验器材更好的为教学服务。本实验室制定安全制度如下:

  一、实验课前应认真预习当日实验内容,明确目的、要求和方法步骤。

  二、学生进入实验室后要按老师指定的座位就坐,要保持安静,不经老师允许,不得随意乱动实验桌上的仪器。

  三、认真听老师讲解实验目的、步骤、食品性能、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

  四、开始前和结束后,学生都要检查桌上的仪器有无丢失和损坏。如有丢失或损坏要及时汇报给实验指导教师。

  五、做实验时,不得擅离自己的座位,不得动用其他人桌上的实验器材,要在认真阅读实验手册的基础上,按步聚进行实验,仔细观察实验现象,详细做好实验记录。

  六、遇有困难或问题,应举手向教师询问,凡违反实验要求而造成的损失的实验器材一律赔偿。

  七、实验时应爱护仪器,节约用电或其他物品。若损坏仪器,应照价赔偿。

  八、实验完毕后,要把仪器整理归位,桌凳排放整齐,填写分组实验记录本。经教师验收后,方能离开实验室。

  九、加强实验安全措施,落实、完善各种安全设备,加强安全工作。

  十、认真做好物理食品的保管工作,做到帐物一致,学期及学年结束清点一次,并将清点情况报主管部门。

  十一、实验室管理人员及有关教师要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措施,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安全工作。

  十二、认真落实防火措施,定期检查防火器材的完好情况,定期更换灭火器材,防止火灾发生。

  十三、经常检查实验室电源及电器设备,保证电源及电器设备安全、完好。无人时,要关闭用电电器、电源,防止事故发生。

  十四、下课后关闭门窗,做好防盗工作,确保财产安全。严禁私自夹带实验室物品出教室。

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篇10

  1、凡做有毒、有恶臭气体的实验,要采取措施,不让气体大量外溢,尽量在通风橱内进行操作。使用剧毒物质或长时间大量使用强酸、强碱等腐蚀性药物时,要戴防护用具。

  2、严禁在实验室内饮食或把餐具带进室内。不许将实验室内的烧杯用来饮水,实验完毕,用冷水和肥皂仔细把手洗干净。

  3、小心使用酒精灯、喷灯。使用易燃试剂,一定要远离火源。

  4、任何化学试剂都不能入口。有毒、有腐蚀性的药品要防止触及皮肤、衣服。

  5、使用电器要谨防触电,勿用湿手接触电器,用电结束后应切断电源。

  6、加热或倾液体时,切勿俯视容器,以防液滴飞溅造成事故。

  7、嗅闻气体应采用“招气入鼻”方法。

  8、稀释浓酸,特别是浓硫酸,应将酸慢慢注入水中。

  9、不能用手直接取用化学品,如手上有伤口,一定要包扎好以后,才能进行实验。

  10、实验室的上下管道、电源、消防器材必须经常保持完好,以便随时启用。

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篇11

  1、进入实验室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规章制度,服从本室人员的安排和管理,保持室内肃静和整洁,做到文明实验。

  2、使用仪器设备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认真填写使用记录,发生故障或损坏应及时报告实验室管理人员。

  3、实验室应保持整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存放个人物品,不得随意住宿,更不得将仪器设备、场地私自租借给他人使用。

  4、使用浓硝酸、盐酸、硫酸、高氯酸、氨水时,均应在通风厨或在通风情况下操作,如不小心溅到皮肤或眼内,应立即用水冲洗,然后用5%碳酸氢纳溶液(酸腐蚀时采用)或5%硼酸溶液(碱腐蚀时采用)冲洗,最后用水冲洗。

  5、使用玻璃仪器时,要按操作规程,轻拿轻放,以免破损,造成伤害。

  6、严禁用湿手开启电闸和电器开关,禁止使用漏电仪器,以免触电。

  7、消防器材要放在明显位置,严禁将消防器材移作别用。注意安全,做好防火、防盗、防爆炸、防破坏工作,防止事故的发生。

  8、易燃溶剂加热时,必须在水浴中进行,避免使用明火,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实验,要严禁烟火,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必须符合安全存放要求。

  9、保持实验室环境整洁,走道畅通,设备器材摆放整齐。实验室用的所有仪器,都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仪器使用完毕后拔出插头,将仪器各部旋钮恢复到原位。

  10、下班时,整理好器材、工具和各种资料,切断电源,关好门窗和水龙头。

  11、外来人员进入实验室做实验或参观学习,需经部门经理批准同意后方可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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