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国调研报告14篇

时间:2024-01-24 18:54:02 来源:网友投稿

中国调研报告岱岳区是一个典型的农业区,全区共有人口100万,其中农业人口就超过大半数。区内经济结构比较单一,工业基础薄弱,主要经济收入来源于农业,全区有农村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中国调研报告14篇,供大家参考。

中国调研报告14篇

中国调研报告篇1

岱岳区是一个典型的农业区,全区共有人口100万,其中农业人口就超过大半数。区内经济结构比较单一,工业基础薄弱,主要经济收入来源于农业,全区有农村劳动力50多万人,属劳动力富余区。由于全区有大量的剩余劳力,转移劳动力成为农村村民致富奔小康的一条主道,大量的劳动力输出,不仅增加了本区经济收入总量,同时也让多数外出务工者根深蒂固的传统思想观念得到改变,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

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农民工在经济建设中作用的发挥,农民工的社会地位、福利待遇等问题所产生的矛盾也越来越突出,特别是在老有所依,老有所养的问题解决不好,它必将是一个社会问题,将会对社会的安定和经济的持续发展带来诸多不利及社会隐患。因此,解决好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已成为当务之急的一项重要工作。

一是对参保政策缺乏了解,不知道什么是社会保险,认为只要每月工资能拿到手就行了;二是多数农民工存在临时思想,没有长远考虑和打算,只考虑眼前利益,认为务工不是长期职业,参保后每月自己还要交钱,减少了月收入;三是文化水平低,参保和维权意识差,对自己应享受的权益不去争取,也不去加以了解;四是企业老板为了减少支出,只从效益考虑,也有意回避员工,这类问题不想给员工作参保宣传发动,或者是老板只从采取选择性的给少数人参保;五是农民工的流动性比较大,人员难以固定,员工也有好干就干,不好干或不想干就不干,说走就走。给企业老板和参保工作带来较大难处。

鉴于全区外出务工人员较多,且分布区域广,就业的行业多等特点和从根本上解决务工人员老有所依的实际问题,提出以下工作建议:

(一)明确一个专门的机构,按照行政区域对辖区内的外出务工人员及企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普查,摸清底数、务工地点及所在行业等基本情况。

(二)加大对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政策法规的大力宣传。一是利用各种渠道和不同形势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提高农民工的参保意识;二是印刷一些与保险相关的宣传资料发放到农村;三是利用新春佳节农民工回乡访亲期间组织他们进一步学习领会了解社会保险知识、讲讲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好处等;四是加强工作力度,在各乡镇也要成立农民工工作办公室,工作要明确有具体的人抓。要实行长期性的一个工作格局,随时了解、把握基本情况,并帮助他们解决在参保中存在的困难及问题。五加大监管力度,督促引导农民工积极参加各种社会保险。

中国调研报告篇2

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到城市或乡镇企业就业,这部分人称之为“农民工”。目前农民工已成为我国产业大军中的一支主要力量,但随着科技的进步,各用人单位对农民工朋友的学历、知识、能力和接受新事物等方面的要求越来越高,农民工因长期缺少学习,难以满足岗位的要求。通过选择合适农民工作为调查对象,了解其学习需求,从而探索电大开展为农民工服务的新途径,使农民工朋友们能够快速提高自我,熟练掌握工作技巧并能达到专业水平,从而更快更好更轻松的适应城市生活,为社会的发展作出贡献。

(一)调查题目:

(二)调查时间:

(三)调查地点:xxxxx

(四)调查方式:个人问卷调查

(五)调查内容:本次调查围绕“农民工学习需求”问题,调查了从农村来打工的青年。从中了解他们的学习需求。

(一)调查统计:接受调查的农民工男性60%,女性40%;年龄以青壮年为主;从受教育程度来看,文化水平集中在初中、中专,大专及以上学历只占到10%;收入一般在1500到2500之间。

(二)发现的问题:他们在都年富力强,但学历相对较低,缺乏一技之长,就业的基本技能相对较低,月收入也不高,家庭负担比较重,所以大多是希望能多挣点钱来改善家庭生活条件,改善子女就读的条件,同时希望今后的生活更有保障,这一现状在农民工当中非常普遍。

(三)农民工参加学习障碍:

1、劳动时间长

“没有时间”成为首位原因。因为现在大部分工厂上班时间名义上8小时制,但是实际上班时间往往12小时左右,平常周六周日也加班,几乎很少有人能得到国家规定的每周2日休息日的,农民工的休息权益基本上没有得到保障。但是农民工为了能有工作,就算很想学习技能、学习知识,也很难有时间去学习。

2、培训的费用高

因为参加培训,除培训费外,书本费、考试费、职业技能鉴定费等费用少则数百元,多则上千元,这让农民工挣扎需不需要参加这些培训。另外国家政府虽然明确提出农民工就业专项资金补贴,让其使用在农民工职业培训上,但由于使用范围狭窄,审批却很严格,往往资金很难到位。而造成农民工一面继续帮助,另一面资金却又不到位的现象。

3、制度有局限

有一些短期培训,像厨师、缝纫、车工、焊工这类专业,两三月短暂培训时间很难让农民工得以纯熟把握,而且由于教学的地点和教学道具的缺少导致农民工只有少量的操作经验,所以农民工在学习后更加难以熟练,导致部分农民工不愿意参加此类培训。另一方面有的培训时间有过长,农民工也难以协调时间与工作时间。教育体制中对待农民工的培训场所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中央拨款给地方政府关于农民工培训学习的经费,只是把培训费往下拨付,并没有专人跟中调查培训效果或考核培训工作进展成效等。由于这一方面的监管不力,有的培训学校就会存在学时不充足、学员自动流失、冒名顶替等异常的现象。更甚者,一些不负责任的培训机构和人员会钻政策的`空子,挪用资金,搞假培训,编造名册,骗取国家的补助金以谋私利的情况产生。

4、培训观念落后

在部分地方对农民工工作培训的重要性熟悉不够。往往只落实在口号上,没有实际的进行开展。而大多数农民工也没有意识到培训学习的重要性,主动参与就业培训的意识淡薄,对培训工作不够重视参加培训的积极性不高。而另一方面农民工大多文化底子不高、学习起来费力,很多人就因为这样经常没有信心,从而半途而废。

在科技高度发展的当今世界,没有科技进步我国是很难立足于世界之林,而科技的进步是需要靠教育,需要通过教育来培养大批高科技人才和适应社会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而农民工是当前产业大军中的一支重要力量,也是今后我国社会主义事业建设中不可或缺的一支力量。对当前农民工的政策来分析,是非常令人担忧的。

很多农民工在现实生活中,采取一切机会去培训,去努力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提升自己的就业技能和创业本领,但这仅只是一少部分,如果离开了社会的支持,政府的引导和政策扶持,大多数农民工是难以实现培训和就业的,就我国目前的国力而言,无法一下子来解决农民工的问题,无法做到来支持每一个农民工去搞创业,搞科研,但我们可以整合社会资源为那些都为学习,需要技术的农民工提供优惠的条件和扶持政策,下面我想结合调查的情况和我国当前的实际,就如何加强农民工的学习和创业等方面提出以下观点和看法:

1、加大农村基础教育的投入。教育强国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方针,但还不能落在口号上,而要落实到实际行动中,要增加教育和投入比例,特别是要加大农村基础教育,改善现有的教育基础设施,提高农村教育工作的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能让教育人才安心在农村工作,从而让农村的孩子受到良好的学习教育,有较好的素质,这样才能从根本上长远的解决农民工的问题。

2、整合资源,充分利用职教资源加强农民工职业教育和培训。我国现有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学校的1.5万所,高等院校1100余所,这是一个非常丰富的教育资源和教育基地,我们只要整合资源,加以利用就是农民工继续学习的非常好的载体。当前就是如何制定好政策,并给了一定的经费支持,引导这些职业技术学校加入学习农民工的教育和培训中来,如在开设班级时,加强与用工单位的联系,有针对性开设现实工作中需要的工种、课程,这样既可以解决农民工的就业问题,又可解决用工单位缺人的问题,在资金支持方面可通过以政府投入的方式来解决,如职业技术学校每培训1名农民工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这样,可以大大提高职业技术学校多与农民工培训的积极性。如果充分调动了职业技术学校的积极性,农民工的培训和教育问题就会得到有效解决。

3、教育资源实现重心下移,开设乡镇农业学校。我国的教育资源公布是及不均衡的,主要集中在大中城市和县城,乡镇一级的教育资源非常匮乏,大多数镇没有开设农业学校,开设了的也没有充分利用,成为一种摆设,只有把重心下移到基层,并真正组织利用好,才能将教育培训做到位。特别是当前农村普遍存在中小学生生源减少,很多校舍被闲置,可以充分利用那些闲置的校舍资源,建立一种长效性的基层教育基地和培训网络。在城市,要以各街道为单位,成立农民工之家,利用社区大讲堂等形式,让农民工有活动和学习的场所和机会。

4、加大政策的扶持力度。对进城务工的农民工,政府不但要以生活上给予关照,更要从政策的制定上给予其优惠政策,鼓励其自主创业,变农民工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一是要落实其子女就读的政策,国家三令五申要求实地妥善解决农民工的子女就读的问题,各地也出台了有关政策,但在现实生活中,在落实的过程中,仍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从而没有使农民工从心里上融入到城市中来。二是创业的优惠政策。在城市中,为解决下岗职工的培训问题,有关培训单位每培训1名下岗职工,可以享受国家一定的补助,在一些技能培训方面,只是象征性的收点费,而农民工不能享受这一优惠政策,另外,下岗职工创业方面可享受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和小额担保贷款,而农民工则不能享受,要充分调动农民工创业的积极性和参照下岗职工这方面的优惠政策。

5、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在现有社会保障体系的前提下,加强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研究力度,从而出台相应的政策,特别是在对待进城务工人员的养老保险方面,要严格按政策落实,在各省份之间要建立一种有效的接转程序,从而解决农民工的养老问题,让农民工扎根在城市,安心的工作,安心为城市的发展做好服务。总而言之,要把加强农民工的教育作为我国现行教育的一个重点和难点来抓,通过解决这个问题来缓解或解决城乡教育资源长期失衡的现象,教育要面向农民工,为其创造更多的教育培训机会,教育要面向未来,使其成为提高农民工技能和素质的主渠道,成为提升全民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

农民工学习需求调查报告

中国调研报告篇3

全球性经济危机造成了我国出现了大量返乡农民工,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对农民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受到了中央和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国家对农民工培训的投入力度逐年增大,培训的覆盖面也逐年增广。据悉,仅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一项,中央财政截至20xx年底就已累计安排补助资金40多亿元,同时带动地方投入培训资金30多亿元。我市也进一步加大对农民工的培训力度,20xx年计划组织培训农民工40万人,为农民工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各5万人。对20xx年就读中职学校的返乡农民工,每人每年给予20xx元学费和生活补贴,对初次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或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的农民工,技能鉴定费或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费财政补贴标准由50%提高到80%。然而,与之形成反差的是,很多地方主管部门对这样大的培训指标非常头痛,原因是很多农民工对政府组织的免费技能培训并不买账。深入探讨当前农民工培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办法措施,无疑有助于解决农民工“厌学”的问题,更进一步做好就业再就业培训工作。

农民工培训是一项复杂而艰难的工作,尽管政府投入了许多,各级部门也多方努力,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却遇到了许多困难和问题。 从农民工的整体来看,对文化知识和技能培训有着强烈的渴求和迫切的愿望,但具体到单独的个体和实际的培训工作中时,却不像当初所想象的那样,免费培训农民工就会排着队来。现实并不是这样,据调查了解,许多地方的农民工参加培训的主动性不是很高,不少农民工参加培训都是各级政府干部动员来的,有的甚至只培训几天就不来了,还有的需要给参加培训的农民工发误工补贴。而一些有学习热情的农民工却由于受环境和各种因素的影响,而无法参加培训。

(一)农民工自身缺乏长远性思考,思想观念需要跟新

首先,农民工受自给自足自然经济思想束缚,较少考虑今后长远的发展。其次,不少农民工对未来缺乏规划,对以后外出打工并没有特别明确的目标,即便想学一点东西,也不知道该不该学、学什么,学了有什么用。另外,虽然参加培训的农民工不支付培训费用,但他们还得出车费、伙食费、住宿费,再想一下这段时间如果不培训而去参加工作还得挣点钱,就近期利益,算下来还是不划算。农民工自身思想上对未来没有明确的打算,导致农民工主观上缺乏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积极性。

(二)现有的培训机构和培训设施分布不合理,覆盖面狭窄,不方便农民工参加培训

无论是公办培训机构,还是民办培训机构,只要是具有培训资质、具有一定规模的培训机构,绝大部分都集中在城区,镇、村一级基本是空白,而绝大部分农民工都是集中在镇、村,农民工如果要参加培训就必须要到城区,这就增加农民工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而且还耽误农活。 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农民工参加培训的积极性,制约了农民工转移就业。

(三)培训课程设置与农民工就业实际需求不相吻合,不能让受训者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

由于培训资金短缺、培训条件不完善、对市场信息把握不准确等多方面原因,培训机构的培训内容与农民的需求有差距,既与实践相脱节,更不能让受

训者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当前大多数培训都集中在计算机、电焊工、厨师、美容美发等专业,培训项目和培训时间都根据培训经费来制定,短期培训很难让生手熟练深入掌握一门技术,中长期培训又无疑增大培训费用,致使参加过职业培训的农民工普遍感觉培训内容用不上,或是深入程度不够。

(四)农民工培训工作政出多门,难掌握较全面的信息

返乡农民工培训倍受政府的关注,各部门也都相继推出与之相关的各种培训项目,如劳动保障、农业、移民、建设、扶贫、共青团等部门都从各自的业务出发,开展了针对农民工的学历教育,实用技术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等,在一定程度上对农民工转移就业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各部门之间条块分割,各自为政,缺乏必要的统一、协调和衔接,没有充分整合资源优势,不能形成合力。结果使培训不能与经济发展,产业结构实现有效的结合,培训资源得不到有效整合和利用,造成重复培训,为培训而培训,为完成任务而培训,为应付检查而培训,使培训与就业严重脱节。

(五)培训经费短缺、落实难度大,严重影响培训质量

按规定农民工技能培训经费来源有三种途径:即农民工自己掏一点;企业出一点;政府补贴一点。现实中农民工没有承担费用的能力,而企业又没有承担费用的意愿,所以农民工培训主要由政府在卖单,有些地方为了增强农民工的积极性,更好的完成培训任务,还给参训人员补贴交通、食宿等费用,真正用在培训学习上所剩无几,培训内容严重“缩水”。

(一)强化领导、形成合力、整合资源

各级政府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农民工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尽快成立一个以地区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就业再就业培训领导小组,大力整合现有资源,发挥各自优势,理顺关系,明确由人力社保部门牵头,负责整个农民工培训工作的统一规划、协调、组织和管理,其他各部门通力合作,各尽所能、各尽其责,互相配合、互相支持,避免政出多门,互相扯皮的现象,建立一个组织、法规政策、投入、师资、资源“五到位”的、社会广泛参与的新型农民培训机制,将农民技能培训真正纳入“有领导、有机构、有秩序、有场地、有内容、有特色、出实效”的正常运行的机制中。要利用在乡镇、村设立社保工作机构,加强乡镇、村一级培训基地建设,逐步形成政府统筹、行业组织、多方参与、整体推进,重点依托各类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开展培训的工作局面,推动农村富余劳动力合理、有序转移。

(二)加强信息引导,完善信息服务

缺乏城镇用工信息,培训机构不知道该开展哪些项目培训,农民工不知道参加什么工种培训。培训后不能就业,是目前农民工培训中普遍存在的问题。造成培训与就业脱节的根本原因,是缺乏及时,有效的用工信息。所以,就业机构应建立用工信息库,实现市、县、镇、村级联网,加强人力资源市场需求信息、工资价位分析、预测和发布,将市内外用工需求及时向农民工发布,使农民工方便了解市场需求信息,并根据自身条件和意愿,有选择地参加培训项目。另外就业部门还要建立农民工培训需求调查系统,根据农民工的需求,科学设置培训项目,丰富培训内容,采取长训、短训与学历教育相结合的方式,走农业技术培训和二、三产业技能培训并举的路子。

(三)规范与拓宽农民工培训市场

一是规范培训市场秩序,对现有的培训机构依法进行监管,在依法整顿改造的基础上提高其质量和水准;二是拓宽培训市场,打破培训市场由政府垄断的格

局,以专业化的培训机构为培训承办主体,进行企业化运作,这样才能够为农民工培训开辟更大的空间;三是灵活设置培训场地,积极构建县级、乡镇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并以此为主体,将培训场地延伸和辐射到村社,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安排培训项目,使广大农民工在家门口就能接受到职业技能培训,既能节省时间、节省交通、食宿等费用,又不耽误农活,既方便农民工参加培训学习,又提高参训的积极性。

(四)完善培训资金投入机制

建立并完善农民工培训投资分摊机制,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进行,形成多元化投资格局。首先,政府对加强农民工职业培训,开发人力资源负有重要职责,因此,政府应预留足够的培训专款,并保证专款能及时、有效的用于农民工培训。其次,农民工素质的提高、技能的增强能使所在企业直接受益,因此,培训应以企业的需求为主体,同时,也应该根据企业的招工情况收取一定的培训费。再次,农民工参加培训可以提高其自身的人力资本,政府可以通过建立培训、鉴定、招工联动机制,引导农民工积极投资参加培训,同时,金融机构也可以提供小额低息贷款帮助农民工在就业前接受职业培训。

(五)加强农民工培训督导

主管部门应建立农民工培训效果评价机制,定期对开展农民工培训的各类培训机构的专业设置、培训内容、课程课时安排,招生情况,学员结业率、鉴定合格率、就业率、培训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调查统计,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以构建评价制度为契机,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的督导检查。防止培训时间,内容和人员不落实、培训走场,培训与就业不对路,甚至借培训之名,套取政府培训补贴经费,损害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等问题发生。

中国调研报告篇4

全球性经济危机造成了我国出现了大量返乡农民工,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对农民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受到了中央和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国家对农民工培训的投入力度逐年增大,培训的覆盖面也逐年增广。据悉,仅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一项,中央财政截至20xx年底就已累计安排补助资金40多亿元,同时带动地方投入培训资金30多亿元。我市也进一步加大对农民工的培训力度,20xx年计划组织培训农民工40万人,为农民工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各5万人。对20xx年就读中职学校的返乡农民工,每人每年给予20xx元学费和生活补贴,对初次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或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的农民工,技能鉴定费或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费财政补贴标准由50%提高到80%。然而,与之形成反差的是,很多地方主管部门对这样大的培训指标非常头痛,原因是很多农民工对政府组织的免费技能培训并不买账。深入探讨当前农民工培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办法措施,无疑有助于解决农民工“厌学”的问题,更进一步做好就业再就业培训工作。

农民工培训是一项复杂而艰难的工作,尽管政府投入了许多,各级部门也多方努力,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却遇到了许多困难和问题。 从农民工的整体来看,对文化知识和技能培训有着强烈的渴求和迫切的愿望,但具体到单独的个体和实际的培训工作中时,却不像当初所想象的那样,免费培训农民工就会排着队来。现实并不是这样,据调查了解,许多地方的农民工参加培训的主动性不是很高,不少农民工参加培训都是各级政府干部动员来的,有的甚至只培训几天就不来了,还有的需要给参加培训的农民工发误工补贴。而一些有学习热情的农民工却由于受环境和各种因素的影响,而无法参加培训。

(一)农民工自身缺乏长远性思考,思想观念需要跟新

首先,农民工受自给自足自然经济思想束缚,较少考虑今后长远的发展。其次,不少农民工对未来缺乏规划,对以后外出打工并没有特别明确的目标,即便想学一点东西,也不知道该不该学、学什么,学了有什么用。另外,虽然参加培训的农民工不支付培训费用,但他们还得出车费、伙食费、住宿费,再想一下这段时间如果不培训而去参加工作还得挣点钱,就近期利益,算下来还是不划算。农民工自身思想上对未来没有明确的打算,导致农民工主观上缺乏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积极性。

(二)现有的培训机构和培训设施分布不合理,覆盖面狭窄,不方便农民工参加培训

无论是公办培训机构,还是民办培训机构,只要是具有培训资质、具有一定规模的培训机构,绝大部分都集中在城区,镇、村一级基本是空白,而绝大部分农民工都是集中在镇、村,农民工如果要参加培训就必须要到城区,这就增加农民工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而且还耽误农活。 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农民工参加培训的积极性,制约了农民工转移就业。

(三)培训课程设置与农民工就业实际需求不相吻合,不能让受训者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

由于培训资金短缺、培训条件不完善、对市场信息把握不准确等多方面原因,培训机构的培训内容与农民的需求有差距,既与实践相脱节,更不能让受

训者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当前大多数培训都集中在计算机、电焊工、厨师、美容美发等专业,培训项目和培训时间都根据培训经费来制定,短期培训很难让生手熟练深入掌握一门技术,中长期培训又无疑增大培训费用,致使参加过职业培训的农民工普遍感觉培训内容用不上,或是深入程度不够。

(四)农民工培训工作政出多门,难掌握较全面的信息

返乡农民工培训倍受政府的关注,各部门也都相继推出与之相关的各种培训项目,如劳动保障、农业、移民、建设、扶贫、共青团等部门都从各自的业务出发,开展了针对农民工的学历教育,实用技术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等,在一定程度上对农民工转移就业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各部门之间条块分割,各自为政,缺乏必要的统一、协调和衔接,没有充分整合资源优势,不能形成合力。结果使培训不能与经济发展,产业结构实现有效的结合,培训资源得不到有效整合和利用,造成重复培训,为培训而培训,为完成任务而培训,为应付检查而培训,使培训与就业严重脱节。

(五)培训经费短缺、落实难度大,严重影响培训质量

按规定农民工技能培训经费来源有三种途径:即农民工自己掏一点;企业出一点;政府补贴一点。现实中农民工没有承担费用的能力,而企业又没有承担费用的意愿,所以农民工培训主要由政府在卖单,有些地方为了增强农民工的积极性,更好的完成培训任务,还给参训人员补贴交通、食宿等费用,真正用在培训学习上所剩无几,培训内容严重“缩水”。

(一)强化领导、形成合力、整合资源

各级政府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农民工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尽快成立一个以地区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就业再就业培训领导小组,大力整合现有资源,发挥各自优势,理顺关系,明确由人力社保部门牵头,负责整个农民工培训工作的统一规划、协调、组织和管理,其他各部门通力合作,各尽所能、各尽其责,互相配合、互相支持,避免政出多门,互相扯皮的现象,建立一个组织、法规政策、投入、师资、资源“五到位”的、社会广泛参与的新型农民培训机制,将农民技能培训真正纳入“有领导、有机构、有秩序、有场地、有内容、有特色、出实效”的正常运行的机制中。要利用在乡镇、村设立社保工作机构,加强乡镇、村一级培训基地建设,逐步形成政府统筹、行业组织、多方参与、整体推进,重点依托各类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开展培训的工作局面,推动农村富余劳动力合理、有序转移。

(二)加强信息引导,完善信息服务

缺乏城镇用工信息,培训机构不知道该开展哪些项目培训,农民工不知道参加什么工种培训。培训后不能就业,是目前农民工培训中普遍存在的问题。造成培训与就业脱节的根本原因,是缺乏及时,有效的用工信息。所以,就业机构应建立用工信息库,实现市、县、镇、村级联网,加强人力资源市场需求信息、工资价位分析、预测和发布,将市内外用工需求及时向农民工发布,使农民工方便了解市场需求信息,并根据自身条件和意愿,有选择地参加培训项目。另外就业部门还要建立农民工培训需求调查系统,根据农民工的需求,科学设置培训项目,丰富培训内容,采取长训、短训与学历教育相结合的方式,走农业技术培训和二、三产业技能培训并举的路子。

(三)规范与拓宽农民工培训市场

一是规范培训市场秩序,对现有的培训机构依法进行监管,在依法整顿改造的基础上提高其质量和水准;二是拓宽培训市场,打破培训市场由政府垄断的格

局,以专业化的培训机构为培训承办主体,进行企业化运作,这样才能够为农民工培训开辟更大的空间;三是灵活设置培训场地,积极构建县级、乡镇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并以此为主体,将培训场地延伸和辐射到村社,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安排培训项目,使广大农民工在家门口就能接受到职业技能培训,既能节省时间、节省交通、食宿等费用,又不耽误农活,既方便农民工参加培训学习,又提高参训的积极性。

(四)完善培训资金投入机制

建立并完善农民工培训投资分摊机制,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进行,形成多元化投资格局。首先,政府对加强农民工职业培训,开发人力资源负有重要职责,因此,政府应预留足够的培训专款,并保证专款能及时、有效的用于农民工培训。其次,农民工素质的提高、技能的增强能使所在企业直接受益,因此,培训应以企业的需求为主体,同时,也应该根据企业的招工情况收取一定的培训费。再次,农民工参加培训可以提高其自身的人力资本,政府可以通过建立培训、鉴定、招工联动机制,引导农民工积极投资参加培训,同时,金融机构也可以提供小额低息贷款帮助农民工在就业前接受职业培训。

(五)加强农民工培训督导

主管部门应建立农民工培训效果评价机制,定期对开展农民工培训的各类培训机构的专业设置、培训内容、课程课时安排,招生情况,学员结业率、鉴定合格率、就业率、培训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调查统计,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以构建评价制度为契机,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的督导检查。防止培训时间,内容和人员不落实、培训走场,培训与就业不对路,甚至借培训之名,套取政府培训补贴经费,损害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等问题发生。

中国调研报告篇5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城乡差距不断扩大,“农民工”这个新时代的产力军应运而生,他们已逐渐成为一个特殊的群体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他们为现代化的发展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但这些背井离乡的农民工在迅速发展的同时并没有很好的融入城市社会中去。他们的衣食住行状况也引起了整个社会的关注。他们的日常生活、医疗保障、工资待遇、教育培训等问题让人担忧。广大农民工已经成为社会中最辛劳、地位最低的弱势群体。

随着改革开发的深入进行,越来越多的农民工进城务工,为社会的发展做出了不可忽视的贡献。农民工已经是城市建设的主力军,农民工进城务工的同时也为农村带回了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生活方式,带动农村脱贫致富,从而实现现代化新农村的战略目标,但由于农民工学历不高,缺乏技能和相关政策措施严重落后,所以工作辛苦劳累,每天长时间劳作,很少有休息日,常常被认为是城市中的最底层人群。所以农民工的现状依然令人担忧。于是我对农民工进行了调查如下:

20xx-5-28

农民工施工工地

进城务工的农民工

如何使外来人口融入当地社会的工作及生活圈,使其安居乐业,始终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最近十几年,我国虽然在推动农村劳动力流动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据我们对农民工的追踪调查结果表明,农民工面临的诸如生产生活环境差、择业差别待遇、权益屡受侵犯、负担不断加重、社会保障缺位、教育培训滞后、子女就学无门、受社会歧视等问题依然十分突出。通过本次调查了解到农民工的基本情况,为改善农民工就业环境提供参考依据。

(1)家庭困难、经济原因是进城务工的首要原因

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了,物质需求也不一样了,尤其是孩子上学花费让他们伤脑筋。现在的孩子起码的上个高中,但考上了大学的也不能不上。在乡下除了种地、打柴就没什么收益了。可在一些大别山区还是牛耕人背的生产模式,为了让孩子们走出大山,让下一辈不再面朝黄土背朝天,他们不得不背景离乡,外出打工。因为孩子在外读书许多农民工都是双双外出,家里只剩下老人,只有在过年的时候才能一家人团聚

(2)农民工多集中于第二、三产业,求职难收入低是农民工普遍反映的一个问题

农民工在我国第二产业从业人员中占58%,在第三产业从业人员中占52%,已成为我国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支撑我国工业化发展的重要力量。农民外出务工已成为工业带动农业、城市带动农村、发达地区带动落后地区的有效实现形式。

多数民工认为钱是谋生的基本条件,说明目前金钱在民工生活中的地位至关重要,起到的是基础作用,金钱、知识、技能是民工最缺乏并最想得到的财富。农民工收入以500元~800元居多,有46.25%的月收入在600-800元之间,只有8.5%的人的工资超过1000元。还有8.75%的农民工收入在600元以下,这些都反映出农民工的收入偏低。

在调查的农民工中,95%为高中以下学历。大部分民工的学历集中在小学、初中,其中初中学历比较普遍占57%。如此低的学历决定了民工在城市中不可能从事技术性的高薪职业,劳动密集型的建筑业与服务业是民工进城务工的首选行业。学历是影响农民工收入比较重要的因素,小学、初中、高中学历的务工人员月均收入分别为800元,1000元,1200元,收入差异明显。所以,受学历与技能限制,60%以上的民工工作都是通过别人介绍,而自主就业与自荐只有20%,通过其他途径找工作的民工则更少。所以求职难是进城农民工普遍反映的问题。

(3)农民工的日常生活是伙食质量差、住宿条件没有保障,没有假期。

通过调查我们对工地上的农民工的日常生活有了大概的了解。工地上十几个人一班,每天做饭的师傅上午八九点到菜市场买些不好卖的,过剩的菜回来,做些简单的清洗、挑拣加工。然后将菜分成三份保证一天的伙食供应。买菜的花销跟据人数的多少有限制,平均每人每餐的伙食费在3元以内。这些还包括有外人来吃饭的情况,也就是说如果有其他人来,伙食费得工人们分摊。

农民工的住宿状况也令人担忧,在房子开始建的时候,都是搭建一些简单的帐篷。如果房子做好了一两层,他们就搬进去住了,到处都是安全隐患,他们的人生安全根本没有保障。用电都是他们自己拉线借用,没有专业的电工给他们安装。经常是用电线牵到床边,火灾真是一触即发。

农民工平时都没有假期的,还经常加夜班,辛苦不用说了。因为只要一闲下来他们就感到寂寞空虚。听他们说经常在晚上没事的时候就想孩子,有时候像孩子都会不自主的流眼泪。足见他们的精神生活极度贫乏,他们只知道一味的工作,因此打发时间。

(4)农民工平时的娱乐休闲方式比较单一

农民工平时的娱乐休闲方式主要集中在打牌或麻将、找老乡聊天的占总比例的37.5%,而女性农民工作则以逛街和读书看报、看电视为主,这些说明农民工作在娱乐休闲这一方面还存在着很多的问题,而且农民工在情感方面很缺乏。

(5)农民工的工资待遇

工地农民工分两种,一种是技术工(俗称大工),一种是普通工(俗称小工)。技术工即有手艺的工人,如能粉刷、砌墙等,普通工即没有手艺,配合技术工作业的工人。大工工资在70到100元每天之间,小工一般为50元每天。农民工在工作期间可以预支少量现金用作日常消费。如孩子上学等特殊情况可以预支一定金额的现金急用。每年年底工资拖欠问题都会发生,常常施工方老板在大年三十还在外面索要工程费不能回家

(6)农民工付出的血汗白白流失,违反劳动法规,侵犯职工权益的现象比较普遍

有些企业在用工的时候不缴各类保险基金,也不给农民工节假日。劳动条件及工作环境差,安全生产缺乏防范措施,劳保福利待遇差,生老病死保障少等等问题也不同程度存在。由于外来人口越来越多,企业竞争越来越激烈,劳资关系日益复杂,一些企业贯彻《劳动法》的自觉性不高,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随意解聘职工不按法规赔偿

(7)农民工的文化水平整体很低,其子女的教育问题也逐渐的凸显

由于来自农村,农民工的文化水平整体很低。但在城市中也没有专门的培训机构。在建筑工地可以看到他们经常是不带安全帽就进入施工现场,在高空作业的时候也没有相应的保护措施,完全凭借娴熟谨慎的操作进行作业,又哪里知道他们自己正走在危险地边缘呢!一些农民工平时爱喝酒,但他们却不知道有许多工作不能酒后进行。他们缺少专业的工人素质,也因此让人担忧。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也逐渐的凸显,一方面,农民工子女受户籍制度限制,难以享受到和城里孩子同等的教育资源;另一方面,由于农民工子女在城市受教育的相关政策还没有充分落实,仍存在很多障碍,相当一部分农民工把子女留在农村,形成了大规模的留守儿童群体。农村学校的教学条件普遍很差,市区小学大部分小孩都是从幼儿园就开始学习英语。但在农村,多数要三四年级才开始接触英语,而且英语老师的教学水平普遍不高,多数都不是正规学校毕业。在市区的小孩课外大多都在学舞蹈,钢琴,二胡等才艺,在农村小孩子课外大多帮大人干活;市区的小孩每天都可以和爸爸妈妈在一起,但农村则大多都是留守儿童,抚养照顾他们的基本上爷爷奶奶等上一辈人,他们没有多少文化,对孙辈也没有好的教育方法。

要改变农民工的弱势地位,改善其生存环境,最根本的是改变城乡二元结构,打破城乡户籍限制,让农民工与城市人享受一样的就业、医疗卫生、教育等公共服务待遇。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多提供及时、准确的务工信息,多提供务工岗位,减少农民工外出务工的盲目性,使他们外出时较容易地找到活干,并开办一些技能辅导班,让农民工接受培训,拓宽其就业门路。

在农民工职工权益维护方面,加快劳动保障立法步伐;建立欠薪保障制度,推行企业拖欠工资情况申报制度;充分发挥各级工会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中的重要作用。在农民工的精神生活方面,可以尝试性的在工地上、民工比较集中的地方建立图书馆;可以举办一些与农民工相关的活动;也可以举办一些心理健康的讲座,切实关心农民工的心理健康,给予农民工更多的人文关怀。

农民工是最容易受伤的一个群体,加强对农民工的管理固然不可少,但更重要的是教育农民工,让他们懂法律懂政策,从而增强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加强自身权益特别是人身方面的保护。只有加强正确舆论导向,营造全社会都关爱农民工(外来劳动者)的良好的社会氛围。要通过媒体,经常性地正面报道农民工(外来劳动者)为城市、为社会、为我国经济发展所做的贡献,引导社会对农民工(外来劳动者)的正确认识。

中国调研报告篇6

国务院研究室近日发布《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报告汇集了对农民工问题系统调查研究的丰硕成果,是近年来全面、系统、深入研究中国农民工问题的权威成果,受到国务院领导同志和各方面的高度评价。

2014年初,国务院领导同志就研究解决农民工问题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国务院研究室牵头,对农民工问题进行全面、系统、深入的调查研究。先后到北京、上海、广东、山东、湖南、湖北、江苏、浙江、四川、河南、宁夏等11个省(区、市)进行调研,实地考察农民工集中的企业和居住区、农民工培训场所、劳动力市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农民工子弟小学等,召开各种类型的座谈会50余次。历经10个多月,在深入研讨、集思广益的基础上起草形成了报告。

农民工月收入主要在500至800元之间

国务院研究室近日发布了《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对正在城镇务工和返乡农民工进行了问卷调查。在收入方面,被调查农民工的月工资均比较低,主要集中在500至800元之间。其中,每月收入在300元以下的占3.58%,300至500元的占29.26%,500至800元的占39.26%,800元以上的占27.90%。

目前,农民工打工主要依靠传统的血缘、地缘人际关系网络,通过“资深”农民工介绍,一轮带一轮地以滚动方式进城。据调查,通过熟人或亲戚介绍的比例达到60.37%,而通过中介机构介绍和自己应聘的仅占14.20%和12.10%。

仅53.70%签订用工合同

调查当中,与用人单位签订用工合同的农民工仅占53.70%,没有签订的占了30.62%,有15.68%的农民工居然不知道什么是劳动合同。在被调查者中,认为用工合同非常重要和比较重要的农民工占20.86%和40.67%,认为没有用的占13.95%。 仅47.78%按时领工资

调查显示,农民工工资领取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方式是按月领取,为60.37%;另一种方式是按年领取,为28.02%。在被调查者中,基本能按时领取工资的达到47.78%,有时延期和经常延期的比例达到35.68%和15.68%。

仅13.70%每天工作在8小时以内

农民工工作的显著特征是劳动时间长,劳动强度大,危险性高。每天工作大多超过8小时。在被调查者中,每天工作时间8小时以内的仅占13.70%,8至9小时之间的达到40.30%,9至10小时之间和10小时以上的分别占23.48%和22.50%。

在二、三产业中占半数以上

国务院研究室最新发布的《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显示,农民工在我国第二产业从业人员中占58%,在第三产业从业人员中占52%,已成为支撑我国工业化发展的重要力量。

报告同时指出,农民外出务工已成为工业带动农业、城市带动农村、发达地区带动落后地区的有效实现形式。2014年,农民工的月平均收入为780元,月平均生活消费支出290元,平均全年节余3000元左右。农民工群体每年带回家的数以千亿计的现金,成为购买农业生产资料和改善生活条件的重要来源。

针对农民工乱收费现象仍然存在

国务院研究室最新发布的《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显示,目前我国针对农民跨地区就业和进城务工审批手续和收费的政策在少数地区落实仍不到位,乱收费、搭车收费的现象依然存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调研组在报告中指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各地均对本地区针对农民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收费进行了全面清理,但在个别地方外来人员居住集中的街道、乡镇,还存在乱收费情况,如超标准收取卫生清扫保洁费,擅自收取综合管理费、宣传管理手册工本费等。 调查还显示,个别地方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收费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的政策没有得到很好落实,个别教育部门擅自抬高免收借读费的申请标准;少数地方农民工培训所需财政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影响农民工就业培训工作顺利开展;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困难,一些用人单位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有的政府主办的劳动保障培训基地收费公示不符合规定等。

中国调研报告篇7

2014年初,国务院领导同志就研究解决农民工问题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国务院研究室牵头,对农民工问题进行全面、系统、深入的调查研究。先后到北京、上海、广东、山东、湖南、湖北、江苏、浙江、四川、河南、宁夏等11个省(区、市)进行调研,实地考察农民工集中的企业和居住区、农民工培训场所、劳动力市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农民工子弟小学等,召开各种类型的座谈会50余次。历经10个多月,在深入研讨、集思广益的基础上起草形成了报告。

农民工月收入主要在500至800元之间

国务院研究室近日发布了《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对正在城镇务工和返乡农民工进行了问卷调查。在收入方面,被调查农民工的月工资均比较低,主要集中在500至800元之间。其中,每月收入在300元以下的占3.58%,300至500元的占29.26%,500至800元的占39.26%,800元以上的占27.90%。

目前,农民工打工主要依靠传统的血缘、地缘人际关系网络,通过“资深”农民工介绍,一轮带一轮地以滚动方式进城。据调查,通过熟人或亲戚介绍的比例达到60.37%,而通过中介机构介绍和自己应聘的仅占14.20%和12.10%。

仅53.70%签订用工合同

调查当中,与用人单位签订用工合同的农民工仅占53.70%,没有签订的占了30.62%,有15.68%的农民工居然不知道什么是劳动合同。在被调查者中,认为用工合同非常重要和比较重要的农民工占20.86%和40.67%,认为没有用的占13.95%。 仅47.78%按时领工资

调查显示,农民工工资领取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方式是按月领取,为60.37%;另一种方式是按年领取,为28.02%。在被调查者中,基本能按时领取工资的达到47.78%,有时延期和经常延期的比例达到35.68%和15.68%。

仅13.70%每天工作在8小时以内

农民工工作的显著特征是劳动时间长,劳动强度大,危险性高。每天工作大多超过8小时。在被调查者中,每天工作时间8小时以内的仅占13.70%,8至9小时之间的达到40.30%,9至10小时之间和10小时以上的分别占23.48%和22.50%。

在二、三产业中占半数以上

国务院研究室最新发布的《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显示,农民工在我国第二产业从业人员中占58%,在第三产业从业人员中占52%,已成为支撑我国工业化发展的重要力量。

报告同时指出,农民外出务工已成为工业带动农业、城市带动农村、发达地区带动落后地区的有效实现形式。2014年,农民工的月平均收入为780元,月平均生活消费支出290元,平均全年节余3000元左右。农民工群体每年带回家的数以千亿计的现金,成为购买农业生产资料和改善生活条件的重要来源。

针对农民工乱收费现象仍然存在

国务院研究室最新发布的《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显示,目前我国针对农民跨地区就业和进城务工审批手续和收费的政策在少数地区落实仍不到位,乱收费、搭车收费的现象依然存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调研组在报告中指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各地均对本地区针对农民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收费进行了全面清理,但在个别地方外来人员居住集中的街道、乡镇,还存在乱收费情况,如超标准收取卫生清扫保洁费,擅自收取综合管理费、宣传管理手册工本费等。 调查还显示,个别地方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收费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的政策没有得到很好落实,个别教育部门擅自抬高免收借读费的申请标准;少数地方农民工培训所需财政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影响农民工就业培训工作顺利开展;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困难,一些用人单位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有的政府主办的劳动保障培训基地收费公示不符合规定等。

中国调研报告篇8

伴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民工问题已经成为重大的经济和社会问题。农民工的子女们,无论是那些留在家乡农村、还是随父母进入城市的孩子们,他们的生活环境、学习环境、安全环境等很多问题都亟待关注,他们是经济社会转型时期出现的最需要关爱的特殊少年儿童群体之一。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是“三农”问题的核心问题,关乎农民工家庭的教育水平和文化素质,关乎社会公平与法治原则的实现,关乎我国劳动力资源的整体发展后劲以及和谐社会的建设水准,更是关系到“三农”问题的最终解决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可持续发展。我们通过“12340”社情民意调查热线分别对市区农民工(学生家长) 和教师开展了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调查。

本次调查采用计算机辅助电话访问方式进行,调查范围为市区学校老师、学生家长(农民工),具体包括:莲都小学、天宁小学、天宁中学等。农民工(学生家长)中小学文化程度的占33.54 %,初中文化程度的占44.72%,高中文化程度的占17.39%,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占4.35%。农民工夫妻在同一城市务工的占 90.6%。

1、农民工子女进城求学困难重重。据调查显示:认为进公办学校“入学门槛高”的占受访农民工的66.46 %,认为“没有在丽水交社会养老保险一年以上而没入学资格”政策不平等的农民工占57.76 %;认为待遇不公平的农民工占52.80 %。因此,城里孩子接受的“良好”教育对诸多农民工子女来讲是遥不可及。

2、认为公办学校资源不足也不愿招收农民工子女的占受访农民工的62.73% 。由于农民工子女来自各地,整体素质普遍没有城里学生好,入读后给学校、老师带来了很多的困难和一些额外负担。比如:有些学生不会说普通话或说得不好,难以和老师很好地沟通交流,教学无法实现互动,严重影响了教学质量。

3、认为私立学校很难满足孩子上学所需的占受访农民工的44.10 %。由于办学条件所限,好多资质较浅的私立学校教学设施简陋,设备短缺,师资力量不足,很难让农民工子女接受到全面、优质的教育,所学知识较为局限,从某种角度来讲,影响和限制了孩子的发展。

1、家长对家庭教育的认识程度

在受调查的161名学生家长中,认为家庭教育非常重要的占大多数,达65.22 %,认为家庭教育比较重要的家长占34.78 %,没有家长认为家庭教育不重要。由此可见,家长对孩子家庭教育的重视程度还不错。

2、家庭教育的方式、方法

用榜样方法教育的家长占抽样调查的67.08 %,他们深知“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在孩子面前非常注重自己的言行举止,为人处事,希望给孩子做个好榜样,树立良好的形象。用说服方法教育的家长占抽样调查的81.37 %,但据他们自己说,有时家长自己做得就不够,不能以理服人,所以根本说服不了孩子。用鼓励方法教育的家长占抽样调查的98.14 %,更多地表扬孩子,让孩子开心地进步。另外,还有1.24 %的家长干脆不管孩子,听之任之。据了解,这少部分家长大多说工作太忙,为生活奔波,无暇顾及。

文化背景各异、学习方式不同, 农民工子女心理发展不平衡。农民工子女大多来自经济条件比较差、物质和精神生活相对贫乏的偏远农村。他们无法在短时间内适应生活,不同的口音、不同的教材、不同的教学进度以及不同的教学方式使得他们的成绩较本地孩子差,使农民工子女极易产生自卑、自控能力不强、意志力薄弱、戒备能力强等不良心理。来自本地孩子的歧视,内心世界对社会差别感受到的强烈不平等,也让农民工子女承受着一定的心理压力。

随着生活环境的改变,孩子的心里会出现一定的问题。他们从农村到了一个繁华的都市,因为经济、地位、及父母的艰难处境,农民工子女承受着巨大的压力。他们本身就在经济条件等方面处于弱势地位,好不容易能与城里的孩子坐在同一个教室里接受质量较高的教育,却又要承受来自城市孩子的种种不理解。生活上的困难没有让他们退缩,可心灵的创伤却难以抚平。“亲情失落、心理失衡、行为失控、学习失教、安全失保、监护失助”已成为他们中的普遍现象。22.00 %农民工认为从农村转到城市学习后,孩子的自信自尊受到一定的打击,心理变得比较敏感脆弱,他们的身心健康和个体社会化发展受到影响,性格上也容易产生变化。多表现为性格内向、孤僻、不合群;攻击性行为多、不喜欢与同伴交流;容易自卑,适应过程比较缓慢;不太会关爱他人;行为和学习习惯差等。

父母在外务工,对孩子的成长造成不少负面影响,前5类情况占受访者比例均高于60%,可见问题不小。

(一)根本原因——农村经济发展的落后

由于城乡二元结构的长期存在和国家政策上的倾斜,导致城市和乡村的发展极度不平衡。甚至可以说,我国城市的发展是以牺牲农村和农民的切身利益为代价的。即使是在今天,我国城市的快速发展也是在以一部分农民不能享受正常的城镇化进程的代价换来的。城乡收入的巨大差距引起了农村劳动力向城市里的大量涌入,也导致了农民工子女入学难问题的发生。

中国调研报告篇9

准确把握中国浙江农民工就业的现状和存在问题,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政策制度和服务体系,对统筹城乡发展、建设和谐社会有着尤为重要的意义

浙江省是吸纳农民工就业的大省。根据省统计局20xx年统计数据显示,浙江省农民工总数已达1783万,其中本省农民工约1260万,外省农民工约523万,农民工已经成为浙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力量。准确把握浙江农民工就业的现状和存在问题,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政策制度和服务体系,对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着尤为重要的意义。20xx年,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对浙江七市十县区、市的劳动力市场和百余家企业、20xx余名农民工进行了问卷调查和深入访谈。为确保问卷数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本次调研采取了现场填写、现场回收问卷的方式,共发放问卷2100份,回收2100份,获得有效问卷1915份,回收率与有效率分别为100%和91.19%。现根据本次调查结果及相关资料,对浙江省农民工就业现状和存在问题进行分析,并就解决农民工问题提出几点建议。

从性别看,男性多于女性,且随着年龄增长,男性所占比重越来越高。受传统的“男主外,女主内”观念影响,外出务工人员的男性比重高于女性男性59.5%,女性40.5%,而且随着年龄的增长,大多数女性农民工逐步回归家庭,男性与女性的性别比重差距呈剪刀式不断扩大如图。另外,由于浙江省纺织服装业比较发达,这些行业主要需要年纪轻、反应快的女性从业,因此,在女性农民工中16-23周岁的女性比重较高,达40.1%,与同龄的男性农民工相比,其比重也高于男性农民工。

年龄结构青壮年居多,学历以初中和高中文化程度为主。农民工的文化程度普遍不高,50.3%的农民工学历为初中,31.9%为高中或职高。较低的文化水平使大多数农民工只能从事技术含量低的体力劳动,较少从事脑力劳动,不得不吃“青春饭”。在流动就业的农民工中,63.9%年龄在30岁以下,40岁以上的农民工不到10%,以青壮年居多。另外,在16-23周岁的农民工中,60.3%为初中以下学历,这些人缺乏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思想单纯、社会经验少,且多数在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流水线上工作,只能机械地重复某种单一的动作,难以学到新的知识和技能,无法提高自己的就业层次和可持续性。

“晚婚”现象较为普遍,四成已婚农民工家里有“留守儿童”。浙江流动就业的已婚农民工比重较低,只有52.5%的农民工已婚。根据有关调查,全国外出农民工婚姻结构基本呈现“三七开”。与全国水平相比,差距较大,这主要源于浙江省16-23周岁的农民工未婚比重较高,为89.6%,24-30周岁之间未婚农民工比重也高达48.8%。说明农民工在流动就业过程,不断经历着从传统到现代、从乡土到城市的转变,很多农民工摒弃了农村传统的“早婚”观念。在已婚的农民工中,全家都搬到城里的占28.8%,43.3%的人夫妻在城里,孩子在老家,两地分居的现象较少,但“留守儿童”现象比较普遍。

外省农民工主要来自于安徽、江西、四川等地。安徽、江西两省与浙江毗邻,成为浙江外来农民工的主要输出地,在外省农民工中,户籍为安徽的占20.82%,江西的占13.3%。其次是四川、河南、湖北、湖南等地的农民工所占比重较高,依次为12.0%、10.1%、8.6%、7.4%;江苏、贵州、山东、陕西、重庆户籍的农民工所占比例依次为4.8%、4.4%、2.8%、2.6%、2.4%。

就业途径向多渠道发展。虽然依靠传统血缘、地缘人际关系网络找工作仍然是农民工流动就业的重要途径,但随着劳动力市场的发展,其它途径也逐渐发挥了重要作用

。根据调查,目前浙江农民工求职信息“老乡”、亲戚介绍的占41.1%;通过市县劳动力市场了解住处的占17.2%;通过当地政府的劳动管理站了解住处的占12.0%;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了解招聘信息的占3.3%;而毫无目的,随意闯荡的占9.0%。

外出动机呈现多样化发展趋势。随着城乡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的原因和动机不再仅仅是单纯的赚钱,为了寻求更好的发展机会、学技术、见世面而进城务工的农民工也占了相当大的比例。尤其是16-23周岁的农民工,为寻求发展机会而外出就业的比重为33.3%,见世面的占11.3%,想学技术的占11.1%。

劳动关系日趋稳定,多数农民工想扎根城市。转移就业的农村劳动力就业最显著的特点就是以年为单位在城乡和地区之间流动,这种“候鸟式”流动就业的模式影响了农民工就业的稳定性。但根据调查数据显示,两年内平均每位农民工转换工作在1.08次左右,46.2%的农民工没有转换过工作,大多数农民工春节后仍然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劳动关系日趋稳定。在未来打算方面,只有20.6%的农民工明确表示要回家,并且30岁以下农民工明确打算回家的比例更低,说明越来越多的农民工已不愿再退回农村当农民,他们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能永远留在城镇,成为城镇居民的一部分。

注重就业质量的提高,失业期间依靠积蓄维持生活。越来越多的农民工开始正视自身的价值,在工作中不仅仅局限于对收入的追求,更注重自身的发展,对职业生涯规划有较强意识。在有转换工作经历的农民工中,35.5%是想找一个更能发挥自己特长的单位,由于工资太低转换工作的农民工占46.4%。在失业期间,55.3%的农(民工依靠以前赚的钱来维持生活;17.1%的农民工依靠亲戚朋友的帮助;13.6%的农民工靠打些零工;依靠社会救助和领取失业救济金的仅占2.8%。失业保障不足,使农民工失业后承受着比当地人更大的经济、社会、心理压力,因此大多数农民工通常是“骑驴找马”,失业期较短,88.3%的人在两个月内可找到下一个工作。

收入水平稳步增长,拖欠工资现象依然存在。近年来,浙江省农民工就业环境日益改善,农民工收入水平总体呈现出稳步增长的态势。目前,浙江省农民工月平均收入为1218元,比全国966元国家统计局:农民工生活质量调查,20xx的平均水平高出252元。但值得注意的是,仍有25.2%的农民工月收入在800元以下。在拖欠工资方面,有4.8%的农民工经常被拖欠工资,尤其是建筑业农民工的工资被拖欠的现象比较严重,只有39.8%的人能按时领到工资。

劳动时间总体较长,大多数能获得加班工资。《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但调查显示,平均每天工作8小时及以下的农民工仅占37.6%。大多数农民工不仅每天工作时间较长,而且难以享受到正常的双休日,26.7%的农民工每月只能休息1-2天,还有19.8%的农民工根本没有休息日。对于超时工作,69.9%的农民工表示能得到加班工资,当问及他们的加班意愿时,70.2%的农民工表示加班加点是出于自愿。这一方面是由于超时工作可以获得更多收入,另一方面是因为多数农民工业余生活比较贫乏、单一,与其在家睡觉,还不如多赚点钱。这说明,当前浙江省大多数农民工依然处于较低的需求层次,为了获取更高的收入,他们宁愿牺牲自己的部分休息权。

社会保险覆盖率不高,以参加养老保险为主。为农民工提供养老、医疗等保障,不仅是对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维护,而且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需要。在被调查的农民工中,社会保险一是覆盖面较窄,参加社会保险的农民工仅占37.1%;一是险种覆盖不全面,参保农民工大多数只参加了五项社会保险中的一项社会保险,同时参加五项社会保险的农民工仅占27.5%。同时也发现,本省户籍农民工参保率明显高于外省户籍农民工,这与

社会保险在省际间转移较难有关。

职业安全教育还存在较大不足,女性农民工缺乏特殊保护。《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但通过调查,参加过所在用人单位为其组织的岗位安全培训的农民工仅占63.1%。企业不仅在职业安全教育方面存在较大不足,在劳动防护方面也缺乏重视,仅有47.5%的农民工能够按时领到用人单位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68.2%的女性农民工在“三期”没有得到应有的 特殊保护。农民工大多数从事重、脏、苦、险等工作,不进行必要的职业安全教育、不配备必需的安全防护用品和提供必需的特殊保护,很大程度地提高了职业病和工伤事故的发生率。

劳动合同签订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新生代农民工不愿受劳动合同约束。劳动合同在农民工维权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但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普遍较低,根据国家统计局有关调查,全国79.3%的外出农民工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课题组调查数据显示,浙江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农民工占49.4%,与全国水平相比,签订率较高。部分农民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一方面是因为一些用人单位存在着用工管理不规范的现象,另一方面则是由于一些农民工在主观上不想签劳动合同。数据显示,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农民工中,有44.9%的农民工由于担心受到约束等原因自己不想签订劳动合同,尤其是16-23周岁的新生代农民工,有59.8%不愿意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社会地位不断提高,部分农民工已加入工会组织。农民工加入工会组织对农民工自身的维权有着重要的意义。根据调查,农民工不再被工会组织拒之门外,21.0%的农民工加入了工会。另外,农民工地位不断提高,选举权也得到重视,进城后参加过选举的农民工占19.0%,而且参加过选举的人中,有12.

8%参加的是务工所在地城市居委会选举和人大代表的选举。

工资水平偏低,生活成本相对较高。浙江省20xx年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是25572元,而农民工的平均年收入仅为14613元,前者是后者的1.75倍,收入差距较大。低工资水平伴随的是较低的生活支出,农民工在打工地平均年消费仅为7812元,而浙江20xx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12254元,是农民工人均消费的1.57倍,农民工的生活水平可想而知。但与其他省市相比,浙江省农民工生活成本仍然较高,消费成本比全国平均水平高40.6%,而收入水平仅比全国平均水平高26.1%。表面上,浙江省农民工在收入上优于其他省市就业的农民工,但实际上,一方面,浙江省农民工与城镇职工相比,处于“低收入、低支出、低生活水平”的“三低”状态,在与周围的居民进行比较时,容易形成极大的心理落差;另一方面,与其他省市的农民工相比,消费支出占收入的比重明显高于其他省市。因此,仅从经济收益的角度看,浙江省在吸引农民工就业方面并不具备足够的优势。

整体素质不高,“眼高手低”就业难。农民工平均受教育年数为10.04年,大多数缺乏专业技术技能,且不愿意或无经济能力参加收费的培训项目,仅有14.4%的农民工愿意参加自费的培训,愿意参加的人中72.1%的人只愿意承担300元以下的培训费用。虽然自身素质不高,并且较少参加职业培训,但农民工尤其是新生代农民工对工资的收入、环境要求却越来越高,他们希望能像“城里人”一样体面的工作、体面的生活,并且定居在城里。自身的能力限制了农民工良好愿望的实现,43.2%的农民工在转换工作中需要1个月以上的时间才能找到下一个工作,11.7%甚至需要3个月以上的时间。

超时工作,业余生活单调。58.4%的农民工外出就业的原因和动机是赚钱,因此,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农民工和能获得加班工资的农民工有较强的加班意愿,而且随着加班工资支付的标准越高,农民工加班的意愿越高。高强度、长时间的透支体力工作,对身心的损伤是显而易见的。在较少的空余时间里,农民工的精神生活也未得到重视,看电视和睡觉成为他们最主要的休闲方式,居住环境也差强人意,大多数人居住在用人单位提供的集体宿舍和出租房内,农民工疲惫的身心难以得到有效的调整和恢复。

注重短期利益,忽视长期保障。在一些农民工眼中,外出就业只是“权宜之计”,40岁以上的农民工仅占9.2%,大多数人未等到法定退休年龄就退出了劳动力市场。因此,农民工比较注重近期内的经济收益,较少考虑工作的稳定性、长期性和未来养老等问题。在未参保的农民工中,仅有13.2%是因为用人单位不给参保而未参保,即便是不需要农民工缴费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也没有得到农民工的重视。在劳动合同签订方面,部分农民工因不想受到约束,担心影响自己转换工作而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对于农民工来讲,一些保障有如一把“双刃剑”,虽是保障,但也是一种束缚或经济负担。

子女就学难,家庭教育缺失。农民工外出就业,使子女教育处于“两难”的境地:如果随父母到务工地就读,一方面由于户籍限制,不得不缴纳一定金额的借读费,而另一方面,由于农民工父母流动性较高,其子女不得不成为“流动儿童”,接受教育的连续性成了很大问题;如果在老家就读,则要与父母长年分离成为“留守儿童”,父母作为子女的第一监护人,在子女成长中长期缺位,无法实现持续的家庭教育,对子女的学习和心理健康都极为不利。

定居性迁移难,农民工“城市化”任重道远。城市较高的收入预期是吸引农民工流入城市的直接动因,但定居性迁移决策更多受制于社会、文化、心理和个人特征等因素,难以真正的实现。在被调查的农民工中,自己买房住的仅占4.8%,住房成为大多数农民工定

居城市难以逾越的鸿沟。另外,在择偶方面,仅有18.4%的人希望在城里找配偶。可见,农民工无论是在经济能力上,还是在心理上仍不具备在城里定居的条件。

改革以户籍制度为核心的一系列制度。浙江省到20xx年底将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户口,实行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的新型户籍管理制度,但长期以来以户籍制度为核心的一系列制度难以完全从二元结构中走出来,几十年形成的思维惯性使农民工难以彻底摆脱户籍身份制的阴影。因此,应该加快城乡统筹步伐,彻底清除一切对农(民工的排斥与歧视性制度,使农民工依法获得普通劳动者的平等合法身份,在就业、教育、住房、社会保障等方面与“城里人”一样享有同等的待遇,在公平的环境中自由地流动和择业。甚至可以考虑为农民工建立档案制度,树立农民工“职业人”意识,从主观上延长职业生涯,一直工作到退休年龄,成为真正的“城里人”。

加强农民工培训,提高农民工综合素质。农民工整体素质不高,是造成农民工在劳动力市场的竞争能力、就业能力和维权能力不足的重要原因。对农民工进行培训,要城乡并举,各级政府把关注农村义务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当作大事来抓,继续大力抓好“千万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大力发展面向农村、城乡互动的职业教育。浙江经济文化较为发达,可率先在农村推行“9+2”义务教育,即对未升入初中的毕业生根据就业意向,自愿选择专业,免费参加2年职业技能教育,取得相应的职业技能资格。加大政府对农民工教育培训经费的投入,减轻农民工经济负担,并积极推广岗位技能工资制和技工奖励制度,充分调动广大农民工参加培训提高自身素质的积极性。

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建立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用工单位是农民工的劳动场所,是农民工权益被侵害最直接、最主要的环节。有必要针对当前农民工用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在全省集中一段时间,组织相应力量,通过大规模的宣传和培训,督促推动用人单位全面建立、完善劳动用工管理制度,包括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完善劳动合同履约制度,同工同酬制度,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经济补偿制度,集体协商制度等,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就业平等权、劳动报酬权、社会保障权、职业安全权等基本权益的落实。

构建浙江大社保体系,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农民工流动性大,未来趋向的不确定性,以及目前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健全,决定了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的复杂性。如果在现有城镇社会保障制度之外,再建立一个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不仅会增加管理成本,还有背于农民工未来融入城市的发展趋势。浙江省提出的“大社保体系”的概念,具有一定的前瞻性,这个“大”,不仅体现在保障项目的广度上,也体现在保障对象和范围的宽度上,即全民大社保。当前应该着重抓紧农民工的工伤、医疗含女工生育和养老保障制度的落实,并积极探索城镇养老、医疗保险与农村养老、合作医疗的衔接方式与渠道,赋予农民工自主选择权,解决他们养老、医疗问题。此外,还要研究解决一方面用工单位认为社会保险费率过高、负担重,另一方面存在缴费基数不实的问题。这个问题不解决,不仅会影响用人单位的参保积极性,还会给市场公平竞争带来挑战。

加快地方法制建设步伐,健全农民工权益保护的法律机制。要积极抓好《劳动法》、《工会法》等现行相关

法律法规的落实,积极做好配合 国家《劳动合同法》、《促进就业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陆续出台后的宣传贯彻工作,主动调整清理和修订妨碍农民工享受平等权益的各种地方性法规政策。同时,针对浙江实际,按照平等、公正、共享的原则,加快制订和建立适用所有劳动者群体权益的地方性法规政策体系。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严厉处罚侵害农民工权益的违法行为,坚决杜绝用人单位违法使用童工、恶意拖欠克扣工资、违章盲目指挥生产、逃避社会责任等现象。建立农民工维权长效机制,畅通农民工维权诉求渠道,认真和推广义乌等地维权的经验和做法。加大对农民工法律援助力度,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维权中的重要作用。

关注新生代农民工成长,构建共融和谐社会。第二代农民工中有很大一部分人从跨出农村的那一天起,就不准备回到农村去,如果无法融入到城市,长期在现实中找不到理想位置,就会有被社会边缘化的危险,将会给社会稳定带来严重影响。因此,解决农民工问题,当前应有针对性地把第二代农民工问题作为重点,要认真研究,真正知道他们在想什么,需要什么,多关心他们的成长,找出他们理想与现实中的差距及存在差距的原因,帮助他们切实解决问题。当前除了关心农民工的经济利益外,要从社会公平公正出发,关心他们的精神文化需求、社会地位平等、民主政治权力等,让他们能在居住的城市真正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可以当选人民代表和进入政府、社区管理层;完善相应的人民团体制度,通过加入工会等组织,积极参与民主管理,使他们最终能真正融入城市社会,实现新城市人的目标。这也是构建共融和谐社会的最终目标。

中国调研报告篇10

为了解徐州市农民工就业状况、工资收入情况、工资被拖欠情况、下一步的就业打算以及希望政府帮助解决的主要问题,日前,徐州民调中心与徐州调查队联合开展了农民工就业、收入情况快速调查。调查对象为徐州五县及铜山、贾汪两区在本地企业和尚未外出打工的农民工,共计240人。

调查结果显示,56.2%的农民工对自己的收入感到满意,77.1%的农民工每月能按时领取收入,农民工收入主要用于“日常生活开销”和“子女教育”;50.4%的农民工认为自己的工作“基本符合”期望,60.0%的农民工将“继续外出打工”,15.4%选择“在家创业”。

1、年龄集中在18-50岁之间。240位被访农民工中,18-30岁占38.3%,31-50岁占48.3%。男性占85.0%,女性占15.0%。

2、半数以上的农民工学历为高中、中专。52.5%的农民工文化程度为高中、中专,23.3%为初中,13.3%为大专及以上学历,10.9%为小学及以下。

1、以短期零工为主。57.1%的被访农民工为“短期零工”,30.0%为“长期合同工”,10.0%为“自主经营”,另有2.9%目前“失业”。

2、以技术工人为主。63.9%的农民工从事包括建筑工、木瓦工、泥水工、电工、修理工、缝纫工、厨师、驾驶员等在内的简单技术工种,15.9%为工厂工人,13.3%为各类服务人员,另有6.9%为管理人员和办事员。

3、长三角地区为首选打工地。40.4%的农民工选择长三角地区为打工地,35.4%选择徐州本地作为自己的打工地,11.7%选择中西部地区,选择珠三角地区、京津地区等地的比例均不高于3.0%。

4、工作强度较大。58.8%的农民工平均每月工作天数在25天及以上,其中31.7%的农民工平均每月工作30天;57.8%的农民工每天工作超过8小时,其中28.8%的农民工平均每天工作10小时,12.1%的农民工平均每天工作12小时。

5、对工作满意、不满意数各半。调查中,50.4%的农民工认为自己的工作“基本符合”自己的期望,还有5.4%认为“比预想的好”;44.2%的农民工对自己从事的工作感到不满意,其中16.7%表示春节后将“换工作”。

6、六成农民工选择“继续外出打工”。 在回答“您对今后的工作有什么具体打算?”时,60.0%的农民工选择“继续外出打工”,15.4%选择“在家创业”,5.4%准备“在家种地”,另有19.2%表示“还没考虑好”。

1、农民工年收入大多集中在“1-5万元”。50.8%的农民工年收入为“1-3万元”;24.6%为“3-5万元”;1万元以下占15.4%,其中不足5千元的农民工比例为2.9%;9.2%的农民工年收入超过5万元,其中7.5%为“5-8万元”,1.7%在8万元以上。

2、半数以上农民工对自己的收入感到满意。56.2%的农民工对自己的收入感到满意,其中12.9%很满意,43.3%感到基本满意;32.9%的农民工对自己的收入不满意,7.1%认为很不满意。

3、农民工收入主要用于“日常生活开销”。79.6%的农民工收入用于“日常生活开销”,39.2%用于“子女教育”,25.0%用于“人情往来”,17.1%用于“房租”,12.5%用于“赡养老人”,7.5%用于“医疗保健”,6.3%用于“储蓄”,2.9%用于“娱乐支出”,仅有0.8%分别用于“技能培训”和“投资”,3.8%用于其他方面。

4、工资被拖欠现象仍然存在。77.1%的农民工每月能按时领取工资,有22.9%的农民工工资会被拖欠,其中6.3%的农民工表示“经常被拖欠工资,严重影响了平时生活”。

在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中,36.4%被拖欠“1-3个月”,25.5%被拖欠“半年至一年”,9.1%被拖欠“一年以上”。2013年春节前,47.3%的农民工“全部拿到了”被拖欠的工资,29.1%“拿到一部分”,还有23.6%“没有拿到”。 在回答“您准备采取哪些措施,追讨被拖欠的工资?”时,65.5%选择“和老板商量”,24.1%“不准备要了”,10.3%表示“说不清”,无一人选择“打官司”。

1、外出打工的农民工。选择外出打工的农民工,最期盼政府能“督促老板及时发工资,按月结”、“能有节假日,能休息,能签订劳动合同,希望有养老保障”、能“ 办理五险一金”。

2、在家创业的农民工。选择在家创业的农民工,最期盼政府能在“资金方面给予支持,特别是在贷款方面提供方便”,同时能“在政策上给予支持”。

3、在家种地的农民工。选择在家种地的农民工,最期盼政府能“帮忙讨回以前被拖欠的工资”,同时希望“ 医疗保险报销多一点”、“孩子上学不能乱收费,管理好肥料农药价格、质量”。

中国调研报告篇11

一、农民工追讨工资的件次及维权方式发生变化 20xx年“两节”期间,农民工到因农民工工资未及时支付个访、集访共20余件次,涉及金额1201.1万元。20xx年“两节”期间与去年同期相比投诉率上升了15.9%,金额上升10.8%,人数上升51.7%。不包括农民工到区城乡建设委,区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的农民工问题,堵高速路口等方式,在城区发生一次。城区堵交通干道的行为在北环路,三环路数次发生,同邦。国际城数次发生民工拉标语、敲盆子等方式上街游行。

二、工程领域普遍存在此类现象

其中工程项目有政府项目,也有私营工程,如示范街道及背街小巷改造提升工程,房地产开发工程,工业园区厂房建设工程,巴渝民居改造工程,历史遗留问题等方面,就农民工工资按时发放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会议要求各融资平台,国有公司,行业主管单位等要及时监督,按照“业主负责、属地管理、行业主管、部门联动”等方式保证工资按时发放。层层建立预警排查机制,层层落实责任制,层层落实专人,筹集应急资金,及时发现和妥善解决工程款及民工工资支付投诉问题。

三、存在的原因

有房地产开发项目受国家政策调控影响,也有融资市场的限制,支付压力逐渐加大,有个别劳务公司恶意欠薪,或者劳务公司因工程接近收尾,以追讨工资为名,雇请民工帮忙追讨保证金及工程尾款等行为。

根据20xx年“两节”期间信访反映出来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项目资金不到位。因银行银根一度紧缩,使得资金融资难,筹集资金不到位。在项目施工过程中,资金跟不上建设的进度,到了支付工程款的时间或结点,建设单位无资金来支付进度款、结点款。由此直接给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以及劳务班组造成巨大的支付压力,或以各种借口不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导致农民工工资支付矛盾纠纷增多。

(二)是合同履约难度大。按合同约定执行是整个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也是日常管理工作的依据。一方面,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在选择施工企业,施工企业在选择专业承包企业或劳务公司,劳务公司在选择劳务班组的时候,由于这些企业的实力和信誉度参差不齐。实力雄厚和信誉度好的企业都能严格履行合同,也能顺利应对市场中的各种风险。遇到经济实力差和信誉度差的企业,他们会以各种形式和方法给建设单位或施工企业或劳务公司施加压力,逼迫建设单位或施工企业或劳务公司提前履约支付款项。另一方面,相当一部分劳务分包合同、劳动用工合同签订不规范,甚至有的工程项目根本就未签订书面劳务合同,只有口头约定。导致争议、纠纷不断,给处理这方面的信访问题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三)工资监管力度差。目前,建设行业农民工工资支付程序主要是建设单位支付给施工总承包方、施工总承包支付给劳务分包、劳务分包支付给民工班组、民工班组支付给农民工。部分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劳务分包在划拨工程款时,未遵循优先保证农民工工资的原则。即使建设单位在已按合同给定支付工程款后,下属分包单位未直接支付给民工,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隐患仍然存在。从中反映出工程项目对农民工工资监管乏力。

(四)建设秩序不规范。部分项目在施工管理过程中,施工管理人员配备不齐,管理制度不健全、责任未细化不明确。工程项目管理不力,导致工程款结算和农民工工资支付中诱发争议和矛盾纠纷较多。

四、工作建议

(一)是加强项目资金监管。为了杜绝和减少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拖欠事件的发生,积极探索防止拖欠的方法及措施。从源头上防止拖欠。严格执行项目资金和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对资金达不到规定比例或后续资金没有保障的经营性工程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坚决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不批准其开工建设。对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的工程,不予竣工验收备案。全区各类工程项目的主管部门,要尽快成立处理民工工资应急方案,及时发现和妥善解决民工工资投诉问题。

(二)是落实工程建设信用评价体系。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认真落实建设领域“工程建设信用评价体系”,利用“市场评价”、“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合同履约”、“市场行为”四个评价体系,重点是参建单位的“合同履约”情况。采取房屋建筑多层不得少于2次评价(即基础完成评价一次、主体封顶评价一次),高层不得少于3次评价(即基础完成评价一次、主体完成一半评价一次、主体封顶评价一次);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采取建设进度过半一次,结束一次,加强对我区在建工程项目的动态监管。对存在有农民工工资支付拖欠行为的工程项目,立即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的工程项目,采取建管、质量、安全、造价管理科室、站、所联动,限制该工程活动的继续进行。

(三)是健全农民工用工体系。区人社局要积极探索农民工用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切实加大对农民工用工情况、用工合同签订的动态监督管理力度,随时掌握工程各阶段、各工种的农民工用工情况。切实有效地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对农民工工资支付实行“月结月清”制度,农民工工资支付由建设单位和用工单位负责落实专人监管。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每月由用工单位以工资名册的形式向区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报送备案。

(四)是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首先相关部门要强化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管理,重点是在资格审查中,要确保建设单位择优录取实力雄厚、管理规范、信誉度好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坚决打击挂靠、围标、窜标行为。其次,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是加强对施工合同及履约情况的监管,合同管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均表现在对合同的事后监督,通过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方式对合同备案后的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早发现未按照合同进行履约的情况,避免造成承发包双方的扯皮事件,即时予以纠正,避免更大的损失,维护合同双方的利益,对不按照合同执行的主体应视情况给与一定的处罚。再次,涉及施工现场的管理部门,要强化施工现场的监管,重点是管理人员的到位情况、从业人员持资格证上岗情况、管理人员的变更情况、现场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管。

(五)是落实清欠工作责任制。清欠工作在今后几年的工作中任务非常艰巨,是关系我区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区委、政府一定要把他摆到重要的工作日程上来抓。必须进一步完善健全清欠机制,以目前已经建立的清欠机制为基础,以《刑法修正案》第四十一条规定支撑,以打击恶意欠薪和恶意讨薪为重点,以“业主负责、属地管理、行业主管、部门联动”为原则,层层落实责任,落实专人,继续推进清欠工作。特别是要加强融资的力度,确保工程项目资金到位,切实维护的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中国调研报告篇12

岱岳区是一个典型的农业区,全区共有人口100万,其中农业人口就超过大半数。区内经济结构比较单一,工业基础薄弱,主要经济收入来源于农业,全区有农村劳动力50多万人,属劳动力富余区。由于全区有大量的剩余劳力,转移劳动力成为农村村民致富奔小康的一条主道,大量的劳动力输出,不仅增加了本区经济收入总量,同时也让多数外出务工者根深蒂固的传统思想观念得到改变,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

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农民工在经济建设中作用的发挥,农民工的社会地位、福利待遇等问题所产生的矛盾也越来越突出,特别是在老有所依,老有所养的问题解决不好,它必将是一个社会问题,将会对社会的安定和经济的持续发展带来诸多不利及社会隐患。因此,解决好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已成为当务之急的一项重要工作。

一是对参保政策缺乏了解,不知道什么是社会保险,认为只要每月工资能拿到手就行了;二是多数农民工存在临时思想,没有长远考虑和打算,只考虑眼前利益,认为务工不是长期职业,参保后每月自己还要交钱,减少了月收入;三是文化水平低,参保和维权意识差,对自己应享受的权益不去争取,也不去加以了解;四是企业老板为了减少支出,只从效益考虑,也有意回避员工,这类问题不想给员工作参保宣传发动,或者是老板只从采取选择性的给少数人参保;五是农民工的流动性比较大,人员难以固定,员工也有好干就干,不好干或不想干就不干,说走就走。给企业老板和参保工作带来较大难处。

鉴于全区外出务工人员较多,且分布区域广,就业的行业多等特点和从根本上解决务工人员老有所依的实际问题,提出以下工作建议:

(一)明确一个专门的机构,按照行政区域对辖区内的外出务工人员及企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普查,摸清底数、务工地点及所在行业等基本情况。

(二)加大对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政策法规的大力宣传。一是利用各种渠道和不同形势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提高农民工的参保意识;二是印刷一些与保险相关的宣传资料发放到农村;三是利用新春佳节农民工回乡访亲期间组织他们进一步学习领会了解社会保险知识、讲讲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好处等;四是加强工作力度,在各乡镇也要成立农民工工作办公室,工作要明确有具体的人抓。要实行长期性的一个工作格局,随时了解、把握基本情况,并帮助他们解决在参保中存在的困难及问题。五加大监管力度,督促引导农民工积极参加各种社会保险。

中国调研报告篇13

为了解徐州市农民工就业状况、工资收入情况、工资被拖欠情况、下一步的就业打算以及希望政府帮助解决的主要问题,日前,徐州民调中心与徐州调查队联合开展了农民工就业、收入情况快速调查。调查对象为徐州五县及铜山、贾汪两区在本地企业和尚未外出打工的农民工,共计240人。

调查结果显示,56.2%的农民工对自己的收入感到满意,77.1%的农民工每月能按时领取收入,农民工收入主要用于“日常生活开销”和“子女教育”;50.4%的农民工认为自己的工作“基本符合”期望,60.0%的农民工将“继续外出打工”,15.4%选择“在家创业”。

1、年龄集中在18-50岁之间。240位被访农民工中,18-30岁占38.3%,31-50岁占48.3%。男性占85.0%,女性占15.0%。

2、半数以上的农民工学历为高中、中专。52.5%的农民工文化程度为高中、中专,23.3%为初中,13.3%为大专及以上学历,10.9%为小学及以下。

1、以短期零工为主。57.1%的被访农民工为“短期零工”,30.0%为“长期合同工”,10.0%为“自主经营”,另有2.9%目前“失业”。

2、以技术工人为主。63.9%的农民工从事包括建筑工、木瓦工、泥水工、电工、修理工、缝纫工、厨师、驾驶员等在内的简单技术工种,15.9%为工厂工人,13.3%为各类服务人员,另有6.9%为管理人员和办事员。

3、长三角地区为首选打工地。40.4%的农民工选择长三角地区为打工地,35.4%选择徐州本地作为自己的打工地,11.7%选择中西部地区,选择珠三角地区、京津地区等地的比例均不高于3.0%。

4、工作强度较大。58.8%的农民工平均每月工作天数在25天及以上,其中31.7%的农民工平均每月工作30天;57.8%的农民工每天工作超过8小时,其中28.8%的农民工平均每天工作10小时,12.1%的农民工平均每天工作12小时。

5、对工作满意、不满意数各半。调查中,50.4%的农民工认为自己的工作“基本符合”自己的期望,还有5.4%认为“比预想的好”;44.2%的农民工对自己从事的工作感到不满意,其中16.7%表示春节后将“换工作”。

6、六成农民工选择“继续外出打工”。 在回答“您对今后的工作有什么具体打算?”时,60.0%的农民工选择“继续外出打工”,15.4%选择“在家创业”,5.4%准备“在家种地”,另有19.2%表示“还没考虑好”。

1、农民工年收入大多集中在“1-5万元”。50.8%的农民工年收入为“1-3万元”;24.6%为“3-5万元”;1万元以下占15.4%,其中不足5千元的农民工比例为2.9%;9.2%的农民工年收入超过5万元,其中7.5%为“5-8万元”,1.7%在8万元以上。

2、半数以上农民工对自己的收入感到满意。56.2%的农民工对自己的收入感到满意,其中12.9%很满意,43.3%感到基本满意;32.9%的农民工对自己的收入不满意,7.1%认为很不满意。

3、农民工收入主要用于“日常生活开销”。79.6%的农民工收入用于“日常生活开销”,39.2%用于“子女教育”,25.0%用于“人情往来”,17.1%用于“房租”,12.5%用于“赡养老人”,7.5%用于“医疗保健”,6.3%用于“储蓄”,2.9%用于“娱乐支出”,仅有0.8%分别用于“技能培训”和“投资”,3.8%用于其他方面。

4、工资被拖欠现象仍然存在。77.1%的农民工每月能按时领取工资,有22.9%的农民工工资会被拖欠,其中6.3%的农民工表示“经常被拖欠工资,严重影响了平时生活”。

在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中,36.4%被拖欠“1-3个月”,25.5%被拖欠“半年至一年”,9.1%被拖欠“一年以上”。2013年春节前,47.3%的农民工“全部拿到了”被拖欠的工资,29.1%“拿到一部分”,还有23.6%“没有拿到”。 在回答“您准备采取哪些措施,追讨被拖欠的工资?”时,65.5%选择“和老板商量”,24.1%“不准备要了”,10.3%表示“说不清”,无一人选择“打官司”。

1、外出打工的农民工。选择外出打工的农民工,最期盼政府能“督促老板及时发工资,按月结”、“能有节假日,能休息,能签订劳动合同,希望有养老保障”、能“ 办理五险一金”。

2、在家创业的农民工。选择在家创业的农民工,最期盼政府能在“资金方面给予支持,特别是在贷款方面提供方便”,同时能“在政策上给予支持”。

3、在家种地的农民工。选择在家种地的农民工,最期盼政府能“帮忙讨回以前被拖欠的工资”,同时希望“ 医疗保险报销多一点”、“孩子上学不能乱收费,管理好肥料农药价格、质量”。

中国调研报告篇14

一、农民工追讨工资的件次及维权方式发生变化 20xx年“两节”期间,农民工到因农民工工资未及时支付个访、集访共20余件次,涉及金额1201.1万元。20xx年“两节”期间与去年同期相比投诉率上升了15.9%,金额上升10.8%,人数上升51.7%。不包括农民工到区城乡建设委,区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的农民工问题,堵高速路口等方式,在城区发生一次。城区堵交通干道的行为在北环路,三环路数次发生,同邦。国际城数次发生民工拉标语、敲盆子等方式上街游行。

二、工程领域普遍存在此类现象

其中工程项目有政府项目,也有私营工程,如示范街道及背街小巷改造提升工程,房地产开发工程,工业园区厂房建设工程,巴渝民居改造工程,历史遗留问题等方面,就农民工工资按时发放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会议要求各融资平台,国有公司,行业主管单位等要及时监督,按照“业主负责、属地管理、行业主管、部门联动”等方式保证工资按时发放。层层建立预警排查机制,层层落实责任制,层层落实专人,筹集应急资金,及时发现和妥善解决工程款及民工工资支付投诉问题。

三、存在的原因

有房地产开发项目受国家政策调控影响,也有融资市场的限制,支付压力逐渐加大,有个别劳务公司恶意欠薪,或者劳务公司因工程接近收尾,以追讨工资为名,雇请民工帮忙追讨保证金及工程尾款等行为。

根据20xx年“两节”期间信访反映出来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项目资金不到位。因银行银根一度紧缩,使得资金融资难,筹集资金不到位。在项目施工过程中,资金跟不上建设的进度,到了支付工程款的时间或结点,建设单位无资金来支付进度款、结点款。由此直接给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以及劳务班组造成巨大的支付压力,或以各种借口不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导致农民工工资支付矛盾纠纷增多。

(二)是合同履约难度大。按合同约定执行是整个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也是日常管理工作的依据。一方面,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在选择施工企业,施工企业在选择专业承包企业或劳务公司,劳务公司在选择劳务班组的时候,由于这些企业的实力和信誉度参差不齐。实力雄厚和信誉度好的企业都能严格履行合同,也能顺利应对市场中的各种风险。遇到经济实力差和信誉度差的企业,他们会以各种形式和方法给建设单位或施工企业或劳务公司施加压力,逼迫建设单位或施工企业或劳务公司提前履约支付款项。另一方面,相当一部分劳务分包合同、劳动用工合同签订不规范,甚至有的工程项目根本就未签订书面劳务合同,只有口头约定。导致争议、纠纷不断,给处理这方面的信访问题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三)工资监管力度差。目前,建设行业农民工工资支付程序主要是建设单位支付给施工总承包方、施工总承包支付给劳务分包、劳务分包支付给民工班组、民工班组支付给农民工。部分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劳务分包在划拨工程款时,未遵循优先保证农民工工资的原则。即使建设单位在已按合同给定支付工程款后,下属分包单位未直接支付给民工,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隐患仍然存在。从中反映出工程项目对农民工工资监管乏力。

(四)建设秩序不规范。部分项目在施工管理过程中,施工管理人员配备不齐,管理制度不健全、责任未细化不明确。工程项目管理不力,导致工程款结算和农民工工资支付中诱发争议和矛盾纠纷较多。

四、工作建议

(一)是加强项目资金监管。为了杜绝和减少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拖欠事件的发生,积极探索防止拖欠的方法及措施。从源头上防止拖欠。严格执行项目资金和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对资金达不到规定比例或后续资金没有保障的经营性工程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坚决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不批准其开工建设。对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的工程,不予竣工验收备案。全区各类工程项目的主管部门,要尽快成立处理民工工资应急方案,及时发现和妥善解决民工工资投诉问题。

(二)是落实工程建设信用评价体系。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认真落实建设领域“工程建设信用评价体系”,利用“市场评价”、“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合同履约”、“市场行为”四个评价体系,重点是参建单位的“合同履约”情况。采取房屋建筑多层不得少于2次评价(即基础完成评价一次、主体封顶评价一次),高层不得少于3次评价(即基础完成评价一次、主体完成一半评价一次、主体封顶评价一次);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采取建设进度过半一次,结束一次,加强对我区在建工程项目的动态监管。对存在有农民工工资支付拖欠行为的工程项目,立即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的工程项目,采取建管、质量、安全、造价管理科室、站、所联动,限制该工程活动的继续进行。

(三)是健全农民工用工体系。区人社局要积极探索农民工用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切实加大对农民工用工情况、用工合同签订的动态监督管理力度,随时掌握工程各阶段、各工种的农民工用工情况。切实有效地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对农民工工资支付实行“月结月清”制度,农民工工资支付由建设单位和用工单位负责落实专人监管。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每月由用工单位以工资名册的形式向区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报送备案。

(四)是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首先相关部门要强化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管理,重点是在资格审查中,要确保建设单位择优录取实力雄厚、管理规范、信誉度好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坚决打击挂靠、围标、窜标行为。其次,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是加强对施工合同及履约情况的监管,合同管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均表现在对合同的事后监督,通过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方式对合同备案后的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早发现未按照合同进行履约的情况,避免造成承发包双方的扯皮事件,即时予以纠正,避免更大的损失,维护合同双方的利益,对不按照合同执行的主体应视情况给与一定的处罚。再次,涉及施工现场的管理部门,要强化施工现场的监管,重点是管理人员的到位情况、从业人员持资格证上岗情况、管理人员的变更情况、现场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管。

(五)是落实清欠工作责任制。清欠工作在今后几年的工作中任务非常艰巨,是关系我区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区委、政府一定要把他摆到重要的工作日程上来抓。必须进一步完善健全清欠机制,以目前已经建立的清欠机制为基础,以《刑法修正案》第四十一条规定支撑,以打击恶意欠薪和恶意讨薪为重点,以“业主负责、属地管理、行业主管、部门联动”为原则,层层落实责任,落实专人,继续推进清欠工作。特别是要加强融资的力度,确保工程项目资金到位,切实维护的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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