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9篇

时间:2022-09-06 14:50:05 来源:网友投稿

中小学校“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9篇中小学校“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河湖管理保护,打造“碧水蓝天、明媚XX”品牌,根据中央、自治区推行河长制工作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中小学校“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9篇,供大家参考。

中小学校“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9篇

篇一:中小学校“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制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河湖管理保护,打造“碧水蓝天、明媚 XX”品牌,根据中央、自治区推行河长制工作部署,结合河湖水系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深入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方针,紧紧围绕“美丽 XX、幸福城市”建设大局,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在全市全面落实河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长效机制,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资源永续利用。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处理好河湖管理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强化规划约束,促进河湖休养生息,维护河湖生态功能。

 坚持党政领导、部门联动。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

 核心的责任体系,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制,明确各级河长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协调各方力量,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立足不同河湖实际,区分水污染程度和水生态状况,实行一地一策、一河一策、一湖一策,解决好河湖管理保护的突出问题。

 坚持强化监督、严格考核。依法治水管水,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护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拓展公众参与渠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

 三、主要目标

 按照总书记“每条河流要有河长了”的宣告精神,围绕围绕生态立市战略的实施,结合全市环境综合整治水环境治理专项行动,通过推行河长制,保障全市重点河湖水域面积只增不减、只扩不缩、只退不占,水污染形势总体遏制向好,河湖生态空间有效保护,水生态环境整体改善,水生态功能持续提升,实现“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目标。

 到 2017 年底,全面建立河长制,制定出台相关制度及考核办法;完成河湖管理保护现状调查和河湖健康状况评估,划定

 已实施治理的河湖管理范围。到 2018 年底,列入自治区重点入黄排水沟污染综合整治的河湖水质提升到Ⅳ类及以上;全面清理关闭直接入河湖的企业污水直排口。到 2020 年底,黄河 XX段水质总体保持在Ⅲ类以上;艾依河、阅海等水质总体达到Ⅳ类及以上;主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80%;全面消除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100%。

 四、河长设置

 全市河长制实施工作由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推进。按照分级、分段管理原则,全市实行市、县、乡三级河长制。市级河长制组成人员如下:

 总 河 长:

 副总河长:

 河

 长:

 市级河长制责任单位:组织部、宣传部、编办、政府办公厅(法制办)、发改委、工信局、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局、财政局、国土局、环保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务局、农牧局、卫计委、审计局、旅游局、安监局、统计局、林业局、城管局、

 规划局、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管局、政府研究室(扶贫办)、大数据管理服务局、XX 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滨河新区管委会、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

 设立河长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水务局,对外挂牌办公;分管副市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市水务局长兼任常务副主任,设置一名专职副主任具体负责河长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市政府副秘书长、环保局、住建局、城管局局长、公安局副局长兼任副主任。市直各责任单位确定 1 名处级负责人为组成人员。

 各县(市)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县、乡级河长,设置县级河长制办公室,配备专兼职主任、副主任和工作人员,全面负责河长制责任的落实。

 五、工作职责

 (一)河长职责

 市级总河长、副总河长负责领导全市河长制工作,承担督导、调度职责。各级河长是所辖河湖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负责组织贯彻落实上级河长决策部署,牵头健全河湖管理工作机制和政策制度,组织领导河湖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工作,牵头组织对超标排污、乱倒乱建、

 侵占河湖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实行联防联控;对下一级河长及责任单位履职情况进行督导,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二)河长制办公室职责

 作为河长制日常办事机构和各相关部门协同工作平台,负责建立健全河长制工作制度,组织河长制联席会议,组织开展综合督导检查、评估考核工作,沟通河湖管理信息,落实河长确定的具体事项。

 (三)河长制责任单位职责

 1.组织部:负责指导对县级河长和责任单位责任人的考核。

 2.宣传部:负责指导河长制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

 3.编办:负责河长制有关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职能调整工作。

 4.政府办公厅(法制办):负责河湖管理保护有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审查、修订及清理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

  5.发改委:负责协调推进河湖保护有关规划实施。组织申报河湖保护重大项目,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对河湖整治和保护项目的资金支持。

 6.工信局:负责推进工业节水,实施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依法淘汰落后产能,推进企业实施节水技术改造。

 7.教育局:负责指导和组织开展中小学生河湖管理保护教育活动。

 8.科技局:负责组织节约用水、水资源保护、河湖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科学研究和技术示范;负责引领河湖管理与保护科技合作,加强理论和技术支撑。

 9.公安局:负责依法打击破坏河湖环境、影响社会公共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10.财政局:负责落实市本级河长制工作专项经费,负责争取自治区级河长制专项经费,协调河湖管理保护所需资金,监督资金使用。

 11.国土局:负责开展矿产资源开发整治过程中环境保护工

 作,负责协调河湖治理建设项目用地保障,负责河湖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界确权,负责调处河湖及水利工程重大土地权属纠纷,按职责负责采砂管理。

 12.环保局:负责水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指导,制定更严格的河湖排污标准,组织实施跨县区水污染防治规划,开展入河入湖污染源的调查执法和达标排放监管,实施地表水水质监测,负责河道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预警、调查处理,安排有关河湖水污染治理、水环境保护、生态修复项目。

 13.住建局:负责由建设系统管理的水域环境治理工作,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监管。

 14.交通局:负责协调做好河湖沿线道路、桥梁的建设和维护,负责通航水域上交通安全及航道、船舶监管工作,负责水上运输及码头污染防治。

 15.水务局:负责开展水资源管理保护,制定河湖管理法规、标准,编制河湖管理有关规划;负责核定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控制指标;负责河湖水库水量调度管理;负责水功能区和跨界河流断面水质水量监测,推进节水型社会和水生态文明建设,协助行政审批局组织水域岸线登记及管理、河湖划界确权、河道采砂管理、水土流失治理、

 堤防工程管理与养护、水库养殖污染防治、河湖水工程建设、占用水域补偿、涉河建设项目和活动审批等,做好事中、事后监管;按职责开展河湖行业管理,依法查处水事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河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

 16.农牧局:负责拟订河湖流域中长期种植业、畜牧业、渔业专项规划,负责督查农业生产环境治理,明确污染减排目标,减少农业污染物排放;监管农业面源、畜禽养殖和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推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依法依规查处破坏渔业资源的行为。

 17.卫计委:负责饮用水卫生监测和医疗废弃物处置等工作。

 18.审计局:负责水域、岸线、滩涂等自然资源资产责任人离任审计。

 19.市场监管局:负责规范、监督涉水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20.旅游局:负责组织开展全市河湖旅游资源普查及规划工作,指导河湖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工作,指导和监督景区内河湖保护管理。

 21.安监局:负责指导协调河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2.统计局:负责指导河湖评估、河长制考核的相关统计工作。

 23.林业局:负责推进生态公益林和水源涵养林建设,推进河湖沿岸绿化和湿地修复工作。

 24.城管局:负责指导监督河湖‘拆违控违’及水事纠纷综合执法工作,推进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监管。

 25.规划局:负责河湖水域周边城市空间开发利用规划,指导全市河湖水系建设规划编制工作。

 26.行政审批局:负责河湖开发利用保护项目审批工作。

 27.政研室(扶贫办):负责指导河湖水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立及实施。

 28.大数据管理服务局:负责智慧河湖平台开发建设及应用。

 29.XX 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河新区、各县(市)区:负责制定辖区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并全面落实河湖管理保护工作。

 六、主要任务

 (一)加强水资源保护

 1.强化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刚性约束。严格落实自治区、有关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要求,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2.落实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深化节水型社会建设,调整优化河湖生态空间开发格局,大力推广高效节水农业,着力推动用水方式转变,对取用水总量接近、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限制或暂停审批建设项目新增取水。

 3.着力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严格限制发展高耗水项目,加快实施农业、工业和城乡节水改造,积极推进水资源使用权确权登记,培育水权交易市场,探索多种形式的水权流转方式。

 4.加强水功能区管理监督。从严核定重点河湖纳污容量和限制排污总量指标,落实污染物达标排放要求,加大入河湖排污口监管力度,对排污量超出水功能区限排总量的地区限制审批入河湖排污口。

 5.强化水资源优化配置。加强水资源综合调度,科学确定

 重点河湖生态流量,将生态用水纳入水资源配置和管理,发挥控制性水利工程在改善河湖水质中的作用。

 6.加强水资源保护监控能力建设。实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建立水利、环保等多部门标准统一、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河湖生态监管网络,实现监测成果共享。

 (二)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

 7.依法划定河湖水域岸线空间范围。按照空间规划生态红线,严格水域岸线水生态空间管控,科学编制河湖岸线利用规划,指导编制河湖岸线利用规划,依法划定河湖管理范围,明确地理坐标,设立界桩、标示牌,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划界成果。

 8.加强规划岸线分区管理。落实规划岸线分区管理要求,强化岸线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划定水域岸线功能区划,建立河湖水域占用补偿制度,严格限制建设项目占用河湖水域和自然岸线,非法挤占的应限期退出,土地开发利用要留足河湖管理和保护范围。

 9.加大水域岸线突出问题清理整治。严禁侵占河道、围垦湖泊、非法采砂,清理整治岸线乱占滥用、多占少用、占而不用等突出问题,恢复河湖水域岸线生态功能。

  (三)加强水污染防治

 10.加强入河湖排污监管考核。落实自治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宁政发〔2015〕106 号),完善入河湖排污管控机制和考核体系,统筹水中、岸上污染治理,推进主要排水沟黑臭水体治理,对水质Ⅴ类或劣Ⅴ类水体水域执行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11.加强工业和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取缔工业企业直接入河湖排污口,对造纸、印染、制药、化工等水污染较重企业有序搬迁或依法关闭,加快城镇、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与改造,全面落实一级 A 排放标准。

 12.加强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合理控制化肥、农药施用量,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积极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

 13.加大重污染排水沟综合治理。加快中央环境保护督查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自治区《重点入黄排水沟污染 2016-2018年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宁政发〔2016〕28 号)治理目标任务,保障重污染河流、河段限期治理。

 14.加强水污染追溯倒查。全面排查追溯入河湖污染源,加快建立水质恶化倒查机制,严格落实整治责任和限期整改措施。

 (四)加强水环境治理

 15.加强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按照水功能区确定各类水体的水质保护目标,定期排查达标状况,未达标的地区要制定方案,将治污任务逐一落实到汇水范围内的排污单位,明确防治措施及达标时限,实施挂牌督办,必要时采取区域限批等措施。

 16.加强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全面保护和改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质量,定期监测、检测和评估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提升饮用水水源地管理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17.加强水环境预警能力建设。推进水环境治理到河段、到乡村、到重点污染防控点的网格化和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水环境风险评估排查、预警预报与响应机制。

 18.加强城市水环境治理。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因地制宜建设亲水生态岸线,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加快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改善城市河湖水环境质

 量。

 19.加强农村水环境治理。以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为重点,加快农村河湖综合整治,统筹实施农村小河沟、小塘坝、小湖泊的清淤疏浚、岸坡整治和沟渠连通,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20.加强水环境日常监管。健全完善河湖保洁及水域岸线管理养护制度,分段、分区域全面落实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主体和责任,积极探索推行管养分离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现水域保洁、岸线管理养护专业化、社会化。

 (五)加强水生态修复

 21.加强河湖湿地修复与保护。保障河湖等水源涵养空间不被侵占,稳步实施退田还湖,重点加大黄河滩地保护,恢复河湖水系的自然连通,有效提高水体交换...

篇二:中小学校“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mdash; 1 — 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全乡河库管理保护工作,建立科学规范的河长制体系,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的有关部署和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某某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坚持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促进河长制工作由清水海向全乡范围全覆盖转变;由水污染治理为主向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的全面综合治理转变;由单纯治河治水为主向改变流域内生产生活方式转变;由政府为主治理向市场化治理转变;由事后末端治理向事前源头延伸治理转变;由单一行政监管向法律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转变;由传统管理向科技化、自动化、信息化管理及信息公开转变。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管理体系、明确任务分工、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加大监督考核等措施,形成完善的督察、监管、治理三位一体工作体系,全面深化河长制。

 二、工作目标

  — 2 — 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到 2022 年全乡水环境质量得到全方位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得到恢复,水环境安全得到有力保障。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水质监测监控。建立和完善多层次、全覆盖的水质监测监控体系,加强断面水质监测,掌握水质动态变化情况,实时掌握污染物排入及总量、水域交界断面水质变化情况,理清治污工作责任,力求断面水质逐年好转。

 (二)全面发展生态农业。大力推进沿河道农业结构调整,发展现代高效农业、环境农业、生态农业、休闲农业,加快调整传统种养殖业,大力推广应用绿色有机生产技术,控制农药、化肥使用量,全面整治保护区内的畜禽养殖、围网养殖,切实减少沿河道农业面源污染。

 (三)着力推进河道整治。采取有效生态措施,改善河道水环境质量。加强生态清淤,每年有计划有重点地实施河道清淤工程,加强淤泥资源化利用,防止二次污染;有效隔离和控制入河污染物;加强河道与河岸垃圾清除,加强河道水域环境卫生监管,建立属地河岸和水面保洁长效管理措施。

 (四)加快截污纳管建设。实施生活污水设施建设及接管处理,推进沿河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逐步实现生活污水达标排放。严控沿河保留排污口,河道两侧个体户、

  — 3 — 农家乐、畜牧业等污水排污口全面封堵,确保污水达标排放。

 (五)大力推进沿河景观环境整治。实施驳岸整修,消除临跨河违章设施,清除沿河 10 米内乱堆乱放现象,对有证堆场及废品回收点采取措施规范管理,使沿河环境景观达到河道驳岸整齐,河堤绿化,两岸建筑物外形美观的效果。

 四、组织体系和职责分工 (一)建立组织体系 1.建立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为全面落实“河长制”,加强对某某流域干支流河道管理,落实辖区内水环境保护责任,从源头抓起,不断推进点源面源治理,逐步建立、完善河道保洁的长效机制,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经乡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乡“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

 某某乡河长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水务科,由兼任办公室主任,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2.建立三级河长三级治理体系。全面建立乡、村、组“三级河长三级治理”体系。

 某某乡总河长由乡河长制领导小组组长担任、副总河长由常务副组长担任,河长按“一河一长”的原则由挂钩领导担任各主要河道河长,各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担任副河长。

  — 4 — (二)明确责任分工 1.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推进某某乡河长制工作,负责相关制度和办法的研究制定,推进管理机构的建设,审核年度工作计划,河长制有关规划、重大争议、综合考核等重大事项的统筹协调。

 2.河长职责 乡总河长负责乡河长制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决策部署,解决深化河长制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乡副总河长负责河长制工作的落实推进,组织制定辖区内河长制工作方案,建立健全河库保护管理长效机制,对辖区内河长制实施情况进行督查指导,确保完成各项河长制工作目标任务。

 各河道河长负责检查、指导责任区域河、库管理保护工作,督促协调有关责任部门和村委会河长制的工作。

 村河长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辖区内河、库管理保护工作,推进河、库突出问题整治、水资源保护、水污染综合防治,协调解决实际问题,确保考核达标。积极发动、组织辖区内广大群众参与,落实社会监督、群众参与机制。

 3.河长制办公室职责 负责河长制日常工作。承办河长制领导小组及督察组交办的工作,承接上级河长制办公室交办的事项,指导各

  — 5 — 村委会开展河长制工作。

 (三)主要职能部门职责 主要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密切配合,落实专人,建立相应机制,负责做好职能范围内工作的指导、督促。

  1.河道保洁长效工作。全面加强河长制工作,扎实开展河道保洁整治工程,严格落实水域环境卫生责任,加强日常河面(河岸)保洁、河道清障清淤和河道绿化管理。

  2.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长效工作。严格执行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制度,实现养殖规模化、标准化,污染处理规范化、生态化。积极推广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模式,提高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加快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

  3.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改善农村生活环境,优化农村人居环境。

 4.非法建筑取缔工作。加强对河道边乱设广告牌、乱涂写、乱搭建、乱堆放、乱倾倒等行为整治。

  5.媒体宣传引导工作。加大河长制宣传力度,着力提高公众的生态环保意识和生态道德水平,倡导良好的卫生习惯,及时曝光落后区域、违法环境行为以及卫生保洁方面的不良习俗。

  6.问责和考核工作。建立全乡河长制落实情况的督查和问责制,定期提交督查报告。

  — 6 — 五、工作机制 (一)建立专题会议机制。总河长召集专题会议,听取全乡河长制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全乡河、库管理保护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专题会议根据需要适时召开,原则上不少于每半年 1 次。

 (二)建立协调会机制。副总河长召集协调会议,研究协调解决各村委会区域河、库涉及的突出问题。协调会根据情况适时组织,及时有效解决问题。

 (三)建立日常巡查机制。各村河长牵头,对区域河、库定期不定期开展现场巡查,及时发现问题,立即督促落实,河长原则不少于每月 1 次,副河长不少于每半月 1 次,并填写《某某乡河长巡河记录表》。

 (四)建立考核评价机制。乡河长制领导小组负责全乡各村河长制工作进行考核。根据不同河、库不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实行差异化考核评价。建立河长制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制定切实可行的河长制考核办法,将河长制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

 (五)建立激励问责机制。根据考核评价结果,对成绩突出的村委会进行表彰,对工作推进不力、未完成工作任务、不作为、失职失责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问责,各村河长制考核结果作为年终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六)建立社会监督机制。乡河长制领导小组将建立河、湖管理保护信息发布平台,通过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告河长

  — 7 — 名单,在河、湖岸边显著位置竖立河长公示牌,标明河长职责、河湖概况、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聘请村民河长、社会监督员对河、库管理保护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深化河长制的重要意义,把全面深化河长制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领导,狠抓责任落实。

 (二)落实经费保障。财政部门要加大对河长制工作的经费保障力度,将专项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经费落实,确保河长制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广泛宣传动员。加强宣传舆论引导,精心策划组织,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传播手段,以及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宣传全面深化河长制的工作,不断增强公众对河(渠)湖库保护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河(渠)湖库治理保护工作的浓厚氛围。

篇三:中小学校“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20 年 XX 市 XX 镇 XX 小学 “河长制”进校园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中央、省市关于河长制工作部署要求,落实 XX 市河长制办公室、XX 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2020 年 XX 市“河长制”进校园工作方案〉的通知》(海河长办〔2020〕29 号)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全校广大师生员工树立生态文明环境保护教育理念,认真开展河湖保护管理教育活动,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充分发挥学校在开展河湖保护管理教育活动中的率先垂范作用,引导师生积极投身于保护河湖、珍惜生态的社会实践,从自身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争做水体生态的保护者、文明生态的宣传者、美好家园的建设者,着力培养师生的水体生态保护意识和涉水安全意识。

 二、活动对象

 全体在校师生。

 三、目标任务

 通过广泛开展河湖保护管理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全体师生生态文明教育,自觉树立保护美丽河湖、建设美好家园意识。主要开展“五个一”系列活动:

 1.一次主题讲话。利用国旗下讲话的契机,进行一次国旗下的河湖保护管理教育宣传讲话。

 2.一条主题标语。在校门口悬挂一条“保护美丽河湖,建设美好家园”的宣传标语。

 3.一期主题板报。各班以“保护美丽河湖,建设美好家园”为主题出一期黑板报,大队部进行评比。

 4.一次主题班会。通过开展主题班会,积极引导广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河湖保护意识和争当小河长的行动。

 5.一次主题活动。充分发挥学校在生态文明教育和河湖保护管理教育中的主阵地作用,开展一次“小手拉大手”、“小河长推动邻居和家长”活动。各班通过家长 QQ 群、微信群发放《致家长的一封倡议书》,倡议学生和家长自觉保护美丽河湖,维护良好生态,建设美好家园,发挥学生在河湖保护和生态文明教育中的宣传员、示范员和监督员的作用,以学生带动家庭,以学校带动社会,将河湖保护管理教育推向深入。

 另外,市河长制办公室和市教育体育局将开展“珍爱河湖,保护水生态,提升水环境”主题班会优秀教案和 XX 河长制优秀 LOGO 评选。我校将以广泛征集,推优参评的方式展开活动。(具体要求见市局通知附件)

 XX 市 XX 镇 XX 小学 2020 年 9 月 3 日

 附件:

 2020 年 XX 市河长制 LOGO 和主题班会教案评选办法 一、活动范围 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在校师生 二、活动内容 (一)河长制 LOGO 设计作品评选 在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师生中开展 1.主题鲜明、创意独特、寓意深刻,具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力,便于记忆、易于推广、没有歧义,适合长期在各种介质的载体上使用和传播。

 2.为原创作品,包括 PDF 格式的标志设计稿及 300 字以内的设计说明(A4 尺寸),同时提供 AI 或 PSD 格式的源文件(分辨率 300dpi 以上)。

 3.设计说明的末尾注明作者、学校、联系方式(学生作品还需注明班级和指导教师)。

 (二)主题班会优秀教案评选 在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中开展。

 1.针对性。河长制教育的对象主要是中小学生及在园幼儿,推荐的教案应针对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身心特点加以设计。

 2.趣味性。推荐的教案要防止简单刻板的说教式教育,通过教学过程和形式的精心设计,增加河长制教育的趣味性和互动性,让学生在参与活动中接受教育,寓教于乐。

 3.科学性。推荐的教案应以“珍爱河湖,保护水生态,

 提升水环境”为主题,传授和宣传科学实用的相关知识,提高学生对河湖保护和河长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三、活动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认真组织,鼓励辖区学校师生积极参与活动。

 (二)各学校在初评初选的基础上,以区镇、完职中、局直学校为单位统一报送参赛作品电子稿,同时一并上报活动汇总表(电子表发邮箱)。原则上每所学校、幼儿园上报河长制 LOGO 设计作品、主题班会教案各一份,于 2020 年 9 月25 日下班前上报市教育体育局体育科。

 (三)所有投稿一律不退,凡报送的参赛作品,均视为作者同意公开。

 四、奖项设置 (一)征稿结束后由评委会从来稿中评选出优秀作品,对获奖者颁发证书。

 (二)主题班会优秀教案评选按幼儿园组、小学组和中学组分别设奖;河长制 LOGO 设计作品评选按学生组、教师组分别设奖,对获得一等奖的学生作品设立指导教师奖;对工作出色的单位设立“优秀组织奖”。

篇四:中小学校“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深化河长制工作方案( 2017- -0 2020 年)与全面理解以人为本合集

 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方案( 2017- -0 2020 年)

 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方案(2017-2020 年)

  为全面深化我镇河长制工作,根据《xx 县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方案(2017-2020年)》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治水工作要求,坚定不移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之路,以问题为导向,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指引,全面深化落实河长制,构建党政同责、部门联动、职责明确、统筹有力、水岸同治、监管严格的治水机制。围绕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方面的主要任务,全面推进“山水林田湖”综合治理,打造美丽河流。以更高的要求、更严的标准、更实的举措,全力打造我镇河长制工作升级版。

 二、目标任务 通过全面深化河长制,到 2017 年底,实现河道和小微水体河长制全覆盖,全面消除劣 V 类水。到 2020 年底,水体水质进一步改善,河道、池塘、沟渠等各类水域水体洁净,环境整洁优美,水清岸绿,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一)加强水污染防治 1.工业企业污染整治。对水环境影响较大的落后企业、加工点、作坊开展整治;淘汰和整治“脏乱差、低小散”问题企业(作坊)。2018 年底完成铁拾、汤家店、新凉亭三个村级工业集聚点污水纳管工程。

 2.农业农村面源治理。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严格执行禁限养区制度和畜禽养殖区域与污染物排放总量“双控制”制度。2017 年全镇仅剩的一家规模养殖场(阿童猪场)实现在线智能化防控并纳入环保监管平台。到 2020 年全镇畜禽排泄物资源化利用率达 98%以上。集成推广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替代、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等技术,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

 2017 年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置实现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建制村覆盖率达到 30%,到 2020 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建制村覆盖率达到 60%以上,逐步实现城乡环卫一体化。

 3.河湖库塘清淤。科学有序清淤,2018 年完成河湖库塘清淤 3 万方。加强淤泥重金属和有机毒物等指标的检测,遵循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原则,合理处置和利用淤泥。加强淤泥清理、排放、运输、处置的全过程管理,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4.排污口整治。加强入河湖排污口监管,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加强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依法规范入河排污口设置。未依法办理审核手续的,限期补办手续;对可以保留但需整改的,提出整改意见并加强监管。

 (二)加强水环境治理 1.提升河道水环境改造。实施河湖绿道、景观绿带、堤防闸坝水环境治理等工程。开展河湖水环境综合整治,实现河湖环境整洁优美、水清岸绿。2017 年底完成大徐溪小流域治理工程、相思岭溪坑整治、陈山溪坑整治、甲田弄溪坑整治;2020 年底完成雅林溪小流域治理工程。

 2.巩固“清三河”成效。强化“清三河”长效机制的执行力度,严防垃圾河、黑河、臭河反弹。全面实施“剿灭劣Ⅴ类水行动”,不断加强河湖水面保洁工作,健全河湖保洁长效机制,保持河湖塘等各类水体洁净。2017 年,全面剿灭劣Ⅴ类水。

 (三)加强水生态修复

 1.加强水量调度管理。科学调度生态流量,确定并维持河湖库塘一定的基础水面率,保障河道断面水生态环境合理流量和湖泊、水库的合理生态水位。建立蓝藻监测、预警、应急机制,通过科学配水等手段,及时遏制和消除蓝藻水华异常增殖。

 2.提高防洪排涝和水系流畅能力。加快推进镇级河道大徐溪小流域治理工程和雅林溪小流域治理工程建设,提高防洪排涝和水系流畅能力,加强河湖水系的循环流动,恢复水体自净和生态修复能力。

 3.加强森林湿地保护。在河湖沿岸大力开展绿化造林,实施封山育林,改善河湖生态环境。禁止侵占河湖、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

 4.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科学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严厉打击电毒炸鱼等违法行为,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和水体净化调节功能、河湖资源功能和生态功能。

 三、组织形式和工作职责 (一)健全河长架构 根据“分级管理、属地负责”的原则,镇党政主要领导为总河长并分别担任两条县级河道的镇级河长,其余 18 条河道的河长由各联村干部担任,村书记为各村级河道的属地河长。健全完善小微水体责任制体系,各村书记为辖区小微水体责任人,塘(沟渠)长由联村干部担任。

 (二)完善河长制办公室 镇河长制办公室与镇“五水共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统筹协调全镇治水工作。负责镇级河长制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制定河长制工作有关制度,监督河长制各项任务的落实,组织开展各级河长制考核。要加强指导、协调、督查、考核,健全相关制度和台账,统一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明确各类管理、考核和督查督办要求,组织开展河长培训,做好河长制信息公开和报送。各河长单位要协助 (三)明确河长、塘(沟渠)长职责

 各级河长、塘(沟渠)长是相应水体管理保护的直接责任人,要切实履行“管、治、保”三位一体的职责;同时,也是责任水体剿灭劣 V 类水第一责任人,要领衔制定工作方案、排出治理项目,并负责指导督促、跟踪落实。其中,镇级河长的主要职责是牵头制定“一河一策”治理方案,协调解决河道治理和保护中的重大问题,对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实行联防联控,对同级相关单位和下一级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导,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强化激励问责机制,定期完成巡河任务。村级河长和塘(沟渠)长的主要职责是对责任水体进行日常巡查管理保护,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并协助上级河长和河长制办公室开展工作,定期完成巡河任务。

 四、工作机制 (一)健全完善集中统一的协调机制。河长制办公室应强化统筹协调,切实形成综合治水格局。各科室和工、青、妇等群团组织,要按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协同推进河长制实施工作。

 (二)健全完善全域治理的责任机制。要制定综合治水年度工作计划,明确任务清单、进度清单、时限清单、责任办公室清单和责任人清单。对各河要突出重点,细化任务,实行“一河一策”,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生态治理,提高河湖综合治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健全完善齐抓共管的督导机制。要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镇人大政协要通过组织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执法检查、民主监督、专题审议、专题协商,助推河长制落实。各办要定期开展责任落实、任务完成情况的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重大问题进行重点督办、挂牌督办、限期整改、验收反馈。运用明查暗访、“河长微信群”,鼓励“企业河长”、“民间河长”、“河小二”等社会和民间力量参与,借助第三方监测等方式,对治水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

 (四)健全完善共建共享的宣传推进机制。加强河长制的舆论宣传工作,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构建起群策群力、共建共享的宣传推进机制,不断提高群众对河长制的知晓率,凝聚各界力量共同参与治水。建立河长评优机制,树立工作典

 型,交流治水经验,进一步引导基层河长履好职、尽好责。充分运用横幅、大屏幕显示屏、展板、墙绘等载体,广泛宣传河长制工作,营造浓厚的河长制工作宣传氛围。发动群众自己动手改造身边的环境。以村规民约、门前“三包”责任书等形式,加强道德规范和制度约束,引导广大群众形成亲水、爱水、惜水、护水的高度自觉。

 (五)健全完善奖惩分明的考评机制。建立河长制工作考评制度,对工作成绩突出、成效显著的予以表扬;对工作不力、考核不合格的,进行约谈和通报批评;对于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失职渎职,导致发生重大涉水事故的,依法依纪追究河长责任。

 全面理解以人为本

 “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是一个整体,不能割裂。

  以人为本,可以诠释为“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本”,但前者的涵盖面更广。

 以人为本的提法,和西方的人本主义思潮没有任何关系。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内涵十分丰富,需要我们认真学习。根据自己的学习体会,我感到应把握以下几点。

 第一,“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是一个整体,不能割裂。不能把其中的以人为本单独抽出来作为一个独立的命题到处套用,导致这一概念在使用上的泛化。科学发展观是党中央在总结多年实践经验基础上提出的,是我们党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所取得的重要认识成果,是发展观上的重大突破。科学发展观之所以把以人为本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其中,是因为我们所讲的发展,其外在形式虽往往表现为物质的、经济的方面,但它的目的归根到底是为了满足广大人民的物质和精神生活需求。这个目的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忘记了就会迷失方向,就会使发展偏离正确的道路。一段时间内,一些人把 GDP 的增长当作衡量经济发展的唯一标准,这种“见物不见人”的片面认识,在实践中带来了危害。当然,GDP 指标还是应当重视的,只不过不能把它当作唯一指标、唯一标准。如果说以人为本是发展的目的,那么中央提出的“五个统筹”,就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内容。只有做到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才能保证我国经济建设和其他各项事业的发展不偏离健康的轨道。

 第二,“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中的以人为本的含义,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的“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含义没有实质上的不同,两者都体现了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体现了历史唯物主义关于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体的基本观点。以人为本,可以诠释为“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本”,也就是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归宿,因此没有必要把以人为本改为“以民为本”。那么,为什么不提“坚持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而是提“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呢?因为后者的涵盖面更广。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科学发展观,不但涵盖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国内外的协调发展,还包括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也就是说,在今天谈发展,不能不考虑环境的保护、生态的平衡,这不但涉及我国的经济、文化、教育、科技等方面能否持续发展,而且关系所有人能否生存。这样的内涵比“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更为广泛。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符合所有人的利益,当然也符合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第三,以人为本是我们党提出的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有其特定含义,和西方的人本主义思潮没有任何关系。西方的人本主义思潮源远流长,一直到今天影响仍然很大,并且产生了不少分支和变种。这一思潮最基本的特征,就是把人说成是超越历史、超越阶级、超越各种社会关系的抽象的人,在本质上是和马克思主义格格不入的。因此,决不能认为我们党提出的以人为本和西方的人本主义思潮有什么渊源关系。当然,也不要一看到以人为本的提法,就敏感地认为这种提法和人本主义思潮没有划清界限。

篇五:中小学校“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17 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

  加强水资源保护、加强河湖管理保护、加强水污染防治、加强水环境治理、加强水生态修复、加强执法监管。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欢迎阅读。

 2017 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1】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6〕42 号)和《福建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闽委办发〔2017〕8 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区河湖保护管理工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在全区全面推行河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流保护管理机制,为维护河流健康生命、实现河流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建设生态洛江、美丽洛江、幸福洛江。

 (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处理好河湖管理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促进河流休养生息,维护河流生态功能。

 (二)坚持党政领导、部门联动。严格落实党政领导负责制,实行党政同责,构建组织体系,明确工作责任,加强部

 门联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坚持问题导向、属地管理。立足区域和流域实际,加强分类指导,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实行“一河一策”,解决河流保护管理突出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协调各方力量,落实属地责任。

 (四)坚持强化监督、严格考核。依法治水管水,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护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拓展公众参与渠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

 (一)区级河长。设立区级河长,由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负责领导全区河长制工作;设副河长 3 名,由区政府相关领导担任,协助领导全区河长制工作。

 分级分段设立流域河长,洛阳江、晋江东溪罗溪、木兰溪洛江段分别由 3 位副河长兼任区级流域河长,并分别确定一个区直单位为联系部门,负责协助本流域河长开展工作,履行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定期开展巡查督查,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对相关部门和下一级河长履职进行督导。

 (二)乡镇(街道)级河长。各乡镇(街道)分别设立河长,由党委或政府主要领导担任,负责领导本行政区域内河长制工作。各流域所在乡镇(街道)分级分段设立河长,由党委或政府相关领导担任,具体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流域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对相关部门履职情况进行督导。

 (三)河道专管员。由区农水局和乡镇(街道)根据实际情

 况招聘并管理河道专管员,负责村(社区)所辖河道的日常巡查与信息反馈、配合相关部门现场执法和涉水纠纷调处、引导公众参与等工作。可根据实际工作量赋予河道保洁与涉河工程管护等职责,也可根据需要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组建保洁管护队伍。原则上每名河道专管员负责一个或若干个村(社区)河道管理,村(社区)辖区内河道多、任务重的可酌情适当增设。

 (四)河长制办公室。建立区、乡镇(街道)两级河长制办公室,由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牵头组建,负责河长制工作的具体运行,开展综合协调、政策研究、督导考核等日常工作,协调组织执法检查、监测发布和相关突出问题的清理整治等工作。

 区河长制办公室设在区农水局。设主任 1 名,由区农水局局长兼任;由区农水局、环保局各抽调 1 位科级干部担任专职副主任;由区住建局和农水局各 1 位副局长兼任副主任;设成员若干,由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发改局、经信局、公安分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分局、住建局、规划分局、行政执法局、农水局、林业局、卫计局、环保局各 1 位分管领导兼任。

 区河长制办公室日常事务由区农水局水政站承担。其中,区环保局、住建局各抽调 1 名业务骨干进驻区河长制办公室工作,两年轮换一次。

  设立由区农水局管理的河务管理中心,作为河长制业务技术支撑保障部门。

 (五)区级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职责

 区农水局:负责指导、监督水资源管理保护和水功能区管理水质监测,推进安全生态水系、节水型社会和水生态文明建设,加强河道采砂管理、水土流失治理、堤防工程管护和河湖水工程建设,落实重要江河湖库水体水面保洁工作,依法查处水事违法违规行为,强化水资源管理系统建设。负责农业面源、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推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加强畜禽养殖环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负责渔业水环境质量监测和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规渔业行为。

 区环保局:负责水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指导,配合上级组织实施跨行政区域的水污染防治规划,加强涉水建设项目环保监管、小流域水环境治理和涉水建设项目管控,开展入河污染源的调查执法和达标排放监督,负责监督指导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负责全区地表水水质和交界断面水质的监测和评价。

 区住建局:负责组织、推进城镇和农村污水处理及配套设施的建设与监管,负责城镇建成区范围内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负责组织中心城区黑臭水体整治及协调指导督促各地开

 展黑臭水体整治,负责监管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和垃圾收集转运处理,协调指导各地建成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和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负责农村生活垃圾处置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监管。

 区发改局:负责协调推进河湖管理保护有关重点项目,研究制定河湖保护产业布局和重大政策,指导河道水环境治理涉及项目的前期工作。

 区经信局:负责推进工业企业去产能和产业结构提升的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和工业节水提升改造,协同处置河流保护管理有关问题。

 区公安分局:负责指导、加强对涉嫌水环境犯罪行为的打击,协助河长制工作相关部门处理水事纠纷或其他违法水事案件的查处。

 区财政局:负责落实区河长制专项经费,协调河湖保护管理所需资金,监督资金使用情况。

 区国土资源分局:做好河流治理项目用地保障;监督指导做好地下水环境监测、矿产资源开发整治过程中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参与涉河违章建筑查处。

 区规划分局、区住建局:负责对涉及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安全的项目规划进行严格把关,处理好城区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重点建设项目布局等有关规划与流域保护管理的关系。

  区行政执法局:负责整治中心城区乱倒建筑垃圾和渣土,配合对涉河违章建筑进行联合查处。

 区林业局:负责指导、监督生态公益林建设保护管理、造林绿化、湿地保护与修复工作。

 区卫计局:负责饮用水卫生监测和农村卫生改厕。

 (一)加强水资源保护

 1.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到 2020 年,全区用水总量控制在 7.8 亿立方米以内,农田灌溉水有效系数提高到 0.57,新增恢复农田有效灌溉面积 0.08 万亩,发展节水灌溉面积0.8 万亩,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 2015 年下降 28%,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 85%以上,城镇供水管网漏失率下降到 12%以内。落实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和有偿使用制度。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加强工业、城镇、农业节水,建设项目节水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运。

 责任单位:区农水局、住建局(牵头单位),区发改局、规划分局、经信局、环保局等参与

 2.严格水功能区管理监督。开展入河排污口调查,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总量和污染项目审批。强化日常监管和应急管理,水功能区水质监测情况每季度通报一次。加强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管理,对水功能区未达到水质目标的地区,限制审

 批新增取水和入河排污口。到 2020 年,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 87%。

 责任单位:区农水局、环保局

 (二)加强水域岸线管理保护

 3.加快河道岸线和河岸生态保护蓝线划定。2017 年 12月底前完成河道岸线和河岸生态保护蓝线划定并向社会公布,2018 年 6 月底前完成确界立桩。在河岸生态保护蓝线内不得擅自建设与防洪、水文、交通、园林景观、取水、造林绿化、排水、排污管网无关的设施。

 责任单位:区农水局(牵头单位),区住建局、规划分局等参与

 4.实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蓝线制度。划定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蓝线,确定水源保护区范围,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排污口和网箱养殖,2018 年底前,区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居民生活污水和垃圾要基本实现收集处理。2020 年底前完成备用水源或应急水源建设。惠女水库水质富营养化的水源地,要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消除隐患,逐步改善水质状况。强化水源地水质监测,中心城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实行一月一测,城区饮用水水源地单月一测,乡镇及农村饮用水水源地要增加监测频次和项目。到 2020 年,中心城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逐步实现水质自动监测。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住建局、农水局

 (三)加强水污染防治

 5.加强工业污染防治。严格环境准入,取缔不符合产业政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十小”企业。大力推进食品加工等重点行业专项治理。持续整治矿山采选行业,主要流域干流、饮用水源沿岸一重山范围内禁止矿产开采。强化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各开发主体应根据园区的发展计划和废水处理需要,完善配套建设污水管网,实现工业园区污水全收集。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经信局、国土资源分局(牵头单位),住建局等参与

 6.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逐步建立农业面源污染防控体系,实现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到 2020年,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 90%,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提高到 40%以上,农药利用率达到 40%以上,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 40%以上。

 责任单位:区农水局

 7.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实行畜禽养殖总量控制,到2020 年,全区生猪年出栏总量控制在 16 万头以内。加快落实生猪养殖场标准化改造任务。推广种养结合、循环利用的生态环保养殖模式,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病死畜禽都须无害化处理。2018 年

 底前全面完成非禁养区内生猪规模养殖场标准化改造,2020年底前完成非禁养区内现有牛、羊、家禽、兔等其它畜禽养殖场的标准化改造。

 责任单位:区农水局、环保局

 8.强化生活污染治理。加强污水处理厂建设,加快污水收集管网特别是支线管网建设,积极推进雨污分流,提高污水收集率和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全面封堵违法排污口。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实行镇村污水处理设施收归区管,推行第三方运营模式,实现污水处理厂专业化管理。加强进出水监管,提高污水处理厂出水达标率,推进污泥规范处理处置。2020 年底前,全区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90%以上,万安街道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所有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实现全覆盖,70%以上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牵头单位),环保局、发改局等参与

 (四)加强水环境治理

 9.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按照水功能区确定各类水体的水质保护目标,逐一排查达标状况,对水质不达标的区域实施挂牌督办。到 2020 年,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 95%以上,全区小流域水质优良比例(Ⅲ类以上水质)达到 90%以上,主要湖泊水库水质达标率总体达 60%以上,行

 政村生活垃圾治理常态机制基本建立,乱占乱建、乱排乱倒、乱采砂、乱截流等“四乱”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考评中心(牵头单位),区住建局、农水局等参与

 10.保障饮用水源安全。加强从水源到水龙头全过程监管,定期监测、检测和评估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加强卫生评价和卫生监督。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和水质检测,增加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频次和项目。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住建局、卫计局、农水局

 11.健全流域监测预警和应急机制。加强流域水质监测,建立定期监测机制,强化行政交界断面和重点河段水质监测监控。制定和完善突发性水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社会公布,加强应急物资的储备和应急装备的配置,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牵头单位),区农水局、国土资源分局、经信局等参与

 12.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制定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方案,开展黑臭水体排查,公布黑臭水体名称、责任人及达标期限。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每半年向社会公布治理情况。2017年6月底前中心城区完成黑臭水体摸排情况和整治方案编制,2017 年底前中心城区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基本

 无垃圾和违规排污口,2020 年底前中心城区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牵头单位),区环保局、农水局等参与

 (五)加强水生态修复

 13.加强河流生态保护修复。开展河湖健康评估,禁止侵占自然河湖、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开展小流域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推进跨境流域污染治理,到 2018 年,全面消除劣Ⅴ类水体。持续开展“赛水质”活动,以赛促治,力求“小河净、大河清”,改善小流域水质。推进安全生态水系建设和...

篇六:中小学校“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21 年河长制工作方案 3 篇

 2021 年河长制工作方案

  为切实改善全村河道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落实全村水环境治理责任,根据镇党委政府统一安排结合我村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精神,按照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总体要求,推进绿色发展,通过抓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切实改善全村河道水环境质量,加快推进河道整治力度,为全村社会经济更好更快发展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为群众创造出更加宜居的生活环境。

 二、目标任务

 (一)认真落实全村河道“河长制”管理制度。

 (二)年底前全村 80%水环境功能区达到标准要求。

 (三)辖区河道做到“水质达标、河面清洁、河岸绿化”。

 (四)建立辖区河道长效管理机制。

 三、实施范围

 全村主要河道。

 四、工作要求

 (一)建立河道管理责任体系。按照“以块为主、属地负责”的管理责任体系,对全村河道落实“河长制”管理,由村支部书记、主任担任本村河段河长,形成工作合力,切实保证河道的管理人落实到位。

 (二)明确河道管理责任内容。河道管理的主要责任内容:一是保证辖区河流水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标准要求;二是做好河道的疏通整治;三是加强河岸的卫生保洁;四是开展沿河道两岸餐饮业以及屠宰、养殖行业的整治;五是规范整治河道两侧非雨水排污口,做到全收集、全处理;六是加大河道两侧的生态绿化,改善生态环境。

 (三)形成全社会参与河道管理的工作合力。一是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的导向作用。对河道管理及整治工作开展重点宣传,推广经验,树立典型。二是充分发动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在辖区“河长制”督查考核中,注重向河道所在地人民群众了解情况,让人民群众参与河道“河长制”工作测评,以人民群众满意的程度作为检验河道管理工作的重要衡量标准。三是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参与作用。通过多举措、多形式、多层面的宣传发动,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河长制”管理,在河道管理和保护中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五、考核制度

 (一)考核工作机制。村支两委组织河道“河长制”落实及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二)考核内容及标准。以建立河道管理机制,提升管理成效,实现长效管理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环境监测数据、落实“河长制”工作、河道疏通整治、管理及排污口封堵等等为考核标准,围绕“水质达标、二面清洁、河岸绿化”的要求,重点考核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河长制”。由村委主要领导担任“河长”,成立长期管理工作组织,明确工作计划、整治方案和长效管理措施,由“河长”负总

 责,建立并落实“以块为主、属地负责” 的工作责任制,辖区内每一条河有专职责任人,并建立相应的工作台账。

 2.加强管理,落实措施,确保完成各项河道管理任务。通过实施辖区河道垃圾清运、排污口封堵、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卫生保洁、生态绿化、拆除违章搭建等工作,改善辖区河道水环境质量及周边生态环境。

 2021 年河长制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区各级《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意见》精神,进一步提升我镇河流保护管理水平,根据《__镇全面推进河长制实施方案》(东河仙发〔__〕19 号)要求,特制定本年度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五位一体”和“四个全面”总体布局,牢固树立绿化发展理念,紧抓创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机遇,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方针,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进一步深化创新我镇生态水域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全面推行河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全力保护提升水生态,为奋力建设省级小城镇提供水环境支撑。

 二、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各级全面实施“河长制”的决策部署,继续完善健全镇级河长组织体系,强化镇级河长办公室职能,全面落实河长会议、信息共享、工作督查、考核问责与激励等工作制度。

 继续开展河流断面划界和监测点规划建设,加强水量水质监测管理;扎实推进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各项工作,确保乱填乱

 建、乱排乱倒、乱采砂、乱截流等“四乱”现象得到有力遏制,河流水质得到有效改善;落实“一河一策”__年任务,确保神仙沟全流域水排放达到国家 V 类水质;加大联合排查、执法力度,确保岸线 50 米范围内无新增违法建筑;继续推进河流沿线违法构筑物拆除工作,逐步恢复沿岸水域生态。

 三、工作任务

 (一)继续加强水资源保护

 在__年基础上,继续落实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的刚性约束,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严格水功能区管理监督。

 (二)全面推进水域岸线管理保护

 严守河道岸线和河岸生态保护蓝线,扩大拆违治乱工作、养殖区改造工作的成果,制定持续、有效、平稳的治理计划,基本恢复神仙沟、新卫东河、孤北干渠、同济河全河道生态系统,努力促进红旗沟、老卫东河河道生态逐步恢复。

 (三)继续加强水污染防治

 继续加强综合治理和入河污染源排查,严格新建项目环境准入,严防和取缔不符合产业政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十小”企业。在__年的基础上,持续推进工矿企业、城镇生活、畜禽养殖、水产养殖、农业面源、船舶港口等污染防治,强化和扩大重点行业清洁改造、工业集聚区污染集中治理成果,保障全年水环境质量达标。

 (四)继续加强水环境治理

 根据“一河一策”,细化和量化各类水体水质保护目标。推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清理进度,开展饮用水源规范化建设,推进小流域及农村水环境整治。继续实施黑臭水体摸排整治,将工作面扩大到全镇土地范围,确保地下水不受污染。

 (五)继续加强水生态修复

 继续推进河流生态修复与保护,发挥水林田系统、水源涵养林和湿地系统、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和综合治理系统、安全生态水系等的作用,确保水生态修复有大的提高。

 (六)强化执法监管力度

 贯彻河湖保护管理制度,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严肃查处涉河涉水违法犯罪。增加公安、水利、环保、农业、行政执法、规划建设等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联合开展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专项执法行动频次,依法严厉打击乱占乱建、乱排乱倒、乱截流等危害水安全的违法行为。

 (七)继续开展“星级河道”评选活动

 在河道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和水安全为主要评选内容的基础上,细化“星级河道”评选标准,增加水域保护和治理内容,加快推进省控河流神仙沟__镇河段的综合治理提升工作,促进河流保护、防治、治理、修复等各项工作有序有力开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行河长制是一项法定作业,也是我镇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镇村两级河流按照“一条河流、一位河长、一个团队、一个

 专户、一抓到底”的要求,建立集中统一的协调机制。各村、各部门要坚持“党政同责、属地负责”的基本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河长制组织体系。各河长既是本辖区流域综合整治的第一责任人,也是镇级河流的第一责任主体,要明晰权责,到岗到人,推动河长制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密切协同协作。各条河流联系部门要对河长负责,协调督促各工作组开展综合协调、执法监管、督导检查、考核考评、宣传报道、承上启下等日常工作。

 镇、村两级要加强协同配合,镇直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建立共享共融的监测机制、齐抓共管的督导机制、协同联动的执法机制、多元稳定的投入机制,依法履行流域保护管理的相关职责。各相关责任单位要把各承办项目工作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及需协调解决事项及时报送镇河长办汇总。

 (三)加强工作督查。建立落实长效监督机制、工作落实制度和健全评比考核制度,对于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四)加强宣传引导。依托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手段,深入宣传实施“河长制”的重大意义,倡导文明生活习惯。同时,在河岸边显著位置树立河长公示牌,标明河长职责、河流概况、管理目标及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2021 年河长制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县河长制工作要求,进一步落实属地原则,健全长效机制,结合杨桥畔镇自身实际,现特制定__年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节水优

 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在全镇河道、水库全面推行河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道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道健康生命、实现河流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

 二、总体目标

 以“保洁、治乱、清水”为主题,以建设“平安、和谐、幸福、美丽”杨桥畔为目标,全面抓好清障、截污、工程建设等各种管护措施为手段,在全镇境内所有河流、水库,包括淤地坝和重点功能区、环境敏感区、建立起镇村二级覆盖“河长制”管理网络。__年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及考核办法,全面建立河长制。到2020 年,全乡地表水环境质量稳中趋好,有效遏制河道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等现象,完成重点河道水域岸线管护范围划界确权,基本实现重点河道岸线利用规范有序,河道水事秩序良好,水生态环境整体改善,生态功能持续提升,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

 针对全镇河道、水库特点,以便于落实主体责任、便于协调解决问题、便于监督考核,统筹流域分布与行政区划,点、线、面结合,干支流、上下游、左右岸兼顾,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河长的“河长”工作制,构建严格、清晰的镇村两级河道、水库管理河长体系。镇村主要负责人“挂牌认领”的河段,在各自认领的河段显要位置配设公示牌,公示河长姓名、职务、电话、管理范围、管理要求,标明河长职责、河道概况、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

 镇总河长负责领导全镇河长制工作,是我镇推行河长制的第一责任人,承担总督导、总调度职责,协调解决河长制落实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镇级“河长”是相应河流、水库管理保护的直接责任人,负责指导、协调相应河流、水库的管理保护工作,包括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

 生态修复,以及河道确权划界、河道采砂、水域岸线规划管理等,牵头组织对侵占河道、非法采砂、超标排污、倾倒垃圾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监督指导并协调解决流域、水系、片区重点难点问题;明晰跨行政区域河道的管理责任,协调干支流、上下游、左右岸实行联防联控;督导镇直有关责任机构和下级“河长”履职行责,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问责,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村级包段责任人是相应河流河段管理保护的具体责任人,负责相应河流河段的管理保护工作,负责对侵占河道、非法采砂、超标排污、倾倒垃圾等突出问题配合相关部门依法进行清理整治。村级包段责任人对镇级“河长”负责,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落实各项措施。

 村级“河(段)长”是所辖河流河段、水库保护管护的具体责任人,负责相应河流河段的管理保护工作,并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落实各项措施。

 同一河道设置多级河长的,下一级河长对上一级河长负责,上一级河长对下一级河长进行指导、监督、考核。

 河长办主要职责。河长办对本级总河长负责,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承担全镇行政区内河长制的具体工作,落实河长确定和交办的事项;建立健全河长制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和考核;指导监督村级河长落实各项工作。各村委会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协同推进各项工作。

 工作任务:

 采取“水岸同治,建治并举、监管结合、全民参与”的方针,从“工程治水、管理治水、社会治水”三大方面着手,全面加强水系环境保护和污染整治。对沿岸经营生产、畜禽养殖直排污水、违章建(构)筑物等违章行为进行全面整治;加强涉水环境污染监督管理;管的重点是,加强水体环境卫生管护,从源头上控制新污染产生。通过宣传、各类活动加大水环境整治宣传,营造舆论氛围,引发群众

 关注,形成社会监督全民参与的强劲态势,引导单位、团体、个人履行社会责任。

 工作措施

 为实现治水目标,按照“统一计划、先近后远、突出重点、分类分步”的思路实施工程治水。近期开展畜禽养殖场排污整治,沿岸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使河水水质进一步提升。达到“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治水效果。

 1.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因地制宜选择适用的生活污水处理模式,提升农村生活污水的处理效率和覆盖面。做好村道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力争污水处理厂早日建成投用,对镇政府驻地周边污水集中处理。同时,要建立健全建成后的处理设施运维管理工作,确保村道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转效率。

 2.加强坑水系日常管理,及时发现损坏和违章问题。抓好“清除河道违建和清除河道违占”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河道管理监督力度。根据镇村两级河长职能强化对河道及沿岸日常管理和维护,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健全日常巡查机制,查处违法占用河道行为,及时...

篇七:中小学校“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育局开展中小学生河湖保护管理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教育局开展中小学生河湖保护管理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教育局开展中小学生河湖保护管理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生态文明教育,切实增强中小学生的河湖保护及涉水安全意识,维护良好水生态,保障我市河湖健康,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 市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x 办字〔2016〕x 号)要求,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中小学校组织开展河湖保护管理教育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级“总河长”第一次会议要求,充分发挥中小学校在开展河湖保护管理教育活动中的率先垂范作用,引导中小学生积极投身于保护河湖、珍惜生态的社会实践,从自身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争做河湖的保护者、文明生态的宣传者、美好家园的建设者,着力培养中小学生的河湖保护意识和涉水安全意识,为我市“打造山水名城,建设五大 xx”作出新贡献。

 二、活动对象 全市中小学在校生。

 三、目标任务 通过广泛开展中小学生河湖保护管理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生态文明教育,自觉树立保护美丽河湖、建设美好家园意识。主要开展“六个一”系列活动:

 1.作一次国旗下的河湖保护管理教育宣传讲话。各中小学校要充分利用学校晨会契机,作一次国旗下的河湖保护管理教育宣传讲话。

  2.显示或悬挂一条宣传标语。学校可利用校园电子显示屏或在校门口悬挂一条“保护美丽河湖,建设美好家园”的宣传标语。

  3.出一期主题黑板报。各中小学校要广泛组织各班开展以“保护美丽河湖,建设美好家园”为主题的班级黑板报评比活动。

  4.开展一次“珍爱河湖,保护生态”主题班队会活动。通过开展主题班队会,积极引导广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河湖保护意识和生态保护意识。

  5.组织一次主题书信文化活动。坚持以“保护美丽河湖,建设美好家园”为主题,组织开展全市中小学生主题书信文化活动(文件另行下发)。

  6.组织一次“小手牵大手”活动。充分发挥学校在生态文明教育和河湖保护管理教育中的主阵地作用,各中小学校通过校讯通或发放《致家长的一封倡议书》等形式,倡议学

 生和家长自觉保护美丽河湖,维护良好生态,建设美好家园,发挥学生在河湖保护和生态文明教育中的宣传员、示范员和监督员的作用,以学生带动家庭,以学校带动社会,将全市河湖保护管理教育推向深入。

  四、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为加强对全市中小学校开展河湖保护管理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市教育局成立加强河湖保护管理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由市教育局主要领导牵头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科室共同参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由基教科负责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充分认识中小学校开展河湖保护管理教育活动的重要性,要将其纳纳入本地本校工作重要内容,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确保河湖保护管理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2.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全市各地各校必须充分发挥好中小学校在开展河湖保护管理教育活动中的主阵地作用,充分利用好学校校园网、宣传栏、黑板报、校报校刊、电子显示屏、校园广播站(台)等载体,重点加强对中小学生开展河湖保护宣传教育,在校园营造一个浓厚的珍爱河湖、保护生态的良好氛围。

 3.立足课堂,注重渗透。充分发挥学校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在地理、思想品德、语文、科学等学科教学中,积极将河湖

 保护管理教育主动纳入到相关学科知识的教学内容,渗透到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让广大中小学生真正理解河湖保护管理教育的重要意义,着力提高广大学生对河湖保护管理教育重要性的认识。

 4.强化教育,防范未然。各地各中小学校要结合开展河湖保护管理教育活动,认真落实好教育部和省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有关中小学生防溺水安全管理要求,强化学生防溺水安全管理和教育,坚持警钟长鸣,把防溺水知识教育融入日常教育教学管理过程,进一步培养和增强中小学生防溺水等涉水安全意识。

 全市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各中小学校要紧密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制定活动实施方案。请各地各校于 4 月 30 日前将本地本校开展河湖保护管理教育活动实施方案报市教育局基教科,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xx 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6 年 4 月 18 日印发 9

篇八:中小学校“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20 年度实施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总结和2021 年度工作计划

 2020 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 xx 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河湖长制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建立健全工作体系,深入推进有名有实。

 xx 市、县、乡、村四级河湖长制组织体系,实现跨界市级河湖长全覆盖。全市共设置市级总河长 x 名,副总河长 x 名,市级河湖长 xx 名,县级河湖长 xx 名,乡级河湖长 xx 名,村级河湖长 xx 名。结合“一河(湖)一策”实施,逐步健全 xx 余项规章制度。完成“智慧河长”信息化系统及河长制智慧平台建设,各级河湖长使用“xx 河长”APP 开展日常巡河。全年市级河湖长巡河湖 xx 次、县级 xx 次、乡级 xx 次、村级 xx 次。

 二、加大河湖治理力度,持续提升水生态环境。

 全面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2020 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目标在 xx 亿立方米内,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 xx。制定下达各县区 2020 年区域取水计划和自备水源用水户取用水计划。市级全部机关、xx%以上市级事业单位创建成节水型单位。xx 县、固镇县成功入选水利部第三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xx 县、xx 区县域节水型社会通过省级验收。开展浍河生态流量

 试点工作,完成全国用水量统计 xx 市统计名录录入上报工作。严格水功能区管理监督。我市淮河 xx 闸上、xx 河下 xx 河口、xx 河 xx 河、xx 河 xx 镇 x 个国考断面水质均达标。纳入考核的x 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xx%。x 个水功能区有 x 个水质达标,达标率为 xx%,超过省级 xx%考核比例要求。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完成比例 xx%,无劣 V 类水体。加强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管控,依法划定河湖管理范围。我市纳入省目标考核的是 xx 条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工作,共完成 xx 条河湖岸线保护划定工作,完成率 xx%。今年规模以下划界工作 xx 条河湖,全部完成政府公示工作。在完成全省规模以下划界的基础上,固镇县今年将超额完成 xx 条大沟划界工作,xx 县将超额完成 xx 条大沟水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科学编制岸线利用规划。全市 x 条河流、x 个湖泊岸线规划初稿全部完成,分别交由县政府进行批复,市政府对 xx 湖、xx 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进行了批复。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获得水利项目中央和省级投资 xx 万元。为淮河干流 xx 至 x 段行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xx 区水利工程及水环境综合治理等 x 个水利项目争取专项债 xx 亿元。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开展 xx 淮河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评估。加强河湖水环境综合整治。持续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通过河湖管理督查APP 报送问题 x 个,完成整改 x 个,完成率 xx%;清理建筑和生活垃圾 xx 吨;拆除违法建筑 xx 平方米;清除非法网箱养殖 xx

 平方米。今明两年,我市投资 xx 亿元打造 xx 生态公园,投资 x亿元实施天龙河工程,水系连通工程,开挖 xx 公里河道,打通xx、xx 水系,引调 xx 闸上雨洪资源,实现 xx、xx、xx 自流引水,以改善 xx、xx 水质和水环境,并构建南部山水市政绿廊载体。解决 xx、xx 水源不足以及水体不能自净问题,逐步改善 xx周边水生态环境,提升 xx 市人居环境质量,打造宜居宜业的山水园林城市。加强农村水环境综合整治。开展春季河湖清理保洁行动。今年春季按照“县区 xx、乡镇 xx、村居包塘库”的工作原则,因地制宜,合理采用人工、船只、机械及科学使用除草剂,对全市范围内河湖沟塘渠等水域岸线存在的有害阻水水生植物、水面漂浮物等进行春季集中清理整治。疏浚河道大沟 xx 条共 xx千米、xx 万平方米,出动人员 xx 余人次,清理渔网 xx 处计 xx余米,耕种 xx 余平方米,养殖场 xx 余平方米,堆积物 xx 处,垃圾 xx 余吨,清理打捞水生植物 xx 余吨,秸秆 xx 余吨,河砂xx 余吨,整理河滩地 xx 余亩。固镇县连续三年每年投入 xx 万元以购买社会化服务的方式,对境内总长 xx 多公里的 xx、xx、xx、xx、4 条河流,水面 4 万多亩水域进行常态化保洁。淮上区投资 xx 余万元,对 x 个民生涉水项目,开展农村 x 条河沟清淤疏浚、提升改造。经开区推进 xx 生态环境整治工作,排查出 xx入湖排水口 xx 个并通过市级媒体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加大河湖管理保护执法监管力度。我市将 xx 多个涉河“天网”监控纳入“河道卫士”监管体系,实行资源共享。积极开展淮河打

 击非法采砂“蓝盾行动”、“清河行动”,并牵头组织开展 xx市与 xx 市、xx 市联合打击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2020 年全年在交界水域共查获外籍变形非法采砂船只 xx 艘,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评估、拍卖、拆解,拆解残值上缴财政。

 三、增强履职尽责能力 , 狠抓暗访问题整改 水利部暗访共下达 xx 个问题,全部完成整改销号。省级暗访共下达 xx 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xx 湖省级湖长 xx 副省长巡湖督察后,省河长办交办 x 个问题,市级湖长亲自调度问题核实和整改工作,在规定的时限内全部完成整改。市河长办进一步整合人员力量,建立暗访排查机制,排查范围覆盖全部县(区)河湖。已开展暗访排查 x 次,发现 xx 个问题,全部完成整改,并拍摄视频材料。

 四 、特色做法

 (一)依法治河,公检齐出拳。市河长办、市检察院联合出台“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共发出检察建议书 xx 份,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xx 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x 件。建立“河长+警长”模式。印发“河长+警长”实施方案,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严打各类涉水违法犯罪活动。

 (二)广泛宣传,我当河湖长。开辟全国首档县级河湖长户外科普访谈专题栏目《我当河湖长》。节目采用“采访+暗访”的形式,既介绍我市河湖治理工作的成果,又给县级河湖长述职提供平台。

 (三)河湖问题,挂上“红黄蓝”牌。出台《xx 市市级河湖暗访问题“红黄蓝牌”制度》,按照“查、认、改、销”四个环节开展,确保工作顺利、有序、有效推进。

 (四)两地联动,共治天河湖。联合 xx 市印发《xx 湖河长制工作联动机制》。定期组织日常执法联动、专项联合执法,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行为。

 (五)长效管护,改善农村水环境。

 印发《农村沟塘治理长效管护指导意见》,全面深入开展村庄沟塘渠综合整治,配备农村沟塘渠保洁队伍,真正实现“沟畅、水清、塘洁”的目标。

 五 、1 2021 年工作计划

 (一)强化河湖长履职尽责。落实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强化河长湖长履职尽责的指导意见》,发挥河湖长牵头优势,加大巡河力度,协调解决责任河湖重大问题。

  (二)加大河湖问题整改。坚持问题导向,削减河湖问题存量、遏制问题增量,全面完成水利部、省河长办暗访问题整改工作。同时,开展全市河湖沟塘渠问题大排查、大整治行动,集中力量清除河湖“四乱”等问题。

 (三)开展 示范河湖建设。按照《xx 市开展示范河湖建设实施方案》,开展市、县、乡三级示范河湖建设,打造“水清、岸绿、河畅、景美、人和”的水环境体系。

 (四)加强河湖日常管护。全面建立河湖日常保洁机制,落实管护队伍、经费和设备,打通河湖管护的“最后一公里”。

篇九:中小学校“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制工作方案

  为了改善我镇河道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落实水环境治理责任,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道管理保护长效机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战略,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按照省十三次党代会和市委四届四次全体会议部署,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建立“点、线、面”相结合的河长制责任体系,加强监督考核,落实管理责任,确保河长制在我镇取得实效。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

 处理好河道管理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维护河道生态功能。

 2.坚持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建立以政府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河长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协调各部门力量,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3.坚持标本兼治、长效管理。统筹干支流、上下游、左右岸,扎实推进源头治理,加强河道综合整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持续改善河道水环境质量。

 4.坚持强化监督、严格考核。依法治水管水,建立健全河道管理保护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拓展公众参与渠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保护水环境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目标

 按照“明确目标、落实责任、长效监管、严格考核”的要求,建立健全河长管理制度。2017 年 9 月底建立健全镇、村河长体系,明确各村责任河段,推进河道综合整治,确保河道管理保护范围内污水无直排、水域无障碍、堤岸无损毁、河面无垃圾、岸线无违章,持续改善河道水质和水环境,保障经济社会与水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二、主要任务

 相关站所依法履职,建立点、线、面相结合的管理体制(“点”的管理,即:由环卫所、国土所、畜牧站、林业站、

 农技站、交管站等站所,对破坏河道生态环境的行为,坚持常态化巡查督查,依法实施管理;“线”的管理,即:水管所从上游到下游,由水管站分段实施管理;“面”的管理,即:由村组按属地化原则进行管理)。

 (一)整治垃圾倾倒。严禁在河道管理及保护范围内倾倒各类垃圾。各村要加大河道垃圾整治宣传力度,设立宣传警示标志,引导群众摒弃乱倒垃圾的陋习;在靠近村镇、企业等河道关键地段建设防护设施,杜绝河道内乱倒垃圾的现象发生。加强河道日常巡查,对河道内新倾倒的垃圾,违法主体明确的,报相关部门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违法主体不明确的,由各村负责及时清理。

 (二)水污染综合防治。镇环卫所负责开展入河排污口清理工作,彻底取缔封堵非法设置的入河排污口;镇畜牧站负责禁止在河道及两侧堤岸保护范围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对河道及两侧堤岸保护范围内修建的畜禽养殖场,要督促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镇农技站要加强指导化肥、农药的合理利用,做好农业面源污染控制。严禁在河道及两侧堤岸保护范围内违规排放各类生产、生活污水,河道排污违法主体明确的,由镇环卫所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违法主体不明确的,由各村负责及时清理。

 (三)规范河道采砂工作。严格按照《区河道采砂规划》划定的可采区、禁采区、保留区、科学确定禁采期、可采期,

 建立健全河道采砂长效管理机制,保障防洪、行洪、供水和生态安全。水管所要加强河道采砂作业的监管和日常巡查。禁止超时超量超范围采砂,禁止在河道内堆放尾料或弃料,水管所督促采砂企业作业完成后及时恢复河道原状。对河道管理及保护范围内违法违规采砂的,由水管所、国土所根据各自职责依法依规查处。

 (四)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禁止破坏水源林、护岸林等一切影响饮用水源地生态环境的活动。水管所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要设置明显的界限标识和隔离设施,依法清理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定期监测饮用水源保护区水源安全状况。环卫所、水管所要按照各自职责依法依规查处破坏水源地违法违规行为。

 (五)加强渠道保护。用水单位要做好渠道的日常管护,各村组要做好辖区范围内斗农渠等末级渠道的日常管护,确保渠道安全、清洁、稳定运行。对破坏渠道工程设施及在渠道内排污、倾倒垃圾等违法违规行为,报水管所依法依规查处。

 三、职责分工

 (一)镇级河长、村级河长设置

 我镇由 XX 镇长同志担任乡镇河长,河道流经的村党支部、村委会作为责任单位,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担任村级河长。

 (二)镇级河长、村级河长职责

 乡镇河长职责:负责制定辖区内“河长制”相关管理制度,确定专管人员开展动态巡查监管,负责对辖区河道内垃圾清理、河道清淤、沿岸绿化、排污监管、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工作;建立违法行为报告制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配合执法部门对涉河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做好宣传工作,引导群众自觉保持河道清洁;对辖区内村级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导考核;完成上级河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村级河长职责:各村组织本村范围内的河道整治工作,督促巡查员、保洁员开展对所辖河道的巡查、保洁工作;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引导约束本村村民自觉维护河道整洁;建立违法行为报告制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配合执法部门打击处理违法行为;完成上级河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河长办公室职责

 设立河长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 XX 同志兼任。环卫所、国土所、林业站、畜牧站、农技站、派出所、交管站、安监站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同推进各项工作。

 河长办公室职责:具体负责实施“河长制”,主要职责为组织协调、贯彻落实,负责制定“河长制”相关配套制度、建立工作台账,统筹谋划落实"河长制"工作;建立镇政府、水管所、执法部门协调统一的网格化管理机制;调度各有关站所按照职责协同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并贯彻各项任务的落实;处理涉河问题的各类信访、举报,及时向有关站所交办问题整改和案件查办任务。

 (四)相关部门职责

 环卫所:负责指导、监督水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负责水源保护区的监管,对擅自排污、破坏水源地、建设项目未批先建等涉河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查处;负责断面水质监测和评价。

 国土所:负责指导、监督河道管理范围内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对涉河违建、违法采砂行为进行联合查处;负责协调河道治理项目用地保障,会同水管处协调推进对河道及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的划界确权。

 农技站:负责指导、监督农业面源污染,推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和管理。

 畜牧站:做好畜禽养殖环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

 派出所:负责对涉河环境犯罪行为的打击工作。

 林业站:负责生态公益林保护和管理,水源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建设,河岸绿化造林和湿地修复工作。

 安监站: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活动,依法查处违反《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违法行为。

 以上站所及其他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和专业优势,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切实做到治理措施上部门联动,执法监督上齐抓共管,信息资源上及时沟通,共同推动“河长制”工作落实。

 四、工作要求

 河长办公室主要负责建立镇政府、水管所、执法部门协调统一的管理机制;调度各有关站所按照职责协同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督促村级河长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各相关站所确定专人做好河道日常巡查监管,预防和监控涉河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发现河道内的违法违规行为后,要第一时间向河长办公室报告。

 村级河长要组织河道巡查员每周开展一次巡查,并做好巡查台账,对发现违法主体明确的,交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罚,对违法主体不明确的,及时通知河道保洁员进行清理。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镇政府成立以镇党委书记、镇长同志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河长制工作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协调推进河长制的落实。各站所、各村要把实施“河长制”作为落实“生态立区”战略的重要工作来抓,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横幅、墙体标语导向作用,对河道管理及整治工作开展重点宣传,推广经验,树立典型,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参与作用。通过多举措、多形式、多层面的宣传发动,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河道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向河长进行举报,在河道管理和保护中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考核监督。建立河道管理保护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河长制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将考核内容纳镇党委、镇政府对各村和站所的综合考核评价体系,考核情况作为相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考核不合格、整改不力的责任站所和责任人,实行行政问责;对因失职、渎职导致河道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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