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党委及各级基层党组织“第一议题”制度2篇

时间:2022-09-13 09:40:04 来源:网友投稿

集团公司党委及各级基层党组织“第一议题”制度2篇集团公司党委及各级基层党组织“第一议题”制度 XX公司党委第一议题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促进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党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集团公司党委及各级基层党组织“第一议题”制度2篇,供大家参考。

集团公司党委及各级基层党组织“第一议题”制度2篇

篇一:集团公司党委及各级基层党组织“第一议题”制度

公司党委第一议题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推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促进 XX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党委第一议题制度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以及《中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党组第一议题制度》(中油党组发〔2021〕4 号),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党委第一议题主要内容包括:公司收到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以及与集团公司、石油石化行业和能源领域相关的重要指示批示;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事业单位时发表的重要讲话、作出的重要指示;习近平总书记公开发表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特别是关于国资国企改革、能源行业发展和党的建设等方面内容。

 第三条把第一议题制度作为公司党委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举措,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勇于担当、真抓实干,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公司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第二章议题组织 第四条坚持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及时召开党委会议或党委会议(扩大),把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党委书记带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把握内涵实质,认真研究确定会议议题。原则上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至少提前 1 天时间将习近平总书记相关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材料印发给党委委员学习。

 第五条在党委会议或党委会议(扩大)上,党委书记要带头领学,做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的传达学习。党委委员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在学习中发现问题、提出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特别是分管业务与学习主题密切相关的党委委员,要有针对性地作重点发言。会议要结合公司实际,认真研讨交流,作出工作部署,做到方向明确、重点突出、措施具体、责任清晰。

 第六条在日常研究决定生产经营、改革发展、党的建设等重大事项和重点工作时,要与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关于国资国企改革、能源行业发展和党的建设等重要论述严格对标对表,确保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第七条加强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件传递、办理、保管等全过程管理,会后要做好研究办理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不得擅自扩大知悉范围,严防失泄密事件发生。

 第三章执行落实 第八条将公司党委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情况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及时总结回顾,查找问题不足,落实改进措施。

 第九条认真落实《公司党委关于完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工作机制的意见》(辽石化委发〔2020〕46 号)有关要求,党委办公室负责建立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台账,定期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及时跟进、督促办理,确保落实情况可跟踪、可追溯;公司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及时细化落实举措,列出任务清单,明确进度安排,指定专人抓好落实,定期报告进展情况;纪委办公室负责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情况作为政治监督的首要任务,坚决纠正贯彻落

 实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问题。

 第十条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事业单位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后,公司党委要按集团公司党组的统一安排部署,将传达学习情况和贯彻落实的重要阶段性进展及时报集团公司党组。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一条各单位党委要参照本制度抓好第一议题制度建立实施工作,并纳入本单位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

 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公司党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自查自纠主要问题,政治思想方面。一是政治意识弱化。注重具体业务工作,对党和国家政策、政治大局关注不够;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不强,有时对一些不当言论,不敢当面反对,抱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思想;“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在工作实践中没有得到很好的体现,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有待提高。二是理论学习虚化。对政治理论的学习重视程度不够,有要求就学,无要求就不学,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强。对一些法治理论学习只停留在表面理解层次,存在“实用主义”现象,学用脱节,学用结合、运用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不足。

 工作作风上有差距。一是认为自己是工作多年了,有时产生松口气、想歇歇的念头,致使工作有时不够主动,满足于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满足于面上不出问题,创新意识淡化,忽视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自身建设上有差距。虽然注重加强了自身建设,注重了各种场合严格要求自己、管住自己,但有时还是有随大流的思想,认为自己已有的工作作风和工作热忱,可以暂时应付一下目前的工作就可以了,没有一个学习业务知识的计划和提高自己工作能力的有力措施。

 整改措施,树立刻苦学习的精神,努力改造主观和客观世界。政治上的坚定来自于理论上的清醒,只有勤奋学习,才能有坚定的政治信念和判另是非的具体标准。着眼于对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着眼于新的实践与发展,做到理论与实际、主观与客观的真正统一。

 树立开拓创新的精神,永葆工作中的蓬勃生机和活力。我们的事业是在不断开拓创新的过程中发展和前进的,这是保证我们在思想和工作中永远保持蓬勃生机和活力的法宝。这就要求自己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总结和完善已有的经验,提出新思想、新方案,拿出新举措,才能开创工作新局面。

 树立无私奉献和艰苦奋斗的精神,坚持党的事业第一,坚持人民的利益第一;要个人利益无条件地服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为党和人民的事业甘愿奉献毕生精力;保持思想道德的纯洁性。

 加强自我改造,提高综合素质。目前对我而言,还是要加强业务学习,同时要加强文化艺术修养,使自己更全面地发展.提高创造力和审美能力,培养想象力和创造力。树立起良好的道德风范。

 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做干净干事的模范。坚定廉洁信念,牢记廉洁、文明执法是队伍的生命线,牢固确立人民授权为人民的观念,坚持做到公正执法,清正廉洁,不以权、以岗谋私。虚心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权力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篇二:集团公司党委及各级基层党组织“第一议题”制度

党组(领导班子)会议第一议题学习制度

 第一条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加强市教体局党组自身建设,进一步推进思想建党、理论强党、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市教体局党组必须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局党组(领导班子)第一议题,并长期坚持、认真落实。本制度适用局党组开展学习和议事决策,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党组织参照执行。

 第三条学习内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最新发表的重要讲话、重要文章和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中央最新出台或修订的重要党内法规,中央下发的重要文件等。

 第四条

 学习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最新发表的重要讲话、重要文章和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须在发表和作出后的第一次局党组(领导班子)会议上的第一项议题及时跟进学习。对有落实任务的议题,涉及的分管领导和牵头单位要围绕第一议题先学一步,提出贯彻落实意见,提交局党组(领导班子)会议研究讨论。

 若局党组(领导班子)会议召开前,习近平总书记没有发表新的重要讲话、重要文章和作出重要指示批示等,则第一项议题应安排学习中央最新出台或修订的重要党内法规,中央下发的重要文件等。

 如有时限要求的,应按时召开局党组(领导班子)会议专题传达学习落实。

 第五条

 第一议题学习通过以下适当形式开展:

 (一)局党组书记领学。带头领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最新发表的重要讲话、重要文章和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等。

 (二)其他领导班子成员领学。领学分管领域工作方面习近平总书记最新发表的重要讲话、重要文章和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等。

 (三)局党组安排专人领学。特殊情况下,经局党组同意,可安排专人领学习近平总书记最新发表的重要讲话、重要文章和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等。

 第六条

 议题申报。第一议题一般由书记提出;或者由 局党组组成人员提出建议、书记综合考虑后确定;或者由局思想政治工作科会同相关承办单位提出建议。

 承办单位:由书记或书记授权主管领导指定承办单位。一般情况下,习近平总书记最新发表的重要讲话、重要文章和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涉及到的工作领域的相关单位为议题承办单位。同

 一讲话、文章、指示批示涉及多个单位的,相关工作牵头单位为承办单位。

 申报时间:承办单位应及时向局思想政治工作科进行议题申报。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重要文章或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次日,承办单位应负责提交议题;若次日有局党组会议(班子会)计划,则承办单位应于当日负责提交议题;若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重要文章或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当日有局党组(班子会)会议,则承办单位应及时提交议题。

 中央最新出台或修订的重要党内法规和中央下发的重要文件作为备选第一议题,由局思想政治工作科统筹掌握。

 第七条

 议题审批。局思想政治工作科负责将报批后的第一议题录入议题库,拟制会议方案,经主管领导审核后报书记审定。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再变动,确需变动的由书记决定。

 第一议题承办单位应认真准备第一议题汇报材料,填写《第一议题学习议题申报表》(附件),汇报材料与议题申报表经分管领导、其他领导或者提交议题有关党组织同意,由局思想政治工作科进行程序性审核后,按照统一要求印制。

 第八条

 局党组安排专人如实记录第一议题学习情况。局思想政治工作科负责编印会议纪要;负责对第一议题研究的贯彻落实事项进行督查检查,督查结果定期向书记或者局党组报告,确保第一议题落实见效。

 第九条

 本制度由市教体局党组负责解释,具体工作由局思想政治工作科承担。

 第十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公司)党组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今年以来,**市局(公司)党组采取修订制度、建立清单、督办跟踪三项措施,全面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一是修订党组工作规则,写入“第一议题”。对市局(公司)《党组工作规则》进行修订,明确将传达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做到组织传达学习第一时间。

 二是建立落实工作清单,做到“心中有数”。建立党组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工作清单,全面抓好过程管理。202X 年传达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等 46 篇,专题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21 次。

 三是着力加强督导督办,确保“严格落地”。建立了党组决策会议定期督办机制,对明确事项、明确时间、明确责任的贯彻落实意见,定期到主责部门开展督导督办,确保“第一议题”制度研究制定的措施得到严格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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