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名家】外经贸部部长助理​高虎城在加工贸易有关政策和出口通关便利措施宣讲会上讲话

时间:2023-05-19 10:10:05 来源:网友投稿

外经贸部部长助理高虎城在加工贸易有关政策和出口通关便利措施宣讲会上的讲话各位来宾,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大家好!首先请允许我对各位莅临在厦门举行的第五届中国投资贸易洽谈会,并参加外经贸部和海关总署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政治名家】外经贸部部长助理​高虎城在加工贸易有关政策和出口通关便利措施宣讲会上讲话,供大家参考。

【政治名家】外经贸部部长助理​高虎城在加工贸易有关政策和出口通关便利措施宣讲会上讲话


外经贸部部长助理高虎城在

加工贸易有关政策和出口

通关便利措施宣讲

会上的讲话


各位来宾,各位朋友,

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好!

首先请允许我对各位莅临在厦门举行的第五届中国投资贸易洽谈会,并参加外经贸部和海关总署联合举行的加工贸易有关政策和出口通关便利措施宣讲会表示热烈欢迎。

下面,我代表外经贸部介绍以下几方面的情况:一、我国当前的经济贸易形势;二、我国加工贸易的发展情况;三、我国当前的加工贸易政策;四、加工贸易的发展前景。

一、今年我国的经济贸易形势

近些年来,中国经济快速发展令世人瞩目。2000年中国的GDP达到89404亿元人民币,居世界第七位,人均GDP超过800美元,超额完成了国民经济发展的第二步战略目标。2000年中国外贸进出口总额达4743亿美元,居世界第七位;外汇储备达1656亿美元,居世界第二位。目前,中国经济依然保持持续快速发展的态势,上半年国民生产总值增长7%。虽然世界经济放缓,对中国外贸出口带来了较大影响,上半年依然保持了8.8 %的出口增长速度,是全球经济的一大亮点。1-7月份,物价水平稳中有升,消费价格总水品较同期有所上涨,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7.9%,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月均增长9.8%。同时,工业效益不断提高,投资结构得到改善,企业盈利达到近年来最好水平。今年中国经济实现7%8%之间增长是完全可能的。"九五"期间,中国外经贸克服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今年,克服了因世界经济增长放缓的而面临的困难,各项外经贸工作取得了巨大成绩。目前,中国国民经济的外贸依存度为44.1%,外贸出口占国民经济总值的比重为23.2%,外贸成为拉动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对优化产业结构、扩大就业、促进国际收支平衡起到了重要作用。虽然全球经济放缓、美国经济减速和日本经济低迷,去年下半年年以来,一些周边国家和地区货币不同程度贬值,区域性贸易保护主义加剧,但是中国的对外贸易依然保持一定的增长速度。今年1-7月份,中国外贸进出口总值为2848亿美元,同比增长10.6%;其中出口1475亿美元,增长8.4%;进口1374亿美元,增长13%。累计实现贸易顺差100.8亿美元。

在吸引外资工作方面,中国实际吸引外资金额"九五"期间保持在年均400亿美元,世界排名前500名的跨国公司中,已有400家在中国投资。我国实际吸引外资金额始终保持在发展中国家首位。外商投资结构进一步优化。今年1-7月份,共新批外商投资企业14058个,比去年同期增长18%;合同外资金额403亿美元,同比增长46%;实际利用外资金额242亿美元,同比增长22%;截至20017月底,我国累计批准外商投资企业37.8万家,合同吸收外资7170亿美元,实际吸收外资3728亿美元。这说明外商普遍看好中国市场。中国加入WTO有望在今年11月多哈WTO部长级会议上获得批准。加入WTO后,中国对外开放将步入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在法律框架下稳定发展的新阶段,中国与世界各国、各地区经贸关系发展也将步入新阶段。中国将严格遵守WTO的基本规则,履行我们所做的承诺。在这方面,中国政府已采取了有力措施,进一步开放市场,加快市场化改革,继续完善投资环境,加强涉外法制建设,提高政策法规透明度,依法行政,努力建设廉政高效的行政管理体系。

中国加入WTO已成定局的形势,以及由此带来的发展前景,对外资的吸引力不断增强。今后,中国将继续贯彻“积极、合理、有效地利用外资"的方针,进一步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与水平。更加注重引进先进的技术、现代化的管理和优秀的人才;更加注重引进高新技术;更加注重利用外资发展服务贸易;继续鼓励外资投向中西部地区,促进地区间的经济协调发展。

二、我国加工贸易的发展情况

加工贸易,即从境外进口料件,经生产加工后将产品返销国际市场,目前已是世界各国发展外向型经济和参与国际分工的普遍形式。

我国加工贸易是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步伐,从无到有、从小到大,逐步发展起来的。目前,加工贸易已占我国外贸进出口总额的50%左右和出口总额的50%以上。加工贸易已成为我国对外贸易的重要方式和吸收外资的主要形式,为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发挥着积极、重要的作用。

根据中国海关统计,2000年我国加工贸易进出口总额2302.2亿美元,同比增长24.8%,占全国外贸进出口的 48.5%,其中,加工贸易出口总额1376.6亿美元,同比增长24.1%,占全国出口总额的55.2%;加工贸易进口总额925.6亿美元,同比增长25.8%,占全国进口总额的41.1%20011-7月,我国加工贸易进出口总额1326.46亿美元,同比增长5.6%,其中,加工贸易出口总额807.21亿美元,同比增长8.6%;加工贸易进口总额519.3亿美元,同比增长1.3%

我国加工贸易主要表现以下四个特点:第一,加工贸易的主体是外商投资企业。近几年,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额一直占加工贸易进出口额的七成左右。第二,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是加工贸易的主要进出口商品。今年上半年,两项产品合计占加工贸易进口的七成和出口的八成半。第三,加工贸易集中在我国经济较发达东部沿海地区。2000年,我国广东、福建、上海、江苏和北京等九个省市占加工贸易进出口总额的97%。第四,贸易伙伴主要伙伴集中在日本、美国、香港、欧盟、台湾、东盟、韩国等国家和地区。今年上半年上述地区占我国加工贸易进出口总额的96.5%

我国加工贸易规模迅速扩大,水平不断提高,对国民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重要的促进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第一,促进了我国吸收外资。外商投资企业出口占加工贸易出口的70%以上。外商投资企业是加工贸易的主力军。加工贸易成为吸引外商直接投资的重要渠道。近几年,世界上一些大的跨国公司如摩托罗拉、杜邦、希捷等投资我国就是采用的加工贸易形式。第二,扩大外贸出口。加工贸易利用发达国家和地区企业,特别是国际上一些知名的跨国公司的销售渠道和销售网络,使我们的产品进入国际市场,有利提高我国产品的知名度和竞争力,增加外贸出口。加工贸易出口在外贸中已占据了重要位置,成为我国外贸出口的重要推动力。第三,加工贸易的发展,促进了国内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引进了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培养了大批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熟悉国内外市场的人才,促进我们生产技术水平、经营管理水平;促进了出口商品结构的不断优化;促进了使用国产原材料的不断增加,带动了国内相关产业的发展,有效地缓解了国内的就业压力。第四,加工贸易的发展,有利于维护香港与澳门的繁荣与稳定,促进海峡两岸经济合作。加工贸易成为香港、澳门经济稳定繁荣的重要因素,成为大陆与台湾经济联系的重要纽带。

三、我国的加工贸易政策

(一)加工贸易政策的规范与完善

为适应加工贸易的发展,我国政府对加工贸易多年来一直实行保税监管的基本政策,即在加工贸易料件进口时,海关保留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的权利,但不实际征收,待加工制成品出口时核销结案。随着加工贸易规模不断扩大,为加强与完善管理,促进加工贸易健康稳定发展,国务院于1995年和1999年先后颁布了《关于对加工贸易进口料件试行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的批复》(国函[1995]109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意见的通知》,在维持加工贸易基本政策不变的基础上,对加工贸易进口料件实行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和按商品和企业分类管理。核心内容是对少数敏感商品和违规企业实行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帐"实转",即对加工贸易进口料件按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等值收取保证金,在加工制成品出口核销后,再将保证金连同利息一并退还。根据规定,加工贸易进口商品按敏感程度分为禁止类、限制类、允许类。加工贸易企业按守法经营情况分为ABCD类。任何企业不得以加工贸易方式进口禁止类商品;A类企业加工贸易进口限制类或允许类商品,免设银行保证金台帐或继续实行台?quot;空转"B类企业加工贸易进口限制类商品,实行台帐"实转",进口允许类商品继续实行台帐"空转"C类企业加工贸易进口商品均实行台帐"实转"D类企业一般不允许开展加工贸易。

为贯彻落实35号文件,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文件,形成了以保证金台帐制度和商品分类、企业分类为核心的一整套管理办法。35号文及其配套办法实施以来,在加强和规范加工贸易管理,打击利用加工贸易名义进行的走私、违规行为,促进加工贸易健康稳定发展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得到了广大加工贸易企业以及外商的普遍理解和支持。当然,其间不少企业也反映了涉及缴纳保证金、企业分类、限制类目录等方面存在的实际问题,经过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一些问题已及时得到解决,我国的加工贸易总体上继续保持健康稳定发展。

在落实35号文的过程中,国家有关部委根据商品分类的执行情况,在相关调研的基础上,对禁止类、限制类部分商品进行适时调整,对一些国内暂不能生产而加工贸易企业必需的原材料,如色织布、镀锌钢板、色纱等,从限制类商品目录中剔除。在多次调研的基础上,我们有关部门对企业分类管理标准及时进行调整、补充与完善,使分类标准更具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我国政府有关部门联合制定下发了加工贸易企业可以多种形式缴纳税款保证金有关办法,适当放宽了对香港担保机构的要求。我们有关部门还在深圳等地多次召开了加工贸易企业使用国产原材料供需协作洽谈会,为国内生产企业和加工贸易企业在产需协作上创造了机会,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建立出口加工区,也是国家为规范加工贸易存量,引导加工贸易增量采取的重要措施之一。目前,国家已批准十七个出口加工区试点,即辽宁大连、天津、北京天竺、山东烟台、山东威海、江苏昆山、江苏苏州工业园、上海松江、上海金桥、浙江杭州、福建厦门海仓、广东深圳、广东广州、湖北武汉、四川成都、重庆、吉林珲春。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外经贸部等部门已相继制定了出口加工区的配套管理办法,各试点出口加工区积极开展筹备试点工作。迄今,有关部门已验收启动了江苏昆山、上海松江等14个出口加工区,上海金桥、福建厦门海仓、重庆出口加工区正在抓紧建设。出口加工区的设立为加工贸易的规范管理和健康发展提供了新的试验田。今天下午,我们还将举行"出口加工区介绍会",专题介绍出口加工区,欢迎大家参加。

(二)新近出台的加工贸易政策、措施

今年以来,面临严峻的出口形势,针对各方面关注和企业反映较多的问题,国务院各有关部门陆续出台或明确了几项新的政策措施:

1、企业分类评审标准进一步放宽。今年6月底,海关总署、外经贸部和国家经贸委联合发布了20015号公告,自71日起对企业分类管理评审办法作出了调整。一是将A类企业评定标准中的"连续二年无走私违规记录"调整为"连续六个月无走私违规记录";二是对于不涉及进出口许可证件管理和海关税收的违规行为,或虽涉及进出口许可证件管理及海关税收,但罚款金额在人民币10000元以下(含10000元)的违规行为,今后不再作为企业分类管理评定记录。经过调整,海关企业分类评审标准进一步细化,更加具有科学性,更加符合客观实际。这次调整将进一步改善加工贸易企业的经营环境,解决过去一段时间困绕企业发?quot;降级容易升级难""因技术性违规而降级"等问题,有利于加工贸易企业守法经营,扩大出口。最近,海关总署会同外经贸部联合下发了《关于重申有关企业分类管理评定程序规定的通知》,明确要求各级外经贸主管部门要与海关共同做好企业分类管理评定工作。这也将有助于加工贸易企业有关企业分类的问题得到及时反馈和解决。

2、明确加工贸易深加工结转仍由海关保税监管。90年代初国家实行鼓励加工贸易出口产品增加国内附加值、延长加工贸易国内生产链条、促进国内配套的政策以来,深加工结转在加工贸易中所占的比重迅速提升。经过近20年的发展,在华东地区和珠江三角洲一带,通过深加工结转形成了电子、纺织、化工等行业的加工贸易产业群,企业之间因此形成了比较固定的配套生产关系,自然形成了一个生产加工链。深加工结转已成为加工贸易的重要内容和形式。国务院有关部门开会专门研究了深加工结转有关问题,认为要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加工贸易深加工结转的管理,在加强监管、严格控制内销行为的同时,应为企业的正常业务提供便利;对深加工结转税收政策,统一按国办发35号文件规定精神执行,即对加工贸易企业以结转的保税产品开展深加工复出口业务,由海关严格保税监管,不征收增值税。对目前已"挂帐"的,能核销的要尽量予以核销,今后不再搞新的"挂帐"。具体操作办法有关部门即将制定出台。国务院有关部门也正在研究如何完善加工贸易税收政策、进一步促进加工贸易健康发展,鼓励企业深加工结转和直接利用国产料件等问题。我相信,深加工结转政策的明确将消除广大加工贸易企业的顾虑和担心,有助于他们积极开展深加工结转业务,有助于加工贸易产业链的延长和增值率的提高。

3、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加快通关和对大型加工贸易企业实行新型管理模式。为适应大型高新技术企业新型生产经营方式要求,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及产品出口,外经贸部和海关总署于7月中旬联合下发了《海关总署、外经贸部关于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若干问题的通知》(署厅发[2001]279)。通知规定,对经审核批准的年出口额在1亿美元以上、且产品列入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编制的《中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目录》的大型高新技术企业可选择适用提前报关、联网报关、快速转关、上门验放、加急通关、担保验放等一项或多项便捷通关程序;改革大型高新技术企业加工贸易管理模式,对实行联网管理的大型高新技术企业开展的加工贸易,实行免批合同、免办手册、免设台帐的新型管理模式。随后,海关总署和外经贸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大型高新技术企业适用便捷通关措施的审批规定》,对大型高新技术企业适用便捷通关程序的申请、备案或审批手续做出了具体规定。这些措施是国家鼓励高资信度、高科技、高创汇、出口规模大,简称"三高一大"的企业扩大出口,在通关时给予便利的新举措。我相信,这些措施将大大方便相关企业的生产经营和进出口通关,极大地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出口快速增长。

此外,根据35号文件精神,为促进加工贸易规范管理,我们有关部门继续做好加工贸易单耗标准制定工作。今年以来,加工贸易单耗标准制定工作联络小组已召开两次会议,制定公布了近20项工业产品的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根据各地管理部门和企业反映的实际情况,经过长期研究和协调,我们有关部门已就加工贸易边角余料等管理办法达成一致意见,不久即将出台相关规范管理办法。

今后,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倾听各地方管理部门、企业及外商反映的意见和建议,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根据实际情况和管理要求,适时调整政策措施,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和问题,竭诚为企业的经营和发展服务。我们的工作,曾经得到海内外业界人士和来自各国、各地区的投资客商的广泛理解和支持,我希望我国的加工贸易政策能继续得到包括在座各位来宾在内的业界朋友和来华投资厂商的理解与支持。

四、加工贸易发展前景

当今世界,随着贸易与投资自由化,科学技术特别是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发达国家面向全球进行产业结构调整,跨国公司在全球范围组织生产和销售,这些都将促进生产要素在全球更大范围内的流动和配置,国际分工和国际协作将更加广泛,经济全球化成为当今世界的潮流和趋势。

我国加工贸易的发展,符合国际通行做法,符合我国经济的发展要求,是我们参与国际分工的有效途径,是我国对外贸易、吸引外资的重要领域。加工贸易的健康、稳定发展,将在促进外贸出口和促进国民经济发展中起到积极作用。

加工贸易政策是外经贸部与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海关总署、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工商总局等部门共同制定和执行的,做好加工贸易管理工作是有关部门的共同职责。应该看到,国家出台的一系列关于加工贸易新的管理举措,是对加工贸易政策的补充和完善,而不是对加工贸易基本政策的改变,目的是为了加强管理,解决加工贸易发展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促进加工贸易健康有序发展。由于加工贸易在扩大出口和利用外资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对促进我国对外贸易和国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加工贸易的基本政策必将继续保持其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各有关管理部门将继续加强协作,共同做好加工贸易管理工作,为广大外商、港澳台同胞、各类出口企业和我国外经贸的发展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在此基础上,相信我国加工贸易将会得到进一步发展。

各位朋友,各位来宾,女士们,先生们,今年,虽然是中国外经贸在困境中开拓奋进的一年,但也是中国外经贸将翻开崭新篇章的一年。加入WTO和北京申奥的成功为我国经济和外经贸发展又增添了新的生机与活力。只要我们坚定信心,携手努力,我们就一定能创造中国经济的持续繁荣和发展,并从中共享其巨大回报和收益。

感谢各位来宾和朋友对我国经济和外经贸事业发展的关心与支持。欢迎你们来中国投资,祝愿你们投资的事业兴旺发达。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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