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方案】县度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时间:2023-05-29 09:20:06 来源:网友投稿

2016年度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强化源头治理,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氛围,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案件发生,现就做好2016年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如下方案: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安方案】县度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

【公安方案】县度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2016年度防范和打击非法集

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强化源头治理,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氛围,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案件发生,现就做好2016年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59号)和省、市政府的安排部署,深入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提高社会公众识别和抵制非法集资活动的能力,增强群众风险防范意识,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案件发生,让非法集资行为失去生存土壤,全面掀起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新高潮。

二、宣传方式

(一)面向公众,面向基层。针对非法集资参与者主要是基层群众的实际情况,在宣传范围上要做到点面结合、覆盖城乡。同时,在时间安排上坚持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全年坚持不懈。

(二)注重创新,讲求实效。广泛运用电视、报纸、宣传单、互联网等多种方式,开展媒体宣传、案例剖析等,真正让社会公众了解非法集资活动的特点、手段、危害和打击非法集资的相关法律规定,努力让社会公众自觉远离非法集资。

(三)统筹谋划、条块结合。各镇政府(街道办)为辖区内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工作的主体,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好辖区内宣传教育工作。同时,按照“谁审批、谁登记、谁备案、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县直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组织开展监管领域内的宣传教育工作。

三、宣传内容

一是向社会公众宣传非法集资的特征、属性、常见种类和表现形式,教育社会公众如何识别非法集资;二是通过以案说法,揭露犯罪分子的惯用伎俩,揭示非法集资的欺骗性和风险性,宣传非法集资的危害性,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三是通过政策宣讲,告知群众参与非法集资,法律不予保护,政府不会买单,风险自己承担,教育群众远离非法集资;四是引导群众理性投资理财,遏制不法分子利用虚假广告进行欺骗性宣传和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四、宣传安排

(一)充分发挥媒体的作用,做好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宣传报道工作。在滦县电视台黄金时段以字幕形式,滚动播放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口号;制作专题公益广告,分时段持续播出;开辟专题节目,邀请各行业监管部门负责人介绍本行业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情况和动态。在滦水之声等媒体上开设专栏,分期连续宣传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的相关内容。公布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举报非法集资线索。(由宣传部负责)

(二)在城市社区、城镇街道、营业网点、广场、车站、农村集镇等群众聚集场所,通过悬挂条幅、摆放展板、播放广播、发放资料、设立咨询站点、答疑解惑、受理举报等方式,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活动。(由县处非办及各镇政府〈街道办〉负责)

(三)各职能部门在所监管的行业营业场所内外显著位置张贴宣传海报、设立合规经营承诺标识、悬挂防范口号条幅、播放滚动提示字幕等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内容。(由农工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改局、住建局、农牧局、供销社、工信局、商务局、金融办负责)

(四)利用城市出租车、公交车等移动传媒平台、车载广告牌,滚动播放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口号和公益广告片。在主要街道室外LED电子屏上,播放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公益短片。(由交通运输局、住建局城管执法大队负责)

(五)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要制作本单位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单,在营业网点通过电子屏、悬挂条幅、张贴海报、摆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由金融办、银监办、人行负责)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各镇(街)、县直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按要求落实到位。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创新宣传方式,切实增强宣传工作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二)全面检查,严格督导。为确保宣传效果,县政府将组成督导检查组,对各镇(街)、县直有关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导检查,对工作积极、效果显著的予以表彰,对工作迟缓、工作不力的,将通报全县。

(三)正确引导,掌握主动。要不断强化正面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宣传资源,始终把握和引导好社会舆论导向,牢牢掌握工作主动权。要统一宣传口径,严格信息渠道和来源,避免产生负面效应,确保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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