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意见】区深入开展“双五”创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实施意见(范文推荐)

时间:2023-05-30 11:10:07 来源:网友投稿

深入开展“双五”创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根据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司法意见】区深入开展“双五”创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实施意见(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司法意见】区深入开展“双五”创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实施意见(范文推荐)



深入开展“双五”创建加快

建设法治政府的


根据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以及省、市、区委关于加强法治建设一系列部署要求,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宗旨,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坚持依法治区、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打造实力魅力平安新丛台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二、工作目标

坚持依法治区、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以建设成为依法行政示范区、公正司法满意区、社会治理创新区、全民守法和谐区为目标,扎实推动法治建设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同步发展,切实提高全区法治化水平。

(一)法治思维进一步强化。通过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创建活动,树立新思维,顺应新常态,着力实现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宪法和法律权威得到普遍尊崇和维护,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行政决策、行政执法的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二)厉行法治理念进一步增强。浓厚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的氛围,全区人民积极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进一步增强。

(三)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高。完善、落实“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规范部门权力运行流程,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实现决策、执行、结果公开透明,增强政府公信力。

(四)法治成效进一步显现。打造一批可听、可看、具有丛台品牌特色的法治创建精品工程,努力实现半年出亮点、见实效,年内争创省级和“国字号”荣誉,在全市率先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三、推进措施

突出抓好以普法宣传为推手,以法治文化为引领,以法治实践为平台,以服务群众为根本,以机制建设为保障的“五项重点”,坚持普治结合、五力齐发,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实施“五大工程”:

(一)实施载体创新工程,营造法治宣传新风尚。充分发挥普法宣传内容丰富、涉众面广的特点,让法治精神、法治思维和法治观念熔铸到各级干部头脑之中,渗透到骨髓里,融入到血液中,落实到各个领域、各个层面和各个角落。一是开展重大节日法治宣传活动。围绕12.4”国家宪法日等一系列重大节日、纪念日,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弘扬宪法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二是创新法治宣传方式。创办《丛台法治》双月刊,通过“以案说法”、新闻事件法析、法治热点评议、法律新规解读等板块传递法治资讯。每年举办2次以上法治大讲堂活动,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强化新媒体、新技术运用,利用河北司法行政网群丛台站和政务微博、微信平台,扩大法治宣传覆盖面,形成“报刊有文章、网络有信息、办事有指南”的法治宣传空间布局。三是组建法治宣传队伍。成立“六五”普法志愿者法治宣讲团、律师宣讲团、调解员法治宣讲团,深入各乡镇、街道、村(社区)、企业进行巡回法治宣讲。四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培训。强化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完善会前学法、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努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建立行政机关公务员及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制度,开展依法行政知识培训,以及与本职工作有关的专业法律知识的培训,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养。五是加大对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力度。在全区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一体化的青少年法治教育网络,设立法治书屋,组织开展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法治教育活动,增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二)实施法治浸润工程,打造法治文化新亮点。坚持以文化为引领,深入汲取邯郸成语典故中的历史底蕴、法治元素和文化精髓,坚持高水准规划、高质量建设,扎实推进法治文化阵地示范点创建,打造一批法治文化精品工程。2015年,全力推进丛台法治宣传教育中心、丛台法治文化主题公园、丛台法治文化广场、滨河法治文化游廊、丛台路法治宣传一条街、“梦文化”普法广场、紫山法治文化景区、校园“法伴成长”实践基地(丛台小学、实验小学)、村(社区)法治文化游园(长廊、街)、法治文化创意工作室“十大法治文化品牌”,让群众休闲有去处、学法有趣味、践行有榜样、境界有提升,努力实现法治文化载体建设多样化、特色化和规模化,推动我区法治文化建设内涵得到全面提升。注重法治建设与文明创建相结合,建设德治并施,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

(三)实施法治实践工程,增强依法治理新能力。一是搭建政府依法决策法律顾问平台。组建律师顾问团和法律专家库,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在重大决策和重要文件出台、重点项目论证实施过程中,认真听取和吸纳法律顾问和专家的意见建议,推动政府依法执政、科学理政更具专业性、权威性和可行性。区政府组成部门和各乡镇、街道要设立法律顾问。二是完善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把合法性作为行政决策的第一要件,明确行政决策范围、权限、规则和程序,把部门论证、公众参与、民主协商、专家论证、专业机构测评、成本效益分析、风险评估、合法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必经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完善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推行合法性审查法律意见书制度。健全重大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对重大行政决策可能引发的各类风险进行科学预测、综合研判,并把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三是深入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及行政执法评议活动。全面推行职能部门、基层站所执法评议,扩大群众参与面,把执法工作评判权交给群众,并将评议结果作为奖励惩处、考核任用的重要依据,增强公正文明行使职权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四是完善行政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依据国家、省、市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本区实际,制定规范行政行为的监督制约和责任追究制度。充分发挥法制、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职能,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对行政处罚、行政审批、行政征收等各环节的监管,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五是深入推进“法律八进、法治八建”双八创建活动。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注重法治与德治相结合,通过法律进机关、进单位、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进市场,开展创建“依法行政示范机关(单位)”、“民主法治示范村(居)”、“诚信守法示范企业(家庭)”等活动,全面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引导干部群众自觉做到心中有法、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努力形成崇尚法治、践行法治的良好环境。在注重法治实践的同时,积极开展法治理论研究,用法治思维研究问题,破解矛盾,推进工作。

(四)实施法治惠民工程,提升法治服务新水平。一是建立“三级法治服务中心、站、点”。针对乡村和城市社区的特点,建立两个“法治流动服务站”,每半月组织律师、法律工作者深入农村、社区或人群密集场所开展巡回服务,为群众提供法治宣传、纠纷调解、临时法庭、投诉举报等各类服务,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和监督的渠道,打通法治服务“最后一公里”。二是开展法律专项服务。将公共法律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内容,实行律师每周一次接访(陪访)、每月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一评查、每月两次专项服务。三是开展法律志愿者服务。动员和组织热心法律服务志愿者,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开展普法宣传、法律咨询、法律培训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向全社会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全民的法律素质。推行普法依法治理“市民观察员制度”,引导全社会自觉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四是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放宽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切实做好法律援助专线咨询工作,为群众解疑释惑。及时掌握困难群众的法律需求,不断加大就业、就医、就学、劳动纠纷、社会保障等与民生问题紧密相关事项的法律援助力度,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五)实施动态管理工程,构建法治运行新常态。一是建立外部监督机制。定期聘请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网民走进政府部门等方式,更好地接受外部监督,最大限度地推行依法行政、公正执法。二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强化各部门、各行业及社会单位的普法责任,建立健全普法考核评估机制和考核标准,加强对评估结果的综合运用。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三是实行“普法依法治理动态管理”。完善普法依法治理动态运行管理体系,将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实行三级目标管理,每季度打分排名软件自动生成,年终汇总排队通报,同时引进第三方评估机制,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服务群众、化解矛盾的能力与水平,不断提升群众对法治工作满意度。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丛台区法治政府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区长任组长,区政府主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区司法局、法制办、监察局、文教体局、财政局、审计局、民政局、环保局、公安分局、工商局、综治办等部门和各乡镇、街道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区司法局长王洪利同志(兼)任。承担法治政府创建任务的各有关单位和部门“一把手”为法治政府创建的第一负责人,负责创建工作各项任务的具体推进,定期向办公室汇报任务的完成情况,确保法治政府取得扎实成效。

(二)坚持合力推进。各单位各部门要把法治政府创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工作方案,统筹推进、分步实施。区直各部门和各乡镇、街道要安排相应经费,安排专人负责,保证依法治理工作顺利开展。积极探索建立以政府为主、市场为辅的经费保障机制,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公益性投入。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依法治区工作格局。

(三)加强督导考核。建立健全丛台法治政府建设联席会商制度,采取定期调度、重点抽查、督办整改等措施,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确保法治政府创建活动顺利实施。把法治建设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实绩考核体系,明确法治建设工作在实绩考核体系中的权重,建立完善法治建设考核办法、考核机制,将考核结果作为对各级行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四)敢于先行先试。法治政府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发扬敢为人先精神,强化大局意识和前瞻思维,善于借鉴外地成功经验,敢于冲破思想观念束缚,积极探索适合我区法治政府建设的新途径、新形式和新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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