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方案】陆川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时间:2023-05-30 19:35:03 来源:网友投稿

2016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为深入推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和工作质量,依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和《肺结核患者健康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卫生方案】陆川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卫生方案】陆川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2016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和工作质量,依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和《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以及《自治区卫生计生委、财政厅、中医药管理局转发关于做好2016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桂卫基层发〔201615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2016年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总体思路是:以“服务群众”为核心、“规范管理”为主线、“提升能力”为目标,以“精细化管理”为手段,全面提升项目工作质量和效益,从“做真公卫工作、做实软件资料、做亮慢病管理、抓好两个基本”四个方面着手,推进项目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全面深入实施国家确定的1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推进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实现人人享有优质、高效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具体指标

——居民健康档案合格率达100%,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96%(常住人口按78.24万统计),档案动态管理率达50%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公众知晓率达80%以上。

——国家免疫规划儿童建卡率、疫苗接种率分别达100%90%以上,进一步加强流动儿童的接种工作。

——以镇为单位,在服务对象基数增加的情况下,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保持在85%以上。

——孕产妇建档率达98%以上,管理率及系统管理率均达95%以上,产后访视率达90%

——以镇为单位,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保持在65%以上。

——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率达40%以上(应管人数:常住人口* 15%估算),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率达35%以上(应管人数:常住人口*7%估算),规范管理率均达到70%以上,血压、血糖控制率分别达40%35%以上。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检出率、规范管理率分别达4‰、70%以上。

——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报告及时率、报告一致率均达100%

——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目标人群管理率达40%以上,老年人中医药服务记录完整率达60%以上。

——卫生监督协管本底分户建档率100%,协管巡查覆盖率100%,协管信息报告率100%

——肺结核患者管理率、系统管理率和规则服药率分别达90%99%80%以上。

三、工作内容

(一)加强居民健康档案规范管理。对辖区内居住6个月以上、新出生儿童等常住居民建立基本的健康档案,常住居民健康档案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信息要完备、真实,并不断更新完善;继续坚持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并重,逐步向电子档案过渡的原则;对新增为65岁以上的老人、孕产妇、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人群及时纳入管理,建立专项档案。及时变更6岁以上儿童及产后42天以上妇女的人群管理类别,及时剔除迁出档案、死亡人口档案。使用自治区统一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系统,促进健康档案与医疗卫生服务活动的有效衔接,达到网络互通联动,共享医疗资源,建立和完善居民健康档案动态更新机制。

(二)丰富健康教育内容和形式。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版)》规定的硬件及健康教育频次规定,制定详实、操作性强的年度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并落实专人负责工作统筹协调、资料收集整理、信息上报,结合开展各种卫生主题宣传日和重大节日等有利时机,丰富健康教育内容和形式,提高健康教育工作科学性和适用性,注重发挥中医药健康教育作用,开展面向公众的健康教育。全年印发健康教育资料不少于12种,开展街头集中咨询宣传服务不少于9次,每2个月至少更换一次宣传专栏,医疗机构正常应诊时间内每年播放健康教育影像资料不少于6种,每月至少举办一次健康知识讲座(村卫生室21次),其中中医药内容不少于2次。要让公众了解自身能够免费享有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提高公众知晓率,同时加强个体化健康指导,为重点人群制订适宜的健康教育方案,提高服务对象参与度和依从性。

(三)巩固和加强预防接种工作。以镇卫生院标准化接种门诊建设为契机,加强适龄儿童预防接种管理,规范预防接种告知和宣传行为,加强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规范疫苗和冷链管理,疫苗报废率控制在5%以内,规范监测和疫情处置工作。

(四)提高儿童健康管理水平。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县妇幼保健院要及时收集、汇总本地新生儿出生信息,并转至各镇卫生院,方便其开展新生儿家庭访视。

(五)加强孕产妇健康管理。按规范要求提供保健服务,保证孕产妇至少接受5次产前检查和2次产后访视服务。

(六)做好老年人健康体检工作。对辖区65岁以上老年人制订年度计划,合理安排健康体检时间,按规范要求做好规定的体格检查项目(8项辅助检查项目缺失2项将实行一票否决),并及时反馈体检情况;切实发挥体检在疾病筛查和健康指导中的作用,提高老年人健康保健意识。

(七)提高慢性病管理率和控制率。在全县实施高血压、糖尿病综合防治行动,通过健康体检、定期巡诊、健康教育等途径,加强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筛查,及时将发现的患者纳入健康管理,并规范提供面对面随访和健康体检服务;将慢性病随访工作与门诊服务相结合,根据患者病情,加强生活方式和用药指导,提高患者依从性和血压、血糖控制率。

(八)加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建立日常筛查机制,及时发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并更新,做到发现一例、诊断一例、管理一例。做好分类干预,要按照“应管尽管、应收尽收、应治尽治”原则,将确诊居家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知情同意的基础上全部纳入管理。

(九)做好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工作。加强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排查,做好发现、登记等工作,并按照相关时限及时上报。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病人医疗救治、流行病学调查、疫点疫区处理、应急接种和预防性服药等工作。

(十)积极推进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进一步发挥中医药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各单位要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合理配置中医人员,加强人员培训,积极开展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和儿童中医调养服务。

(十一)强化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认真开展协管巡查(访),规范制作工作文书及格式表册,并做好相关信息收集报告、档案归整等综合工作,协管服务内容开展须做到真实规范、质量与效果并重。对辖区的村卫生室、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活动每月开展1次以上的巡查报告;对辖区学校及托幼机构每学期开展2次以上的巡查报告;对辖区集中式供水、公共场所每季度开展2次以上的巡查报告。

(十二)完善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继续加大肺结核病人筛查力度,对可疑病人及时开展推介转诊。加强现症病人督导服药管理,保证病人全程规律服药。

四、工作措施

(一)调整充实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

1、调整充实陆川县2016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长:江永强  县卫生计生局局长

冯柏维  县财政局局长

副组长:李文军  县财政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杨志强  县卫生计生局副局长

 员:陈    县财政局社保股股长

罗天雄  县卫生计生局基层卫生股副股长

余远军  县卫生计生局疾控股副股长

   县卫生计生局财务室干部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何世聪  县中医院副院长

陈家光  县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区总工会温泉疗养院副院长

   县妇幼保健院院长助理、医务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生计生局基层卫生股,办公室主任由罗天雄(兼)任。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领导、统筹协调、监督管理、督导检查、效果评估等。

(二)加强队伍建设,强化组织领导

一是县级专业指导机构固定有专业人员从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指导工作,具体负责全县公卫项目工作的日常指导、督导、培训和考核;二是各卫生院要继续建立、健全公共卫生服务部队伍建设,并保持队伍稳定,明确职责分工,完善院长主抓、分管副院长具体抓,公卫部主任牵头负责、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全员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三是各单位要按乡村两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职责分工要求,根据村卫生室实际服务能力,下达可操作、量化、内容具体的目标管理责任书。

(三)突出基层网底,提升服务能力

1.开展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各镇卫生院要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卫计委《关于印发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卫基层发[2016]16号)要求,以开展乡村医生签约服务为契机,把40%左右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量真正下沉到村卫生室,由乡村医生承担完成。以乡村医生签约式服务为抓手、走村入户上门服务、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各项指标、内容落实到村和到个人。

2.加强乡村医生培训。定时对卫生院人员和乡村医生业务知识和技术培训,确保公卫人员和乡村医生熟悉掌握各项目内容,不断提升质量。

3.各镇卫生院要与村卫生室签订任务书。完善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绩效考核制度,将日常、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目标、任务、内容等列入绩效考核。

4.强化工作督导。县卫计局组织县级专业指导机构要每季度开展一次现场工作督导和年中、年终进行考核。各镇卫生院对辖区村卫生室至少每月开展1次督导,每季度开展一次考核。强化问题二次督导及追踪问责,全面落实问题整改,提高项目执行效能。

(四)强化项目管理,提升服务质量

1.加强居民健康档案规范管理。为切实杜绝健康档案的不规范现象,请各单位于20169月前所有居民健康档案进行再次梳理、核实,尤其是从复、无身份证号码、从码、缺项漏项等动态信息的健康档案,要逐一面对面核实或电话核实,确保电子建档人数控制在常住人口范围内。

2.坚持信息报送。各镇卫生院要切实做好项目进展监测和数据报送工作,提高信息上报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做到数据信息与专业机构报表数据保持一致。

(五)规范资金管理,加强绩效考核

一是2016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标准由40元提高到45元,根据项目内容和任务量,合理测算各项服务补助或支付标准(或采取当量法),按照购买服务机制,根据各村卫生室提供的服务数量和质量拨付资金,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得,不得简单的按照服务人口水平核拨资金。在核定服务任务和补助标准、绩效评价补助的基础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获得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可统筹用于经常性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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