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县(市、区)绩效考评指标考核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关于做好百色市2016年度绩效考评指标考核方案制定及考核工作的通知》(百绩办发〔2016〕26号)要求和2016年度市绩效考评工作安排,为做好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水利方案】百色市水利局度县市、区绩效考评指标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全文),供大家参考。
2016年度县(市、区)绩效考评指标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做好百色市2016年度绩效考评指标考核方案制定及考核工作的通知》(百绩办发〔2016〕26号)要求和2016年度市绩效考评工作安排,为做好2016年度水利工作县(市、区)绩效考评指标考核工作,确保数据的真实准确,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考核内容和对象
(一)指标内容
1.水利设施建设。具体包括以下4项内容:
(1)水利投资项目。指水利水电固定资产投资和水利建设投资项目本年度计划两项指标。水利水电固定资产投资指标是指各县(市、区)年内完成2016年我市下达水利水电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15亿元;水利建设投资项目本年度计划指标是指各县(市、区)完成2016年度中央水利建设投资项目计划的80%及以上。
(2)小型水库建设。指全市年内开工10座抗旱规划小型水库。
(3)水利惠民项目——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指全市年内完成建设堤防(护岸)工程28公里。
(4)水利惠民项目——小型农田重点县建设项目。指年内完成德保、凌云、乐业、田林共4个县第六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2016年度项目50%的建设任务。
2.“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活动
饮水净化工程。指全市年内完成35个“饮水净化”示范项目。
3. 生态建设
水资源管理。指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
4. 深化改革
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该指标一是完成自治区级试点县(含已经完成验收的全国试点县)改革工作县级验收并申报配合完成市级验收;二是10个县(市、区)出台县级《实施方案》。
(二)考核对象
全市12个县(市、区)。(详见附件1)
二、考核工作责任分工
本局县(市、区)指标考核工作的责任领导为纪检组长李建华同志,由局监察室牵头,相关业务科站(处、室)组织实施。
(一)牵头科室职责
局监察室:在局党组的领导和市绩效考评办的指导下,负责督促检查相关责任科站(处、室)实施水利工作县(市、区)绩效考评指标考核工作,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本级指标材料采集的汇总和报送;加强与市绩效考评办及被考评单位的沟通和协调,向市绩效考评办反映和报告绩效考评重大事项。责任人:杨丽丽,联络员:周娜。
(二)具体承担及参与配合科站(处、室)职责
1.水利投资项目指标考核工作由计财科具体负责。
按照绩效考评工作要求和本科室职责分工,负责督促检查相关责任单位实施县(市、区)绩效考评水利水电固定资产投资及水利建设投资项目本年度计划指标考核工作,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指标材料收集的汇总、日常过程监管和年终考核评分报送;及时向牵头科室报告工作进展及数据资料,并对提供的数据承担责任。责任人:覃家栋,联络员:黄涛,联系电话:2841811。
2.小型水库建设指标考核工作由水建处具体负责。
按照绩效考评工作要求和本科室职责分工,负责督促检查相关责任单位实施县(市、区)绩效考评小型水库建设绩效考评指标考核工作,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指标材料收集的汇总、日常过程监管和年终考核评分报送;及时向牵头科室报告工作进展及数据资料,并对提供的数据承担责任。责任人:林森,联络员:甘翠芳,联系电话:2836068。
3.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指标考核工作由工管站具体负责。
按照绩效考评工作要求和本科室职责分工,负责督促检查相关责任单位实施县(市、区)绩效考评中小河流治理绩效考评指标考核工作,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指标材料收集的汇总、日常过程监管和年终考核评分报送;及时向牵头科室报告工作进展及数据资料,并对提供的数据承担责任。责任人:万兆龙,联络员:刘跃鹏,联系电话:2831634。
4.小型农田重点县建设项目指标考核工作由农水站具体负责。
按照绩效考评工作要求和本科室职责分工,负责督促检查相关责任单位实施县(市、区)绩效考评小型农田建设重点县建设项目指标考核工作;负责指标材料收集的汇总、日常过程监管和年终考核评分报送;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及时向牵头科室报告工作进展及数据资料,并对提供的数据承担责任。责任人:农志,联络员:农志,联系电话:2836002。
5.饮水净化工程指标考核工作由农水站具体负责。
按照绩效考评工作要求和本科室职责分工,负责督促检查相关责任单位实施县(市、区)绩效考评饮水净化工程指标考核工作,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指标材料收集的汇总、日常过程监管和年终考核评分报送;及时向牵头科室报告工作进展及数据资料,并对提供的数据承担责任。责任人:农志,联络员:黄怀汉,联系电话:2836002。
6.水资源管理指标考核工作由水政支队具体负责。
按照绩效考评工作要求和本科室职责分工,负责督促检查相关责任单位实施县(市、区)绩效考评水资源管理指标考核工作,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指标材料收集的汇总、日常过程监管和年终考核评分报送;及时向牵头科室报告工作进展及数据资料,并对提供的数据承担责任。责任人:刘竞艳,联络员:邓其森,联系电话:2841808。
7.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指标考核工作由体改办具体负责。
按照绩效考评工作要求和本科室职责分工,负责督促检查相关责任单位实施县(市、区)绩效考评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指标考核工作,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指标材料收集的汇总、日常过程监管和年终考核评分报送;及时向牵头科室报告工作进展及数据资料,并对提供的数据承担责任。责任人:李长娟,联络员:李长娟,联系电话:2841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