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回头看

时间:2022-07-13 11:45:02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回头看,供大家参考。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回头看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回头看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对涉黑涉恶问题尤其是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要有坚决的态度,无论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特别是查清其背后的“保护伞”,坚持依法查处,绝不含糊。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

  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要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在各级党委领导下,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势,推动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运用各种手段预防和解决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工作全局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对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地区、行业、领域,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其限期整改。让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让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让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

 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让社会基层组织建设水平明显提升;让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社会环境明显净化,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让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二】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知》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纪委监委的同志们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主动落实监督责任,加强执纪监督问责,把扫黑除恶列为“两个责任”督导清单内容、日常监督检查内容。督促推动各责任单位担负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体责任,压实相关职能部门的责任。对重视不够、责任不清、分工不明、措施不力的,督促其限期整改。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工作推动不力、有黑不打、有恶不除、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以及对“保护伞”惩治不力的,严肃问责。

  经过近两周的清理,把 2017 年以来的问题线索进行了全面的再排查,纪委书记指出,要精心组织,细致摸排,重点整治有问题的地方,积极回应群众期盼和社会关切,助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

  今年以来,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全国范围内深入开展,一个个曾经为非作歹、欺行霸市、横行乡里的“保护伞”“地头蛇”“黑老大”纷纷落网,为地

 方群众“扫”出一片海晏河清与朗朗乾坤,可谓大快人心。然而扫黑除恶没有“休止符”,各有关部门要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坚决打赢扫黑除恶这场歼灭战,为党和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扫黑答卷”。

  凝聚民心所向,奠定扫黑除恶的牢固根基。黑恶势力是危害人民群众利益、扰乱社会和谐稳定、严重影响党的执政根基的“恶性毒瘤”。这些“毒瘤”不根除,广大人民群众也不会有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当前,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触底”,部分黑恶势力更加注重“易地伪装”“隐身行事”,企图以此“瞒天过海”,躲避正义的制裁。人民群众身处基层,既是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直接受害者,也是第一见证者。因此,将扫黑除恶进行到底,就要紧紧依靠群众,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群众及时提供涉黑涉恶的犯罪线索,真正形成全方位、无死角的扫黑除恶“辐射网”,以“秋风扫落叶”的压倒性态势涤荡黑恶势力。要把扫黑除恶的落脚点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以实实在在的真招、准招, “扫”出风清气正、国泰民安,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步接一步走向胜利。

  《通知》明确指出,要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势,推动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运用各种手段预防和解决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黑恶势力根深蒂固、盘根错节,仅靠“单打独斗”很难肃清,只有坚持系统思维,统筹各方力量,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态势,才能铲除黑恶势力的滋生土壤,还原地方“晴朗气象”。各有关部门要打好扫黑除恶“组合拳”,既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又要协同联动、无缝对接,切实攥成一个拳头,共同发力,让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协调运转、集中高效。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斗争、基层组织建设等工作紧密结合,深入整治影响社会治理的突出问题,调动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尽锐出

 战、点“穴”出击,真正形成标本兼治、多管齐下的工作局面,最大限度压缩黑恶势力的生存空间,确保扫黑除恶不留余地,不留死角。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四】

  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处于从全面推开向纵深推进的新阶段。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紧紧围绕三年为期的工作目标,以重点地区、行业、领域为突破口,以深挖彻查“保护伞”为关键点,以基层组织建设为着力点,抓住突出问题,奋力攻坚克难,进一步提高组织化、专业化、法治化、社会化水平,推动专项斗争持续深入、不断实现新突破。

  在全国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自今年 1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以来,各地区各部门都切实增强了“四个意识”,充分认识了开展扫黑除恶转型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各级党委和政府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工作全局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处于从全面推开向纵深推进的新阶段。因此,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应勇于担当,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敢于碰硬,旗帜鲜明支持扫黑除恶工作,为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职、深挖彻查“保护伞”排除阻力、提供有力保障.

 对涉黑涉恶问题尤其是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要有坚决的态度,无论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特别是查清其背后的“保护伞”,坚持依法查处,绝不含糊。

  在全国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为了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相信在党中央的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共同努力,一定能在全国范围内打赢这场攻坚战。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五】

  2018 年 1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为了使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目的早日实现,我县对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高度重视。

  针对中共安康市委政法委员会指出的当前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的十个突出问题,我局认真审视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可能存在的不足,以便及时纠正。

  坚持问题导向 提升政治站位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一系列新的重要思想、重大判断、重大举措,都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的深入整治思考。他反复强调,“在领导干部的

 所有能力中,政治能力是第一位的。”因此,明确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的责任,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准确把握重点问题,通过开展专题会议学习、推动党员干部对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对黑恶势力的危害性、对不间断开展“大扫除”的必要性认识到位,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

  加强宣传引导 跟踪巩固效果

  引导我局各部门关注各级政府门户网站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栏,增强工作人员扫黑除恶意识及单位的整体学习氛围。自觉接受督导,做好问题整改,及时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信息,反映情况。通过微博、微信、部门网站等线上宣传方式及线下相关活动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到扫黑除恶的专项活动中来。周期性的进行宣传发动,不断改进宣传流程,跟踪巩固宣传发动效果,总结、固化后加以推广。

  深入线索排查 责任落实到位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只有进一步拓展线索摸排触角,在坚持群众走访、信访举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基础上深入实际,掌握实情。信息员及时将摸排信息定期汇总、上报。将摸排的责任落实到人,对于摸排不细致、不深入及瞒报、漏报,错报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问责。

  积极协作配合 加强通力合作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牵扯领域广、涉及地区部门多、情况错综复杂。我局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与司法执法衔接制度。对于触及司法领域的案件,及时移送案件线索,积极协作配合公检法的工作,落实“一案三查”,加强通力合作。

  深入专项整治 打击黑恶势力

 认真研究土地资源方面涉黑问题和工作隐患,迅速启动扫黑除恶斗争专项治理行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深入调查、处理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打击黑恶势力。

  切实解决群众问题 挺高群众评价

  人民群众是黑恶势力最直接的受害者,也是扫除黑恶成效的直接受益者。请群众参与、监督,评判是衡量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的重要标尺。对于群众来访来信,将做好登记,认真调查,及时回信;对涉黑涉恶突出的地方,进行明察暗访,深挖细查,问题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善用新媒体,实时展示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的斗争成果,体现为民服务的坚定决心,加强党的群众工作的优势。通过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来提高群众评价,增强群众认同感。

  规范资料收集 建立健全档案

  档案资料继承了文件的原始记录性,具有事件、历史再现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档案资料的不规范与不完整极大程度上体现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与具体问题。参照平利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档案资料建设目录,建立健全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与归纳,从而在整体上对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有更全面的把握,对局部环节存在的缺失与问题也可以起到查缺补漏的效果,以便及时完善我局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的不足,并为后续工作重点指明方向,提供指导。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我局将继续认真学习上级的决策部署,加强宣传发动,深入综合治理,为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全面胜利而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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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宣传活动 总结

  舒兰市第二十五中学

 9 2019 年 年 3 3 月 月 4 24 日

 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宣传活动的 活动总结

 舒兰市第二十五中学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按照市扫黑办《关于在全市开展涉黑涉恶案件“一案一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在全校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总结如下。

 一、活动主题

 加强扫黑除恶宣传,共建平安和谐校园 二、活动时间 3 月 11 日-3 月 22 日 三、领导小组 组长:李亚仁

 副组长:陈永刚

 陈建军 级员:全体领导及班主任 三、活动范围 全体教职工、学生 四、活动安排与内容 1.召开了一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会议。(2019 年 3 月 11 日)

 按照寒假校长会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科学安排部署扫黑除恶工作;组织全体教职工对扫黑除恶相关会议精神和进行一次集中学习,进一步提高了认识,统一了思想。

 2. 举行了一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题升旗仪式。

 (2019 年 3 月 18 日)

 利用升国旗仪式,采取国旗下讲话形式,使全体师生进一步明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意义、要求及相关工作安排。

 3.召开了一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题班会。(2019 年 3 月 18 日)

 强化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和法治教育、校纪校规教育,提高学生对欺凌和暴力行为严重危害性的认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提前邀请学生家长代表,写好班会教案,通过主题班会,引导学生、家长自觉参与到扫黑除恶活动中来。

 4.组织了一次扫黑除恶线索排查。(2019 年 3 月 15 日)

 我校对照《舒兰市教育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表》对校园及周边黑恶势力进行了再次深入、细致、彻底的摸排,公示了举报电话或设立举报箱,要求全体教师、学生、家长都要参与进来,做到全员发动,广泛获取线索。

 5.开展一次问卷调查。(2019 年 3 月 13) 我校在利用电子屏、黑板报、条幅等进行宣传的同时,开展一次问卷调查,真正使扫黑除恶知识入脑入心,提高广大师生对扫黑除恶知识的知晓率。

 6. 开展一次周边环境整治。(2019 年 3 月 14) 我校按《舒兰市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要求,积极与辖区派出所沟通,联合进行一次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和不稳定因素排查,优化周边育人环境。

 本次活动我校精心组织,确保活动取得了实效 。加强了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的组织领导,合理安排时间,通过再学习、再宣传、再排查行动,再一次掀起“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高潮,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持续推向深入。

 2019 年 3 月 24 日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回头看

 

 2018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对于涉黑涉恶问题,除了开展专项斗争之外,更重要的是要建立长效机制,通过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实现扫黑除恶的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了《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过去若干年来,为了最大限度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势头,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党和政府持续开展了打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在此基础上,决定进行新一轮的专项斗争,并且在提法上从“打黑除恶”改为“扫黑除恶”,意味着在广度、深度、力度上的进一步加强,体现出该项斗争所具有的全面性、彻底性、综合性、协同性等特点。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之后,党和国家决策层针对当前社会治安形势提出了扫黑除恶的政治任务,旨在夯实基层政权,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和国家长治久安。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黑恶势力的存在乃至蔓延与这一理念和目标格格不入。黑恶势力横行一方、欺压百姓,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严重损害人民的幸福感、安全感和公平感,破坏社会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是社会肌体中的一大毒瘤,必须坚决予以扫除。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具有鲜明的问题指向。近年来,涉黑涉恶问题出现了一些新动向,如黑恶势力向政治领域渗透,染指基层选举,把持基层政权,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黑恶势力向新行业、新领域扩张,如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取保护费;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插手民间纠纷;等等。黑恶势力除了采取“硬暴力”之外,还采取“软暴力”,并且寻求组织形式的合法化,其隐蔽性明显增强。因此,必须针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进行集中整治,将打击锋芒指向群众反映最为强烈、最为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当注意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必须加强对黑恶势力的打击力度,形成对黑恶势力进行严厉打击的压倒性态势,要打早打小,加强情报收集,精确摸底,除恶务尽。对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应当重视从经济方面进行打击惩处,铲除其经济基础,最大限度地消除黑恶势力赖以生存的土壤和空间,防止黑恶势力被扫除后又死灰复燃,卷土重来。对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件,公安司法机关可以依法采取挂牌督办、上提一级、异地用警、异地起诉、异地审判、异地执行等措施,以利于排除干扰阻力,保障案件的顺利办理和司法审判的公正进行。

 第二,针对黑恶势力产生和发展的深层次原因,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应当做到两个结合:一是将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相结合,深挖“保护伞”;二是将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黑恶势力为了寻求生存和发展,通过各种手段向政权部门渗透,寻求国家公职人员作为“保护伞”。由于“保护伞”的存在,一方面黑恶势力更为猖獗,更难扫除,另一方面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威信。因此,对每一起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都要及时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黑

 恶势力向基层政权渗透,与基层组织软弱涣散有着密切的关系。要铲除黑恶势力,必须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发挥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同时要提高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

 第三,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必须遵循依法打击的原则,明确政策法律界限,追求办案质量与办案效率的统一。之所以要强调严格依法办案,是吸取了过去由于片面追求从重从快打击严重犯罪分子而造成部分冤假错案的教训,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在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过程中,应当奉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涉黑涉恶人员尚不构成犯罪但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及其“保护伞”,应当依法从严惩处;对犯罪情节较轻的其他参加人员,应当依法从轻、减轻处罚。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强调依法办案是其中应有之义,即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也不能例外。这样做有利于在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的同时坚守政策和法律底线,维护法律秩序的安定性,最终达到对涉法涉黑问题的常态化治理。

 对于涉黑涉恶问题,除了开展专项斗争之外,更重要的是要建立长效机制,通过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实现扫黑除恶的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建立预防打击黑恶势力的长效机制,应当以农村涉黑涉恶问题为重点,同时兼顾城市的黑恶势力预防与打击;各部门应当齐抓共管,综合运用多种手段预防和解决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应当重视制度建设,加强日常监管,堵塞管理漏洞,完善监管制度措施,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依法打击黑恶势力;应当健全帮教管控机制,对涉黑涉恶的高危人员进行动态化、常态化管控;应当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夯实基层政权基础,防止黑恶势力向基层政权渗透;应当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执纪执法监督,彻底清除“保护伞”问题;应当加强公民法治教育,提高社会整体道德水准,自觉抵制落后腐朽文化侵蚀,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局面,使黑恶势力无处藏身。

 在预防打击黑恶势力的长效机制建设中,需要重点解决好以下问题:

 首先是各部门协同管治问题。预防打击黑恶势力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政法委、纪检监察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公检法机关、政府各部门等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运用治安、行

 政、经济和法律手段进行协同管治。要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对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公检法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发现行业管理存在漏洞的,应当及时通报相关部门,提出加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建议,以利于相关部门及时调整完善监管制度措施。各有关部门在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涉黑涉恶线索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以利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和人民法院审判。要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将预防打击黑恶势力纳入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其次是加强地方党委政府的组织保障作用。地方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只有勇于担当,敢于碰硬,旗帜鲜明支持预防打击黑恶势力,才能为公检法机关依法办案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职、深挖彻查“保护伞”排除阻力,提供有力保障。对于涉黑涉恶问题,地方党委政府要有坚决的态度,支持公检法机关依法办案,尤其要查清其背后的“保护伞”,更是离不开地方党委政府的有力支持。

 最后,预防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必须紧紧依靠人民群众。要发现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离不开人民群众的举报。人民群众对于黑恶势力最为痛恨,一个地方是否存在黑恶势力,人民群众最为清楚,因

 此,可以设立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信箱和专门举报网站,发动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犯罪和“村霸”等突出问题,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畅通举报渠道,加大有奖举报力度,提高奖励标准。惩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离不开人民群众的协助。人民群众对于黑恶势力既恨又怕,因此,要完善并严格落实举报人、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相关保护措施,以消除人民群众的后顾之忧,使其积极投身于预防打击黑恶势力行动之中。预防打击黑恶势力行动是否取得成效,人民群众感受最为深切。通过对人民群众进行社会治安满意度调查,可以敦促各部门积极作为,确保预防打击黑恶势力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回头看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 回头看 ” 整改结果整改情况报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三次推进会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新屯镇严格贯彻落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关于全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回头看”的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要求,以“六清”行动为目标,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坚持扭住扫黑除恶“六清”“六建”重点任务不放松,查找问题、总结经验、建立健全打击防范治理黑恶势力犯罪长效机制,始终保持扫黑除恶高压态势,确保依法打深打透、除恶务尽。现将扫黑除恶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思想自觉。

 按照中、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精心谋划、统筹安排、多措并举,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是深化学习,提高认识。我镇每月定期召开扫黑除恶专题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听取扫黑除恶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工作重点,解决存在的困难

 和问题。通过学习,深刻领会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政治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定信心,坚决打好打赢“扫黑除恶”这场硬仗。二是加强领导,有力推进。新屯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立了以____为组长的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结合我镇实际,进一步理顺职责,针对各站所、各村委会明确了具体工作目标,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工作全局突出位置。三是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宣传工具,广泛宣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的和意义,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努力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坚持依法严惩,打击治安乱象。

 贯彻落实中央“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总体要求。一是组织发动群众,全面开展摸排。每月定期组织人员对涉黑涉恶线索进行摸排、筛选、核对,为持续深入打击涉黑涉恶犯罪提供了线索来源。二是重点区域整治,巩固治理长效。镇党委政府按照“哪里治安混乱就重点整治哪里”“什么治安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的原则,坚持专项打击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科学运用多种手段,加大综合整治力度,加强与派出所等其他执法部门联系。

 三、坚持综合治理,加强工作联动。

 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形成强大工作合力。一是健全工作机制,提高整体协作。在新屯镇党委领导下,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势,推动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各站所、各村委会结合自身职能,主动承担任务,及时向镇综治办通报涉黑涉恶线索;镇综治办和相关部门加强信息共享、工作联动。二是采取多种形式,畅通举报渠道。在各村人流量大的显目位置张贴公告,公布县级扫黑除恶举报电话,完善并严格落实举报人保护措施,消除群众后顾之忧。加大有奖举报宣传力度,彰显法治权威,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形成全社会“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三是坚持标本兼治,做到源头遏制。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加强日常监管,堵塞管理漏洞,消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健全重点人群帮教管控机制,对____对象中高危人员联合司法部门进行常态化管控。做好无业人员和中小学生教育服务管理工作,防止被黑恶势力教唆利用。加强辖区内治安巡逻、“红袖标”建设等防控机制,保持高压态势、露头就打。

 四、坚持深挖彻查,防范基层腐败。

 镇党委政府坚持问题导向,会同公安机关,找准“扫黑除恶”与反腐败工作的结合点。一是紧盯公职人员。全面摸排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

 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二是紧盯“关系网”、“保护伞”。全面摸排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积极预防基层腐败。同时结合我镇实际,围绕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如农贸市场、民间借贷等,全面摸排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重点方面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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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一、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什么时候开始?

  2018 年 1 月 23 日,中央政法委召开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通知》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蓝图”是什么?

  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 2018 年 1 月开始,至 2020 年底结束,为期 3 年。

  2018 年:治标。启动,打掉一批涉黑涉恶组织,惩处一批黑恶势力“保护伞”,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2019 年:治根。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使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2020 年:治本。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1.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

 2.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

  3.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

  4.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

  5.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

  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是什么?

  1.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

  2.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

  3.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六、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三个结合”是什么?

  1.把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

  2.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

  3.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

  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的重点是什么?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11.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八、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六个围绕、六个重点督导”中“六个围绕”指什么?

  围绕政治站位、围绕依法严惩、围绕综合治理、围绕深挖彻查、围绕组织建设、围绕组织领导。

  九、2018 年 10 月 16 日,在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上提出的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现哪“十个新突破”?

  1.进一步学习领会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提升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行动上实现新突破;

  2.进一步总结经验教训,在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长效化上实现新突破;

  3.进一步研究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新动向,在增强靶向性、掌握主动权上实现新突破;

  4.进一步完善深挖彻查“保护伞”工作机制,在除恶务尽上实现新突破;

  5.进一步运用组织化政策措施,在排除干扰阻力、攻克重大复杂案件上实现新突破;

  6.进一步加强专业化建设,在提升执法办案能力上实现新突破;

  7.进一步统一执法办案思想,在提高法治化水平上实现新突破;

  8.进一步推进源头治理,在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上实现新突破;

 9.进一步加强督导,在推动专项斗争取得更大实效上实现新突破;

  10.进一步创新宣传发动社会参与机制,在营造扫黑除恶强大声势上实现新突破。

  十、2018 年 11 月 13 日,全国扫黑办第三次主任会议上提出的“八个推进落实”是指什么?

  1.推进落实还需总结谋划:既要全面精心总结汇报,又要谋划明年整体工作;

  2.推进落实还需明确主攻方向:既要抓纵向深入,又要抓横向拓展;

  3.推进落实还需深入调研:既要及时掌握面上进展动态,又要抓住重点难点问题突破;

  4.推进落实还需避免偏差:既要解决“盖子揭不开”问题,又要防止“运动化”问题;

  5.推进落实还需创新机制:既要建立巩固战果的长效机制,又要建立检验战果的评价机制;

  6.推进落实还需强化督导:既要实行集中督导的全覆盖,又要增强专项督导的机动性;

  7.推进落实还需把握司法执法尺度:既要铲除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又要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

  8.推进落实还需加大宣传:既要大力宣传扫黑除恶新战果,又要大力弘扬见义勇为新风尚。

  十一、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考核评价方式是什么?

  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适时开展专项督查,科学全面评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绩突出的地

 区、单位和个人,每年度进行通报表扬,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

  十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案三查”指什么?

  既要查办黑恶势力犯罪,又要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还要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十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两个一律”指什么?

  对涉黑涉恶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

  对黑恶势力“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十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举是什么?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十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涉黑涉恶线索举报方式是什么?

  举报人可通过以下五种途径举报:

  1.举报电话:0512-65235212;

  2.举报材料邮寄信箱:苏州市邮政 19001 信箱,邮编:215000;

  3.网络举报邮箱:;

  4.当面举报:举报人可直接到苏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干将西路 1038 号(苏州市人民检察院);

  5.其他举报途径:向其他行政机关单位举报。

  鼓励实名举报,也受理匿名举报。举报人在举报时,应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便回复处理结果。

  十六、当前涉黑涉恶问题出现的新动向是什么?

  1.向政治领域渗透,企图操控、把持基层政权;

  2.向新行业、新领域扩张,追求非法利益最大化;

  3.向隐蔽化转型,逃避打击能力增强。

 十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哪五项工作措施?

  摸线索、打犯罪、挖“保护伞”、治源头、强组织。

  十八、“扫黑”与“打黑”有什么区别?

  打,打的只是一个点;扫,扫的就是一大片。虽然一字之差,但对广度、深度、力度提出更高要求,反映的是党中央国务院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保障社会安定有序、保障国家长治久安的坚定决心。

  十九、“扫黑除恶”中的“黑”与“恶”指的是什么?

  “黑”是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

  “恶”是指恶势力、恶势力犯罪集团。

  二十、何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

  1.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

  2.各级政法机关主要负责同志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直接责任人。

  二十一、“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哪四个特征?

  1.组织特征。较稳定、人数多、有明确的组织者;

  2.经济特征。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有经济实力;

  3.行为特征。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为非作恶;

  4.危害性特征。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二十二、“恶势力”的特征及具体表现是什么?

  1.一般为 3 人以上(相对固定);

  2.经常纠集在一起;

  3.使用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

  4.多次为非作恶,欺压百姓,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5.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

 二十三、“恶势力犯罪集团”的特征及具体表现是什么?

  1.有 3 名以上较为固定的成员(有明确的首要分子);

  2.经常纠集在一起;

  3.共同故意实施 3 次以上恶势力惯常实施的犯罪活动等。

  二十四、“软暴力”具体表现是什么?

  1.暴力、威胁色彩不明显;

  2.实施者有暴力威胁的可能性;

  3.会使人产生恐惧、恐慌;

  4.影响他人正常生产、工作、生活;

  5.通过“谈判”及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实施。

  二十五、“村霸”问题的主要表现形式是哪 5 个?

  1.干扰基层政权,通过“拳头”、欺骗、贿选等手段插手基层选举,争当村干部或扶植代理人,插手基层公共事务;

  2.欺压村民百姓,强拿硬要、随意殴打、寻衅滋事,甚至雇黑佣黑形成帮派势力;

  3.破坏经营秩序,在土地流转、矿产开采、工程建设、客货运营等过程中暴力打压竞争对手;

  4.侵占集体资产,非法侵占、骗取国家项目资金,非法占有集体土地、矿产资源;

  5.农村宗族势力依仗人多势众,恃强凌弱、横行霸道、危害一方。

  二十六、什么是黑恶势力“保护伞”?

  1.对象为国家公职人员;

  2.利用手中权力;

 3.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

  二十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依法严惩、消除后患要做到哪“三个统一”?

  1.统一执法思想,加强协调配合;

  2.确保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的统一;

  3.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二十八、纪检监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重点查处的 3 类问题指的是什么?

  1.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

  2.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

  3.地方党委和政府、国家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力问题。

  二十九、2018 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五不能”“六不宜”情形是什么?

  1.“五不能”指的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作为村“两委”候选人。

  ①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未满五年的,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②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被判处刑罚正在执行期间的,因故意犯罪刑满释放未满五年的;

  ③欺压群众、横行霸道,涉及“村霸”、宗族恶势力、黑恶势力,群众反映强烈的;

  ④有违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行为的,组织或参与邪教组织、非法宗教活动的;

  ⑤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参选,用各种方式操纵、干扰选举的。

 2.“六不宜”指的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宜作为村“两委”候选人:

  ①有严重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行为尚未整改,以及近 5 年内有严重损害生态环境、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多生育行为被查处的;

  ②煽动、组织、参与非法上访,或长期无理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③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撤销的;

  ④因聚众赌博、嫖娼等被处以治安拘留及以上处罚,或有涉毒问题的;

  ⑤道德品行低劣,影响较坏,在群众中没有威信的;

  ⑥现任村“两委”干部长期外出,连续时间超过 6 个月,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等其他不宜提名情形。

  三十、如何理解“打一场扫黑除恶人民战争”?

  1.采取多种形式,动员人民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设立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信箱和专门举报网站,发动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犯罪和“村霸”等突出问题;

  3.各地区各有关部门通过多种形式畅通举报渠道。对群众的实名举报,及时核查反馈,做到件件有回音;

  4.完善并严格落实举报人、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相关保护措施,消除群众后顾之忧;

  5.加大有奖举报力度,提高奖励标准。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强正面宣传,充分展现党委和政府扫黑除恶的决心和成效;

  6.有计划地宣传一批典型案件,彰显法治权威,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形成全社会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

  7.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解疑释惑等工作,避免和消除社会误解等;

  8.完善群众安全感测评方式,探索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对全体居民开展安全

 感、满意度调查,切实加大群众意见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绩效考评中的权重,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顺应群众意愿、得到人民认可。

  三十一、如何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供坚强保证?

  1.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建设坚强战斗堡垒;

  2.严格规范村“两委”换届选举,坚决把不符合村干部条件的人挡在门外;

  3.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提高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群众能力。

  三十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标语口号都有哪些?

  1.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

  2.扫黑务净,除恶务尽;

  3.出重拳,扫黑恶,保平安;

  4.扫黑恶,净环境,促稳定,保平安;

  5.强力扫黑,铁腕惩恶,消除病灶,铲除土壤;

  6.重拳出击扫黑除恶,依法严惩违法犯罪;

  7.严惩黑恶犯罪,弘扬社会正义;

  8.扫黑除恶,利国利民,举报黑恶,人人有责;

  9.坚决铲除危害一方的黑恶势力;

  10.依法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

  11.扫黑除恶工作是人民群众...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回头看

 

 乡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五必访”+ +9 2019 年“六五世界环境日”亲子 、 活动方案

 乡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五必访”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全面掌控我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情况,落实好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开展“五必访”活动安排,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的”目的

 “五必访”活动主要是通过走访责任人与走访对象面对面交流,宣传扫黑除恶,听取意见和建议,发放填写调查问卷,记录走访内容的方式,让群众敞开心扉,讲真话、道实情,详细掌握群众举报反映的线索情况。

  二、领导小组

 xx

 三、走访责任人

 1.胡波、韩萌、门立、李建、赵建林;

 2.各村支部书记

 3.各村包村政法干警。

 四、走访时间

 5 月 13 日至 8 月 10 日。

 五、走访对象及内容

 1.走访对象。主要是走访共产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村“三委会”干部,退休干部(光荣之家退役军人、退休教

 师等),企业管理人员,宣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听取意见和建议,摸排线索,实地查看治安乱点、十大行业重点领域乱象,找准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和对策。

 2.走访内容。主要访问其是否掌握以下线索情况:有无把持

 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财

 产、破坏农业生产生活秩序的黑恶勢力;有无利用家族、宗族势

 カ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百姓的“乡霸”“村霸”黑恶势力;

 有无利用高利贷、套路贷,采取暴力或软暴力手段讨债,侵占受

 害人财产;有无煽动村民闹事闹访缠访、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采取封门堵路等形式,聚众扰乱公共秩序和交通秩序,危害社会

 治安的黑恶势力;有无包庇或纵容黑恶勢力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保护伞”或其他违法犯罪行为;有无在街头、火车站、城中村、

 城乡结合部等人群密集区域及公交、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上拉

 帮结派、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霸一方和插手民间纠纷,充当

 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有无操纵、经营“黄赌毒”违法犯罪现

 象;有无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事现象;有无强搅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滋采现象;有无利用职权之便,直接或变相冒领、骗取各项涉农扶贫补助款或低保金现象;有无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等违反扶贫或低保等政策现象。

 六、走访分组

  1.镇领导走访出县“两代表一委员”和退休老干部(详见附件 2)

 2.各村支部书记走访辖区内共产党员,出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退休老干部,企业管理人员,治安乱点乱象;

 3.包村政法干警走访所包抓村“三委会”干部、光荣之家退役军人和特殊帮教对象。

 七、阶段安排

 1.动员部署阶段(5 月 13 日至 5 月 15 日)。各村、各成员单位尽快安排落实,于 5 月 15 日前,全面启动“五必访”活动。

 2.走访摸排阶段(5 月 16 日至 6 月 20 日)。各村、成员单位

 要统筹协调做好“五必访”工作,认真填写调査问卷,做好走访记录,确保如期完成走访任务,取得实实在在成效,6 月 20日前将“五必访”工作情况报至镇扫黑办。

 3.研判分流阶段(6 月 21 日至 7 月 4 日)。各村、各成员单位

 要边摸排、边研判、边分流,科学研判走访摸排线索,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分流转办。并于 7 月 4 日前,将“五必访”活动线索分类汇总报至镇扫黑办。

 4.督办反馈阶段(7 月 5 日至 8 月 10 日)。镇扫黑办要加强对“五必访”活动的全程督导检查,积极发现存在问题,及时交办反馈,推进“五必访”活动取得显著阶段性成果。

 八、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今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入关键阶段,中央“大考”在即,各走访人员及相关单位要深刻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面临的严峻形势,强化问题意识、坚持问题导向,把深入开展“五必访”活动作为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有力抓手,作为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有效举措,抓紧、抓实、抓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推动扫黑除恶向纵深发展。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形成示范,确保“五必访”活动取得实效。

 (二)要精心组织实施。各村、各成员单位要主动认领任务,精心细化分解确保工作责任压实到人、任务落实到处。走访责任人要对本辖区、本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调查研究,走访有关人员,积极主动摸排,收集相关线索,宣传发动群众,征询他们

 对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意见和建议。入户大走访活动力戒形式主义,确保扎实深入。

 (三)要着力解决问题。在全面掌握全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坚持以走访促工作,寻找问题短板,力促间

 题解决,能现场解决的要现场解决,一时解决不到位的要拿出解

 决办法,加强统筹协调,创造条件解决到位。坚持发动群众参与

 扩大线索来源,详细记录走访内容,严格干规定保密举报人信息,消除线索举报人后顾之忧,提高线索摸排质效。

 (四)要保证调研质量。调研结束后,各组要认真分析调研情况,分类梳理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推动全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全力迎接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 6 月份来陕督导检查。

  9 2019 年“六五世界环境日”亲子活动方案

  各有关单位:

 2019 年 6 月 5 日是第 48 个世界环境日,今年环境日主题确定为“蓝天保卫战,我是行动者”, 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以实际行动减少能源资源消耗和污染排放,自觉践行绿色生产和生活方式,共同建设美丽中国。为了隆重庆祝今年的“六五世界环境日”,合力推动杭州主场世界环境日的宣传,进一步增强全县人民的生态环保意识,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决定面向大众举办大型公益环保活动——“2019 年六五世界环境日”主题亲子活动。通过丰富有趣的“大手牵小手”亲子活动,加强生态文化的宣传教育,倡导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

 一、活动主办、承办单位

 1、主办单位

 温州市生态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

 2、承办单位

 平阳县民防志愿者救援队

 二、活动时间及地点

 1、活动时间:2019 年 6 月 2 日(星期日)上午 8:30 开幕式,9:00亲子活动开始,12 点抽取一二三等奖,12:30 活动结束。

 2、活动地点:

 平阳县昆阳镇凤湖公园

 三、活动目的

 1、活动主题为“蓝天保卫战,我是行动者”, 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以实际行动减少能源资源消耗和污染排放,自觉践行绿色生产和生活方式,共同建设美丽中国。

 2、在美丽的昆阳镇凤湖公园举办,是为了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推进

 生态创建,广泛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全县人民共同参与美丽平阳建设的良好氛围;

 3、我走我健康,趣味闯关,快乐健身,倡导健康的生活和运动方式;

 4、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倡导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抵制环境污染,爱护生态环境;

 5、锻炼身体,提高孩子的运动能力,增进亲子关系,磨炼孩子的意志,培养坚持不懈、团结协作、不怕困难等方面的意志品质,加强各个家庭之间的友谊交流,亲近大自然,愉悦身心。

 四、活动分组:

 本次活动为亲子活动组。

 五、参赛要求:

 1、至少为 1 大一小。(可以为 2 大 1 小),小孩子必须是小学三年级-六年级才能报名;

 2、报名时必须提供有限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号,用于活动期间购买

 保险)。

 六、活动安排:

 1、活动路线:全部为公园内场,全程约 3 公里。

 2、活动规模:200 户家庭(500 人以内)

 七、成绩判定

 1、本次活动只设总关门时间 150 分钟,在关门时间内到达终点成绩有效;

 2、本次活动不取名次,但在有效成绩内的人员中进行抽奖。

 一等奖

 20 名

 二等奖

 30 名

  三等奖

 50 名

 八、活动项目及兑奖

 主会场将设置环保知识展架、陶艺制作、手工布艺、手工纸扇彩绘。

 1、所有参加活动人员分组后听取裁判长发枪出发,间隔 1 分钟发一组。线路上总共 8 个活动点(每个活动点都有跟环保息息相关的小游戏)。完成所有项目取得盖章后才能记成绩。

 2、每个参赛家庭一份带有兑奖联的路书。盖满所有的活动项目印章后,可到兑奖处领取纪念奖。

 3、将兑奖联放入抽奖箱,抽取一二三等奖。

 九、报名方式

 参赛人员必须在平阳县民防志愿者救援队微信公众号上报名。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回头看

 

 X XX 县财政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回头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建设富裕美丽 XX、率先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全面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 XX 任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XX 任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全局扫黑除恶工作。各科室、单位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工作全局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勇于担当担责,积极构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各科室、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切实凝聚工作合力。要积极发动群众,设立问题举报信箱,受理财政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及充当“保护伞”等问题线索,以及对开展专项斗争

 的意见建议。要全力配合督导,自觉接受各级督导组检查,对督导组部署的重要任务、交办的重要工作,要立即办理,及时反馈情况,认真解决问题,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更加深入扎实的成效。

 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肩负着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监管和经费保障等重要职责。全县各级财政部门一定要旗帜鲜明讲政治,真正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践行“四个意识”、对党绝对忠诚的现实检验,作为维护和捍卫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实际行动,作为发挥好财政职能的重大考验,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县委决策部署上来,高度重视、主动担当,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努力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贡献财政力量。

 四、搞好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 充分利用各种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宣传党委、政府扫黑除恶的坚定决心及取得的成效,形成正面宣传的强大声势和舆论氛围,充分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中来。要各种方式畅通举报途径,充分发动群众举报黑恶线索。并安排专人负责线索收集整理,建立举报线索台账。对群众举报的线索要逐起核查,每起线索都要落实承办单位和承办人。凡是接到举报的都要彻查,凡是有线索的都要有结果,凡是有“保护伞”的都要连根拔起,除恶务尽,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打重点、打露头,一茬接着一茬打,在全社会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

 五、深入开展自查自纠 要强化问题导向,全面排查本单位在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政治站位、依法严惩、综合治理、深挖彻查、组织建设和组织领导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特别是要结合财政部门职责,认真查找在政府采购领域,是否存在黑恶势力操纵围标串标、暗箱操作,损害国家和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问题;在行业管理和监督方面,是否存在黑恶势力干预影响行政审批、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等问题;在财政干部管理方面,是否存在财政干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或被黑思势力拉扰、围猎等问题。要按照省委关于“一案三查”的要求,既查财政领域有无黑恶势力犯罪行为,又查背后有无腐败问题和“保护伞”,还查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拉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效果清单,一项一项建立台账,一件一件解决整改。要高度重视各级督导组发现和反馈问题,能够立即纠正的要立行立改,第一时间整改到位;

 需要时间整改的,要第一时间拿出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坚决整改落实。

 六、全力做好经费保障 要按照分级管理、分类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财政部门保障责任,将扫黑除恶工作经费纳入财政年度预算统筹安排;积极主动对接政法、组织、纪检监察等相关职能部门,合理保障案件办理等经费需要,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有序推进;坚持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整体部署和分阶段任务安排,建立健全本地区扫黑除恶办案业务及技术装备等经费保障长效机制,制定分年度经费保障方案。同时,要严肃财经纪律,严格相关资金使用管理,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和执行,认真落实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等制度,确保扫黑除恶资金用于工作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 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按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要求,我局认真梳理扫黑除恶相关资料,进一步健全工作台账,完善扫黑除恶文件资料;调整领导小组成员,完善组织机构建设;全面检查宣传资料、文字资料,做好宣传报道,杜绝发生负面舆情问题;并对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的外县情况,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附件:XX 县财政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X XX 县财政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XX(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XX(局党组成员、收费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XX(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XX(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XX(收费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XX(局党组成员、收费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XX(办公室主任)

 XX(信息中心主任)

 XX(预算科科长)

 XX(国资局局长)

 XX(财政监督科科长)

 XX(国库科科长)

 XX(农财科科长)

 XX(会计科科长)

 XX(政府采购办公室主任)

 XX(政府投资评审中心临时负责人)

 XX(综合科临时负责人)

 XX(财政集中支付中心主任)

 XX(征管科科长)

 XX(计财科科长)

 XX(票据科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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