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报告】涿鹿县人民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时间:2023-06-02 18:05:05 来源:网友投稿

涿鹿县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张家口市人民政府: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大会议精神,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制报告】涿鹿县人民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供大家参考。

【法制报告】涿鹿县人民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涿鹿县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大会议精神,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委、省政府《河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为主线,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是全面衔接国务院、省、市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全年承接上级行政许可事项5项,取消行政许可事项25项,暂停行政许可事项46项,调整行政许可事项3项,县本级共保留行政许可事项247项。

二是对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进行了清理和规范。公布了《县政府部门保留的行政许可中介服务及收费事项清单》和《纳入县政府部门审批程序的技术性服务事项清单》。目前保留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及收费事项43项,纳入各部门审批程序的技术性服务事项16项。

三是实施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组建了行政审批局,将20个部门的240项行政许可权划归县行政审批局统一行使。实行了AB岗负责制、限时办结制、首办责任制等一系列行政审批服务制度,进一步规范了行政审批行为。

(二)深入推行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及两清单制度

结合“放管服”工作改革,稳步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不断完善清单的内容和形式,实行动态管理。各乡镇政府、各部门全部更新了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流程图,凡是没有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的行政职权全部取消。同时各项清单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三)优化政府组织结构

积极稳妥推进大部门制改革,进一步优化政府组织结构。经县政府机构改革,县政府本级目前共保留21个政府部门。规范政府机构设置,清理和规范议事协调机构及管理部门,该撤销的坚决予以撤销。积极推进行政机关内部机构改革,合理优化整合内设机构。

二、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机制建设

为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管理,我县制定了《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制度》《规范性文件论证会制度》《规范性文件听证会制度》《规范性文件社会风险评估制度》《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等规范性文件十项制度和《涿鹿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制度,进一步完善了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

(二)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制度

严格落实《河北省规范性文件制定规定》,凡是以县政府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均由县政府法制办进行前置合法性审查,审查通过后再予以发布。2017年县政府法制办共审查规范性文件4件。全年向市政府备案规范性文件4件。

(三)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20161231日以前县政府、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尤其是重点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县政府本级废止规范性文件3件,宣布失效规范性文件4件,保留规范性文件28件。

三、推进科学民主法治决策

(一)健全依法行政决策机制

修订了《涿鹿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制定了《涿鹿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工作规则》《涿鹿县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涿鹿县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明确了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规范了重大行政决策的程序,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环节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

(二)坚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集体讨论决定

县政府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全部通过县政府常务会议和县政府全体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今年通过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通过了《涿鹿县2017年度经济工作激励奖励办法》《涿鹿县新建涿鹿客运站建设方案》《涿鹿县行政审批局组建工作方案》《涿鹿县差旅费管理办法修订事宜》《清理规范税费优惠政策事宜》《涿鹿县补建人才家园公租房等相关问题》《涿鹿县严厉打击违法占地、违章建筑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涿鹿县碧桂园特色小镇项目整体开发合作协议》《2017年棚户区改造与企业合作事宜》《涿鹿县2016年度退役士兵安置方案》《涿鹿县深入推进执法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管理方案》《涿鹿县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自备井关停工作实施方案》等24项重大行政决策。

(三)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

建立了重大行政决策前置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不得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全年由县政府法制办进行前置合法性审查的重大行政决策为24项,内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行政管理的各个方面。

(四)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

制定了《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实施意见》,确定了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职责和权利义务。今年县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普遍设立了法律顾问,基本实现了法律顾问全覆盖。法律顾问不仅参与县政府的重大决策讨论,而且在信访事件处置、招商合同谈判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全年各行政机关法律顾问为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292条,参与审核合同103件。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制定了《涿鹿县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对城市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改革,将工商、环保、公安、规划、建设等涉及城市执法领域的执法职能进行了整合。目前省政府已经批复同意了涿鹿县开展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待市编委办批准后,县行政管理综合执法局即可挂牌成立。

(二)完善行政执法程序

作为全市试点,在全县推行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县政府制定了《涿鹿县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涿鹿县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涿鹿县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全县32个行政执法部门均编印了《行政执法手册》。依托中国涿鹿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了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各行政执法部门公示执法信息523条。在全县执法部门推行了挂证执法。各行政执法部门均按要求配备了法制审核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摄像机、照相机等音像记录设备246台。

(三)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两错责任追究制

确定各部门的主要领导为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第一责任人,并将行政执法责任分解落实,职责到岗,责任到人,确保了权力和责任的统一。

制定了《涿鹿县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完善了过错责任追究程序。各行政执法部门结合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工作,对行政执法责任制进行了清理规范。

(四)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

建立了行政执法人员动态管理制度。建立了行政执法人员数据库,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动态管理。对调离执法岗位人员、合同工、临时工等不符合执法条件的执法人员进行了清理。建立了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对全县700多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培训考试。凡是培训考试不合格的人员,不予检验其行政执法证件。

(五)加大行政执法保障力度

各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大力支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公正行使职权,全面保障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责。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财政保障制度。全县实现了行政执法办公经费全部纳入县本级政府财政预算,行政执法经费得到充分保障。罚没收入全部上缴财政,与执法经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完善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全面落实公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惩治和预防腐败、防控廉政风险、防止利益冲突等要求。各行政机关按照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遵循内部牵制、岗位分离的原则对班子成员、科室之间、岗位之间进行优化配置。各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主持本单位全面工作,不直接分管财务、干部人事和物资采购工作。

(二)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司法机关和社会监督

县政府定期向人大和政协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和本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事项。及时、充分听取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接受人民法院的司法监督,及时履行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生效判决。虚心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受理电话投诉、信访接待和群众来信等方式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2017年,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27件,县政协提案44件,办结率100%,满意率100%

(三)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

深入开展行政监察工作。制定了《机关作风整顿督查办法》和《2017年全县重点工作问责办法》。发现并整改作风不严不实、工作不认真负责、纪律松弛、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243件,给予纪律处分86人。开展了“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清理并整改各类问题1201件,纪律处分138人,问责78人。开展了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整改问题1237件,组织处理1人,纪律处分177人。强化审计监督。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三去一降一补”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等重点领域进行了审计,全年完成审计项目33个。

(四)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制定了《涿鹿县公开考核制度》《涿鹿县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涿鹿县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等8项信息公开制度,主动公开相关政府信息。实行了重大决策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及时公开。对新产生的政府信息,凡符合公开条件的,及时上网予以公开。全年在中国涿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4253条。

(五)完善行政问责制度

先后制定了《涿鹿县国家公务人员妨碍和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责任追究办法》《涿鹿县关于对机关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投诉举报的处理办法》《关于对损害发展环境行为实行问责的暂行规定》《涿鹿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办法》等一系列行政问责制度。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庸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行为,切实增强行政问责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政裁决工作

建立完善了具有我县特色的社会矛盾预警、利益表达、协商沟通、救济救助工作机制。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成立了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医患纠纷、劳动争议、教育纠纷等21个专业性调委会。全年调解各类纠纷1033件,调解成功率98%。加强行政调解工作。完善了全县的行政调解工作机构,确定了行政调解工作人员,全县32个行政执法部门均设立了行政调解室。全年办理行政调解案件38件。完善行政裁决工作制度。研究制定了《涿鹿县处理林权争议案件分级负责制的通知》,对林权争议处理领域的行政裁决程序进行了完善。

(二)加强行政复议工作

坚持把行政复议作为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并按时办结,力争把大部分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始阶段,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制定了《涿鹿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工作制度》,确立了立案受理制度,调查取证制度,审理制度等行政复议工作制度。全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件。

(三)提高行政应诉水平

出台了《涿鹿县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全县行政机关的行政应诉行为进行了规范。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河北省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办法》,依法做好答辩、提交证据依据、出庭等各项工作,大力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制度,全面配合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诉讼案件。

七、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一)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

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干部能力实绩考察的重要内容,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办事能力强的干部。把依法行政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年度考核内容,突出对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科学民主法治决策、行政执法效能等方面的考核。

(二)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完善政府工作人员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制度

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全年开展县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7次。为检验全县干部学法用法的成效,组织全县30名处级领导和1900余名科级以下干部进行了法律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颁发《合格证》。《合格证》作为干部考核、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我们规定凡提拔的干部都要进行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考查和测试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任职的重要参考。

(三)坚持学以致用

强化“谁普法谁执法”的责任,建立了以案释法制度。梳理了《普法责任清单》下发给执法单位,明确了普法主体、责任人。聘请法官、检察官、警察、律师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进行以案释法。全年开展各类以案释法活动21次。通过以案释法,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在案件审判、行政执法、纠纷调解和法律服务过程中进一步弘扬了法治精神。


                                     涿鹿县人民政府

                                      20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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