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方案】本溪满族自治县“千万亩经济林”工程建设工作方案【优秀范文】

时间:2023-05-24 17:30:08 来源:网友投稿

“千万亩经济林”工程建设工作方案按照《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本溪市千万亩经济林工程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本政办发[2014]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林业方案】本溪满族自治县“千万亩经济林”工程建设工作方案【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林业方案】本溪满族自治县“千万亩经济林”工程建设工作方案【优秀范文】



“千万亩经济林”工程

建设工作方案


按照《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本溪市千万亩经济林工程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本政办发[2014]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增加经济林面积,提高经济林产量,充分发挥森林多种效能为目标,坚持生态优先,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实施全民建产业、全社会抓经济,确保圆满完成全省千万亩经济林工程的各项任务。

二、建设原则

(一)坚持打造精品,整体推进的原则。重点抓好城镇、村屯及主要公路沿线经济林园区建设,打造亮点,带动全县经济林共同发展。

(二)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以各经济林技术规程为标准,充分发挥生态、社会和经济三大效益。

(三)坚持科学设计,规范营造的原则。高标准、高起点地栽植,注重应用实用技术。

三、建设内容

(一)建设规模

2014年共完成经济林总面积24700亩,其中:嫁接红松5500亩,刺嫩芽2700亩,刺五加800亩,大果榛子3700亩,平榛子改造11300亩,葡萄新植700亩。100亩以上示范园9处,其中:刺嫩芽2处,平榛子1处,大果榛子2处,刺五加2处,嫁接红松1处,葡萄1处。

(二)建设方式与地块选择

建设方式分为新植和改造两种,其中:新植10100亩,包括耕地1800亩、荒山4600亩、迹地3700亩;平榛子垦覆11300亩;红松嫁接改造3300亩。

(三)补助范围及建设标准

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千万亩经济林工程项目和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林字[2014]9号)要求,本溪县2014年“千万亩经济林”工程纳入补助范围的新植品种为:大果榛子、刺五加、刺嫩芽、红松嫁接苗、葡萄;改造项目为:平榛垦复、红松嫁接。其它经济林品种2014年暂不纳入补助范围。

施工参照辽宁省《平欧杂种榛丰产栽培技术规程》、《红松嫁接技术规程》、《短梗五加栽培技术规程》、《刺嫩芽无公害栽培技术规程》、《平榛生产技术规程》标准执行。

(四)资金来源与补助标准

工程建设资金主要来源于省级财政扶持资金,依据省林业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千万亩经济林工程项目和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林字[2014]9号)精神,补助标准为:

1.耕地营造经济林。新植大果榛子、刺五加、刺嫩芽、红松嫁接苗补助600/亩;新植葡萄300/亩;超坡地营造经济林,继续执行补助160/亩,连续补助5年,苗木补助100/亩,不重复享受经济林补助政策。

2.荒山营造经济林。新植大果榛子、刺五加、刺嫩芽补助600/亩;新植红松嫁接苗补助400/亩。

3.迹地更新营造经济林。新植大果榛子补助500/亩,新植刺五加、刺嫩芽、红松嫁接苗补助300/亩。

4.荒山和迹地新植刺五加、刺嫩芽,必须套栽红松可享受补贴。

5.经济林低产林改造。未成林红松嫁接补助300/亩;平榛子垦复补助300/亩。

6.林冠下新植经济林不享受新植经济林的补助标准。凡列入本溪县2014年“千万亩经济林”工程设计的地块,年底前经省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兑现补助资金;未列入设计的面积,需报省林业厅后按批示执行。

四、责任分工

(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是实施辖区内“千万亩经济林”工程的责任主体,乡镇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负责人。(见附件1

(二)县林业局负责牵头实施“千万亩经济林”工程,具体负责调查确定地块属性、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技术指导、质量检查、工程验收、信息反馈等工作。(见附件2

五、时间安排

(一)规划与准备阶段(201428-331日)

根据省、市政府下达的任务,各有关部门组织安排现地调查设计,并制作建设方案及初步设计,做好苗木及红松接穗采集与贮藏。各乡镇完成平榛子垦覆、营造前清场、整地、苗木订购、筛选、苗木调运及假植等项工作,并与农户签署《营造经济林协议书》,建立专门档案。

(二)营造与抚育阶段(201441-731日)

各乡镇精心组织栽植、管护,切实提高营造质量,并切实做好幼抚工作。

(三)检查与验收阶段(201481-1220日)

在各乡镇完成自查的基础上,县林业部门将对各营造地块进行检查验收,并迎接省、市级核查验收。

六、保障措施与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千万亩经济林”工程是继“两退一围”后省政府的又一项重大重点工程。项目的实施将为推动县域经济发展、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增强林业产品竞争力、实现兴林富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影响,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必须充分认识,高度重视该项工程建设。

(二)明确责任,加强管理

为完成我县千万亩经济林工程建设任务,成立专项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由常务副县长万晓刚担任,副组长由林业局局长王兴、督察室主任马沣担任,成员由林业局副局长宫伟、迟旭泓,总工程师穆喜东担任,办公室设在县林业产业发展局,办公室主任由宫伟兼任,联系电话:6822078。各乡镇和相关部门一把手亲自抓,明确具体责任人员专门负责,层层签订责任状,确定建设内容和时间表,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人头和地块,并及时与农户签订营造协议,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切实保证工程的顺利实施。

(三)突出重点,确保质量

重点抓好精品工程建设,做到“以点带线,以线带面”,突出示范带动作用;抓好苗木采购工作,认真组织、积极调配,确保选用“一级苗”上山;抓好营造的各个关键环节,严格按照相应的“经济林技术规程”施工作业。作业设计要科学合理,经济林面积要全部使用GPS实测,逐村逐块进行现地核实,明确权属和责任人,签订营造协议书并登记造册。县林业局要成立工程建设督查小组,采取分管局长包片、事业单位、股室包点的工作措施,严格督查,认真指导,及时解决工程建

(四)加大投入,做好保障

要及时出台相关扶持政策,积极筹措资金,确保“千万亩经济林”工程建设资金及时拨付,并做到专款专用。各乡镇、街道要合理调配资金,做到不挪用、不占用,将专项资金落到实处。

(五)强化宣传,注重引导

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等媒介,广泛宣传相关的法规政策,做到家喻户晓,有效引导广大林农自觉地兴建适宜的经济林项目。在重点示范园区处设立宣传板,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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