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办其他】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优秀范文】

时间:2023-06-02 19:45:04 来源:网友投稿

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承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承办字[2010]3号)和中共双桥区委、双桥区政府《关于印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府办其他】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府办其他】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优秀范文】


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承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桥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承办字[2010]3号)和中共双桥区委、双桥区政府《关于印发〈双桥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承双桥字[2010]18号),设立双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挂双桥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双桥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牌子),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将双桥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承担的全部工作职责划入政府办公室。

(二)强化法制工作的指导、行政执法监督职责。

(三)增加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和政府信息公开两项工作职责。

(四)加强综合协调、应急管理、督查落实、审核把关的工作职能。

二、主要职责

(一)围绕区政府各时期的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及时了解,掌握经济和社会发展动态,向区政府领导提供全面、真实、可靠的资料和信息,提出建议、参与政务。

(二)负责区政府召开的各种会议的筹备和服务工作,主要包括区政府党组会议、区政府全体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议等,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

(三)负责区政府暨办公室文件的组织起草、审核把关和区政府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负责区政府机关的机要、保密和印鉴、文书档案管理等工作。

(四)负责组织区政府工作报告、领导重要讲话及其他重要文稿的起草、修改工作。

(五)根据区政府领导同志指示,协调、理顺各单位、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对重要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审定,发挥承上启下、协调左右的枢纽作用。

(六)督促检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区政府各部门对国务院、省、市和区政府重要文件、区政府决定的事项及区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及时向区政府领导报告。

(七)组织承办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

(八)负责全区的政府法制和依法行政工作,统筹、审查区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组织起草区政府行政措施和管理办法草案,组织实施全区的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协调处理重大行政纠纷和矛盾,负责受理区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承办涉及区政府的行政诉讼案件,对全区的政府法制工作和行政执法进行指导。

(九)负责全区外事和侨务的管理、协调工作。

(十)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政府工作的政务信息服务和外宣工作。

(十一)负责区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区政府领导指示。协助区政府领导做好需由区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全区应急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区政府的对外联络、政务接待以及区政府领导的政务活动安排。

(十三)负责区四大机关后勤服务保障、会议室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安全保卫工作。

(十四)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十五)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双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双桥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双桥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设5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

了解掌握和综合全区各方面情况,负责组织起草区政府领导讲话汇报、报告等重要文稿;负责区政府领导批件和交办事项的催办、反馈,围绕区政府总体工作部署,开展调查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负责区政府召开的各种会议会务和活动的组织工作;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处理重大信访问题。

(二)秘书股(外事侨务办公室)

负责办理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公文的审核把关、印发、文电运转和投递、文书档案及资料管理工作;负责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请示报告的办理、区政府及办公室印鉴、保密的管理工作;负责报刊、杂志征订和分发工作;负责区政府办公室车辆管理工作;负责政府机关的政务接待,协调来信来访来电的办理和值班工作;与有关科室共同承办由区政府召开的综合性会议;负责区政府大事记的编写;负责区政府和办公室领导的后勤服务工作。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外方针政策、侨务政策、涉外法规,负责协调本区重大外事、侨务事项;负责承办区级领导出访报批和对外交往事宜;负责来我区参观访问的接待工作;负责指导全区民间对外交往工作;负责全区归侨、侨眷、港澳同胞眷属工作;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外宣传和群众性的外事教育工作。

(三)督查室

负责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上级重要文件、重要会议决定事项、重要工作部署以及市政府、区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协调、指导办公室内的督查工作;负责区政府常务会议的会务工作以及议定事项的督促检查;指导区政府各部门和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督查工作。

(四)信息室

负责政务信息的收集、选择、反馈工作;编发信息、刊物,为区政府领导和基层单位提供优质的信息服务;负责向市政府办公室、省政府信息处报送有关信息,完成上级下达的责任目标;指导区政府各部门、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政务信息工作;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审定、网络安全、公开内容的及时发布。

(五)法制室(应急管理办公室)

统筹考虑、统一规划、统一审查修改各部门报送区政府的规范性文件草案;起草或组织起草重要的区政府行政措施和管理办法;组织或者参与对行政处罚、行政赔偿等涉及政府共同规范的综合性法律、法规、规章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研究上述范围内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及行政执法中普遍性问题,向区政府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意见;拟定相关配套文件和答复意见,并负责有关实施工作;协调部门之间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实施中的矛盾和争议;负责承办区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受区政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本级政府行政案件的应诉;负责全区行政执法证件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件的审核、年检和备案工作,参与审批罚没许可证件并备案;负责对区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负责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人员的法律培训工作;负责见义勇为行为的复核和信访案件的复查;负责承办依法治区涉及的事项;负责市、区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政协委员提案的承办工作;负责承办区政府及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和提案科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的综合协调及相关组织工作;总体应急预案、分项应急预案的编制;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的建设;收集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并对信息进行综合集成和分析处理。

四、人员编制

双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双桥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双桥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14名,不含区政府领导编制7名。其中:办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6名、督查室主任1名(副科级)、信息室主任1名(副科级)、法制办公室副主任1名(副科级),外事(侨务)办公室主任1名(副科级)、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1名(副科级)、股级领导职数2名。

机关工勤人员编制8名。

五、附则

本规定由双桥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双桥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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