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内部控制制度10篇

时间:2022-08-29 11:00:07 来源:网友投稿

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内部控制制度10篇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1附件:附件: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 第一章第一章 总总 则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内部控制制度10篇,供大家参考。

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内部控制制度10篇

篇一: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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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

 第一章第一章

 总总

 则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 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经济活动的内部控制。

 第三条

 本规范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单位为实现控制目标,通过制定制度、 实施措施和执行程序, 对经济活动的风险进行防范和管控。

 第四条

 单位内部控制的目标主要包括:

 合理保证单位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

 第五条

 单位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单位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实现对经济活动的全面控制。

 (二)重要性原则。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内部控制应当关注单

  2 位重要经济活动和经济活动的重大风险。

 (三)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单位内部的部门管理、职责分工、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

 (四)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实际情况,并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单位经济活动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不断修订和完善。

 第六条

 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

 第七条

 单位应当根据本规范建立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内部控制体系,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包括梳理单位各类经济活动的业务流程,明确业务环节,系统分析经济活动风险,确定风险点,选择风险应对策略, 在此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单位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并督促相关工作人员认真执行。

 第第二二章章

 风险评估和控风险评估和控制方法制方法

  第八条

 单位应当建立经济活动风险定期评估机制, 对经济活动存在的风险进行全面、系统和客观评估。

 经济活动风险评估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外部环境、经济活动或管理要求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及时对经济活动风险进行重估。

 第九条

 单位开展经济活动风险评估应当成立风险评估工作小

  3 组,单位领导担任组长。

 经济活动风险评估结果应当形成书面报告并及时提交单位领导班子,作为完善内部控制的依据。

 第十条

 单位进行单位层面的风险评估时, 应当重点关注以下方面:

 (一)内部控制工作的组织情况。包括是否确定内部控制职能部门或牵头部门; 是否建立单位各部门在内部控制中的沟通协调和联动机制。

 (二)内部控制机制的建设情况。包括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监督是否实现有效分离; 权责是否对等; 是否建立健全议事决策机制、岗位责任制、内部监督等机制。

 (三)内部管理制度的完善情况。包括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执行是否有效。

 (四)内部控制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的管理情况。包括是否建立工作人员的培训、评价、轮岗等机制;工作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五)财务信息的编报情况。包括是否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对经济业务事项进行账务处理; 是否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六)其他情况。

 第十一条

 单位进行经济活动业务层面的风险评估时, 应当重点

  4 关注以下方面:

 (一)预算管理情况。包括在预算编制过程中单位内部各部门间沟通协调是否充分,预算编制与资产配臵是否相结合、与具体工作是否相对应; 是否按照批复的额度和开支范围执行预算, 进度是否合理,是否存在无预算、超预算支出等问题;决算编报是否真实、完整、准确、及时。

 (二)收支管理情况。包括收入是否实现归口管理,是否按照规定及时向财会部门提供收入的有关凭据, 是否按照规定保管和使用印章和票据等;发生支出事项时是否按照规定审核各类凭据的真实性、合法性,是否存在使用虚假票据套取资金的情形。

 (三)政府采购管理情况。包括是否按照预算和计划组织政府采购业务;是否按照规定组织政府采购活动和执行验收程序;是否按照规定保存政府采购业务相关档案。

 (四)资产管理情况。包括是否实现资产归口管理并明确使用责任; 是否定期对资产进行清查盘点, 对账实不符的情况及时进行处理;是否按照规定处臵资产。

 (五)建设项目管理情况。包括是否按照概算投资;是否严格履行审核审批程序;是否建立有效的招投标控制机制;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套取建设项目资金的情形;是否按照规定保存建设项目相关档案并及时办理移交手续。

 (六)合同管理情况。包括是否实现合同归口管理;是否明确应

  5 签订合同的经济活动范围和条件;是否有效监控合同履行情况,是否建立合同纠纷协调机制。

 (七)其他情况。

 第十二条

 单位内部控制的控制方法一般包括:

 (一)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合理设臵内部控制关键岗位,明确划分职责权限,实施相应的分离措施,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

 (二)内部授权审批控制。明确各岗位办理业务和事项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关责任,建立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和会签制度。相关工作人员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办理业务。

 (三)归口管理。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采取成立联合工作小组并确定牵头部门或牵头人员等方式, 对有关经济活动实行统一管理。

 (四)预算控制。强化对经济活动的预算约束,使预算管理贯穿于单位经济活动的全过程。

 (五)财产保护控制。建立资产日常管理制度和定期清查机制,采取资产记录、实物保管、定期盘点、账实核对等措施,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六)会计控制。建立健全本单位财会管理制度,加强会计机构建设,提高会计人员业务水平,强化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加强会计档案管理,明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处理程序。

  6 (七)单据控制。要求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经济活动业务流程, 在内部管理制度中明确界定各项经济活动所涉及的表单和票据,要求相关工作人员按照规定填制、审核、归档、保管单据。

 (八)

 信息内部公开。

 建立健全经济活动相关信息内部公开制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信息内部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和程序。

 第第三三章章

 单位层面内部控制单位层面内部控制

  第十三条

 单位应当单独设臵内部控制职能部门或者确定内部控制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内部控制工作。同时,应当充分发挥财会、内部审计、纪检监察、政府采购、基建、资产管理等部门或岗位在内部控制中的作用。

 第十四条

 单位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和监督应当相互分离。

 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集体研究、 专家论证和技术咨询相结合的议事决策机制。

 重大经济事项的内部决策,应当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重大经济事项的认定标准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和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第十五条

 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 明确岗位职责及分工,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

 单位应当实行内部控制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的轮岗制度, 明确轮岗

  7 周期。不具备轮岗条件的单位应当采取专项审计等控制措施。

 内部控制关键岗位主要包括预算业务管理、收支业务管理、政府采购业务管理、资产管理、建设项目管理、合同管理以及内部监督等经济活动的关键岗位。

 第十六条

 内部控制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与其工作岗位相适应的资格和能力。

 单位应当加强内部控制关键岗位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升其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十七条

 单位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建立会计机构,配备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的会计人员。

 单位应当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确保财务信息真实、 完整。

 第十八条

 单位应当充分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加强内部控制。对信息系统建设实施归口管理, 将经济活动及其内部控制流程嵌入单位信息系统中,减少或消除人为操纵因素,保护信息安全。

  第第四四章章

 业务业务层面层面内部内部控制控制

  第第一节一节

 预算预算业务业务控制控制

 第十九条

 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预算编制、审批、执行、决算与评价等预算内部管理制度。

 单位应当合理设臵岗位,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预算编

  8 制、审批、执行、评价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第二十条

 单位的预算编制应当做到程序规范、方法科学、编制及时、内容完整、项目细化、数据准确。

 (一)单位应当正确把握预算编制有关政策,确保预算编制相关人员及时全面掌握相关规定。

 (二)单位应当建立内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资产管理、基建管理、人事管理等部门或岗位的沟通协调机制,按照规定进行项目评审,确保预算编制部门及时取得和有效运用与预算编制相关的信息,根据工作计划细化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

 第二十一条

 单位应当根据内设部门的职责和分工, 对按照法定程序批复的预算在单位内部进行指标分解、审批下达,规范内部预算追加调整程序,发挥预算对经济活动的管控作用。

 第二十二条

 单位应当根据批复的预算安排各项收支, 确保预算严格有效执行。

 单位应当建立预算执行分析机制。定期通报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召开预算执行分析会议,研究解决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提高预算执行的有效性。

 第二十三条

 单位应当加强决算管理,确保决算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加强决算分析工作,强化决算分析结果运用,建立健全单位预算与决算相互反映、相互促进的机制。

 第二十四条

 单位应当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建立“预算编制有目

  9 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第第二节二节

 收收支支业务业务控制控制

 第二十五条

 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收入内部管理制度。

 单位应当合理设臵岗位,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收款、会计核算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第二十六条

 单位的各项收入应当由财会部门归口管理并进行会计核算,严禁设立账外账。

 业务部门应当在涉及收入的合同协议签订后及时将合同等有关材料提交财会部门作为账务处理依据,确保各项收入应收尽收,及时入账。财会部门应当定期检查收入金额是否与合同约定相符;对应收未收项目应当查明情况,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催收责任。

 第二十七条

 有政府非税收入收缴职能的单位, 应当按照规定项目和标准征收政府非税收入, 按照规定开具财政票据, 做到收缴分离、票款一致, 并及时、 足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 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挪用或者私分。

 第二十八条

 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票据管理制度。财政票据、发票等各类票据的申领、启用、核销、销毁均应履行规定手续。单位应当按照规定设臵票据专管员,建立票据台账,做好票据的保管和序时登记工作。票据应当按照顺序号使用,不得拆本使用,做好废旧票据管理。负责保管票据的人员要配臵单独的保险柜等保管设备,并做到人

  10 走柜锁。

 单位不得违反规定转让、出借、代开、买卖财政票据、发票等票据,不得擅自扩大票据适用范围。

 第二十九条

 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支出内部管理制度, 确定单位经济活动的各项支出标准, 明确支出报销流程, 按照规定办理支出事项。

 单位应当合理设臵岗位,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支出申请和内部审批、付款审批和付款执行、业务经办和会计核算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第三十条

 单位应当按照支出业务的类型, 明确内部审批、 审核、支付、核算和归档等支出各关键岗位的职责权限。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应当严格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一)加强支出审批控制。明确支出的内部审批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审批人应当在授权范围内审批,不得越权审批。

 (二)加强支出审核控制。全面审核各类单据。重点审核单据来源是否合法,内容是否真实、完整,使用是否准确,是否符合预算,审批手续是否齐全。

 支出凭证应当附反映支出明细内容的原始单据, 并由经办人员签字或盖章, 超出规定标准的支出事项应由经办人员说明原因并附审批依据,确保与经济业务事项相符。

 (三)加强支付控制。明确报销业务流程,按照规定办理资金支付手续。签发的支付凭证应当进行登记。使用公务卡结算的,应当按

  11 照公务卡使用和管理有关规定办理业务。

 (四)加强支出的核算和归档控制。由财会部门根据支出凭证及时准确登记账簿; 与支出业务相关的合同等材料应当提交财会部门作为账务处理的依据。

 第三十一条

 根据国家规定可以举借债务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债务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债务管理岗位的职责权限,不得由一人办理债务业务的全过程。大额债务的举借和偿还属于重大经济事项,应当进行充分论证,并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单位应当做好债务的会计核算和档案保管工作。

 加强债务的对账和检查控制,定期与债权人核对债务余额,进行债务清理,防范和控制财务风险。

 第第三节三节

 政府政府采购采购业务业务控制控制

 第三十二条

 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政府采购预算与计划管理、 政府采购活动管理、验收管理等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

 第三十三条

 单位应当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 确保政府采购需求制定与内部审批、招标文件准备与复核、合同签订与验收、验收与保管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第三十...

篇二: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网站:http://www.ems86.com033经济智库伴随国民经济的发展,行政事业单位的经济活动日益活跃,签订的经济合同也越来越多,势必给经济管理带来一定的风险,控制好这种风险,防止犯罪和舞弊, 维持行政事业单位的良性运转,尤为重要,本文针对目前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的问题,从内部控制的角度,提出了几点建议。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内部控制 ◎ 刘芳行政事业单位合同是指在开展日常经济业务过程中,与外单位、个人和其它组织之间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所订立的协议,主要包括:工程承包合同、拆迁改造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等等,规范的合同可以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促使行政事业单更好地为公共服务, 很多行政事业单位都将合同控制纳入了内部控制范围,规范合同内部控制尤为重要。一、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一)对经济合同管理不重视、制度不健全随着行政事业单位开展经济活动的范围的加大,订立合同的种类也与日俱增,包括政府采购、房屋租赁合同、物业管理合同、工程承包合同、拆违改造合同、机械租赁等多种合同,大部分的合同管理保留在静态管理层面, 没有对合同的风险的防控,没有建立规范的合同订立、审批、实施、监管的全程控制制度,制度建设还不全面。(二)合同订立不规范合同订立时因为缺少专业知识, 合同某些条款签订不明确、约定事项不清, 甚至有些虽采用了规定的文本格式,但项目空缺,个别还有订立时间空白后补的情形,为以后合同正当履行带来隐患。(三)合同管理混乱首先是没有科学的管理方法,行政事业单位在合同签订完,合同金额支付之后,就简单的随着报销凭证一起移交给财务部门, 缺乏对合同履行过程的动态的跟踪问效、科学管理。其次就是没有设置独立合同订立的部门,多数合同由主管办公室、和相关业务科室的有关领导和经办人直接与业务单位签订,没有部门间的合作沟通, 重大合同虽然立项、评审手续齐全,但也没有专门的合同订立部门,对乙方综合筛选、对合同订立各个环节统一协调把控。

 再有合同归档管理也有待改善,多数单位合同没有固定的保管部门,只是在财务记账时最为付款依据,由会计做为凭证附件装订归档,各个相关业务科室不留存, 没有设置专门的合同档案管理流程和制度。(四)合同监管不到位目前,很多行政事业单位只注重合同签订的手续是否完备,依据是否合法,对合同履行没有很好的跟进,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是否收到了应有的经济效益, 没有后续的评估监管制度,缺乏对合同在订立、履行中的的实时监督,更没有对违法违纪现象的责任追究。二、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内部控制的措施(一)健全合同管理内部控制体系行政事业单位应该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国家有关合同的法律规定,结合自身的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合同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包括合同管理岗位制度、合同签订、审批制度、合同履行、验收制度等,设置不相容岗位,充分明确业务范围、控制目标,和授权审批权限,明确各部门职责和权限范围, 确认合同风险和应对措施,制定规范的合同签订流程。

 通过体系的建设确保合同规范管理。(二)订立规范的合同要想订立规范的合同必须关注合同的每一个环节,首先在合同订立环节,订立前要对合作方认真调研,包括资质、营业范围、经济实力、诚信度都要全面了解, 必要时请专家对合同的可行性评估,充分评估之后选择技术过硬、专业能力强、各方面领先的合作方合作,立项的合同还要看是否有年初预算安排, 没有预算及时追加调整,重大经济合同要执行集体决策。

 合同订立时,要请律师把关,保证合同内容真实合法、资产的出租出借要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合同订立条款要明确,包括合同标的、数量、质量、金额、履行期限、方式等各要素要齐全,对违约责任要明确,违约赔偿严格约定。

 其次在合同履行环节,合同一经签订就要严格执行,财务部门不能仅凭合同支付款项,一定要有相关部门时时跟进,对合同的履行结果、履行质量定期监控, 履行过程中如出现变更、解除应及时签订补充合同。(三)合同归口管理在单位内部建立专门的部门对合同的订立专门负责,与各相关业务科室密切配合,制定规范的合同文本格式,制定合同订立制度, 对合同前期的论证、调研、订立及后续履行全程进行管理,监督合同是否有效履行,对履行质量不高的合同要及时查明原因,提出改进措施,以确保合同正常履行, 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同时,按照档案管理办法,在合同履行之后, 将合同科学分类、建立合同台账、详细记录每项合同的签订时间、履约时间、履行期限、并编号、装订、编制档案清单,归档管理。(四)加大合同审查监管力度现在,上级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的监管越来越重视,如政务公开、专项资金平台公示、" 一文责八”清理等各项监管日益频繁, 对我们行政事业单位的合同管理也提出了更高要求,要严格按照内部控制制度的流程,对合同管理进行全面监督,在合同订立时对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及纠纷处理制定详细条款,一旦有所变动,及时处理,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范围内,有效规避风险,对结算的合同严格批, 手续不全、合同文本不规范严禁付款,并且要建立合同考核追踪和责任追究制度。

 单位内部纪检监督部门要经常联合办公室、财务科和相关科室对合同的签订、履行各环节实时监督,对完成的合同的质量予以确认,与预期效果比较看有无差异, 对未完成的合同视进度不同予以评估,发现问题,分析原因及时调整,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问题的相关责任人员要严格追究责任,保证合同有序有效运行。行政事业单位合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可以有效规避经济险,减少经济损失,为行政事业单位的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作者单位:秦皇岛市海港区西港镇财政所)

  万方数据

篇三: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部控制评价与监督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评价和监督内部控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促进内部控制不断规范和完善,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办公室为本单位内部控制评价和监督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并对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章 内部控制评价和监督内容

 第三条 内部控制评价和监督内容包括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内部控制建立和执行情况。

 第四条 单位层面内部控制评价和监督内容:

 1、决策、执行和监督是否有效分离,权责是否对等,是否建立决策机。

 2、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完备,是否符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

 3、授权审批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关责任是否明确,审批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存在未经授权审批就办理业务的情形,是

 否存在越权审批、随意审批的情形。

 4、岗位责任制是否建立并得到落实,是否存在不相容岗位混岗的现象。

 第五条 业务层面内部控制评价和监督内容:

 1、检查预算业务执行情况,包括各科室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是否建立并得到有效执行,是否进行预算执行分析,是否建立预算绩效机制并有效执行等。

 2、检查收支业务执行情况,包括收支是否实施归口管理,印章和票据的使用、保管是否存在漏洞,相关凭据的审核是否符合要求等。

 3、检查政府采购业务执行情况,包括是否指定政府采购归口管理部门,政府采购申请审核是否严格,是否建立验收制度并有效执行,是否妥善保管政府采购相关业务资料等。

 4、检查资产管理执行情况,包括是否指定资产管理归口管理部门,是否建立资产记录、实物保管、定期盘点和账实核对等财产保护控制措施并有效执行等。

 5、检查建设项目管理执行情况,包括是否建立建设项目议事决策机制和审核机制,是否对项目投资实施有效控制,项目设计变更是否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工程款项的支付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是否按规定办理竣工决算及组织竣工决算审计,相关资产是否及时入账等。

 6、检查合同管理执行情况,包括是否指定合同管理归口管理

 部门,合同订立的范围和条件是否明确,是否对合同履行情况实施有效监控,是否对合同进行登记,是否建立合同纠纷协调机制等。

 第三章 内部控制评价和监督的范围、方法和程序

 第六条 内部控制评价和监督的范围包括本单位经济活动中所有业务和业务的所有环节。

 第七条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性的内部控制监督检查和自我评价。此外,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不定期对内部控制开展各项专项检查、抽查等监督检查工作。

 第八条 内部控制评价和监督的方法主要有个别访谈法、实地观察法、证据检查法、重新执行法、穿行测试法等。

 第九条 本单位内部控制监督和评价的程序:

 1、办公室制定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包括内部控制评价和监督的主体范围、工作任务、人员组织、进度安排和费用预算等相关内容,经单位领导班子会议审定后执行 。

 2、办公室成立内部控制评价和监督小组,实施监督检查。

 3、各科室对内部控制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

 4、评价和监督小组对内部控制进行现场检查,找出存在的问题。

 5、评价和监督小组编制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包括评价和

 监督的总体情况,评价和监督的依据、范围、程序和方法,发现的问题和建议。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报单位领导班子会议审定。

  6、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结果应用,包括作为完善内部控制的依据,考核评价相关工作人员的依据等。

 第十条 除内部监督外,本单位还根据有关规定接受财政部门、审计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和上级单位的监督和检查。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篇四: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2016 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

 单位公章 单 位 名 称:

 单 位 负 责 人:

  (签章)

 牵头部门负责人:

 (签章) 填

 表

 人:

  (签章)

  电 话 号 码:

  单 位 地 址:

  邮 政 编 码:

 报 送 日 期:

  单位性质

 组织机构代码

 内设机构数量

 单位编制人数

 本年度支出总额

 年末实有人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开支人数

 经费自理人数

  填写说明

 1. 此表由各行政事业单位如实填写,并对所填情况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2. 表内的年、月、日一律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表示。

 3. 电话号码处填写填表人的联系电话号码。

 4. “上年度支出总额”应与当年决算数一致,金额单位为元。

 5. 在“年末实有人数”中,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开支人数”及“经费自理人数”分开填写。

 6. “涉及内部权力集中的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一般包括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

 7. 在“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情况”栏中,如单位不涉及某项业务,则在该项业务行勾选“不适用”。

 8.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栏中“制定制度的政策依据”应填写制定各项制度所依据的政策名称及文件编号。

 9. 在“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栏中,如单位无法详列所有制度的,应将制度清单作为本表的附表一并报送。

 10. “内部控制工作的经验、做法及取得的成效” 栏中应主要填写单位在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的过程中总结出的经验、做法,以及在预算业务管理、收支业务管理、政府采购业务管理、资产管理、建设项目管理、合同管理等经济业务领域中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后取得的成效。

  11. “内部控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遇到的困难” 栏中应主要包括单位在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单位在自我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工作中遇到的困难。纪检、巡视、审计、财政检查等外部检查发现的与本单位预算业务管理、收支业务管理、政府采购业务管理、资产管理、建设项目管理、合同管理等经济业务领域相关的内部控制问题,也应一并反映。

 12. 报告中留有位置不足的,填报单位可以自行加页,但文字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

 单位名称

 单位主要负责人承担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责任情况 主持制定工作方案 是 √

 否

  明确工作分工 是 √

 否

 配备工作人员 是 √

 否

  健全工作机制 是 √

 否

  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 是

 否 √ 其他

 是

 否 √ (请描述)

  是否成立单位内部控制领导机构 是√ √

 否

  单位内部控制领导机构构成人数 3 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否在单位内部控制领导机构中担任负责人 是 √

 否

  班子成员是否在单位内部控制领导机构中任职 是√ √

 否

  如是,请详列姓名及职务:

 陈松平,站长 是否开展内部控制专题培训 是√ √

 否

  是否开展内部控制风险评估 是√ √

 否

  是否对单位经济业务流程进行梳理 预算业务管理 收支业务管理 政府采购 业务管理 资产管理 建设项目管理 合同管理 其他管理领域 是 √

 否

  不适用

 是 √

 否

  不适用

 是 √

 否

  不适用

 是 √

 否

  不适用

 是 √

 否

  不适用

 是 √

 否

  不适用

 是

  否

  不适用√ √ 是否编制经济流程图 是 √

 否

  不适用

 是 √

 否

  不适用

 是 √

 否

  不适用

 是 √

 否

  不适用

 是 √

 否

  不适用

 是 √

 否

  不适用

 是

  否

  不适用√ √ 内部控制牵头部门 行政管理部门

 财务部门 √

  纪检部门

 内审部门

 其他部门

  内部控制监督部门 行政管理部门√ √

  财务部门

 纪检部门

 内审部门

 其他部门

 以下工作职责是否由同一人担任:

 预算业务管理 收支业务管理 政府采购业务管理 资产管理 建设项目管理 合同管理 1、预算编制与预算审批 1、收款和会计核算 1、采购需求制定和内部审批 1、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1、项目建设和可行性研究与项目决策 1、合同的拟订与审核 是

 否√ √ 不适用

 是

 否

 不适用 √ 是

 否√ √ 不适用

 是

 否√ √ 不适用

 是

 否√ √ 不适用

 是

 否√ √ 不适用

 2、预算审批与预算执行 2、支出申请和内部审批 2、采购文件编制与复核 2、无形资产的研究与管理 2、概预算编制与审核 2、合同的审核与审批 是

 否√ √ 不适用

 是

 否√ √ 不适用

 是

 否√ √ 不适用

 是

 否

 不适用 √ 是

 否√ √ 不适用

 是

 否√ √ 不适用

 3、预算执行与分析评价 3、付款审批和付款执行 3、合同签订与验收 3、对外投资的可行性研究与评估 3、项目实施与价款支付 3、合同的审批与订立 是

 否√ √ 不适用

 是

 否√ √ 不适用

 是

 否√ √ 不适用

 是

 否

 不适用 √ 是

 否√ √ 不适用

 是

 否√ √ 不适用

 4、决算编制与审核 4、业务经办与会计核算 4、验收与保管 4、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的决策、执行与监督 4、竣工决算与竣工审计 4、合同的执行与监督 是

 否√ √ 不适用

 是

 否√ √ 不适用

 是

 否√ √ 不适用

 是

 否√ √ 不适用

 是

 否√ √ 不适用

 是

 否√ √ 不适用

 对涉及内部权力集中的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建立制衡机制的情况:

 1、分事行权 2、分岗设权 3、分级授权 4、关键岗位轮岗 5、专项审计 对经济和业务活动的决策、执行、监督,是否明确分工、相互分离、分别行权? 对涉及经济和业务活动的相关岗位,是否依职定岗、分岗定权、权责明确? 对各管理层级和各工作岗位,是否依法依规分别授权,明确授权范围、授权对象、授权期限、授权与行权责任、一般授权与特殊授权界限? 对重点领域的关键岗位,是否建立干部交流和定期轮岗制度? 不具备轮岗条件的单位,是否对关键岗位涉及的相关业务采用专项审计等控制措施? 是√ √

  否

 不适用

 是√ √

  否

 不适用

 是

 否

 不适用 √ 是

 否

 不适用 √ 是

 否√ √ 不适用

  是否建立了信息系统,并将内部控制要求嵌入其中 是

  否 √ √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经济业务管理制度 未建立 已建立 不适用 预算业务管理制度

  √

  收支业务管理制度

  √

  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制度

  √

  资产管理制度

  √

  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

  合同管理制度

  √

  其他领域管理制度

  √ 分类 相关制度 制定制度的政策依据 该制度主要管控的风险点 预算业务管理 单位名称预算管理办法、 单位名称 称预算收入支出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

 ◆预算编制不科学、不合理,业务活动与其财力支持相脱节 ◆资金收支和预算追加调整随意无序 ◆决算分析结果未得到有效运用 收支业务管理 单位名称收入管理办法、 单位名称 称经费支出管理办法 《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 号)

 ◆预算执行不力甚至发生支出业务违法违规的风险 ◆报销时单据审核不严格,存在使用虚假票据套取资金的风险 ◆不符合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公务卡结算等规定 政府采购业务管理 单位名称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

 ◆政府采购活动与业务活动相脱节,出现资金浪费或资产闲置等问题 ◆政府采购需求审核不严格,需求参数不公允,验收不严格 资产管理 单位名称资产管理制度 《xx 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因日常维护不当降低了资产使用年限 ◆对应当投保的资产没有投保,不能有

  效防范资产损失风险 ◆缺乏有效的资产记录和清查盘点机制 ◆资产处置行为不合法、不合规或者存在舞弊 建设项目管理 单位名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政部财建[2002]394 号)

 ◆项目设计方案不合理,概预算脱离实际,技术方案未能有效落实 ◆建设项目价款结算管理不严格、不及时,资金管理混乱 ◆项目变更审核不严格、工程变更频繁 ◆建设项目未及时办理资产及档案移交、资产未及时结转入账 合同管理 单位名称合同管理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对合同条款、格式审核不严格 ◆合同生效后,对合同条款未明确约定的事项没有及时协议补充 ◆未能及时发现已经或可能导致单位经济利益受损的情况,或未能采取有效措施 ◆未收集充分的对方违约行为的证据 ◆未按照合同约定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内部控制工作的经验、做法及取得的成效 1、参考各单位工作经验,高标准开展内控建设。考虑到内控工作是一个新生事务,点多面广,涉及到了单位所有的经济业务活动,为了高标准建设内控体系,我单位通过梳理经济业务活动流程,查找流程中的风险点并对标分析,以问题为导向针对性的设计控制措施,初步完成了经济业务活动覆盖完整的内控体系建设。

 2、制度配套,强化内控落地实施。以内控手册的提交为契机,我单位组织相关科室和岗位对与内控流程相关的制度进行了系统性梳理,按照内控体系框架搭建了制度框架,从新编制、修订了相关的管理制度,并初步设计了相应的业务表单,从而将控制措施中的要求通过制度、

  表单这样的形式进一步强化了落地的途径。

 内部控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遇到的困难

 1、内控执行问题将是一段时期内协会需要重视的重点问题 通过内控体系建设,已经为经济业务活动初步建立了相应的管理标准,但是由于长期以来的管理方式方法和岗位人员的固有思想观念限制,要确保所有岗位与人员都能够切实按照内控手册中的要求执行将是协会面临的一个新课题,如果执行不到位,那么前期工作都将变得没有意义。因此,下阶段我单位将根据主管部门和其他单位参考经验,将督促内控执行作为重点工作方向。

 2、配套资源不足导致内控工作推动积极性不高 当前主要依据上级强制政策要求开展内控体系建设,从自身需求提出的内控要求则相对较少,这主要是由于该项工作以往年度未开展过,第一次开展过程中同时面临着预算不足,人员欠缺等等方面的限制,需要在保证单位牵头工作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加班加点完成该项工作,由此导致内控兼职人员,乃至配合处室的积极性不高。

 3、内控专业人员欠缺导致内控工作缺少规划和持续性 截至目前,单位所有内控工作均为兼职岗位完成,尚未配备专职岗位或人员,这不仅导致相应岗位人员的工作量增加,工作压力加大,同时由于都是兼职人员,接受的内控培训少,也不具备对单位所有经济活动都了解的机会和能力,由此导致内控体系建设过程中对于兼职人员不熟悉的领域困难大大提高。

 下一步内部控制工作计划 1、建立内控监督考核机制

  目前,我单位已经完成内控体系建设工作,完成了立标工作,下一步的工作重心将转向内控的执行,要提高内控执行效果,就必须建立起与内控配套的监督考核机制。计划以内控评价为基本抓手,认真组织实施内控测试与评价,通过查找内控缺陷,完善控制措施,督促工作提升。

  2、提高内部控制工作的信息化水平 我单位目前主要的内部控制依然依赖于手工方式完成,对信息系统使用的相对较少,2017 年将按照内部控制规范实施的要求,在现有用友

  财务软件的基础上,增加预算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建设项目管理和合同管理等业务模块,实现内部控制六大业务模块的全部覆盖。

 对当前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工作的意见或建议 1、进一步加强培训宣贯。上一年度财政厅组织了内控专题培训,对于普及内控知识,提高内控意识有重要的推动作用,但是一方面参与人员有限,另一方面培训内容相对初级,完成内控体系建设之后,协会在内部控制方面了解的更多,所遇到的问题也就越多,这些都需要通过外部学习或自主学习逐步来弥补。因此,建议财政部门根据当前各单位内控工作开展情况,因势利导的设计相应的培训课程,及时组织学习。

 2、提供经费与人员保障。通过内控建设,深知内控工作量的庞大,涉及面之广是开始之前所未预计到的,因此需要财政部门、人事部门结合当前实际情况,在经费保障、人事安排上予以考虑,内控工作的长期兼职不仅不利于该项工作的持续推进,同时兼职人员也会长期出于高负荷运转状态。

篇五: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2018 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

  根据 2018 年内控报告编报要求及近几年公司内控服务经验,正在协助各单位编制 2018 年内控报告。

 2018 年 11 月 24 日,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开展 2018 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财会函〔2018〕11 号]。内控报告要求各单位按照本单位内部控制手册、组织开展内控工作的具体情况、内控过程中取得的经验和做法以及成效、内控的监督实施情况等信息填报,如实反映单位内控工作的建设情况。本次填报工作内容更多,填报内容都需上传附件,表间逻辑关系复杂,软件内部审核严格,相比以往有更大难度。通过对 2018 年内控报告填制信息的分析,发现内控报告比以往两年有较大更新,新增内容较多,要求更加详细,更加贴近单位工作实际。增加了对单位机构改革内容的统计分析,更加注重内控的实际执行情况,执行的持续更新完善情况,特别是内控风险评估、信息化建设、监督评价的落实提出了具体要求。内控报告的填制更加具

 有针对性、指导性和实用性,建设、执行、评价始终贯穿单位内控体系建设全过程。具体如下:

  一、编制单位《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对单位【预算管理】、【收支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建设项目管理】和【合同管理】六大业务进行梳理,明确本业务领域内部控制的决策、管理、执行、监督机构的职责,明确业务环节和各业务环节的控制目标、控制要求,编制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二、编制单位《内部控制手册》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对单位的预算管理、收支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建设项目管理和合同管理的内部控制进行规范,绘制流程图。

 通过建立分工合理、职责明确、报告关系清晰的内控体系组织架构,明确内控管理决策机构、监督管理机

 构和执行机构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单位内部控制的职责、权限及其相互关系得到规定和沟通,使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得到有效运行。

 三、编制 2018 年内部控制建设工作完善资料 根据 2018 年内部控制报告编制要求,需要单位对2018 年内部控制建设工作相关佐证资料上传至内控报告软件(确保材料真实有效,切勿弄虚作假)。

 2018 年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报告填报清单 一、基本数据 审计发现问题总数

 针对发现问题建立内控措施数量

 巡视、纪检发现问题总数

 针对发现问题建立内控措施数量

 是否组织开展机构改革

 绩效目标申报项目数

 执行集体决议规则的重大预算事项数量

 预算细化分解至各部门(或附属单位)项目的指标金额

 设定整体绩效目标 特殊授权实施

 的预算支出金额 金额 一般授权实施金额

 已严格执行管控制度的支出事项款级科目数

 本单位适用的支出事项款级科目数

 二、附件内容 序号 附件池类型

 附件内容 1 内控组织材料 1 单位“三重一大”制度 2 内部控制领导小组成立方案 3 内部控制工作小组、监督小组成立方案 4 内部控制建设规划方案 5 重大预算事项统计表 6 风险评估报告材料 2 会议和培训材料 7 内部控制领导小组会议纪要 8 内部控制工作小组会议纪要 9 集体议事决策的会议纪要 10 内部控制培训通知、纪要或照片 3 考核评价材料 11 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制度 12 内部控制考核评价方案 13 内部控制考核评价报告(或检查报告)

 14 审计报告

 15 巡视、纪检检查报告 16 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标准 4 岗位职责材料 17 本单位机构改革方案 18 2018 年单位“三定”方案 19 单位领导权力清单 20 单位部门责任清单 21 单位岗位职责清单 22 岗位职责说明书 23 分级授权相关文件制度 5 轮岗情况材料 24 定期轮岗(或专项审计)相关制度 25 轮岗记录表(或专项审计报告)

 6 不适用证明材料 26 不适用业务说明(如“有”则上传佐证材料,如“无”则不需上传材料)

 7 业务制度 27 制度更新内容 28 预算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29 收支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30 政府采购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31 国有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32 建设项目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33 合同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34 其他业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8 业务流程 35 预算管理内部控制流程图

 图 36 收支管理内部控制流程图 37 政府采购管理内部控制流程图 38 国有资产管理内部控制流程图 39 建设项目管理内部控制流程图 40 合同管理内部控制流程图 41 其他业务管理内部控制流程图 14 合同材料 42 合同申请审批单(已审核的)

 43 合同台账 44 合同验收证明 15 信息系统材料 45 内部控制信息系统建设方案 46 内部控制信息系统更新/改造/升级方案 47 大数据平台构思方案 48 内部控制系统建设合同文本 49 内部控制信息系统说明书 50 内部控制信息系统系统截图 16 执行层面材料 51 决算报表(含封面)

 52 预算分解表 53 重大预算事项集体决策会议纪要 54 预算执行分析报告 55 采购验收记录表 56 资产处置审批单

 57 单位内控工作总结(需包含经验、做法及取得的成效、内控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与困难,下一步内控工作计划、对当前行政事业单位内控的建议)

 四、明确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内容及工作步骤 内控建议:明确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内容及工作步骤

篇六: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业单位合同管理制度(共 共 9 篇)

  行政事业单位管理办法

 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县政府及其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签订行为,减少因合同签订、履行不当造成的损失,有效维护政府及部门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为规范县政府及其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签订行为,减少因合同签订、履行不当造成的损失,有效维护政府及部门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县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责、提供公共服务或从事民事法律行为时,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经协商一致,订立合同、协议及其他合意性法律文书(以下统称合同),适用本办法。本县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责、提供公共服务或从事民事法律行为时,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经协商一致,订立合同、协议及其他合意性法律文书(以下统称合同),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行政事业单位,是指县政府及其所属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派出机构、直属机构、开发区管委会和各乡镇人民政府。本办法所称行政事业单位,是指县政府及其所属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派出机构、直属机构、开发区管委会和各乡镇人民政府。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行政事业单位合同,主要包括下列类型:

 (一)国有土地、滩涂、水域、森林、荒山、矿山等自然资源的租赁、发包、承包、出让合同;(一)国有土地、滩涂、水域、森林、荒山、矿山等自然资源的租赁、发包、承包、出让合同;

 (二)国有资产的建设、养护、出租、承包、买卖合同;

 (三)行政征收、征用、委托合同;

 (四)政府采购合同;

 (五)政府特许经营合同;

 (六)政策信贷合同;

 (七)行政事业单位委托的科研、咨询合同;

 (八)行政事业单位签订的招商引资合同;

 (九)行政事业单位借款合同;

  (十)计划生育管理合同;

 (十一)行政事业单位签订的其他合同。

 第四条

 政府及政府部门的法制机构具体负责本单位的合同管理工作。政府及政府部门的法制机构具体负责本单位的合同管理工作。

 政府各部门应协助政府法制机构做好政府合同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行政事业单位签订合同的,应当明确承办部门和承办人具体负责合同的谈判、起草、履行等事宜。行政事业单位签订合同的,应当明确承办部门和承办人具体负责合同的谈判、起草、履行等事宜。

 在以县政府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中,承办部门是指具体负责合同前期工作的有关部门;在以县政府部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中,承办部门是指县政府部门的办事机构。在以县政府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中,承办部门是指具体负责合同前期工作的有关部门;在以县政府部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中,承办部门是指县政府部门的办事机构。

 第六条

 合同承办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合同项目的调研、评估、提供初步意见;

 (二)审查合同相对方的主体资格、资信、履约能力;

 (三)负责订立合同的协商与谈判,合同文本的拟定与修改;

 (四)将合同文本等资料报本部门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

 (五)县政府或县政府授权或委托签订的合同应当及时报送县政府法制机构审查;(五)县政府或县政府授权或委托签订的合同应当及时报送县政府法制机构审查;

 (六)根据法制机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配合法制机构对合同进行监督、检查;(六)根据法制机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配合法制机构对合同进行监督、检查;

 (七)负责合同履行,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和发现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七)负责合同履行,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和发现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八)负责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活动;

  (九)保管合同文本及与履行、变更、解除合同有关的文件资料,并负责按规定整理、移交。(九)保管合同文本及与履行、变更、解除合同有关的文件资料,并负责按规定整理、移交。

 第七条

 行政事业单位订立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诚实信用、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行政事业单位订立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诚实信用、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第八条行政事业单位订立合同一般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市场调查。凡需要订立合同的项目,应当进行市场调查,形成书面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根据合同标的物的市场状况和合同内容的具体要求,提出要约邀请或要约事项,报送单位负责人审定并签署意见。(一)市场调查。凡需要订立合同的项目,应当进行市场调查,形成书面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根据合同标的物的市场状况和合同内容的具体要求,提出要约邀请或要约事项,报送单位负责人审定并签署意见。

 (二)资信调查。对潜在的签约对象,应当对其注册登记情况、股权结构、经营业绩、管理水平、财务状况、行业声誉、以往信用情况等进行调查研究,形成书面资信调查报告报送单位负责人审查。(二)资信调查。对潜在的签约对象,应当对其注册登记情况、股权结构、经营业绩、管理水平、财务状况、行业声誉、以往信用情况等进行调查研究,形成书面资信调查报告报送单位负责人审查。

 (三)谈判。合同标的额巨大或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应由单位负责人和具有相应技术、经济和法律知识的人员组成谈判小组或招标小组。(三)谈判。合同标的额巨大或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应由单位负责人和具有相应技术、经济和法律知识的人员组成谈判小组或招标小组。

 (四)拟定合同文本。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合同内容的具体要求,做到标的明确、内容齐全、条款完备、责任明确、用语规范严密。国家和省市政府有关部门已印制格式合同的,按格式合同要求确定合同内容。(四)拟定合同文本。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合同内容的具体要求,做到标的明确、内容齐全、条款完备、责任明确、用语规范严密。国家和省市政府有关部门已印制格式合同的,按格式合同要求确定合同内容。

 (五)合法性审查。合同在正式签约前,应当交由单位法制机

  构或者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不得签订合同。构或者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不得签订合同。

  第九条

 县政府重点工程项目或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并且合同标的额县政府重点工程项目或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并且合同标的额 500 万元以上的项目,应在合同签订前报送县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万元以上的项目,应在合同签订前报送县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

 以县政府或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签订合同,由县政府法制机构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合法性审查。以县政府或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签订合同,由县政府法制机构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合法性审查。

 第十条合法性审查采用书面审查方式,送审单位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送审单位应当提交以下材料:合同当事人身份证明第十条合法性审查采用书面审查方式,送审单位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送审单位应当提交以下材料:合同当事人身份证明; 合同当事人资信证明; 合同文本以及相关法律文书。

 第十一条

 需要办理合同所涉及事项的审批、合同登记、备案或者需要办理合同公证等法律事务的,依法或者依合同约定办理。第十二条需要办理合同所涉及事项的审批、合同登记、备案或者需要办理合同公证等法律事务的,依法或者依合同约定办理。第十二条 合同一般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合同主体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合同标的或者项目的详细内容;

 (三)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四)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五)违约责任及赔偿损失的计算方法;

 (六)合同变更、解除及终止的条件;

 (七)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八)生效条件、订立日期。

 第十三条

 行政事业单位在订立合同时,禁止有下列行为:

 (一)以欺诈、胁迫、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订立合同的;

 (二)超越行政事业单位职权范围作出承诺或义务性规定的;

  (三)利用合同低价折股或者无偿、低价转让国有资产的;

 (四)利用合同违法发包、分包、转包,牟取非法利益的;

 (五)利用合同垄断经营、限制竞争,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五)利用合同垄断经营、限制竞争,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

 (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直接或间接以行政机关名义为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提供担保的(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直接或间接以行政机关名义为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提供担保的;

 (七)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利用合同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七)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利用合同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第十四条

 行政机关订立合同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一)对合同当事人的资产、资质、信用、履约能力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一)对合同当事人的资产、资质、信用、履约能力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二)选择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时,优先选择临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涉外合同应当优先约定适用我国的法律和仲裁规则;(二)选择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时,优先选择临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涉外合同应当优先约定适用我国的法律和仲裁规则;

 (三)合同履行的期限应当明确,并设立合同变更和终止条款,如:遇到国家政策、法律变化,本地规划调整、本地重大市政工程项目建设等,难以履约的,合同无条件变更或终止;(三)合同履行的期限应当明确,并设立合同变更和终止条款,如:遇到国家政策、法律变化,本地规划调整、本地重大市政工程项目建设等,难以履约的,合同无条件变更或终止;

 (四)涉及国有资产出租的,合同期限不高于五年;

 (五)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应当做好保密工作。

 第十五条 行政事业单位法制机构应当从以下方面对合同进行法制审核:行政事业单位法制机构应当从以下方面对合同进行法制审核:

 (一)合同主体的资格、资质及履约能力;

 (二)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合理性;

 (三)合同文本的规范性;

  篇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

 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聘用关系,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制度,保障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聘用关系,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制度,保障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 号)、人事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国人厅发号)、人事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国人厅发[2005]158 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发。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经各级机构编制部门按规定权限批准设立的事业单位(以下称聘用单位)与其受聘人员建立聘用合同关系的,适用本办法。本省行政区域内经各级机构编制部门按规定权限批准设立的事业单位(以下称聘用单位)与其受聘人员建立聘用合同关系的,适用本办法。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聘用合同是指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确立聘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第三条聘用合同是指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确立聘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第四条 聘用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

 第五条 订立和变更聘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并符合国家和我省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订立和变更聘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并符合国家和我省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聘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聘用合

  同规定的义务。

 第六条政府人事行政主管部门对聘用合同制度的实施负有指导和监督检查的职责。第六条政府人事行政主管部门对聘用合同制度的实施负有指导和监督检查的职责。

  第二章 人员的聘用

 第七条聘用单位应当成立聘用工作组织,就人员的聘用、考核、续聘、解聘等具体事项提出意见。第七条聘用单位应当成立聘用工作组织,就人员的聘用、考核、续聘、解聘等具体事项提出意见。

 聘用工作组织由本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工会负责人和职工代表组成,必要时可以吸收相关专家或者其他有关方面人员参加。聘用工作组织由本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工会负责人和职工代表组成,必要时可以吸收相关专家或者其他有关方面人员参加。

 第八条聘用单位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内,按照岗位任职条件聘用人员,可以优先在本单位现有人员中公开选聘,也可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但涉密岗位确需使用其他方式选拔人员的除外。第八条聘用单位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内,按照岗位任职条件聘用人员,可以优先在本单位现有人员中公开选聘,也可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但涉密岗位确需使用其他方式选拔人员的除外。

 第九条应聘实行执业资格制度的岗位,应聘人员应当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第九条应聘实行执业资格制度的岗位,应聘人员应当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第十条 人员的聘用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聘用单位公布空缺岗位及其职责、聘用条件、工资福利待遇等事项;(一)聘用单位公布空缺岗位及其职责、聘用条件、工资福利待遇等事项;

 (二)应聘人员提出申请;

 (三)聘用工作组织对应...

篇七: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充县群德小学学校合同管理制度 为维护学校合法权益,提高办学效益,促进学校改革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为维护学校合法权益,提高办学效益,促进学校改革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学校合同管理的指导思想:贯彻执行国家法律的规定,循序渐进与顺势而为相结合,集权与分权相结合。学校合同管理的指导思想:贯彻执行国家法律的规定,循序渐进与顺势而为相结合,集权与分权相结合。

 一、学校合同管理的目标:加强监督管理,规范学校合同行为,努力做到低成本控制、低风险运行,高起点定位,高效率管理,确保学校事业健康发展。一、学校合同管理的目标:加强监督管理,规范学校合同行为,努力做到低成本控制、低风险运行,高起点定位,高效率管理,确保学校事业健康发展。

 二、学校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类运行,责任到人,全面监督的合同管理体制。二、学校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类运行,责任到人,全面监督的合同管理体制。

 三、学校可根据合同承办部门的需要,联系法律专家参加合同的起草、修改和审核重大合同,参与重大合同谈判、合同纠纷的调解、仲裁、诉讼等活动,并根据具体法律服务明确双方相应的权利、义务和费用。三、学校可根据合同承办部门的需要,联系法律专家参加合同的起草、修改和审核重大合同,参与重大合同谈判、合同纠纷的调解、仲裁、诉讼等活动,并根据具体法律服务明确双方相应的权利、义务和费用。

 四、校长负责学校合同综合管理,负责协调合同承办部门的合同管理工作。四、校长负责学校合同综合管理,负责协调合同承办部门的合同管理工作。

篇八: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内部 控制规范(试行)

 》 的通知 财会[2012]21 号党中央有关部门, 国务院各部委、 各直属机构,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全国政协办公厅, 高法院, 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 有关人民团体, 各省、 自 治区、 直辖市、 计划单列市财政厅( 局)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了 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 规范内部控制, 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我部制定了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 试行)

 》 , 现印发给你们, 自 2014 年 1 月 1 日 起施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 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 试行)

 财政部

 2012 年 11 月 29 日附件: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 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 规范内部控制, 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 人大机关、行政机关、 政协机关、 审判机关、 检察机关、 各民主党派机关、 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 以下统称单位)

 经济活动的内部控制。

 第三条本规范所称内部控制, 是指单位为实现控制目 标, 通过制定制度、 实施措施和执行程序, 对经济活动的风险进行防范和管控。

 第四条单位内部控制的目 标主要包括:

 合理保证单位经济活动合法合规、 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 财务信息真实完整, 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 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

 第五条单位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 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 一)

 全面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单位经济活动的决策、 执行和监督全过程, 实现对经济活动的全面控制。

 ( 二)

 重要性原则。

 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 内部控制应当关注单位重要经济活动和经济活动的重大风险。

 ( 三)

 制衡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在单位内部的部门管理、 职责分工、 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

 ( 四)

 适应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实际情况, 并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 单位经济活动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 不断修订和完善。

 第六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

 第七条单位应当根据本规范建立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内部控制体系, 并组织实施。

 具体工作包括梳理单位各类经济活动的业务流程, 明确业务环节, 系统分析经济活动风险, 确定风险点, 选择风险应对策略, 在此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单位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并督促相关工作人员 认真执行。第二章 风险评估和控制方法

 第八条单位应当建立经济活动风险定期评估机制, 对经济活动存在的风险进行全面、 系统和客观评估。

 经济活动风险评估至少每年进行一次; 外部环境、 经济活动或管理要求等发生重大变化的, 应及时对经济活动风险进行重估。

 第九条单位开展经济活动风险评估应当成立风险评估工作小组, 单位领导担任组长。

 经济活动风险评估结果应当形成书面报告并及时提交单位领导班子, 作为完善内部控制的依据。

 第十条单位进行单位层面的风险评估时, 应当重点关注以下方面:

 ( 一)

 内部控制工作的组织情况。

 包括是否确定内部控制职能部门或牵头部门; 是否建立单位各部门在内部控制中的沟通协调和联动机制。

 ( 二)

 内部控制机制的建设情况。

 包括经济活动的决策、 执行、 监督是否实现有效分离; 权责是否对等;是否建立健全议事决策机制、 岗位责任制、 内部监督等机制。

 ( 三)

 内部管理制度的完善情况。

 包括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执行是否有效。

 ( 四)

 内部控制关键岗位工作人员 的管理情况。包括是否建立工作人员 的培训、 评价、 轮岗等机制; 工作人员 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 五)

 财务信息的编报情况。

 包括是否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对经济业务事项进行账务处理; 是否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 六)

 其他情况。

 第十一条单位进行经济活动业务层面的风险评估时, 应当重点关注以下方面:

 ( 一)

 预算管理情况。

 包括在预算编制过程中单位内部各部门间沟通协调是否充分, 预算编制与资产配置是否相结合、 与具体工作是否相对应; 是否按照批复的额度和开支范围执行预算, 进度是否合理, 是否存在无预算、 超预算支出等问题; 决算编报是否真实、 完整、 准确、 及时。

 ( 二)

 收支管理情况。

 包括收入是否实现归口 管理, 是否按照规定及时向财会部门提供收入的有关凭据,是否按照规定保管和使用印章和票据等; 发生支出事项时是否按照规定审核各类凭据的真实性、 合法性, 是否存在使用虚假票据套取资金的情形。

 ( 三)

 政府采购管理情况。

 包括是否按照预算和计划组织政府采购业务; 是否按照规定组织政府采购活动和执行验收程序; 是否按照规定保存政府采购业务相关档案。

 ( 四)

 资产管理情况。

 包括是否实现资产归口 管理并明确使用责任; 是否定期对资产进行清查盘点, 对账实不符的情况及时进行处理; 是否按照规定处置资产。

 ( 五)

 建设项目 管理情况。

 包括是否按照概算投资; 是否严格履行审核审批程序; 是否建立有效的招投标控制机制; 是否存在截留、 挤占、 挪用、 套取建设项目 资金的情形; 是否按照规定保存建设项目 相关档案并及时办理移交手续。

 ( 六)

 合同管理情况。

 包括是否实现合同归口 管理; 是否明确应签订合同的经济活动范围和条件; 是否有效监控合同履行情况, 是否建立合同纠纷协调机制。

 ( 七)

 其他情况。

 第十二条单位内部控制的控制方法一般包括:

 ( 一)

 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合理设置内部控制关键岗位, 明确划分职责权限, 实施相应的分离措施, 形成相互制约、 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

 ( 二)

 内部授权审批控制。

 明确各岗位办理业务和事项的权限范围、 审批程序和相关责任, 建立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和会签制度。

 相关工作人员 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 办理业务。

 ( 三)

 归口 管理。

 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 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 采取成立联合工作小组并确定牵头部门或牵头人员 等方式, 对有关经济活动实行统一管理。

 ( 四)

 预算控制。

 强化对经济活动的预算约束,使预算管理贯穿于单位经济活动的全过程。

 ( 五)

 财产保护控制。

 建立资产日 常管理制度和定期清查机制, 采取资产记录、 实物保管、 定期盘点、 账实核对等措施, 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 六)

 会计控制。

 建立健全本单位财会管理制度, 加强会计机构建设, 提高会计人员 业务水平, 强化会计人员 岗位责任制, 规范会计基础工作, 加强会计档案管理, 明确会计凭证、 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处理程序。

 ( 七)

 单据控制。

 要求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经济活动业务流程, 在内部管理制度中明确界定各项经济活动所涉及的表单和票据, 要求相关工作人员 按照规定填制、 审核、 归档、 保管单据。

 ( 八)

 信息内部公开。

 建立健全经济活动相关信息内部公开制度,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信息内部公开的内容、 范围、 方式和程序。第三章 单位层面内部控制

 第十三条单位应当单独设置内部控制职能部门或者确定内部控制牵头部门, 负责组织协调内部控制工作。

 同时, 应当充分发挥财会、 内部审计、 纪检监察、 政府采购、 基建、 资产管理等部门或岗位在内部控制中的作用。

 第十四条单位经济活动的决策、 执行和监督应当相互分离。

 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集体研究、 专家论证和技术咨询相结合的议事决策机制。

 重大经济事项的内部决策, 应当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重大经济事项的认定标准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和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 一经确定, 不得随意变更。

 第十五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 明确岗位职责及分工, 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

 单位应当实行内部控制关键岗位工作人员 的轮岗制度, 明确轮岗周期。

 不具备轮岗条件的单位应当采取专项审计等控制措施。

 内部控制关键岗位主要包括预算业务管理、 收支业务管理、 政府采购业务管理、 资产管理、 建设项目 管理、 合同管理以及内部监督等经济活动的关键岗位。

 第十六条内部控制关键岗位工作人员 应当具备与其工作岗位相适应的资格和能力。

 单位应当加强内部控制关键岗位工作人员 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 不断提升其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十七条单位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的规定建立会计机构, 配备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的会计人员 。

 单位应当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确保财务信息真实、 完整。

 第十八条单位应当充分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加强内部控制。

 对信息系统建设实施归口 管理, 将经济活动

 及其内部控制流程嵌入单位信息系统中, 减少或消除人为操纵因素, 保护信息安全。第四章 业务层面内部控制第一节 预算业务控制

 第十九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预算编制、 审批、 执行、 决算与评价等预算内部管理制度。

 单位应当合理设置岗位, 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 确保预算编制、 审批、 执行、 评价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第二十条单位的预算编制应当做到程序规范、 方法科学、 编制及时、 内容完整、 项目 细化、 数据准确。

 ( 一)

 单位应当正确把握预算编制有关政策, 确保预算编制相关人员 及时全面掌握相关规定。

 ( 二)

 单位应当建立内部预算编制、 预算执行、资产管理、 基建管理、 人事管理等部门或岗位的沟通协调机制, 按照规定进行项目 评审, 确保预算编制部门及时取得和有效运用与预算编制相关的信息, 根据工作计划细化预算编制, 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

 第二十一条单位应当根据内设部门的职责和分工, 对按照法定程序批复的预算在单位内部进行指标分解、 审批下达, 规范内部预算追加调整程序, 发挥预算对经济活动的管控作用。

 第二十二条单位应当根据批复的预算安排各项收支, 确保预算严格有效执行。

 单位应当建立预算执行分析机制。

 定期通报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召开预算执行分析会议, 研究解决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提出改进措施, 提高预算执行的有效性。

 第二十三条单位应当加强决算管理, 确保决算真实、 完整、 准确、 及时, 加强决算分析工作, 强化决算分析结果运用, 建立健全单位预算与决算相互反映、 相互促进的机制。

 第二十四条单位应当加强预算绩效管理, 建立“预算编制有目 标、 预算执行有监控、 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 反馈结果有应用” 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第二节 收支业务控制

 第二十五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收入内部管理制度。

 单位应当合理设置岗位, 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 确保收款、 会计核算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第二十六条单位的各项收入应当由财会部门归口管理并进行会计核算, 严禁设立账外账。

 业务部门应当在涉及收入的合同协议签订后及时将合同等有关材料提交财会部门作为账务处理依据, 确保各项收入应收尽收, 及时入账。

 财会部门应当定期检查收入金额是否与合同约定相符; 对应收未收项目 应当查明情况, 明确责任主体, 落实催收责任。

 第二十七条有政府非税收入收缴职能的单位, 应当按照规定项目 和标准征收政府非税收入, 按照规定开具财政票据, 做到收缴分离、 票款一致, 并及时、 足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 , 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 挪用或者私分。

 第二十八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票据管理制度。

 财政票据、 发票等各类票据的申领、 启用、 核销、 销毁均应履行规定手续。

 单位应当按照规定设置票据专管员 , 建立票据台账, 做好票据的保管和序时登记工作。

 票据应当按照顺序号使用, 不得拆本使用, 做好废旧票据管理。

 负责保管票据的人员 要配置单独的保险柜等保管设备, 并做到人走柜锁。

 单位不得违反规定转让、 出借、 代开、 买卖财政票据、 发票等票据, 不得擅自 扩大票据适用范围。

 第二十九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支出内部管理制度, 确定单位经济活动的各项支出标准, 明确支出报销流程, 按照规定办理支出事项。

 单位应当合理设置岗位, 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 确保支出申请和内部审批、 付款审批和付款执行、 业务经办和会计核算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第三十条单位应当按照支出业务的类型, 明确内部审批、 审核、 支付、 核算和归档等支出各关键岗位的职责权限。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 应当严格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 一)

 加强支出审批控制。

 明确支出的内部审批权限、 程序、 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

 审批人应当在授权范围内审批, 不得越权审批。

 ( 二)

 加强支出审核控制。

 全面审核各类单据。重点审核单据来源是否合法, 内容是否真实、 完整, 使用是否准确, 是否符合预算, 审批手续是否齐全。

 支出凭证应当附反映支出明细内容的原始单据,并由经办人员 签字或盖章, 超出规定标准的支出事项应由经办人员 说明原因并附审批依据, 确保与经济业务事项相符。

 ( 三)

 加强支付控制。

 明确报销业务流程, 按照规定办理资金支付手续。

 签发的支付凭证应当进行登记。使用公务卡结算的, 应当按照公务卡使用和管理有关规定办理业务。

 ( 四)

 加强支出的核算和归档控制。

 ...

篇九: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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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事业单位采购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参考范文)

 总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单位政府釆购业务内部控制,提高采购效率,降低行政成本,促进廉政建设,根据《XX 省财政厅关于建立预算单位政府釆购内部控制制度的通知》(X 财购〔2020〕26 号)和《XX 市财政局关于建立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的通知》(X 财发〔2021〕1 号)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釆购是指以合同等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

 (一)本制度所称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二)本制度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

 (三)本制度所称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政府自身需要的服务和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

 第三条基本原则:预算管理,强化预算执行;量入为出,保障重点工作;公正廉洁,杜绝奢侈浪费;归口管理,提高资金效益;厉行节约,制定科学合理采购需求。

 工 二、管理机构及其职能分工 第四条 成立 XX 市 XX 局釆购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对本单位釆购预算编制、执行及评价实行归口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为分管财务的副局长,成员由机关纪委、办公室、财务科和承办科室等相关工作人员组成(人数为 3 人以上单数),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府采购的管理规定,拟定本局采购政策、自行采购目录、标准等规范性文件,规范采购程序; (二)编制采购预算,初步审核采购需求、采购方式、组织形式以及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意见; (三)审定本局采购相关事项,负责组建采购评标、验收小组,组织评审、验收工作并拟定综合评审、验收意见; (四)负责采购文档归档、预审备案等报备工作; (五)负责电子卖场采购的组织实施;

 (六)加强专业能力建设,各釆购相关人员要加强采购专业知识学习,积极参加采购方面的会议和培训,持续加强采购队伍专业能力建设; (七)本局采购领导小组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采购工作。

 第五条 加强绩效管理,将釆购制度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绩效考核,实行违法违规现象在评先评优中的一票否决制。

 式 三、采购分类、方式、限额标准及组织形式 第六条 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XX 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等法规制度,本制度采购可分为政府采购和自行采购两类。

 (一)政府采购,是指本局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或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区分为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

 1.集中采购,是指本局将列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或者进行部门集中采购的行为。

 2.分散采购,是指本局将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未列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自行采购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的行为。

 (二)自行采购,是指未列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货物、服务和工程由局机关自行采购的行为。依据《XX 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自行采购与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货物、服务和工程,可相应采取直购、竞价和团购等方式通过电子卖场进行采购。

 第七条 依据《XX 省政府采购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本局政府采购方式分为公开招标采购和非公开招标采购(含电子卖场采购)。

 1、公开招标采购,是指依法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供应商参加投标的采购方式。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

 2、非公开招标采购,是指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包括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电子卖场采购以及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符合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情形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前向市财政局申请审批。

 第八条 限额标准及组织形式。

 根据《XX 市 2020 年—2021 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X 财发[2020]9 号)规定,市本级政府采购限额标准:货物项目采购预算金额 50 万元以上;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金额 80 万元以上; 工程项目采购预算金额 100 万元以上,应委托 XX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财政部门代理机构名录中的代理机构组织。

 、 四、 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 第九条 采购实施工作必须严格遵循"先预算、后计划、再采购"的工作原则,坚持预算控制计划,计划控制采购,采购控制支付。

 第十条 采购预算编制。

 (一)预算编制依法依规开展,要本着节约成本为出发点,必须建立在对市场充分了解的基础上进行—般支出预算。财务科和办公室将采购需求预算纳入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与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同步进行。采购需求科室根据本年实际工作需求,制定出科学合理、合规、完整的项目采购需求(包括确定的采购标的数量、质量、技术、服务、安全、期限、特征描述等要求)。

 (二)部门采购需求经部门负责人和分管局领导审阅同意,经财务科汇总,提交局党组会研究审定向市财政报采购项目预算。

 (三)需要立项的工程类等采购项目,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办理项目立项审批手续。

 (四)纳入财政投资评审范围的项目,按规定编制预算后送市财评中心评审,以评审金额作为政府釆购项目预算控制数 第十一条 采购预算执行与调整。

 (一)采购预算一经财政批复预算后必须严格执行,原则上不予调整。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如需新增采购项目的,按本局预算管理制度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二)科室、中心不得办理无预算、超预算的采购。

 第十二条 各采购申报部门应按财务规定,科学合理制定采购计划,严格按计划进度执行采购预算,原则上年初采购预算,应当在决算年度内组织实施。

 程 五、采购的实施流程 第十三条 专项资金实行预算管理。办公用房的建设和维修、公务用车的配备更新和运行、公共机构节能、后勤服务等项目资金和平台建设维护等各专项工作经费实行预算管理。由各科室、中心根据业务工作开展的需要申报预算,经财务科初审汇总后按程序报领导审批。

 (一)预算内单笔在 5000 元(不含)以下的支出,由承办科室填写《XX 市 XX局经费支出审批单》,分管科室负责人签字、财务科审核,报分管业务领导、分管财务领导审批签字后开支。

 (二)预算内单笔支出在 5000-50000 元(不含)的开支,除履行本条第(一)款审批程序外,还需经局长审批签字后开支。

 (三)预算内单笔支出在 50000 元(含)以上的开支,除履行本条第前二款审批程序外,需报局党组集体研究审定,财务科按党组决定办理。

 特殊情况确需追加预算或超出原预算额度的,须提出书面申请,报分管领导审签后,按报账签批权限审批。

 第十四条 根据市财政局批准的采购计划和采购方式,归本局自行采购范围的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集中采购目录以外的货物、服务和工程,走完本局采购审批流程后,由各承办科室在电子卖场实施采购。电子卖场采购程序如下∶ (一)采购人根据科室提出的采购需求,结合采购物资技术性能及金额大小确定是直购、竞价、团购,生成预购单。

 1.电子卖场直购流程∶ 物资采购承办人根据物资领用审批单或审批文件在电子卖场下单生成订单→供应商接单并打印订单和电子卖场供应合同→邮寄或送达合同给采购单位签订合同→供应商打印货物清单并发货→采购单位收货,填写验收单,签字盖章(数量,型号,质量等)→验收合格后,供应商打印发票邮寄或送达→采购单位按合同支付货款完成结算。

 2.电子卖场竞价采购流程∶由采购经办人创建竞价单→竞价信息发布(竞价时间最少为 3 天)→供应商响应报价(至少 2 家供应商竞价)→由归口采购部门经办人对竞价结果审核并确认→竞价结果公示(公示 1 天)→竞价完成→生成订单后按直购流程采购。

 3.电子卖场团购采购流程∶由采购经办人发起或参与团购(不少于 5 家)→供应商参与报价→系统按最低报价自动确定成交供应商自并公示成交结果→生成订单后按直购流程采购。

 (二)通过电子卖场采购的,收货、接受服务或工程完工后,应在 7 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单或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等要求,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应根据电子卖场的提示填写相应的验收单,验收单需加盖部门公章。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进行索赔或退换。

 (三)电子卖场采购项目验收合格后,需入库的应及时办理入库手续。

 (四)采购项目审批表、采购验收单、合同、发票、固定资产验收单或低值耐用品验收单等应作为电子卖场采购资金支付的依据。实施竞价采购的,电子卖场采购竞价记录表等材料也须一并作为资金支付依据。

 第十五条 采购合同签订流程。

 (一)政府采购项目合同签订流程,采购部门或代理机构起草合同→合同联审会签小组审核合同内容是否与招标要求一致→局领导签订(或授权委托签订)合同。

 (二)非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流程,采购部门或代理机构起草合同→询价小组审核合同内容是否与邀标要求一致→局领导签订(或授权委托签订)合同。

 (三)电子卖场采购合同签订流程,电子卖场自动生成采购合同→局领导签订(或授权委托签订)合同。

 第十六条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完后,采购人以及参加本项标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一同按合同要求进行验收,并出具签章验收书,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意见,作为验收书资料一并存档,还必须有局党组成员的验收意见和局党组会会议纪要作为佐证材料。

 第十七条 采购验收完成后,及时办理财务报账。

 (一)采购过程中聘请相关专家的劳务费参照《XX 省政府采购项目评审劳务报酬管理办法》执行。

 (二)根据合同约定如扣留有质保金的,质保金的扣留时间严格按合同规定执行。支付质保金时,需由采购部门向财务科提出付款申请,并提交质保期满项目运行状态合格意见。

 开 六、采购公开 第十八条 根据市财政局要求在采购限额标准以上依法实行政府采购的货物、工程、服务项目均应当公开采购意向,可选择公开渠道为“中国 XX 政府采购网”或是本单位门户网站。采购意向公开内容应当尽可能清晰完整,具体应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分别是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预计采购时间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格式按照 X 财发〔2020〕23 号文的附件执行。

 第十九条 采购信息发布时间。

 (一)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公告的期限为 3 个工作日; (二)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的期限为 5 个工作日; (三)单一来源公示的期限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 (四)中标(成交)公告应当在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后 2 个工作日内发布,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制 七、完善机制

 第二十条 强化监督。完善和健全采购监督机制,强化纪检监督和财务监督,提高本单位采购工作的透明度。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未经批准擅自采购。禁止通过分拆、分段、分项等办法,化整为零规避招标。采购工作人员、使用和管理科室的工作人员、评标专家小组成员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参与本单位采购活动的科室和个人,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章办事。不得虚假采购,不得与投标人或代理机构恶意串通,不得接受贿赂或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在监督检查中提供虚假情况,不得有违反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一条 采购档案管理。采购资料由采购需求科室整理,于第二年单位档案整理时移交单位档案管理人员,保存期限自采购活动结束之日起 15 年。采购档案包括采购决策意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审资料、采购合同、验收文档等资料(包括音视频资料)。

 项 八、其他事项 第二十二条 其他未尽事项,按照市 XX 局财务管理工作制度执行落实。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篇十: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史晓明

 生活中的控制现象无人售票公交车上的内部控制上下班刷卡签到签退家长叫孩子天天回家第一件事做作业………………

 政府部门里常见的内控现象财经重地,非请莫入库房重地,闲人免进请你签字(或留下指纹)请输入你的密码一支笔一人为私,二人为公令人不爽的告示牌令人烦恼的手续令人熟悉的说法和作法

 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通知财会[2012]21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了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我部制定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附件: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 政 部2012年11月29日

 第一部分 制定的背景及重要意义一、制定的背景1.内控基础不牢2.内控认识不足3.内控信息化不高4.信息公开不够5.风险意识不强6.内控人才不多

 二、制定的必要性(一)理论必要性公民是所有者,其相对分散,需要下放权力与经营者——政府。公民对于政府所属的行政事业单位通过税收的形式激励政府从事公共事业。道德风险与逆向选择问题,促使公民还会用另一只手去监督其是否将财政资金运用的合理合法。于是监管必不可少,内部可以通过内部控制与内部审计监督,外部则可以通过政府审计监督解决,使得资金的使用与流向有利于公共职能的充分发挥。

 7激 励约 束公共管理的本质整个公共管理就是在协调内部的这两者关系!一个都不能少

 (二)实践必要性行政事业单位作为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主体,还是掌握公共权力的重要机构。腐败往往是与公共权力共生的现象,当行政事业单位尤其是行政单位所掌握权力不受到制衡和监督时,它的行为一旦出现失误、违法时,就会对广大人民的合法权益造成直接的侵犯,对公共资金的造成浪费,甚至带来公共利益的损害。

 行政事业单位必须加强内部自身管理,制定一套严格的制度和有效的控制,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建设,抑制乃至消除腐败现象,这其中的关键就在于通过有效控制实现对权力的制衡、监督,提高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保证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维护资产管理安全完整,防止损失、滥用和毁坏等不良行为的发生。

 十八大以来的反腐败十八大报告中提到“不管涉及什么人,不论权力大小、职位高低,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要严惩不贷”。十八大之后,从中央到地方掀起的这场“反腐风”也可以看出,被查处的官员中上至省部级高官,下至乡镇村官,“既拍苍蝇,又打老虎”的特点突出。十八大以来,20多位省部级以上官员被纪检部门公开停职并调查,涉及重庆、广东、四川、山西、山东、新疆等省市。

 舆论认为是显示新一届领导人对治理腐败问题的决心和信心。靠网络反腐在当前形势下有作用,但不是长远之计,长远地看,还是要靠制度、靠法制。

 三、重要意义(一)建设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要求政府的职能定位:经济调节、市场监督、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党的十八大明确指出:要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要求规范公共权力的运行,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李克强总理指出,要用制度管权、管人、管钱,给权力涂上防腐剂,戴上&quot;紧箍咒&quot;,真正形成不能贪、不敢贪的反腐机制。财政资金、公共资产都是纳税人的钱,管好用好也是预防腐败的重要方面。从一定意义上讲,搞好内部控制,能够起到制度笼子的作用。

 (二)适应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要求2011年3月印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1]5号)提出: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要求,以促进公益事业发展为目的,以科学分类为基础,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为核心,总体设计、稳步推进。

 1.创新管理体制政府与事业单位的关系管办分离,进一步落实事业单位法人自主权。2.创新法人治理结构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要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治理结构,健全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提高运行效率,确保公益目标实现。3.创新监督机制要建立健全绩效考评、信息披露、社会公示和听证等各项制度,加强审计和舆论监督。

 (三)适应财政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管理的要求管理工作事关大局,基础工作关乎成效。在财政管理工作上要重点围绕完善制度、明确职责、理顺流程、控制节点、加强监督,下大力气提高内管管理和控制的有效性,推进财政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财政部门负责国家预算资金的管理,必须要重视内控建设。建立内部控制,就是为保障单位业务文件高效运行,确保财务记录、财务报告信息和其他财务管理信息的及时、可靠和完整。

 (四)国务院治理“小金库”和打击“假发票”的要求2012年1月17日,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在北京举行了新闻发布会,通报三年来全国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情况:2009-2011年三年来共查处“小金库”60722个,涉及金额315.86亿元,已纠正违规资金235.23亿元,其余违规资金正在纠正中,10429人被追究责任。2010年国务院开展打击“假发票”专项活动。

 (五)我国内部控制标准体系建设的要求内部控制——内部会计控制——内部控制的发展过程。企业+(行政事业)单位

 (六)提高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要求内部控制在方向、思路、要求和方法上与中纪委积极推动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是基本一致的。内部控制实际上是廉政风险防控的组成部分,是从单位内部经济活动风险管控这一角度出发落实廉政风险防控的要求。

 第二部分 九个数字解读规范全国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工作都适应《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没有区别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分别制定和执行不同的内控规范。一、通用一个制度

 二、依据两部法律制定(一)会计法第四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第八条规定:“国家实行统一的会计制度。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本法制定并公布。

 ”

 第二十七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二)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程序应当明确;(三)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明确;(四)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应当明确。

 (二)预算法1.单位预算是指列入部门预算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的收支预算。2.对预算的编制、执行和决算的过程进行了规定,预算编制后要经过国家立法机构审查批准后方能公布并组织实施,预算的执行过程也受法律的严格制约,非经法定程序,任何人无权改变预算规定的各项收支指标,这就使各单位的财务行为通过预算的法制化管理被置于监督之下。

 三、围绕三个内容来实施内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对内部控制做了定义。第三条规定:“本规范所称内部控制规范,是指单位为实现控制目标,通过制定制度、实施措施和执行程序,对经济活动风险进行防范和管控。”

 四、建立和实施内部过程中要把握四个原则(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单位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实现对经济活动的全面控制。“两个全”

 (二)重要性原则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内部控制应当关注单位重要经济活动和经济活动的重大风险。“两个重”

 (三)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单位内部的部门管理、职责分工、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两个相互”通过将制衡机制嵌入到内部管理制度之中,使内部管理制度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有利于堵塞漏洞、消除隐患,真正发挥制度管权、管事和管人的作用。

 (四)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实际情况,并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单位经济活动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不断修订和完善。“两个符合”1.个性化:内部控制应当与单位性质、业务范围、经济活动的特点、风险水平以及所处内外环境等相适应相匹配,才能取得理想的控制效果。2.动态化:内部控制的建立不是一劳永逸的,而是一个不断完善的动态过程。

 五、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要实现五个目标(一)合理保证单位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行政事业单位的经济活动合法合规是单位有效履行职能的前提,所以,合理保证单位经济活动合法合规是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最基本目标。通过制定制度、实施措施和执行程序,合理保证行政事业单位的经济活动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符合有关预算管理、财政国库管理、资产管理、建设项目管理、会计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避免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二)合理保证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国家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管理,坚持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的原则,实行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督、单位占用、使用的管理体制。资产是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行的物质基础和财力保障,资产不安全、使用效率低下都将对行政事业单位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产生不利影响。所以,合理保障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是内部控制的重要目标。

 (三)合理保证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按照国家规定编制和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信息是行政事业单位的法定义务,是提升内部管理水平的有效手段。所以,合理保证单位财务信息真实完整也是内部控制的重要目标。行政事业单位应该根据内控规范的要求加强会计核算和预算、决算管理,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完整,并且强化财务分析和结果运用,为外部监管和内部管理提供信息支持。

 (四)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腐败和舞弊的根源就在于对权力缺乏有效的制约和监督。建立反腐败、反舞弊的长效机制,必须将事后惩治与事前预防相结合。内部控制的核心就在于制衡。科学运用内部控制的原理和方法,将制衡机制嵌入到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建设中去,强化内部监督,通过建立和实施严密的内部控制,起到“关口前移”的效果,实现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的效果。

 (五)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是行政事业单位业务活动的总体目标,同时也是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最高目标。这一目标的实现是以前四项目标为基础,通过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加强对单位内部控制风险活动的防范和管控,切实合理保证经济活动的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并有效地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就能够为行政事业单位有效履行职能夯实物质基础,实现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的目标。

 六、单位内控规范涵盖六项业务预算业务——预算管理办法收支业务——收支管理办法采购业务——采购管理办法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管理——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合同管理——合同管理办法

 七、建立和实施单位内控要把握好七个步骤(一)梳理单位各类经济活动的业务流程根据单位“三定”规定,通过组织相关人员包括邀请外部专家对单位的预算业务、收支业务、政府采购业务、资产管理、建设项目管理、合同管理等构成经济活动的各项业务进行调研和访谈,既包括业务层面的组织机构设置,还包括业务层面本身的各项业务流程,对各项业务特点进行总结和归纳,明确各项业务的目标、范围和内容。

 (二)明确业务环节按照业务实现的时间顺序和逻辑顺序,将各个业务中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融入到业务流程中的每个业务环节,细化业务流程中各个环节的部门和岗位设置,明确其职责和分工。比如,预算业务按照预算的时间顺序和逻辑关系可以分为预算编审、预算批复、预算执行、决算和绩效评价等主要业务环节,并在各个业务环节中确定预算业务决策管理机构、预算业务管理工作机构和预算业务管理执行机构的工作机制。

 (三)系统分析经济活动风险风险分析要从各个业务所面临的内外部环境入手,讨论环境对单位内部控制的负面作用,运用多种手段进行风险的定性和定量评估。比如预算编审中的风险将直接影响到预算批复、预算执行、决算和考评等环节,预算业务的风险将直接导致收支、政府采购等业务失去基础和依据。

 (四)确定风险点确定风险点要依据业务流程梳理,对机构设置和岗位设置进行具体分析,从业务环节角度评估特定风险,找出可能造成单位经济利益流出的风险点。比如,在预算编审环节,预算金额不准确的风险不但来自于各个预算单位的上报数额,也来自于预算管理部门对各个预算单位上报金额的统计和汇总,还取决于预算决策部门对预算金额的批复。因此,风险点实际上就是对于业务环节来说更为细化的风险分析。

 (五)选择风险应该策略风险应对策略就是对已经识别的风险进行定性分析、定量分析和进行风险排序,制定相对的应对措施和整体策略。风险应对策略主要包括风险规避、风险转移、风险减轻和风险接受四种。

 (六)在此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单位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各个单位应当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照内部控制的逻辑顺序,建立健全单位各项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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