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生总结】佛山市三水区2009年人口计生工作总结

时间:2023-05-18 14:20:05 来源:网友投稿

佛山市三水区2009年人口计生工作总结2009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部门的大力指导下,三水区各级各部门按照“民本计生、和谐计生”的总体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进一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计生总结】佛山市三水区2009年人口计生工作总结,供大家参考。

【计生总结】佛山市三水区2009年人口计生工作总结



佛山市三水区2009年人口计生工作总结


2009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部门的大力指导下,三水区各级各部门按照“民本计生、和谐计生”的总体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进一步强化“科学管理、优质服务”的工作理念,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全面深化优质服务,深入推动人口计生工作健康、创新发展。

一、人口计划执行基本情况

2009统计年度,全区户籍人口累计出生4056人,出生率10.05‰;同比减少84人,降幅7.98%,政策内出生3957人,计划生育率97.56%,自然增长1937人,自然增长率4.8‰。三大人口计划执行指标均达到佛山市要求。出生当中,一孩比重76.68%,二孩比重22.46%,多孩比重0.86%。流动人口出生累计2275人,符合政策生育率93.73%,同比上升了2个百分点。人口出生呈现“出生有效控制,孩次结构合理”的良好态势。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以来,我们主要抓了九方面工作:

(一)全面抓好新《条例》的学习宣传

区政府高度重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新《条例》颁布实施后,全区将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好新《条例》作为今后一个时期人口计生工作的重中之重的任务来抓。在今年1月份区政府召开的全区人口计生工作会议上,区长卢立湃与与区直各有关职能部门及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一把手签订了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书,卢区长在会议上强调:“贯彻落实新《条例》,是今后一段时期我区人口计生工作的突出任务。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全面加强学习,把握好《条例》精神实质,认真研究、制定相关的配套文件、政策和实施办法,确保《条例》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一是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条例》。为了充分认识新《条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掌握其精神实质,全区各级各部门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迅速集中力量,精心组织,动员广大干部和群众,广泛深入地开展《条例》学习、宣传活动。区、镇两级政府还把新《条例》列入中心学习组的重点学习内容,认真学习。全区共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职工以及村(居)两委干部、计生专干,举办了12期新《条例》大型学习培训班。

二是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全方位宣传新《条例》。200812月底和2009年元旦、春节期间,区人口计生部门联合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等相关部门以及各镇(街道),统一在三水城区人口流量大的广场、公园等地方,开展了声势浩大的系列现场宣传咨询服务活动。今年以来,全区共举办了75场有关新《条例》的现场咨询服务活动,吸引了50多万人次参与。活动通过亲子游戏、有奖问答、义诊服务等形式,让群众积极参与到活动中去,在参与中接受教育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和计生“三栏”宣传新《条例》。今年以来,共更新宣传栏80个,在电视、广播播出标语 600条(次)。免费派发新《条例》宣传资料40多万份。我们邀请区内计生义工自编自导自演了新《条例》情景剧,在三水区电视台《法制之窗》栏目专题播出。这些情景剧就地取材,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贴近实际,极大地增强了育龄群众学习新《条例》的趣味性和积极性。在人口计生公众信息网开辟新《条例》宣传专栏,将新《条例》的内容及时刊登,以方便广大群众上网阅读。同时,充分利用社信通服务平台,全区累计发送节日慰问和新《条例》宣传短信85339条。

(二)认真做好新《条例》实施配套工作

在全面做好新《条例》学习宣传工作的同时,我们高度重视新《条例》实施的相关配套制度建设,认真做好有关政策衔接过渡工作。

一是妥善处理好相关政策性问题。新《条例》颁布实施后,过去有关计划生育的政策和措施,凡与新《条例》不一致的,一律以新《条例》规定为准。全区各级根据《条例》规定,加紧对过去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实施办法、规定等规章、规范性文件、村(居)民自治公约以及公开宣传内容,进行全面清理、修改和完善,使新旧政策平稳过渡。

二是组织进行对现孕及已婚育龄妇女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排查工作。新《条例》取消了生育间隔期的规定,对再婚生育以及病残死儿家庭再生育条件、以及未婚生育第一个子女登记手续等作了适当放宽,我们根据这新规定,认真摸清符合生育二胎的底数情况以及现孕妇女情况,认真落实好政策。

三是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解决新情况新问题。根据基层对新《条例》应用中的有关具体适用问题,如关于“独生子女”、“农村居民(农业人口)”、“城镇居民(非农业人口)”、“再婚夫妻”等概念的界定问题以及关于《条例》的溯及力问题,及时向上级反映和请示,及时解决新《条例》执行中的疑难问题。

四是把贯彻落实新《条例》情况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为推动全区深入贯彻落实新《条例》,2009年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事项进行了部分补充和调整,把宣传、学习和贯彻落实新《条例》纳入年度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是否把新《条例》培训到村、宣传到人;是否以新《条例》为抓手,推动依法行政,落实好避孕节育措施等。

今年9月,我们顺利通过了省人大执法检查组对我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执法检查。

(三)全面深入开展“两无”活动

2009年度,全区有6个镇(街道)无政策外多孩出生,占85.71%,有31个村(居)无政策外出生,占46.97%。在创“两无”活动中,我们主要抓好了四个落实:

一是抓好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的落实。今年1月,区委区政府召开了全区人口计生工作会议,分析形势,明确新一年的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进一步增强做好我区人口计生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会上,卢立湃区长和各镇(街道、经济区)以及18个人口计生综合治理单位负责人签订了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书。区主要领导定期听取人口计生工作汇报,认真研究新问题、新情况,指导和落实重点工作,解决实际问题。各部门、各镇(街道、经济区)逐级签订责任书,落实责任。坚决落实人口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各级加大对“两无”活动的考核力度,做到“月检查、月考核、月通报”,督促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抓好“三为主”工作的落实。全面加强过程管理,对全区常住育龄妇女提供免费“三查一服务”,坚持每季度查环查孕一次,对应查而未查对象及时跟踪,并大力打击冒名顶替“双查”行为。坚持抓好长效避孕节育措施落实。长效措施落实率为56.03%,综合避孕节育率达100%

三是抓好出生信息反馈工作的落实。充分利用育龄妇女信息系统和三水区医疗机构人口出生信息系统,全面加强和医疗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及时交流和通报孕检、产检、出生等人口信息,及时掌握全区育龄妇女孕、产情况和人口出生情况。

四是抓好对重点对象的跟踪落实。建立政策外出生个案分析制度和缺检对象跟踪责任制。对每个政策外出生实行建卡立册,深入分析、解剖原因,研究解决对策;对连续缺检两个季度的对象,实行专人跟踪、专人负责,严密监控。通过对重点、难点对象的分析和跟踪,有效控制了政策外出生。

(四)大力加强出生性别比偏高问题综合治理

针对年初出生性别比反弹问题,全区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进一步加大 “孕情动态跟踪服务”力度,将跟踪服务时间提前,从原来的怀孕3个月起开始上门跟踪变为怀孕一个月即进行登记,落实跟踪服务。继续深入开展“两非”专项整治。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今年区人口计生局联合区宣传部、区卫生、公安、工商、药监等部门,联合开展了“两非”专项整治行动2次,严厉打击“两非”行为。

(五)全力提升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水平

一是加强流动人口属地化管理。今年以来,全区各级人口计生部门把控制常住流动人口政策外出生作为重中之重,与户籍人口“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层级管理责任制,实行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包干到人,实施“月例会、月分析、月考核、月通报”制度,加强动态管理,使工作更加落实,工作当中的突出问题和困难能够及时发现和得到解决。

二是加强流动人口市民化服务。以流动人口专项管理服务活动为契机,全面加强流动人口“双查”和“四术”免费服务。2009年度,流动人口查环查孕率为94.93%,落实计划生育各种手术1580例。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为100%

三是全力提高流动人口信息统计水平。强化信息采集、变更、互通、措施落实等日常工作,确保基础数据质量;加强信息应用技术的教育培训,坚持每月定期举办统计业务培训和测试,提高信息系统分析和应用能力;加强信息系统数据的监测,进一步发挥信息系统的引导作用,加强流动人口经常性工作指导和督促。提高信息通报反馈水平。至20099月底,全区应通报信息30328条,已通报的信息30322条,信息通报率99.98%

四是积极开展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区域协作。自200712月我区与清远市阳山县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区域协作以来,已先后与广东省茂名的高州市、信宜市,肇庆市的怀集县、广宁县,云浮市的罗定市,四川省的开江县,贵州的赤水市,广西的苍梧县等14个地区签订了流动人口区域合作协议书,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区域合作服务与管理工作。

五是全面铺开流动人口全员信息管理工作。为摸清全区流动人口底数,进一步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服务,今年6月起全区人口计生部门和机构开展了流动人口全员信息管理工作,把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工作范围从以前的已婚育龄流动人口妇女扩大到全部流动人口。目前,有关流动人口全员信息采集工作已经完成。

(六)全面推进人口计生基层帮扶工作

今年以来,针对部分基层基础差、发展不平衡问题,我们在各镇(街道)各选取了1个,共计7个工作基础比较薄弱的村(居)作为重点基层帮扶对象,以促进基层人口计生工作平衡发展。帮扶工作着重“四个落实”:抓好领导干部责任落实,抓好综合治理工作落实,抓好计生奖励扶助政策的落实,抓好优质服务的落实。全区成立了由何绮红副区长为组长,区人口计生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综治单位组成的挂钩帮扶工作小组,形成4名区领导、15个人口计生领导小组成员和综治单位挂钩重点村(居),7个镇(街道)领导挂钩“难点户”的帮扶格局,各级各部门都落实了专人跟踪、推进帮扶工作。512日,佛山市政协副主席李秀萍率领市人口计生局、市卫生局、市药监局、市工商局、市流动办有关领导一行,在三水区副区长何绮红的陪同下,深入到三水区的大塘镇、芦苞镇,详细了解挂钩帮扶进展情况。65日,三水区人口计生领导小组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挂钩帮扶工作的通知》(三计育[200911号),将区、镇两级挂钩帮扶工作成效列入年度人口计生管理目标考核内容。区人口计生局领导班子和业务骨干,坚持每月深入到帮扶村(居)跟进了解帮扶情况。目前,各挂钩帮扶村(居)人口计生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

(七)进一步实施计生惠民工程

一是“生殖关怀”深入开展。全面开展避孕节育、生殖道感染干预、出生缺陷一级预防“三大工程”。2009年,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普查普治活动和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程,被列入三水区政府“十件民生实事”范围,有关这两项民生实事的人、财、物得到有效保障,优质服务水平不断提升。至目前,全区已免费普查普治58000人次,已为1560名怀孕对象进行了优生筛查。我们为每名检查对象建立档案,一人一档,落实专人负责跟踪后续服务。积极落实计划生育手术术后随访服务,随访率达95%以上。

二是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全面兑现。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节育奖、中考加分等优惠奖励政策落实率达100%。全面落实查环查孕、计划生育“四术”免费服务,免费服务率达100%。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根据新《条例》规定以及上级政府要求,于今年8月新建立了三水区独生子女伤亡家庭扶助制度:自200810月起,我区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由政府给予每人每月300元的扶助金,直至亡故为止;独生子女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由政府给予每人每月200元的扶助金,直至亡故或子女康复为止。独生子女伤亡扶助对象的生活扶助金,不计入被扶助家庭的收入,不影响其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五保户”等其它待遇。

为妥善解决我区城镇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奖励历史遗留问题,我们全面开展了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奖励制度的调查摸底、登记和测算工作,在此基础上形成了解决问题的实施方案(草案)。9月下旬,有关方案已经区人大常委会议讨论通过,目前正抓紧出台执行文件。

(八)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计生“双评”活动为契机,全面推进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认真落实村(居)自治规范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落实领导接访日制度和包案制度,积极参与民生直通车、民生热线等栏目,积极做好人口计生信访工作。至2009年,全区已连续6年没有信访积案、没有越级上访、没有重复上访,信访初结率达99%以上。今年7月,国家人口计生信访南方片区现场会在我区召开,我区在会上作经验介绍,工作做法和效果深受好评。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根据新《条例》有关规定,对全区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作了统一规范和调整。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一律按规定100%送达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对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或实施拘留。2009年度,全区共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700.97万元(含历年),当年征收481.67万元,当年征收率66.88%。

(九)宣传教育和计生协会工作进一步提升

人口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拓展。自今年3月底开始,在佛山日报开设《幸福人口》专栏,每周一期。积极开展各项宣传教育咨询现场活动,今年以来共举办各种现场服务活动20多场次,有10多万人次参与了活动。活动中,我们通过政策咨询、免费测量血压和义诊,免费派发新《条例》、计生政策、性病防治知识宣传资料和避孕药具,以及有奖问答、亲子游戏等方式,让群众积极参与到活动中去,在参与中接受教育。新建立了10个农家书屋。新制作了宣传展板和宣传画册一批。

加强流动人口计生协会会员之家建设。2009年以来,全区人口计生部门在外来工较多的企业中,新建立了6个流动人口计生协会会员之家,全区流动人口协会会员之家总数达到了9家。所有会员之家均配备了电脑室,阅读室等场室,购置了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施,为外来务工人员搭建了一个优质的计生服务平台。在这个平台,流动人口可以随时接受人口计生宣传教育和信息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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