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总结】涞源县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精选文档)

时间:2023-06-02 09:25:03 来源:网友投稿

涞源县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2015年,是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为圆满完成全年安全生产各项目标任务,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总体部署和县委、县政府要求,现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监总结】涞源县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安监总结】涞源县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精选文档)


涞源县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15年,是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为圆满完成全年安全生产各项目标任务,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总体部署和县委、县政府要求,现将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明确如下:

一、工作思路

以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国家、省、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为指引,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为主线,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积极适应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新常态,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力度,全面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总体目标

全面完成省、市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各类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总量稳中有降,较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杜绝重大及以上事故。

三、重点工作

()以“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为核心,落实安全监管责任

1、健全制度机制。制定出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相关规定和实施细则,明确和细化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建立安全生产工作提示制度,及时提醒领导干部做好带队检查(调研)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述职工作等,建立健全警示约谈、情况通报、挂牌跟踪督办等工作制度,全面促进“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在各级各部门的有效落实。6月份,组织相关领导干部进行安全生产集中培训学习。

2、强化督导检查。充分发挥安委办的综合统筹协调作用,定期开展不同形式、不同内容的督导检查,既开展日常性的督导检查,又开展集中式、“解剖麻雀”式的督导检查;既检查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又检查有关部门在履行监管责任方面的情况,解决重审批轻检查、重部署轻落实、重事故轻预防、上热下冷、监管力度层层衰减等问题,督促各乡镇及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属地监管和行业监管责任。

3、完善控制考核指标体系。发挥考核导向作用,10月底前,制定出台全县安全生产考核办法,将安全生产纳入乡镇党委、政府综合考核内容,加大安全生产考核权重,实行“一票否决”。创新和改进考核的方式方法,注重对常规性、日常性重点工作的即时性考核,把综合考核与部门考核、年终考核与日常考核有机结合起来,严格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推进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4、严肃事故责任追究。依法开展事故调查,规范调查行为。加大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力度,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认真执行一般事故查处挂牌督办规定,开展事故调查工作的专项执法检查,综合运用通报、向组织部门及纪检部门报告、列入“黑名单”等约束制度,督促各部门认真落实事故调查处理追责措施。建立以事故倒查责任、对亡人事故企业进行警示约谈等制度,将事故调查、责任追究落实和整改措施执行等情况列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

()以新《安全生产法》实施为契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5、组织开展新《安法》宣贯活动。分级分行业对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全体员工进行新《安法》集中学习培训。组织开展“全民学《安法》、安全你我他”有奖答题活动、安监系统学习新《安法》成果检验活动、新《安法》知识竞赛活动、学习新《安法》演讲活动以及“学《安法》、见行动、查隐患、保安全”等活动,巩固学习成果。强化新《安法》新闻宣传,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作用,增加安全生产公益宣传内容,曝光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事故典型案例,并运用报纸、电台、微博等多种宣传媒介,扩大宣传范围,增强宣传力度。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重奖举报有功人员,在全社会营造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浓厚氛围。

6、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体系。按省市规定的行业范围和数量完成企业的诚信评定和分级管理工作。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信息发布平台,定期向社会发布企业安全诚信管理情况,并向发展改革、公安、国土资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科技、安全监管、财政、水利、工商、质监、气象、工会、银行等部门和单位通报。各有关部门根据企业安全诚信等级,严格落实各项激励和惩罚措施。安委办定期监督检查,通报落实情况。

7、继续抓好企业践诺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加大对承诺企业的管理力度,指导、帮助企业建立“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动态安全管理运行机制,实现厂级、车间、班组、岗位、危险源点、危险性作业等各层面隐患自查自纠活动的常态化、规范化;要督促承诺企业认真做好自查自评及述职工作,将企业兑现承诺情况作为诚信动态管理的首要依据。将承诺制落实情况列入日常督导检查和行政执法的必查内容,对不认真履行承诺事项的企事业单位实施严厉处罚。

8、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年内力争规模以上工矿商贸企业全部达标,一级标准化达标企业数量同比增加10%以上,二级标准化达标企业数量同比增加15%以上。金属非金属矿山和尾矿库生产企业要全部达到标准化三级以上等级;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在全部达到三级标准化的基础上,推动50%的“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企业实现二级标准化达标升级。全面推开小微企业标准化工作,争取40%以上的小微企业实现达标。把企业标准化达标情况作为企业诚信评级的核心依据,支持达标企业升级提质。严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单位及评审人员的从业资质关,规范评审工作,建立评审质量考核公告制度和优胜劣汰机制,不断提升评审工作质量。同时,在其他行业领域全面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规范化创建达标活动,全面夯实安全基础。

9、强化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全年培训企业负责人不少于70人,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90人,特种作业人员不少于300人,其他从业人员不少于1200人。巩固和深化履职尽责警示教育活动成果,推动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常态化,按省、市统一部署分级分行业抓好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工作。

10、大力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加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培育力度。推动安全文化示范学校、安全社区、安全文化主题街道等创建工作。组织参与“2015年度河北省安全生产年度人物”评选活动,加大培树典型和宣传报道力度。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要发挥各自优势,继续广泛开展“安康杯”、“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等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

()以深化重点行业专项整治为抓手,集中力量解决安全生产领域重点隐患和矛盾

11、金属非金属矿山:继续做好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工作,年底前,完成2座金属非金属矿山关闭任务目标。进一步加大关闭整合和“打非治违”力度,促进矿山“五化”水平的提高,按省、市有关安排部署做好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攻坚克难的各项工作。加大对地下矿山采空区坍塌、中毒窒息、透水、坠罐跑车、露天矿山边坡滑坡等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力度,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12、尾矿库:巩固治理整顿成果,继续做好闭库、复垦工作,年底前,完成3座尾矿库闭库任务目标。加强源头控制,严格准入标准,逐步实现“采、选、排”一体化。加强对选矿厂的安全管理,加大尾矿库综合治理力度,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做好春季解冻期、汛期、冬季冰冻期等重点时段的安全防范工作,做到不溃坝、不死人。

13、危险化学品:全面开展生产企业标准化提质升级活动,搞好班组建设,分级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

14、烟花爆竹:加强对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行为。

15、油气和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积极督导协调有关部门制定治理整顿方案,建立工作制度,突出工作重点,以解决城乡集中占压等重大隐患为切入点,年内完成管道占压、安全距离不足的隐患整改率达到30%以上。

16、道路交通:以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和客运专项整治为重点,强化对道路运输企业交通安全源头监管的各项措施落实,积极开展道路运输企业交通安全诚信考评工作,督促道路运输单位严格按规定配备交通安全员。大力整治各类交通安全隐患,严厉打击超载、超速、超员、非法超限运输以及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肇事逃逸、假牌照、遮挡牌照等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教育、交通、公安交管部门共同配合加强校车的安全管理。

17、建筑施工:以防坍塌专项整治为重点,深入排查治理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推进“文明工地”创建工作,提升企业管理和安全文明施工水平,促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加强对建筑施工单位劳务派遣工安全培训情况的检查,督促用人单位落实培训要求,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防范技能。教育、住建部门共同配合做好校舍安全整治工作。

18、消防安全:以高层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场所、“十八小”场所及城中村、城乡结合部为重点,突出城区老旧商场(市场、超市),集中开展消防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严厉查处各类违反消防安全、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继续开展“四个能力”建设,推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和乡镇街道网格化管理,细化消防部门与行业主管部门(乡镇)消防安全具体监管责任;深入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严防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19、特种设备: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责任,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目标考核制度,构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网络;落实各部门监管责任,建立安全监管联动机制。巩固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成果,重点抓好冷库企业特种设备整治和燃气充装站管理。建立老旧电梯报废更新机制,加强电梯维修、检测工作,确保电梯安全使用。

20、职业卫生:将职业卫生“三同时”与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程序合并,冶金、电力、水泥、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等重点行业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履行率达到100%。继续对水泥和石材行业进行专项治理。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协调安监、卫生、人社、工会等部门,破解职业病防治难题,特别是解决好涉及职业病人健康权益的信访问题。加强对用工单位缴纳工伤保险情况的检查,大力提高工伤保险对职业病病人的赔付率,积极引进商业保险机构参与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做好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推进职业卫生现状检测评价,完成职业卫生现状评价和检测95家。职业病危害较重和严重单位全部完成 “两个档案”标准化建设161家。强化教育培训,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职业病危害严重岗位从业人员做到80%以上持证上岗。

21、涉爆粉尘:继续深化涉粉尘爆炸大检查,3月底前全部完成隐患排查评价评估,将涉爆粉尘企业纳入高危企业管理,确保实现“四个100%、两个零指标”。

22、有限空间作业: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认真组织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使人员素质、安全装备、现场管理、应急救援水平四个方面实现明显提高。

23、城市燃气:进一步强化对燃气经营企业、单位用户、公用管道设施的动态安全监管,突出对各类餐馆和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等单位集体食堂使用燃气情况的日常巡查,突出对各类涉及燃气的密闭空间、地下管网的动态巡查,加强对居民用户安全使用燃气常识的普及宣传,严厉打击非法经营燃气行为。

24、旅游安全:进一步组织开展各类索道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活动,强化对各类娱乐设施、索道的动态跟踪检查,强化对重点景区旅游高峰时段、景区各类群体性演出活动的现场管控和应急疏散,严防发生拥挤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事件)的发生。

同时,各有关部门要根据监管职责分工,做好民爆物品、涉氨涉氯、电力、水利、气象、旅游、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领域的监管工作。

()以深化“网格化管理、一会一卡、三定一表”等精细化监管措施为基础,打造安全监管工作新常态

25、细化监管责任。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相结合的原则,逐一明确对企事业单位的综合监管责任,4月底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对企业监管台帐进行梳理修订,报安委办备案。持续推进“三定一表”“一会一卡”制度落实,“一会一卡”对企业的覆盖率达到100%,“三定一表”在隐患排查和督导检查中的执行率达到90%以上,构建“反应迅速、政令畅通”的工作渠道,实现有关部门和所有乡镇日常隐患排查督导检查常态化、规范化。

26、强化执法检查。将元旦、春节、全国“两会”、“安全生产月”、“十一黄金周”和暑期汛期、冬季等重要敏感时期作为执法重点时段,将非煤矿山、冶金建材、涉爆粉尘、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等行业企业作为执法重点领域,将打非治违、隐患排查治理、事故调查、专项整治、中介机构服务行为、重大危险源管理、企业标准化建设、承诺制建设、诚信体系建设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尽责等作为执法重点内容,加强部门联合执法,加大对边缘领域和交叉环节的执法力度。推进安全生产定期执法、专项执法、综合执法、重点时期执法制度化。

27、规范执法行为。认真制定执法计划,做好省、市、县执法计划衔接。对重点行业领域的企业,乡镇每月执法检查不少于一次,有关部门每季度不少于一次。除必要的突查暗查外,执法前要提前告知被查企业检查内容及重点,督促企业主动开展自查自改。建立健全执法责任追究制度,按照“一案双查”的要求,对企业存在的问题,倒查监管和执法部门存在的失职渎职行为。加强执法考核和案卷评查,建立执法案件终身负责制度。通过严格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把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停产整顿、严肃追责“四个一律”打击措施真正落到实处,彰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肃性,增强企业遵规守法的自觉性。

28、加强综合监管。按照新《安全生产法》要求,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做到一起部署、一起推进、一起检查、一起考核。编制《安全生产工作指南》。逐级审查备案,建立健全工作计划备案、工作情况定期报告、综合监管督查、挂牌跟踪督办等综合监管工作制度,增强安全监管工作的前瞻性、指导性,提升综合监管工作的执行力。

29、强化应急管理。组织和督促各有关部门修改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培训和演练,推行“岗位应急措施卡片化”管理,完善值班值守制度,依法依规对带班、值班人员进行授权,提高救援效率。建立健全政府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企业应急救援队伍相结合的应急救援网络,推动企业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鼓励社会力量成立专职救援队伍,督促有关企业与专职救援队伍签订救援协议。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资源数据库,健全应急联动机制,加强安监、气象、国土等部门的预警联动,提高处置突发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

()以隐患排查信息平台建设为切入点,实现监管方式新突破

30、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以提升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水平为出发点,建设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平台。制定企业隐患自查自报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登记、上报、整改、销号、统计、检查等工作制度,实现监管方式从“替企业查隐患”到“教企业查隐患”、“促企业查隐患”的转变。

31、加强重大危险源管理。继续强化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估分级和备案工作,做到“应备必备”。加强督导检查,对首次备案企业100%进行现场核查、对已备案企业100%进行执法检查。强化重大危险源信息系统建设,补充基础信息、完善系统功能。推进重大危险源信息系统与隐患排查治理系统对接共享,加快省、市和具备条件的县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系统联网工作。

32、实行重大隐患治理督办制度。各部门要制定出台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明确重大隐患的分级分类标准以及对应督办责任部门,明确重大隐患的上报、立项、跟踪督办、复查验收要求以及整改措施、时限、责任、资金和标准,明确督办重点和奖惩措施。

33、借智引力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认真落实国家安监总局《依靠专家查隐患促整改工作制度》,将“政府买服务、专家查隐患、企业抓整改、部门促落实”的隐患排查治理模式常态化。各级政府要安排专项资金,聘请中介机构和专家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活动或对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核查。发挥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专家的作用,引导其积极参与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督促企业特别是中小型高危企业主动聘请技术服务机构帮助排查整改隐患,提高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以乡镇安监站规范化建设为发力点,实现队伍建设新突破

34、强力推进乡镇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深入贯彻落实《河北省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按照“标杆、重点、一般”三步走的原则,加快乡镇安监站规范化建设进度,乌龙沟乡力争3月底前完成标杆乡镇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其他乡镇按照时限要求完成达标建设任务。

35、继续拓展基层监管网络。积极探索在村级设立安全小组或安全信息员,逐步实现监管责任网络从省、市、县“三级五覆盖”向省、市、县、乡、村“五级五覆盖”的延伸。

36、加强安全生产宣传队伍建设。建立安全生产新闻宣传工作机构,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做到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各级安监部门、重点行业和骨干企业都有安全生产通讯员。加强安全生产志愿者队伍建设,制定完善志愿者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志愿者的作用。

37、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业务培训。强化思想建设和作风培养,着力打造一支作风扎实、业务精通、严格执法、廉洁奉公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


                            涞源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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